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碧琴高高地扬起头,想要将眼泪逼回去,笑道:“多谢公主还记得碧琴,可是公主,你知道么,江湖,完全不是我们当初想象的模样。”
李明珠一呆:“你怎么……也说这样的话……”
“怎么,也有人与你说过这样的话么。”她低低地笑起来,“因为,这是真的。”
“以前年少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以为江湖,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就是‘古道西风瘦马’的流浪,就是携手江湖浪迹天涯的柔情。可是真正到了江湖,才知道,这个江湖,这样乱,这样黑。好人也许根本得不到好报,坏人未必会有报应。要在这个江湖好好地体面地活下去,就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而就那些无法保护自己的弱者,根本不会有人来保护帮助他们。他们唯一的结局,只有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决绝而深刻的话,从碧琴的口中说出来,震撼了李明珠。
“公主,我这就把你离开江南之后的事情全告诉你吧。”她低眉,流转在眉宇间的苦涩却挥之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
☆、陌上郎03
那一日,正是夏日的傍晚。十六岁的殷思思正在书案上写字,外头却忽然变了天。
乌云黑压压地笼罩下来,狂风大作,殷思思听到外头有花盆从窗台掉下来摔下来的声音,丫鬟小厮们忙着收拾东西来来回回噪杂地跑着,总之就是混乱一片。
天,闷沉沉的。她觉得胸口也闷闷的,便放下了手中的狼毫,坐在了一遍的小榻上,拿起一本书卷,看了起来。没一会儿,电闪雷鸣,大雨,也跟着倾斜而下。
窗外轰隆的雷声与磅礴的雨声,丝毫没有影响殷思思看书的心情,一直到夜深了,殷思思才打算稍加梳洗,上床就寝。
丫鬟兰儿将东西都收拾了,殷思思便独自一人吹灭了油灯,往熟悉的床沿摸去。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她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心猛地一紧,却又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她想要慢慢地退回去,将兰儿叫回来,却在那一瞬间,天地旋转,“砰”地一声,她已经被一个陌生人压在了自己的床上。
她猛地尖叫起来,可是还没交出生来,已经被那强壮的男子用锦被捂住了嘴巴,黑夜中,她看不到那个人的脸,只觉得那人的力气那样大,她全然无法动弹。
殷思思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之时,那男子低哑的声音在殷思思的耳边响起:“深夜叨扰小姐,实在是过意不去,但却是事出有因。小姐若是能答应不出声,在下便不为难小姐,可好?”
一道闪电从夜空闪过,将天空照得透亮。
就在那个时候,殷思思看见了那个男子的脸,看见了她的眼睛,她的心,忽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明明是万籁俱寂的黑夜中,那男子竟然能察觉她那细微的动作,轻轻一笑,放开了对殷思思的束缚,在一旁躺下。
思思不知道该怎么办,以至于明明可以动弹了,她却依旧僵在那里。她觉得那股血腥味更浓了。
不知过了许久,她也不知道那男子是否已经入睡,便轻轻地问了一句:“你受伤了吗?”
许久没有得到回答,思思又在想,到底是自己的说话声太小他没有听到呢,还是他已经睡着了……正胡思乱想之时,那个男子轻轻地开口:“不知小姐这里可有金创药?”
“我……我帮你去取一些来!”殷思思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床上鞋子套上外衣,就打开房门冲了出去。江南的园林,为了避雨,建造了许许多多的亭台廊檐,就算是在雨天,亦能穿过重重假山,绕过杨柳水榭。殷思思跑的很急,溜进药房也很顺利,在黑夜中,瞧瞧地点燃了一盏油灯,不知道翻了多少的柜子,终于找到了几瓶金创药。她又不敢拿多了,怕第二日被药方的发现,只拿了柜子里最多的一种,料想少了一瓶也不至于被发现。她又找来了纱布,再不到还需要什么的时候,才匆匆地灭了油灯,关上房门,小跑着回了自己的屋子,关上门,大口大口地喘气起来。
屋内,却并没有动静。
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喂,你……你还活着吧?”
良久,那男子低低地笑起来,似乎受伤的根本不是他一般:“别担心,我没死,就是死了,也万万不敢死在小姐的闺房里。”
思思听到这样的话,不禁脸色一红,心想还好是黑漆漆的一片,他也看不到自己。
思思将药递给了黑夜中的男子,就在自己的小榻上躺下,听着床上人的动静,她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思绪纷杂,愁绪万千。直到天蒙蒙亮时,她才沉沉睡去。
等她再醒来时,她竟是睡在自己的床上。男子已经消失不见,屋内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若不是桌上留下的那张纸条,思思也许会觉得,昨夜的那一切,不过是她的一场梦罢了。
桌上的砚台压着的那张纸条上,就写了两个不属于她笔迹的龙飞凤舞的大字:“后会有期。”
原本,这一场邂逅就该这样落幕。
可是,殷思思没想到,仅仅半个月后,类似的场景竟会重演。
这一次,她清晰地看清楚了躺在自己的床上的那个男子的容貌,很英俊的脸庞,隐隐透着刚毅。只是,他身上的伤,似乎比上一次更严重,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她不清楚,自己见到他的那一瞬,到底是喜多一些,还是忧多一些。
她再次小心翼翼地为他寻来了金创药,他却不曾醒来。她只好壮了胆子,凑过去,想要帮他包扎,可是她的指间刚触及他的肌肤,就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他看清楚是她,嘴角浮现出微笑来:“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这一次,男子的伤似乎格外严重,他并没有很快离开,相反,在殷思思的屋内,一留就留了整整一个月。只不过,两人之间,一直守着礼法。白天有人的时候,男子会躲到房梁上去。黑夜里无人的时候,男子也是在房梁上睡了一夜又一夜。
殷思思怕被人发现男子的踪迹,丫鬟送来的饭菜,总是尽量自己少吃一些,将大部分饭菜留给了男子。当屋子里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男子会给思思讲故事,一个个动人的鲜活的发生在江湖上的故事,让殷思思向往不已。
就在这时,思思的父亲命人来告知思思,杨殷两家已经将大婚的时间定下,就在这一年的中秋佳节,要来个双喜临门。她在那一刻脸色煞白,僵硬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那一夜,房梁上下的两人没有说过一句话。
第二日,殷思思醒来的时候,习惯性地抬头,却发现房梁上空空如也。那个陌生的男子,竟然就在几个时辰之前悄然离去。她踉跄一步,忽然想起什么,慌忙跑到书桌前,可是书桌上,什么都没有。他这次离去,竟然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巨大的委屈铺天盖地地卷来,她再也忍不住伏在桌上低低地哭了起来。
在她泪水都流尽了,她终于抬起头来,想要找帕子擦干泪水,却发现面前,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方帕子,一只手。那只手,有着习武之人特有的风霜。
在模糊的视线里,思思看到那个男子温柔地注视着她,她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耳边炸开:“思思,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前看到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殷思思就觉得很是羡慕,郎才女貌,月下一曲凤求凰,私定终身。虽然后来司马相如背叛过卓文君,可是结局却是圆满的。
殷思思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真的能走出那个狭隘的知府府邸,踏入那个她只有在梦中可以见到的江湖。可是,她身边的英俊男子,帮她实现了这个梦。
他待她是极好的,带她走过繁华的街道,给她买最好吃的糖葫芦,给她捏泥人,给她买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带着她做所有那些从前一个千金小姐做不了的事情。
他说要带她去岭南,那里是他的家乡。那里一年四季如夏,那里的荔枝,曾让唐明皇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贵妃一笑。
那些日子,思思就连做梦都会笑醒。觉得自己十六年来,只有那时候才最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陌上郎04
幸福的时光往往一晃而过,接踵而至的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一个多月后,男子带着思思刚进了南昌城。思思看到城门口有很多人,觉得好奇,便拉着男子使劲往人群里钻。一开始男子也笑着任由着她将自己拉进去,然而,却在那一瞬,笑容僵住,他的脸上风云变幻。
他猛地拉过思思,使劲地将她往外拽出来,在思思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已经将思思扯出好远。思思从未见过那样的他,觉得害怕,以为自己惹恼了他,便不敢说话,也不敢问他到底怎么了。
那一夜,思思睡得极不安稳,半夜里醒过来,却发现身边空荡荡的,吓了一大跳,慌乱之中撞翻了桌椅,引起一阵混乱,当油灯终于点燃时,却发现身边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唯独,少了那个男子。
她觉得害怕,不敢入睡,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他只是出去一会,很快就会回来的。她就坐在床边一直等,等到油灯耗尽了,鸡鸣了,天色渐渐变亮了,却依旧没有男子的身影。
她惊慌失措地冲下楼去,一遍又一遍地询问掌柜的,店小二,客栈里的所有人,她的夫君到哪里去了,可有谁见过她的夫君?得到的永远只有两个答案,却都不是她要的答案。
没见过。疯子!
她从未出过杭州,不知道自己此时在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办,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等。一日,两日,三日,十日,半月,一月……
掌柜的终于看不下去了,苦口婆心地劝告她:“你的夫君抛弃你了,别傻等着了,回家吧。”得到的只是殷思思的一个傻傻的笑容:“不会的,我的夫君不会离开我的,他说过,要带我会岭南的老家的。”
他说过,会带我一起闯荡江湖,带我一起浪迹天涯的。
我的夫君,不会离开我的。
无尽的等待,一颗心,渐渐地冰凉。她整整在客栈里等了两个月零八天,直到她的盘缠用尽被赶出客栈,她依旧没有等到她的夫君。
殷思思身无分文,又无处可去,狼狈的她就像个孤魂野鬼在街上飘荡。不知走了多久,似乎前方不远处就是城门,人群来来往往热闹的很,她忽然想起两个多月前的那件事情,发疯一般地冲向城门,找到了一张被风雨冲刷地发白褪色的告示。
通缉令。
画上的那个人,分明是她的夫君。
可她的夫君,又怎么会是专门诱拐良家小姐的采花大盗!
她踉跄地后退了几步,然后猛地冲上去撕下了那张告示,像疯子一样地揪住官差的衣领,一遍又一遍语无伦次地扯着嗓子叫嚷:“我的夫君呢,我的夫君去哪儿了?”
结果是殷思思被关进了大牢,这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因为扰乱公务,被关进了幽暗阴湿的大牢。三日后,知县亲自审问,却只听到殷思思一遍又一遍地回答:“我的夫君会回来接我的……”
在知县快要爆发的时候,他终于问出了她的身份——杭州城知府三小姐,殷思思。
知县大惊失色,立马休书一封,八百里加急让人送去杭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