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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主在敌国奋斗史 作者:指间风月(晋江榜推vip2014-10-07正文完结)-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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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再议如何?”

    桓止斩钉截铁道:“治好了再放人,这是寡人的底线。”

    姜云尚摊手道:“我们卫国虽小,但陛下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吧?若是三四年才能治好,我们公主就在这里蹉跎青春么?”转向宋绯,“公主怎么看?”

    宋绯知道姜云尚是请她帮腔,她在一旁看得心里不是滋味,桓止既想要治好妹妹,又想拖延时间不放她走,拿她来当谈判的筹码,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她忽然开口道:“姜先生说得有道理,我也不想勉强陛下,不如这样吧,以两个月为限,神医若是能治好桓缨的病,两月一到,陛下就放我回国如何?我这么相信陛下,陛下也应该相信我啊。”

    桓止仍是毫不退让:“不行。寡人的底线就在这里,谁也碰不得。”

    宋绯有些着恼:“我能为陛下退让,陛下就不肯为我退让一步么?”

    他怕一旦退让,就永远错过了。他看着她:“除了这个,别的寡人都可以为你退让。”

    两人在这个问题上永远无法达到一致,她心知他决定的事是无法更改的,多说无益,还不如多为卫国争取一些。她别开脸:“晋是强国,我们卫国根本没有发言的余地,只好客随主便了。”她一手抓起放在案上的清单,扬了扬,“这些珠宝也没必要献给陛下了,治好了桓缨公主的心病胜过任何珠宝财富,你说是不是陛下?”

    桓止心知她是生气了,倒不急着哄,转而对姜云尚道,“先生大可带回去,寡人并不勉强。先生也别费心再浪费唇舌了,寡人坚持的事没人能改变。”

    姜云尚叹息,那么此次来晋国相当于无功而返,回国对世子难以交待啊。

    自姜云尚走后,两人的关系莫名陷入了僵持。

    二月中,传说中的郑神医姗姗来迟终于抵达晋国,宋绯以为医术精湛到能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最起码得年过半百了,可是郑神医看起来顶多四十出头,穿一身青布衫,衣摆有些空荡,虽削瘦看着却很健康,气色红润,眉宇焕发着神采。

    桓止本想先设宴招待郑神医的,郑神医笑眯眯道:“鄙人没空,赶紧把人治好了走人。”

    晋王左右都觉得此人太不识抬举,桓止倒也没在意,若不是性格怪异,早入尘世中享尽名利了。这时,内侍又提议道:“陛下,这位郑神医看着实在不像个医者,不如先试探一下?给猫狗下毒让他治治?看能治好吗?”

    郑神医闻言瞧了那内侍一眼,说:“鄙人只医人,不医畜牲。猫狗就不必了,干脆让晋王赐你一杯毒酒,看老夫能不能医好。”

    内侍登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真是天下怪人何其多,郑神医尤为个中翘楚。

    作者有话要说:差点忘了跟大家说,中秋快乐!!!
    
    
第56章 心惊肉跳

    郑神医给桓缨诊了脉;又问了桓缨很多问题;桓缨当然不会开口,都是卿季宣在一旁转述。

    郑神医问完,突然道:“这些日子老夫要住在哪儿?”只字不提桓缨的病情。

    桓止早摸清了他的古怪脾性;你问他吧他会觉得你在质疑他的医术,反而会不答;这样直来直往的人;若真是他治不了的病,他大概会掉头就走,而不会说要住在这里了。他笑了笑道:“神医想住哪里便住哪里。”

    郑神医眯了眯眼;总算遇到一个对胃口的。

    接下来郑神医就安置在王宫里,他古怪到不把任何权贵放在眼里,不管见到谁都不会行礼;别人问话想答就答,不想答掉头就走。

    人呢有时候真是贱骨头,权贵身边那么多善于谄媚的小人,他们反而不待见,偶尔碰到个把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啊,他们觉得对方真是世外高人才会这样浪荡不羁,视名利富贵如浮云。这样的高人,当然要礼遇厚待。

    于是古怪的郑神医在王宫里混得还不错。

    宋绯倒是很好奇大哥是如何把他请出山的,私下里找了个机会一问,郑神医神秘地笑道:“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救你大哥么?”

    宋绯说:“难道不是因为我大哥求生意志强烈?”

    郑神医笑眯眯道:“那是他自以为是的想法,小姑娘,实话告诉你,老夫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长得比他俊的,所以才救他。当时老夫还遗憾怎么不是女娃呢,要是女娃,我就让他以身相许做报答。”

    宋绯忍不住恶寒,悄悄往后挪了两步。郑神医眼睛眯成一条缝,又说:“后来他请我出山,我才得知他有个跟他长得十分相像的妹妹,我就开条件说他要是把妹妹嫁给我,我就答应帮忙。所以,小姑娘,你就等着嫁给我吧。”

    宋绯才不信他这鬼扯,大哥如果真答应了,不就是把她从虎口里救出来又送入狼口中么?不过跟一个怪人争执这些也没意思,而且听他话里的意思是对桓缨的病有把握了?她笑道:“那神医先把公主的病治好了再说吧。”

    治好了她就可以回卫国了,桓止虽然不肯放她回去,但是他开口答应的事还是会做到的。

    日子晃悠悠地过去,桓缨的病情进展十分缓慢,她不是病在身上,几帖药就能治愈,她是心病,必须得缓缓引导。宋绯觉得自己回卫国之日遥遥无期。

    这几日天气回暖,外出几乎不用穿厚重的裘衣了,到了裁新衣的时候,贴心的朱雀拿着帛布尺进来给她量衣长。

    宋绯很配合地任她摆弄,朱雀边量边道:“世子,您何必和陛下生气呢,要奴婢说有哪个质子都没您这样的待遇。”

    这是做说客呢,宋绯不置可否:“量完了?”朱雀嗯了一声,她走到窗边,隔了许久才道:“以前我想回去吧也没有理由,好不容易我父王派使者过来,卑辞厚礼地赔罪,他大可顺着台阶下放我回去,可是他偏不,让我处在这样尴尬的境地里,见个面还要偷偷摸摸的,好不容易能光明正大地见面吧,都是为了谈国事,可只要一牵扯到国事,我和陛下就会起争执。朱雀,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爱情在阴暗的角落里呆久了会发霉的。我想回卫国,一切可以重来。”

    朱雀皱着眉:“陛下没有说不让世子回去啊,早一些晚一些又没什么分别。”

    “既然没分别,为什么不能早一些?”宋绯反问道,朱雀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宋绯推开窗子,一缕斜阳洒进,在脸上聚成模糊的光晕,韩云起站在树下练剑,因逆着光,只看到侧面剪影,一剑一式都漂亮极了。她盯着看了一会儿,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今天天气不错,我出去散散心。回来给你买胭脂。”

    说行动便行动,叫上韩云起一起,吴侍卫昨晚喜当爹,今天倒是没有跟着。其实宋绯觉得吴侍卫没必要再暗中保护她,上回跟踪她的人是他们自己人,魏蓉也兴不起什么大风浪来,吴侍卫这样高手中的高手整日跟着她真是大材小用了。

    这个时辰,东市上正是热闹,走马观花地转了一圈,只买了一盒胭脂,瞧见路边卖玉器的小贩,饭摊前有一对年轻的夫妻,女子挑选了一对组佩,大概是太贵了,两人起了小小的争执,男子后来不知说了什么,女子噗嗤笑了出来,日光下可见脸上淡淡的晕红。

    宋绯有些欣羡,用不着大富大贵,这种殷实平凡的幸福也挺令人羡慕的。

    宋绯笑了笑,举步往前走,那对年轻夫妻与她错身而过,还没走远,忽听身后啪一声清脆响声,她也没在意,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突然觉得不对劲,猛然回头,发现跟在身后的云起不见了!他不会不跟她禀告一声就走,难道被什么绊住了?

    宋绯急急掉头往回走,路过刚才的卖玉器摊,发现那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

    宋绯走过去,听见年轻女子气急败坏的声音:“我的玉佩,你赔我钱,你赔我钱!”

    然后又是男子无奈的声音:“姑娘……在下……”话还未说完,刚才出声的那女子瞬间拔高了嗓音道:“你这人怎么这样,把我的玉佩撞碎了也不赔钱,还有没有天理了!”

    宋绯挑眉,这个声音,不是云起还能有谁?她想挤进去,可是百姓们看热闹的心都太强烈了,围成一堵厚实的墙,宋绯无奈,她身量本就高,踮起脚一看,只见韩云起局促地站在那里,女子跪在地上,两手死死抱着他的右手,含泪指控。

    宋绯觉得太夸张了,一个玉佩而已,怎么哭得如丧考妣?而且云起也没说不赔钱,那姑娘抱着他的手,他想拿钱也没法拿啊,又不能对女人动粗。她自袖中取出钱袋子来,忽然觉得不对劲,这姑娘明显是无理取闹,而且哭声里有夸张的成分,她不动声色地观察四周,日光下,一抹微芒晃过眼前,她微微抬眼一看,发现前方几十步远的酒二层雅间,窗户敞开一点,铜质的箭簇微微露出点头来,那箭头所指的方向……她心头骇然,小腿都在颤抖,眼前离自己最近的是一家店铺,她什么也顾不上,飞速地奔到那家店里。

    店主迎上来,笑呵呵道:“公子要买衣服?”

    宋绯勉强笑道:“您这里可有后门?”

    对方摇了摇头。

    宋绯有些虚脱,将店主拉到一旁,把整个钱袋塞到他手里,店主讶然地看着她。她道:“没别的事,就是请您帮个忙,刚才外边围了一伙人在看热闹,您帮忙看看人散了没有。还有有没有一个穿青衣腰佩长剑的年轻男子。”

    原来就这点小忙啊,店主爽利地应下来,走到门口一瞧,又折回身,摆摆手道:“散了。你说的人也没见着。”

    宋绯心头一沉,韩云起怕是上别处找她去了,她也不敢往窗边站,就怕刺客的箭穿破窗户插入她身体里,她朝店主招了招手,“您看看对面酒楼里的二层有没有窗户敞着?”

    店主依言去看了看,回来说:“没有,这天气谁开窗户啊。”

    宋绯道:“一点也没有么?您可瞧仔细了?”

    “我这眼神好着呢,准没看错。”

    宋绯还是不信,猫着腰走到窗户边捅破窗纱看了看,对面二楼的窗户一溜紧闭,她紧张得要死,对方该不会是见她一直不出来,准备找过来吧?她琢磨着集市上人多混乱,偶尔还有巡逻的卫队,就算杀人成功也不好逃脱,所以才故意隐藏在暗处刺杀,应该不敢光明正大地行刺吧?

    宋绯转而打量了下门扇,雕花镂空,徒具好看,恐怕有功夫的一脚就能踹开,这该怎么办?她攥紧了手掌,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啊,她急得挠心挠肺,店里还有七八个客人在眼前晃来晃去。

    宋绯心中一动,她又把店主叫过来:“您给我拿件女装来,不要太艳丽的。越朴素越好。还有给我拿件披风。”说完,转身上里屋去了。

    店主心里还纳闷呢,难不成对方有变装癖?不过他不管那些,有钱赚就好。挑了件女装,给送了进去。

    宋绯躲在里屋里,迅速地换下衣服,又卸下头上的冠和簪,头发披散下来,这样的环境里也没东西可装饰头发,她解下来系玉佩的丝绳绑在发尾处,虽然简单了些,但不至于令人觉得怪异。买的胭脂也派上了用场。一切整理妥当,她靠在门板上,全身都惊出冷汗来,浑身粘腻,许久不穿女装,好不容易能有穿的机会却是在这样生死攸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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