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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朝之,本朝第一才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一曲抚毕,叶朝之抬头看向我,脸色有点奇怪,我这才发现,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随着他的琴声,将那《杀破狼》的歌词轻声哼了出来。
“小侯爷唱的词,有点奇怪,不像是诗赋一类,浅白明了,朝之从未听过。”他道。
我心中有点好笑。
你怎么可能听过?
“确实不是诗赋。”我忍住笑,开口说道,“只是我觉得,歌词,要能歌才称之为词,既然如此,浅白又有何不可呢?能琅琅上口传唱不好吗?”
叶朝之沉吟片刻,“不错,昔日击壤歌传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四字浅显明了,却写尽民生天然,再无能出其右者,未必就比精雕细琢的文章差得到哪里去。”
想不到我顺口胡诌的一句话,叶朝之居然甚是赞同,而且听起来也似乎很有道理,我对他的好感度,不禁上升一分。
既然找到了共同话题,我干脆开口哼出一段词来,试试他是不是又能过耳不忘,再弹成琴曲。
“天道恢恢未可测,听止亭中不可闻,功成名就终思退,寄情山水乐返。抚琴鼓瑟谁与知,棋布星落奕人生,百战归来书为伴,点染丹青松节高。”
…………
忽然想起来,这几句怎么有点像他的感觉呢?而且这首歌,名字也恰好就叫《琴棋书画》……
逝水如飞,这日到了张家塘,船队歇息一晚,大概明天就能到达镇南王府所在的韶南城。
叶朝之的琴艺并不比轩辕流光的差,却又截然不同。
如果说轩辕流光是峻急奔放,气势宏伟的话,他就是清和淡远,内敛广和,而且过耳不忘,经他改过的曲子,一扫流行曲那种通俗的感觉,竟有点雅致的味道在里面。
明月高悬,挂在漆黑的夜空中,被水气氲氤了,恍眼一看娇怯怯的,颇有烟花江南的感觉。
如此良辰如此夜,本侯爷自然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歌兴发了!
搬出绿绮打算来个深夜独奏,影没影响别人休息我不管,反正天大地大康老四大之后就是我最大,谁敢吱声?
夜色确实清静,河水轻轻拍打着船舷,轻微的哗哗声显得格外清晰。此情此景,自是该“一程山水一程歌,一笛疏雨寒吹彻,梦在叶叶声声尽处轻轻和”。
记得这首歌是从清才子纳兰容若的词里化出的,当时我很迷纳兰容若的词,背下来不少,也顺带找了相关的歌曲不少,想不到今晚倒适合了。
“何时鞋声经已沾上苍苔冷,世上何物最易催少年老,半是心中积霜半是人影杳……”
正在自得其乐之时,隐隐听见风里传来笛声。
音色醇厚,悠扬婉转,细听之下,竟是和着琴声而来,如泣如诉,低回时似风声低语,清越时如冷泉击石,个中千回百转,颇有山水一程,中天悬明月,大江流千里的幽幽凄清。
是谁?
是谁以笛声和琴?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叶朝之,康老四不懂音律首先排除,算下来,船上也只有叶朝之有这份本事了,不过……他若真是起了这个心思,又没有必要躲躲闪闪的?而且笛声也不像是船上传出的,更像是前方飘飘忽忽而来。
我凝神往黑暗的江面看去。
随着笛声逐渐近前,只见黑糊糊的江面上,晃晃悠悠的出现一点灯光,似乎是一艘小船,慢慢靠近了,顺着水流和船队错身而过。
船头站着一人,衣带随风翻飞,夜色中看不清相貌,唇边一管笛子,刚才的笛声毫无疑问是他吹奏的了。
我看着他的小船慢慢划过,然后消失在远处的夜幕中。
指下也早不知何时停下了琴声,江面上,只有那人的笛音幽幽,缓缓淡去。
一曲琴声,一曲笛音,不过是惊鸿一瞥,刹那交会,可为什么会觉得这人的笛音中,满是无奈与挣扎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8:23 本章字数:4213
一路顺流而下,经平河抵达韶南,从码头上岸,当地文武官员早就隆重的列队迎接。
我们并未直接去镇南王府,而是住在不远处的行馆沈园。
沈园为当地名园之一,房舍屋宇,无不透着江岸水乡的秀美。漫步园中,楼阁精致,亭台玲珑,兰草幽幽,几笼翠竹摇曳,山石池水,都是循屋而成,处处可见别具匠心。
我住在南苑的芷菱轩,在沈园休息两日,养足精神,就要去镇南王府替老爷子祝寿。
又是一场小小的考验,不晓得那老头子这么多年没见谢红衣,会不会看出现在这个是假的?转念一想,反正有康老四给我撑腰,船到桥头自然直,总能蒙混过去,于是又放下心来,等着去见老爷子完成任务好打道回府。
虽然谢凌云和康老四口口声声说是祝寿,但我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样简单,不过平心而论,以我这怕麻烦的懒惰个性,还是祈祷真的真的仅仅只是祝寿就好!
转眼到了日子,一溜三辆马车搭着我们晃悠悠的到了镇南王府。
我本来算盘敲的麻利,以为见了老爷子拜个寿说几句好听的,大不了考考写字吟诗,随便糊弄一下就过去了,哪里知道,等见了镇南王爷,才晓得,我这一路上的魔鬼训练,算是白搭了!
老爷子蟒袍玉带,三缕长须,看上去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味道,可惜一开口,我就知道,老人家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康老四满面笑容上前恭敬的喊了声“镇南王爷”,老爷子抬头看了看,回俩字儿,“小黄。”
笑容顿时凝固。
康老四抓耳挠腮不知所以,看看老爷子又回头看看我,明显不知道“小黄”是谁。
我耸肩,你都不知道了,难道我知道的比你还清楚?
倒是老爷子身边一个看起来低眉顺眼的小美人旋即解了惑。
“小黄……是去年爷爷养的一条狗,已经死了。”
…………
……………………
好吧,我承认我不该在康老四如此尴尬的时候狂笑,实在不给他留面子,但是……谁忍得住啊?
偷眼扫了扫叶朝之,不也一样满脸忍俊不禁的表情么?
不过俗话说,现世报,还得快!
我还没笑完,景老爷子就一把拽住了我的手,异常诚恳的开口,“无染,你昨天是不是又逃了学堂?你呀,要是有红衣一成的聪慧,我也放心不少了。”
红衣?无染?
我大惑不解,手指弯弯指指自己,转头看向笑到抽筋的康老四。
明显,红衣是说我,可老爷子干吗抓着我的手叫“无染”,乍一听还以为是“污染”,差点就条件反射对一句“环保”。
小美人上前扶住自己的爷爷,温言解释,“爷爷,您记错了,他是红衣哥哥,您一直念念不忘的红衣,不是无染哥哥。”
老爷子却瞪眼吹胡子,“胡说!红衣哪有这么大?明明才是个八岁的孩子!”
……本侯爷十年前八岁!
我算明白了,这老头子看样子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怨不得糊涂,记忆都是错乱的。
小美人一脸无奈的神色,转头正好和我四目对上。我还不觉得什么,她却一下子红了脸,连忙低下头去。
……害什么羞啊?虽然我现在是男装打扮,也不至于帅得那么惨绝人寰,连看一眼都脸红吧?
我习惯性的翻白眼。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听老爷子说话越来越靠三不着四,景无月,也就是那低眉顺眼的小美人和王府总管张叔一商量,搀扶着就脚不点地的送进了内室,丝毫无视老头子一迭声的“小红衣呢?怎么不来看我?”
本来他喊一声“小红衣”,我就应一声“在这里呢”,可应了半天才发现老头子根本就没听进去,还是张着两眼到处找他记忆里的“小红衣”,彻底无视掉我这个正主,所以后来干脆不答应了,目送着他一溜烟的被送回房去继续寻找“小红衣”。
端起茶杯刚抿了一口,康老四笑得贼忒兮兮的开口,“红衣,觉得无月郡主怎么样啊?”
“天生丽质,斯文秀雅。”鄙人的优点之一就是,只要是美人,无论男女,都会发自真心的赞赏。
康老四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笑得脸上那层白粉壳都快裂开了,扑哧扑哧往下掉粉。
我担心的把茶杯往自己的方向笼了笼,免得遭受池鱼之殃。
“无月郡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
我点头示意康老四继续,然后端起茶杯继续喝。
呼~之前都顾着应付那老爷子了,回话回的我口干舌燥,需要好好补充水分。
“——所以,身为她未婚夫的你,也至少会点才说得过去。”
“噗!”
我一口茶水全喷到康老四脸上。
我恨姓谢的这家子!
为什么一个两个,都喜欢冷不丁的冒一句出来吓唬人?经常害得我形象全失!
所以看见康老四被喷了一脸,拿手一抹就成了浆子,我也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唯一的想法是,他就不能不抹这些粉啊膏的么?大男人涂这些算什么?
说起来,轩辕流光和叶朝之也不曾涂过这些,看起来真是清清爽爽,顺眼的很!
想到叶朝之,我侧头看了他一眼。
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些可恶的家伙,明明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偏偏就瞒着我一人!难怪谢凌云非逼着我下江南呢,敢情是给他带弟媳妇儿的干活来了?
问题是……我怎么可能给他把弟媳妇儿带得回去?我是女人啊!
虽然一直是男装示人,别人也都以为我是男人,但男装的掩饰之下,货真价实是个女人啊!如假包换的女人!怎么能娶得了媳妇儿?难道太后和谢红衣苦心遮掩十八年的真相,就要在这镇南王府被拆穿了不成?
不行!我不能白白的等着西洋把戏穿了之后脑袋搬家!
可现在而今眼目下,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未婚妻,我无计可施……
扇子搔搔头皮,我无言的起身。
“老九,去哪里?”康老四马上“关心”的问。
“逛逛。”头也不回的砸两字儿回去,撩起袍角就抬腿出了花厅。
漫无目的的随处走,沿着长廊拐过弯便是花园,修建得精巧秀致,远远望去,花如云海,五彩缤纷,竟是说不出的繁盛景致。
走过去细看,才发现,苑中暗香浮动,花林连绵成片,不知道有多少种类,但无一不是冰胎玉骨,繁英琼莲,安排的错落有致,或循假山之势,或攀古木粗枝,各色花卉争奇斗艳,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让人不由自主的也心情安静下来。
好一处幽静的所在。
正漫步小路,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温婉的声音。
“这是冷香苑,里面的花草都是无染哥哥亲手种的。”
我回头,景无月正微红了脸颊看着我。
“无月见过小侯爷。”她福了一礼。
我抓抓头,“郡主客气了。”
自打从康老四嘴里知道眼前的女孩子是我未来“媳妇儿”,再见到她,感觉怎么都别扭。
虽然不得不承认,景无月长得漂亮,举止又斯文,客气礼貌,教养很好,不愧是世代簪缨的王爷之女。
镇南王本来有个儿子,可是两夫妻在一次外出时双双遇难,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