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什么好生气的?是我不让她说的,为了给你们一个惊喜。”我说。
四勇看着我,似乎很不好意思,他的表情就像想把刚刚吃的都吐出来似的。他看了我一会儿,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站住!”我喊住他说:“我请你吃了这顿饭,我们和解好不好?”这就好像我求他办事,他也已经收下了我送的礼。在我看来,他没有拒绝的道理。
但这个蒙古大汉把脸一沉,只对我说了六个字:“你故意欺骗我。”
这个人,简直一根筋到没办法交流。我气得直跺脚,对他说:“这还不是善意的谎言吗?我看你每天都很辛苦,想请你吃顿饭,知道直接这么做你肯定不答应,所以才出此下策。但归根结底,还不是想跟你和好吗?”
他看着我,似乎在仔细琢磨我的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你迟早都会成为小王爷的敌人,我迟早会杀了你。我不喜欢你。经过今天这件事,我更不喜欢你了。我四勇欠你一顿饭的恩情,迟早会加倍还给你。”
听他这么说,我立刻就放弃了跟他修好的念头。虽说爱屋及乌,但我喜欢莫昶也没必要连带喜欢他的监视者啊。于是我把眉一横,说:“不用还了,我也不指望用一顿饭菜来散恩。我就当做把吃不了的饭菜倒掉了好了。本想诚心诚意地交个朋友,但你对我这么敌视,我看还是算了吧。”
四勇没再说话,转身走了。
莫昶在一边叹了口气,对我说:“红姑娘一片好心,不必操之过急。四勇对女人防备心很重,不会轻易接受你作为他的朋友。”
“为什么?”我问,“他长得五大三粗的,干嘛要提防女人?”
☆、第二十四章 草原之狼
莫昶看向香荷,微微一笑,说:“不妨把你们曾经的那些闲言碎语说来给红姑娘听听吧?”
“啊?”香荷刚吃了一口饭,还没下咽,差点吐出来。她涨红了脸,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连忙说:“什么闲言碎语,老爷您多心了!”
她这副此地无银的表情直接把我逗乐了,再加上原本的好奇,我催促她说:“快说嘛,香荷!老爷又不会惩罚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扭捏捏了?我还以为你又率真又可爱呢!”
这招激将法很管用,香荷立刻说:“我才没有扭扭捏捏呢!再说了,那都是一些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才是这茶余饭后的谈资啊!”她越是不想说,我的兴趣就越浓。
“说就说啦!”香荷一拍桌子,说:“当初在这里的那些下人们,私下里都在议论四勇,说他……说他可能好男色。”
“啊?”四勇是同性恋?我怎么看不出来?
“红姑娘你不信吧?我也不信。”香荷立刻说,还瞥了一眼莫昶。但这个眼神绝对有问题——难道她怀疑莫昶和四勇之间有暧昧?这我就不能不管了。于是我问:“为什么这样怀疑他?”
“这个……”香荷欲言又止。
莫昶大笑起来,似乎是不想再难为她,他接过话去说:“我刚从狱中出来的时候,遍体鳞伤。那段时间,为了治我的伤,四勇和我生活在一起。”
“老爷,‘生活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我问。
“就是吃喝住都在同一个房间里。他为了照顾我,寸步不离。”
“噗——”香荷笑出了声,对我说:“他还帮老爷洗澡。”
“那是泡药水。”莫昶解释说。
香荷来了劲,继续说:“他还帮老爷做切肤的推拿,喂药擦油,不准别人近他的身,还有……”她邪恶地笑了起来,“有一次他抱着老爷跑进卧室,忘记了关门,有人看到……有人看到……他把老爷抱上了床,脱衣服……”
“那是因为那天我不慎淋了雨,突然身体僵硬动不了了,必须要立刻取暖,否则就有性命之虞。”莫昶解释说:“因为我动不了了,他才把我抱回卧房;因为我的衣服湿了,他才脱我的衣服!”
抱进卧房的事暂且搁下,我问莫昶,“呐,老爷,推拿擦油是怎么一回事?”
“推拿是因为我有错位的关节;至于擦油,那是他从草原带来的外敷疗伤药。”莫昶说。
香荷显然不信,还是一味地笑。
因为知道莫昶的过去,我想他应该还是喜欢女人的。况且就算四勇喜欢男人,估计他喜欢的也是他那主子答剌麻八剌,和莫昶无关。所以我就把这些流言蜚语全都当成了无稽之谈,转而问莫昶:“老爷,那这和四勇提防女人有什么关系?”
“因为他一直提防着女人,不近女色,所以才会被误会。”莫昶说着,微一沉吟,面上表情渐渐沉重起来:“四勇的父亲曾是某个草原部落的头领,因为爱上了另一部落的女子,为了娶她,杀了自己的发妻。但那个女子嫁过来后,却联络自己原来部落的人,在某一天夜里偷袭了四勇的部落。四勇的父亲明白一切后,后悔不已,为让四勇逃走而牺牲了自己,临终前告诉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四勇,永远不要相信女人。”
“后来呢?”我问。
“四勇逃走了。几年后,他带着自己结交的兄弟们,杀了回去,血洗了那个女人的部落,并亲手杀了她,为自己的家人报了仇。”莫昶接着说,“但是复仇以后,四勇把部落头领的位置让给了自己的兄弟们,然后就离开了。他独自一人在草原上游荡了几年,被称为草原之狼。当时他几乎成了草原上的传说——独自一人击退狼群、追杀猎狗,神出鬼没,不与任何人交流。直到后来……”
“后来怎样了?”香荷听得入了神,问道。
“后来狼被一个人驯服了,成了他的看门狗。”莫昶笑说,“那个人,就是真金太子。真金太子以他的儒道仁心感化了四勇,并给他取了汉名,带回太子府做了侍卫。小王爷渐渐长大后,四勇就做了小王爷的骑射老师,两人关系很好。真金太子看到他们很投机,就让四勇一直跟随小王爷了。”
我点头,心想果然如此——就算有基情,也是四勇跟那答剌麻八剌,和莫昶无关。
然而香荷却说:“那为什么小王爷把他赏给了你?”
“不是赏给我,”莫昶纠正说:“是把他派到了我这里。因为小王爷足够信任四勇,并且当时我伤得那么重,恐怕除了他再没人能让我康复到如此程度了。”
听他这么说,我心痛起来,问:“老爷的伤……”
“现在已无大碍。”莫昶微笑说,“疤痕也很少。这要感谢四勇的偏方。”
“什么偏方?”我好奇起来。
“草原民族有他们特有的医术,一般每个部落各不相同。虽然他们治疗伤寒等疾病的医术较为落后,但是对于皮外伤,远比我们汉人先进。”莫昶说,“不过具体他是如何医治我的,我知道的也不多,因为很多时候他都说会很痛,所以事先给我用了药,让我睡过去;而且他的药材也都是自己私密配制的,我也不方便多问。”
我点头,估计是先麻醉,然后再配合某些特有的草药一起进行按摩。
“所以,红姑娘,”莫昶话锋一转,对我说,“四勇不近女色,平日对你冷漠,请你也别放在心上,这与他曾经的经历有关。”
我心想他对我何止是冷漠,明明就是讨厌嘛!而且他讨厌我,也不仅仅因为我是女人。
但我没说什么,只是点头,又问:“难道他一辈子就这样不近女色吗?那岂不是也没有后人了?”
“他倒并不是很在意这点。”莫昶说:“我也曾劝他成家,但说了也没用。估计他还是没办法相信女人吧。”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老爷你自己都不成家,有资格劝别人吗?而且那四勇可是敌人派来监视你的啊,你有必要为他考虑这么多吗?不过话说回来,四勇的身世,莫昶是怎么知道的?
他接着说:“四勇这个人忠心耿耿,不管怎么说,是我莫昶钦佩并愿意结交的人物。”
“看得出来,老爷跟他惺惺相惜呢。”我说,“那么,这些都是他亲口告诉你的?”
“当然不是。”莫昶摇头说:“四勇沉默寡言,自然不会跟我说这些。这些都是小王爷告诉我的。”
看不出来,答剌麻八剌竟然这么八卦。不过老爷啊老爷,就因为四勇的忠心耿耿,你我才不得自由啊,你怎么能和敌人走得这么近呢?
“如果不是生在对立的阵营,各为其主,我想或许我们早已结拜为兄弟了。”莫昶无比惋惜地说,但随后他的神情又黯淡了下去,像是想到了谁。我不由得想到秦仲仕,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义结金兰。
☆、第二十五章 谜
和莫昶住在一起后,通过观察他的言行,我大体可以推断出,他根本不打算逃走。他似乎是想要死在大都以成全自己的忠义。但我绝不会让他这么做。我一定要想办法在这严酷的现实中打开一个缺口,不管是从答剌麻八剌那里,还是从四勇那里,总要突破一方,才能成就我们最终的幸福。
现在想想,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里来之后,我一直在为我和莫昶的幸福而不遗余力,但是如今,我发现要实现我们的幸福,又多了一道奇怪的障碍——琰玉。
我不知道一个男人沉迷于一个女人是什么样子,但是从莫昶见到琰玉的那天起,我发现他画中的江雪姝变得更加妖艳更加年轻了。我知道,琰玉正慢慢取代江雪姝在他心中的位置;或者说,他正渐渐把琰玉当做江雪姝的替代品。如果说我因为和江雪姝有着同样的灵魂因而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现在的我,竟然莫名地嫉妒起我的替代品来。
其实,对于琰玉本人而言,我并不讨厌。她聪明伶俐又善于察言观色,大方而不做作,人又漂亮,我喜欢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就想要结交她这个朋友。但是,如果她真的插在了我和莫昶之间,我该怎么办?我有把握胜出吗?
想到这里,我叹一口气,顿时变得很失落,只能祈祷她干脆和答剌麻八剌凑成一对儿算了,两个人年龄相仿,又都是俊男美女,走到哪里都绝对抢眼。
虽然我觉得三十几岁的莫昶应该不是琰玉的菜;而莫昶又一直被四勇监视着,行动也不自由;况且琰玉又被答剌麻八剌买去了,她和莫昶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但我还是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这件事不会到此为止。
至于莫昶,虽然他只在我住到宅子里的当天晚上提到过琰玉,说了一句他想见她,之后就闭口不谈她,但这次我再也不会心存侥幸,以为他已经忘了琰玉的存在——就像在鬼谷我曾心存侥幸以为他不会去大都一样。同一个错误我不会再犯第二次。所以我一直都留意着他的言行,尽心尽力地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希望借由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让他渐渐忽略那个虚无缥缈的舞姬。
所以,我每天收拾宅子,做饭、洗衣,想方设法改善莫昶的生活质量。之前我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