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吃货嫡妻 作者:暮雪翎(晋江2013-2-6完结,宅斗、情有独钟)-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凌兰边咽口水边在心里将夏侯兰泱骂了无数遍。哼!他绝对是故意的,绝对是!
  “你为什么老是捉弄我?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看待。”
  “在为夫看来,你永远都是个孩子。”夏侯兰泱一副平淡如常的模样,说得云淡风轻,仿佛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没什么争的必要。
  “……”凌兰气得直跺脚,握着拳头捶他,“你让我一次又不会少点肉,明明知道我说不过你,还非得气我。”
  夏侯兰泱笑得无奈。这小东西,最近是越来越不好糊弄了。
  
  凌兰叹了气,指尖缠绕他手中,丝丝缕缕酸麻的感觉自指尖传入身体里。夕阳日暮,归鸟入旧林,晚风拂面,不去想那些烦扰纷杂,不去想长安乱局,不去想他人如何,这一刻的安宁是弥足珍贵。
  
  晚饭一如既往的清淡,凌兰嘟着小嘴勉强吃下了点东西,又在夏侯兰泱的调戏和强迫下将那只木瓜吃了下去。
  夏侯兰泱满面笑容,接过丫鬟递来的手绢给她擦了嘴,“好了,让采葛陪你四处走走去,我先去书房看一下账簿。”
  
  凌兰黑着脸领着采葛往外走去,边走边重重的跺地,以示自己的不满。
  采葛乖巧的跟在她身后,也不言语,任由她一个人乱发脾气。
  白薇和梦菡两人接回南宫子后,就不知道被夏侯兰泱又派去哪里了。眼看着已经是阳春三月春衫薄了,仍旧没有回来。而碧芙和碧梧则因为顾菖兰的婚事,都回了长安。自碧梧碧芙走后,陪在凌兰身边的也只有采葛。采葛性子沉婉,不比采艾的泼辣,不比碧梧的外向,不比碧芙的冷静,她很多时候就是默默的呆在凌兰身边,该做事的时候做事,无事可做的时候就安静的站在角落里,不发一言。很多时候,甚至都会忘记她的存在。
  这也直接导致凌兰每次带她出来,走着走着就会忘了身边还跟着一个丫鬟。
  
  从夏侯府后门出来,拐进那条青石板的小路上,路一旁是夏侯家气派的院落楼阁,另一旁是烟霞十里绚烂的桃花林。阳春三月桃花正艳,夭夭桃花,灼灼其华。
  凌兰昨天例行的饭后散步时,偶然间看见这桃花林里有人。当时因为太晚了,她穿得薄,觉得冷,没来得及瞧仔细,就赶忙回去了。今天一整天都在想着这件事。
  桃林有人,她偶遇,并不识得那人,但远远的看见那窈窕玲珑有致的身影,就觉得好熟悉。
  好像是——采艾。
  
  这桃花林是夏侯家的地,桃林在夏侯府后面,算是长在山坡上。这满山坡烟霞似的的桃林中,盖了一间青砖瓦的小房子,篱笆围成。于烟霞中静静的沐浴在春暮晚烟中。
  她到的时候,白衣的女子正抱了琵琶涔涔而弹,琵琶声喑哑,美景美人,果真是一片桃源仙境。那女子眉眼生得极好,正应了这“夭夭桃花,灼灼其华”之意。
  凌兰却顿然止住了脚,站在一树烟霞下,春风拂过,花香扑鼻,她却只觉得浑身冰凉。竟然真的是采艾。
  一曲罢,采艾无意识的向夏侯府阁楼望去,一抬头便看见桃花林下静默无声的凌兰,刹然怔忪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说的便是树下静站的女子吧。她虽称不上绝色,倒也是个丽人。只是,那一副并不能称为绝色的皮囊,竟然将主人的三魂七魄全部勾走,真是可笑得很。
  采艾换了笑脸,不见失落,不见嫉恨,撩裙向凌兰走来,甫一至身前,忙俯身行礼,不卑不亢,“奴婢见过夫人。”
  
  凌兰压下立刻甩袖走开的愤怒,怔然了一会,任由采艾微曲双膝半跪着,也不叫起,也不叱责。实则她此刻已经忘了眼前还有一个人在行礼,她在想的是,夏侯兰泱他为什么又骗了她。采艾她,到还真有两把刷子,犯了这么大的错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还逍遥自在的被夏侯兰泱金屋藏娇一般藏在这夭夭烟霞中。亏得她还曾为她惋惜过,这般娇媚的女子,本应是求得良人,儿女承欢膝下,与那人白首偕老。原来一切也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她本以为采艾可怜,现在想想,其实最可怜的倒是她自己。
  恍惚了会,凌兰却笑了起来。
  真真假假,患得患失,这么久以来不明白的东西这一刻倒是想清楚了。曾经见到瑶瑟和潇玥时为自己设定的那些戏折子的终局,没想到在采艾身上一一应验。英雄美人的故事,原本就该是采艾与夏侯兰泱,诚然是没有她什么事的。在这场戏剧中,她终究还是做了配角。陪别人演一场郎有情妾有意的戏,待到曲终人散,他人皆大欢喜,独剩她一人只影孤单。
  
  “你起来吧。”凌兰虚扶了她一下,笑道:“没想到夏侯府宅后竟有这么一世外桃源,人间仙境,本郡主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了,都没有领略过这里的美景,你若是无事,不妨陪我走走。”
  采艾巧笑,恭声应下。
  采葛慌慌张张跟上来时,恰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惊得大张着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凌兰朝她挥了挥手,吩咐她:“在这里等着本郡主,本郡主回来前,不准动一步。”
  采葛“哎”了声,连忙应下。
  
  这一等,就是一个时辰,等到月色盈满桃花林,等到春夜寒风灌入衣袍,凌兰才自桃林深处走了出来。
  “夫人。”采葛忙迎上去,唯恐发生什么事。
  但凌兰却淡淡一笑,好像从没有在这里偶遇采艾,好像今夜出来散步从不曾到过桃林一般,说话的语气也是一如既往的平淡,“夜深了,回去吧。”
  采葛深深望了一眼桃面含笑,静静站在篱笆墙内的采艾,没搞懂这两个女人究竟在这一个时辰内说了什么,为什么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呢?就好像是化干戈为玉帛了,原本两个相看两厌的女人,此刻竟然一笑而散,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笑泯恩仇?
  
  凌兰似乎心情极好,边走边问采葛,“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城都有些什么美景?”
  采葛皱着眉细细说道,“苏堤春晓、三潭印月、曲院风荷、平湖秋月、柳浪闻莺、花港观鱼……好多好多,夫人想去看吗?”
  “阳春三月天气新,湖中丽人花照春。满船罗绮载花酒,燕歌赵舞留行云。如此大好春光,若不出去瞧瞧,岂不浪费了?”
  “嗯那夫人想去哪里呢?”
  “哪里人比较多?”
  “哎?夫人是去看景,还是去看人啊?”
  “不都一样吗?”
  采葛眯着眼笑,“夫人真是说笑,人哪有景美啊?那么多人挤挤攘攘的,举目望去,除了头还是头,景就不一样了,不同的地方看到不同的景,不同的景,有不一样的感触。”
  “不论是景还是人,再好看,也不过是看看,又不能吃,还是美食最得我心。”凌兰对这些景啊人啊委实是提不起什么大的兴致来,只有美食,才是真爱呀。况且,她平素懒得要命,若非必要,绝不轻易出门。若因为今夜见了采艾而突然有兴致要出去看看景,以夏侯兰泱的腹黑,岂会看不住这里面大有文章在?
  
  凌兰低头望着地上细长的影子,有一瞬的恍惚。
  夜里很安静,偶尔听得见一两声虫鸣外,再不闻任何声响。采葛还在身旁叽叽喳喳兴奋的给她讲着杭州的美景和典故,她的思绪却早就飘忽到千里之遥了。
  “夫人!”采葛提高嗓门大叫了一声,终于将神游太虚的凌兰给唤了回来,“已经到阁楼了。”
  “哦。”凌兰点了下头,抬眼便看见婆娑树影下,一身玄青长袍的夏侯兰泱正负手而立,想必是已经沐浴过了,墨色长发只用一根丝带绑在脑后。迷蒙夜色中,宽袍广袖,疏狂张扬。脸上神色平静,但眼中却有担忧和不安。
  凌兰自嘲一笑。若是平时,她早就扑到他怀里去了,但今夜,那曾经无比眷恋无比欢喜的怀抱,只觉得远远看着就是一种讽刺。
  莫大的讽刺。
  
  “怎么回来这么晚?”夏侯兰泱不察她神色有异,只是伸手将她揽入怀里,慢慢暖着她冰凉的身子。
  凌兰娇媚一笑,不着痕迹的推开他,“我去洗澡,你先回房吧。”
  
  ……………………………………………………………………
  《诗经·周南·桃夭》
  这首诗歌是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诗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我在第一卷的卷标题“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就是选自这里。
  
  本章中用这首诗歌是为了表示三月桃花林的美景以及“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就更新一章,明晚再更下一章吧。下一章本来是写好了的,但觉得不大满意,所以需要修改一下。
很抱歉最近更新不稳定,,还好,17号考完试就能日更了。




☆、背叛(二)

  她喜欢泡澡,夏侯兰泱便特地给她建了个玉池。池子四周和底下都是用暖玉铺成,水里泡着夏侯兰泱特地配制的花草,馥雅的淡香,充盈着鼻息。
  
  凌兰靠在池边,屏退了服侍的丫鬟,一个人静静的呆着。迷蒙氤氲的水气蒸腾而起,宛若云雾。水气暖热,她却只感到面上一阵水凉。
  哭了一会,用手抹了把脸,开始想着离开的计划。
  
  杭州离长安千里之遥,她一个弱女子,行走路上肯定不安全,要想回去,就必须得找个伴。这人还得可靠,还得不认识她——实在是有点难。
  身上必须带够银子,不然回不到长安就得饿死。不过带太多东西不大好出去,哪有夏侯家主母出个门身上带一堆银两银票的?再说,她手里也没这些东西。那也就只能带些翡翠珠宝首饰的,到时候将这些东西典当了,应该就能换些银两。那套翡翠首饰可以带着,嫁妆里有很多价值不菲的东西,也可以拿着。
  还有就是走得时间,得巧,得不惹人注意。她突然失踪,夏侯兰泱肯定会派人到处搜人,也就是说,必须先找个地藏起来,躲过他搜查的这段时间,然后再想法去长安。这样的话,倒是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到时到长安见过顾兰溦和宇文瑾轩后,再找顾兰溦帮她寻个安静的地,她去躲些时日,日子一久,待世人都忘了世上存在过瑞应郡主顾凌兰这么个人后,她再出来,到时找个乡野小地,开个小饭馆,余生时光在柴米油盐中优哉游哉度过,倒是不错。真没想到,她这一生,倒真的是圆了开饭馆的梦。
  
  想必到时,夏侯兰泱可以将采艾名正言顺的纳为妾室,再娶一房正妻,膝下儿女承欢,享受齐人之福。到时候,顾凌兰不过是他这风云一生的一个小小插曲,可记得,可不记得。或许记得的,也是曾经有个吃货在他身边呆了一段时光吧。
  采艾虽然是犯了错,但毕竟为夏侯家诞下长子,按照规矩,功过相抵,甚至是功大于过,又有夏侯兰泱的宠爱,定然能够在夏侯家立足。采艾又不是什么悍妒的性子,那夜她在梅林见她与夏侯兰泱那一幕时,不是听说有个什么裴令婉么,采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