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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高度的民主政治,它的自然哲学,它的灿烂的艺术文化,无不让我震撼,我几乎是情不自禁地将古希腊文明与古中国文明进行了比较,并将这种比较写成读史笔记。
下了一个多月的苦工,我唯一的期待就是希望得到刘一鹤的赏识,尽管我对刘一鹤了解不深,但也知道他有个既爱才又识才的好名声,如果好名声属实,我断定他看了我的读史笔记后会召见我,我惴惴不安地将读史笔记交给了他的秘书,然后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这种等待简直是度日如年。
一个月后,我突然接到宋道明的电话,说刘市长要见见我,我的血顿时沸腾起来,我深知这是一个好兆头。那次谈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刘一鹤不仅平易近人,而且和蔼可亲,我们共同探讨了伯里克理斯时代,那是城邦雅典民主政治发展的顶峰,最后他颇为感慨地说:“作为政治家如果对西方历史一无所知,就不可能做历史的现实的比较,更不可能有对真理的鉴别能力,谈何解放思想?”那次谈话后不久,我就被提拔为研究室副主任。应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投其所好,而且是一次高雅的投其所好。我尝到了甜头,并且一发而不可收。
升任研究室副主任后,我有了更多接触刘副市长的机会,我继续留心观察他正在读什么书,他读什么书我就读什么书,然后写成心得体会给他,这样坚持了半年,我就被他从研究室调到了办公厅,我自认为成功地进入了刘一鹤的圈子,然而还没等我在这个圈子站稳脚跟,刘一鹤就高升到省里当副省长去了。
我一直认为为官是一门学问,而且属于哲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我的为官哲学是解近渴不能寄希望于远水,只要身边有草,决不让兔子满山跑。毫无疑问,刘一鹤对我已经失去了价值,我必须重新选择圈子。
老市长再有两年就去市人大了,最值得拥抱的大树就是新任常务副市长彭国梁,我想施展故伎,试了几次,彭国梁根本没有反映,我赶紧转变策略,也难怪彭国梁与刘一鹤是政治对手,最讨厌刘一鹤的做派。经过认真观察,我发现彭国梁不是不喜欢读书,只不过与刘一鹤读的不是一个类型的,刘一鹤读的都是政治、历史方面的经典,而彭国梁更喜欢读《厚黑学》、《权术论》之类的书,“上天生人,给我们一张脸,而厚即在其中,给我们一颗心,而黑即在其中。从表面上看去,广不数寸,大不盈掬,好像了无奇异,但,若精密的考察,就知道它的厚是无限的,它的黑是无比的,凡人世的功名富贵,宫室妻妾,衣服车马,无一不是从这区区之地出来。”喜欢这种文字的官员大多都善钻营,喜欢蝇营狗苟的下属。
在官场上最为蝇营狗苟之事就是掌握别人蝇营狗苟的行为,于是我暗中搜集与彭国梁有厉害关系的所有人的信息,然后写在小便笺上,利用早晨上班前公务班打扫房间之机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在彭国梁的办公桌上,这招还真灵,很快我就取得了彭国梁的信任,大事小情我都找我商量,俨然是为他服务的副秘书长。这就引起了肖福仁的嫉妒,因为按分工他正好是为彭副市长服务的副秘书长。说句心里话,我到办公厅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取代肖福仁,肖福仁似乎看出了这一点,背后没少做小动作,结果彭国梁对我热乎了一阵子之后,又渐渐冷了下来,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我极度苦闷之际,曙光再一次出现,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刘一鹤杀了一个回马枪,由副省长就任东州市市长,这可真是山不转水转。
刘一鹤就任市长后,对我和肖福仁都很器重,应该说肖福仁是刘市长一手提拔的,我也是刘市长一手提拔的,我和肖福仁在刘市长面前是半斤对八两,但是肖福仁是老谋深算之人,不扳倒肖福仁,我是断然没有机会取而代之的,政治上是最讲知己知彼的,刘一鹤也不应该例外,我想他最关心的应该是彭国梁的权谋,于是我采取一箭双雕的办法,尽量将肖福仁与彭国梁之间蝇营狗苟之事写在小便笺上,提供给刘市长。我以为刘市长看了我提供的小便笺后,肖福仁会很快在刘市长面前失宠,甚至调离,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失宠的不是肖福仁而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事情刘市长不再交办给我,而是更加倚重肖福仁,我左思右想都觉得毛病出在肖福仁身上。
也是天赐良机,前两天在办公厅春季运动会上,肖福仁主持开幕式,他竟然高喊:“请刘市长下台讲话!”当时我就站在肖福仁边上,他竟然大罗卜脸不红不白地一点没察觉自己说错了话,在场的人似乎谁都没听出来,全都兴高采烈地鼓掌,我以为刘市长肯定听出来了,只是不露声色而已,肖福仁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开幕式结束后,肯定有好戏看了,结果又出乎我所料,运动会结束了,什么事也没发生。或许刘市长真的没听清?“上台”与“下台”不过一字之差,当时会场嘈杂,我断定刘市长的确没听清,还有什么比在大庭广众之下让市长“下台”更居心叵测的!我奋笔疾书给刘市长写了一封信,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放到了刘市长的办公桌上,结果中午在洗手间我遇到了宋道明,撒完尿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玉民,你给刘市长写的东西可以编个集子了,名字我都为你想好了,就叫《厚黑学二》,你说怎么样?”说完他哈哈大笑。
望着宋道明离去的背影儿,我恍然大悟,原来问题出在宋道明身上,看来我写的东西都被宋道明截留了,宋道明平时与肖福仁一个鼻孔出气,他怎么可能看着我给肖福仁穿小鞋而坐视旁观呢?什么叫黑?这就叫黑!沆瀣一气还不叫黑?我是不屑于“厚黑”的,我天生属于“薄白”,但是黑色是最明亮的镜子,只有透过黑色才能看清世界,才能看清人性。常务会议室的西墙上挂着一幅气势磅礴巨幅照片,拍摄的就是东州的母亲河——黑水河,每当我思想混杂不清时,我就站在它面前沉思,每次它似乎都用涛声告诉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就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追求真理有什么错?人类最大的言行就是认识真理。看看黑水河的波涛,咆哮得强似任何人的野心,谁敢说自己从政没有野心?黑水河的涛声就是见证!
15。我是黑水河
我是被一个叫林永清的记者拍摄的,他因拍摄了我而获过全国摄影比赛大奖。别看我平时被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也就是五二○会议室的西墙上,一到关键时刻,比如说国庆展览会上,我就被拿出来当作改革开放的成果展览,寓意东州经济发展像巨龙一样腾飞。不谦虚地说,东州市各种重要场合或场所都挂我。
就拿东州市政府办公厅来说,除了五二○会议室挂着我以外,市长们会见外宾时,宾主落座的背景也是我。不夸张地说,我的姿态千奇百怪,温柔时我像一道柔美的长诗;愤怒时,我如万马奔腾,“卷起千堆雪”。别看我叫黑水河,我的水量充沛和纯净得近乎神话,当然在我心目中最纯净的颜色是神圣的黑色。
有一位诗人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友。”这是林永清最喜欢的一句诗,写这句诗的人不懂得光明是类似于黑暗的东西,但是林永清懂,他不仅懂黑暗与光明的关系,更懂黑水河的意义,因此他从不同角度拍摄我,将我的照片挂在他家简陋的书房内,不过自从他拿回来一本《彭国梁学习体会》后,他就从普通的《清江日报》家属楼搬到了位于我旁边的河港花园,我的照片也被挂到了宽敞明亮的大客厅内。
我是林永清的荣耀,更是东州市的荣耀。林永清常说我奔腾的姿态像一条黑龙,他说得不错,我的祖先就是黑龙,许多东州人都听说过黑龙的传说,那是一个关于心魔的老故事。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人间和地狱,只有天堂,地狱是与人间相伴而生的。我的祖先黑龙正值豆蔻年华,情思萌动,他爱上了一位美艳绝伦的女神,她的名字叫女娲,女娲经常到圣水池畔洗澡,为了博得女蜗的芳心,黑龙将情思化作池畔的苇草。
有一天女蜗洗过澡后,闲得无聊,便在池畔照着自己的样子捏起了泥人,捏了一个男人就是天父,又捏了一个女人,就是地母。女蜗觉得很有趣,干脆将池畔的苇草结成草绳,伸入池中,将池水搅浑,然后向上一挥,没想到溅落的泥点居然也变成了许多的人,就这样大地充满了人类,黑龙的情思也被女蜗斩断了,斩断的情思由于失去爱,顿时化做魔鬼,并化做人类的脐带,成为传递心魔的肉缆,圣水池也化做人的子宫,孕育原罪的子宫。
失去情思的黑龙认为人类夺取了女蜗的爱,于是将天空捅了一个大窟窿,企图消灭人类,没想到女蜗为了救人类,竟然烁石补天,黑龙大怒,掀起滔天洪水,女蜗为了平息洪水,终于向黑龙宣战。那是一场载入史册的大战,结果黑龙不仅大败,而且被击散了魂魄,女蜗也因耗尽元气而奄奄一息,仙去前,留给天父地母一部经书,名曰《光阴真经》,还留给他们一柄宅剑,唤作光阴之剑。
这两样宝物天父和地母一直奉为神明代代相传,可子孙后代大多不争气,无人能识得《光阴真经》,无人善舞光阴之剑,后来两样宝物传到了孤寂的父亲这辈,小孤寂一出生便识得《光阴真经》,五岁时就无师自通光阴之剑。女娲曾经留言天父和地母的后人,只要对这两样宝物无师自通,便是人神。
孤寂的先人世世代代在夜山为天父和地母守灵。夜山非常灵秀,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容光娇丽,神采妩媚。她闪一闪明净的秀眸,山泉喷涌,溪水滚流,她抖一抖飘逸的彩裙,山花似锦,碧草如茵;她试试清亮的歌喉,山雀欢畅,野鹿呦鸣。夜山不高也不陡,却由一块块的昼古形成。女蜗补天之石就取自夜山的昼石。昼石为上古异石,是补天的最好原料。五颜六色的石子被女蜗炼成了焦糊状的液体,把天空的窟窿填补起来。后来剩余的液体也浇在夜山之上,使夜山终日仙气缭绕。
自从黑龙被女蜗打散了魂魄以后,黑龙的子孙心魔发誓要为祖先报仇,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心魔一直积聚力量试图向人类反击,终于有一天,战争在夜山爆发了。
那场战争可谓惊心动魄,异常惨烈。由于心魔准备充分,亲率玄冥鸟和长着龙头人身龙爪的怪兽突袭夜山,孤寂虽然率领夜山剑士奋力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身负重伤。
当时孤寂的妻英晒怀着灵风,马上就要临产,痛不欲生。孤寂在众剑士的掩护下,爬到妻子身边,此时的英晒身负重伤,奄奄一息。她有气无力地说:“我的夫,一定要让儿子活下去,我已无力将儿子生出,你用光阴之剑将我腹部剖开,一定要救救儿子。天父不能无后啊!”此时,战场上,剑士们已经尸横遍野,怪兽和玄冥鸟的尸体也堆满了夜山。
躲在黑云中的心魔眼见就要取胜,暗自高兴,咆哮着指挥黑压压的怪兽向夜山猛冲,天牵是泛着红光的黑色,大地则一片火海。天空中的玄冥鸟也发出凄厉的锐啸向林中俯冲。
眼见孤寂已经抵挡不住,正好有两位天神经过,一位是身披水袍的雨神,叫楚雅,只见他头发若雨丝般飘逸,英俊潇洒,手中一柄闪电之剑,斩妖除魔;另一位是身披雪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