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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做人要踏踏实实,不要胡思乱想,不许白日梦。她唱一辈子昆曲,现在在戏校也算是说话算话的人,可她拿扫帚打我屁股的时候,一点不像甩着水袖的青衣嫦娥。她也是从跑龙套开始的,为了二十斤粮票欢欣鼓舞过。
我要吃些小苦,再翻身成为人上人去!
慈父严母,出身就这样,可我爱他俩。摸摸脖子上的项链坠,是他们昨晚送给的,我很喜欢。
望着车窗外壅塞在环线上的私家车,我开始构思要和杨宪奕说什么。
知道他离婚的理由我很排斥见他,可被关浩放鸽子之后,我实在需要个约会杀个平手。方睿慈接到我电话着实激动了一把,她明天要飞到海南去度蜜月了,赶上最后一天帮我安排了这次的相亲宴。
她在电话那头好言相劝,“大伯人特别好,不见错过了太可惜。若若,要抓住机会!我和我姐都看好你们!”
鬼话!一个迂腐的老男人,想找个还算如花似玉的年轻女人给他生孩子!没门!这么想着,我翻起杂志,觉得真错过他反而好,没什么可惜的。
为了生不了孩子和前妻离婚。他和我头脑里既定的男人概念都不一样。男人爱女人,就要不顾身家性命,比梁山伯还死心塌地,就要不带私心杂念,纯洁热烈,比罗密欧还执着。
怎么说来着?对,死了都要爱!
我忘了最近在哪本书里看过这么个标题,午饭时吃着丸子,我和莫嘉一起讨论了一把。她也在学校图书馆,只不过在公众阅览那边,能看到大批理工科教员队伍的中流砥柱,不能说帅哥,但至少少壮。和我工作的心境不一样。来古籍处的多半头发花白,能算上中青年的,我从头到位只数出两个不算残废,还都结婚了。至于古籍处本身,我就看关浩顺眼,今天的事情以后,估计连关浩都不顺眼了。
下了车,走了一会儿我才找到那块立在胡同口的小牌坊,因为是仿建的,还有工人在脚手架上刷漆。
整条胡同刚刚修葺过,到处都是刚刚开张的酒吧餐吧。方睿慈发到我手机里的短信写着约会地点和对方电话,时间是七点,我足足早到了一个小时。
心里上一下子有了大优势,我往胡同深处走了不远,就找到了那家叫“与食俱进”的意式餐厅。
装饰的很朴素,都是原木的沙发,格成两层,我在靠窗的布艺沙发一桌坐下,抬眼能看到二楼挑空区在放一部老电影,光线角度都好。
中规中矩的给自己点了意大利冰淇凌,把手上的杂志摊开,没一会儿汗就收了,我看杂志看的很仔细。图片上开片瓷的每个棱角我都仔细捉摸过了。随手从餐巴的窗台上拿来名片和铅笔,我写写画画,都是些侮辱关浩的文言句子,我想不出还能说他什么,毕竟我学不来用白话骂人。
写累了,就依偎在沙发的靠垫上玩冰淇淋杯子里的小勺子,我有点饿了,而且是又饿又困的状态,我想起来中午错过了那顿丸子,都是关浩惹的,我开始嫉恨他,一个星期,我唯一感觉赏心悦目的食堂菜就是丸子。
窗外有人骑车穿过小小的巷子,有住户提着菜篮子散步回家,挺生活化的场景,其实我也期待过这样平凡的小日子。
我先生每天接我回家,和我一起买菜,我做饭,他洗碗,他看报纸的时候,我看电视或者看书。他抽一点点烟,像爸爸一样有品位的喝酒,我喜欢的他不一定都喜欢,但是百分百支持我喜欢。他不喜欢的我也不用喜欢,他尊重我保持主见。
我们可以一起逛街,散步,以后有孩子,每个星期六要回我家里陪我爸爸妈妈,因为偶尔馆里周日有活动,我可以不去公公婆婆家看脸色。
他要是孔武有力的大男人最好,文弱书生也勉强可以。他要尊重女性,比任何征婚广告上写的还好,当然,有房有车这些也在考虑之内,我不能太脱离现实,否则妈妈又要骂我了。
我不要男博士,男博士多半都是变态!我不要洋人,我喜欢中国人!
我想了很多我理想中的男人,又想到现实里不让我满意的几个男人,手里杂志上的开片瓷在眼前越开越大,越开越白,大脑逐步开始停摆,进入到虚幻的游离中……
“小姐,你的水!”
有人在我桌边停下,把我从半梦半醉中弄醒了。
我没睡着,没做梦,就是靠着沙发上闭了一下眼睛养神。可再睁开,对面就坐了个陌生男人,侍者借空在他授意下递过来一杯冰水。
“酒醒没?”
对面的男人一脸严肃,像是馆长找我谈话涨工资时的表情。我记不得杨宪奕的脸了,但是我记得这个口气。
放开手里的杂志坐正身子,我肚子里的不痛快和饥饿感都来了,一起咕噜嘟囔了一下。我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我没醉!”
打狗棒!第一闷棍!
这个杨宪奕没回我的话;在对面静静的喝一杯饮料。我低着头手在杯沿上画了个圈,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他杯底优美的弧线。
我想不起来说什么,直接问他前妻的故事似乎比较唐突,可车上我反反复复想过,除了对他前妻那点好奇,我对他真是一点都不感冒。
眼睛没处放,我就数着桌布上底纹有多少小花小草,数着数着,无意瞥到他的手。
平放在桌上,像我看过的一个雕塑展里的手,很大,手指很长,每个指节都棱角分明。如果这双手去弹琴就好了,总是先天就很足,不像我自己的小爪子,小学毕业以后就没长大过。
我怨恨妈妈把我生得这么小,我才穿35码的女鞋,手套有时要去童装部买。
除了胸比少女大一些,我好像哪哪都没长开。
看着他的手,我想起了昨天他牵过我,圈在我胳膊上拽啊拽,一点都不温柔。关浩和我牵手总是特别小心,当然不光是体贴温柔,他怕别人看到。所以我很少走在他身边,总是错开一步的距离。
想起关浩气结又来了,他现在不知道和校长小姨子怎么逍遥呢?陈科长也结婚了,每天还花枝招展,她学的根本不是图书馆学,她甚至没上过正牌大学,我忘了从谁那听来的,她也是攀姐夫才在学校里安了肥缺。
越想越来气,我和杯子较劲,想戳个洞出来,可是它质地太坚硬了,我戳不动,指甲都要掰折了。
“别喝了,再喝杯子要碎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的杯子就被那只大手抽走了,一听他说话就有受训的感觉,我不喜欢。
抬起头,也没什么好怕的,我豁出去开门见山,“你好,我是戴若,二十七岁,你为什么离婚?”
他明显一惊,腕表碰到了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看出他嘴角微微的抽动,心里很是得意。反正也是无疾而终的相亲,不如好好享受听故事的乐趣。我会刨根问底,我要把这个老男人始乱终弃的事情写成报告文学披露出来,我……
“你交过几个男朋友?”
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他这句话噎得我有两三秒都处于挨闷棍的状态,而且不是一般闷棍,是打狗棒打的,敲得我头晕眼花。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脸,我想在他脸上盯出两个洞。
但他完好无损的,他还笑了,刚刚抽搐的嘴角原来不是难受,是他在笑。收起了拳,我没东西抓,就拿过来冰淇淋碟子里的小银勺,好像多了个东西,就多了层保护一样。
客观说,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见他了,但是却是我第一次好好看这可恨的男人,他和我模糊印象里的不一样,他的衬衫是淡淡的咖啡色,有同色系的条纹,领带上有暗纹,我喜欢那样细腻的纹路,但是我讨厌他。
他看起来不老,至少不像关浩额角偶尔有一两根白头发,他竟然长得还不错,当然也算不上少壮年轻,他的眼角额头都有一点点纹路,嘴角绷直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凶。
我喜欢爸爸的慈眉善目,我讨厌黑脸关羽大叔。他没蓄胡子,但是他下巴脸颊上都有刮胡子后的青影。他要是脸再红点,就和关羽一样,拿把大刀,直接就能把我劈两半。
他没有刀,他更过分,拿话劈我!
上来就问我交过几个男朋友,他不是捅我的伤口,他是直接把我伤口上还没结痂的嫩肉又揭开,拿起盐罐子罩头倒了下来。可恨!
我没好气,又不想服输,张口就随便说了个“七个!”
他听了皱了下眉头,好像在斟酌什么,我想我是刺伤他了,他有骨气就该别再往下问,马上结账各奔东西,从此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看他的表情我有些小小的胜利感,我对七这个数字很喜欢,也很满意。不多不少,白雪公主就有七个小矮人喜欢,我说有七个男朋友也不算过分。
冯纶那厮,关浩那无情义的家伙,合唱队我的初恋,这才三个,另外四个我仔细寻思了一下,跟我单独一起吃过饭的大学同学,馆里有碍观瞻对我示好的大博士,甚至我一个特别远房过年过节常来的表哥都算上,也才只有六个。
正在努力想第七个人,我听见他叫来侍者,果然,要结帐走了,面子上挂不住了。我没损失,我不用出钱,也很是给他节俭了,才点了冰淇凌而已。只可惜没有听到他前妻的故事,这可惜我那篇报告文学了。我也准备起身,却听见他对使者说“要瓶红酒!”
嗯?
我刚要抬屁股站起来,一听这话又坐回去了。他不是该结账吗?点酒干嘛!我想的工夫,他已经和侍者商量好要什么酒,顺带把桌上的杯碗收走了。我警惕性不高,他趁我分心的时候,抽走了我手里的小银勺。
“你不是想知道我离婚的事吗?好,我告诉你。我也想知道知道你的七个男朋友。二十七岁七个男朋友,不算少了。”
他说完就靠进他那一侧的沙发里,眼睛里闪着某种我说不出的光,我想起了动物世界,想起了探索频道,但我说不好,他是捕食者,还是被捕食者。他说了简单几句话,却把我弄得有点云里雾里的不真实感。
我以为已经完成任务了,可酒上来了。我本来就没吃午饭,如果再空腹喝酒我肯定醉。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也不能让他觉得我怕了。
他给我倒酒的时候,我就盯着他腕上的手表,现在刚刚七点。我不知道还要忍受多久,举起他送过来的杯子,凭借勇气就干了一小杯。
他倒的酒不多,其实只有两口,喝完了,身体里马上暖洋洋的,我怕肚子咕咕叫,就用手使劲按着,准备听他前妻的故事。
他也喝了一小口,却不着急开口,慢条斯理的给他自己的杯子又倒了酒,却不管我。
侍者又来了,托盘里是食物,我能闻出来,特别诱人的香味。没有抬眼看,因为我肚子已经不争气的叫起来,很大的一声,除了我,他,甚至侍者应该都听见了。
我受了一肚子气,少吃了一顿学校食堂的丸子,现在我不争气的肚子又让我当着他出丑,而且不是第一次了,昨天他还看了我的卡通内衣!
我很爱面子,却没有骨气做出大壮举,如果是战争年代我肯定是叛徒的绝好材料。想着颜面大损,我也不悲愤了。拿过红酒瓶子给自己倒上,等着侍者给我上菜。
我要吃,大快朵颐的吃,吃完了听他离婚的故事,再写成报告文学公诸于众,让他颜面扫地,至于我的七个男朋友,我一个都不告诉他,绝不!
我的偶像很多,其中有个龟缩在角落里,但是受挫的时候,这个偶像就会站起来热情地拥抱我,安慰我,站在我面前拿着大刀护卫我。
他,就是阿Q……
你有意见吗?
上的是我很喜欢的意粉,味道纯正,和看门大爷吃的炸酱面有一拼。他冬天戴着我转手的那条亲自织的围巾,托着大碗在院门口的传达室吃,碰到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