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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