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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逸,我到了,靠边停车啊!”肖钰轻推一下发愣的谢家逸。
“哦,好!”谢家逸忙打着方向盘,把车停在路边。
“小心开车!”肖钰丢下一句话后便下车了。
车里保持着一种虚幻的寂静,出了市区,驶上蜿蜒的山道,两旁是矮矮壮壮的侧柏,直登山顶。谢家逸放倒椅背,似片轻飘飘的树叶般躺了下去。隔了一道膜的车窗,外面的世界看起来是灰蒙蒙的,手指按下控制键,只需几秒钟,便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他发现自己竟没了勇气。
没有勇气去寻找答案,回一趟老家,就可以知道芸姨是不是正好在他们吵架的那段时间生病的,如果是,面对这迟了四年的答案,他该怎么办?
忘记来茴给他的伤害,是他引以为傲的一件事,当年他从烟头酒瓶中爬出来,整理得干干净净站到人前时,他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夸奖他一番:瞧他不多容易啊!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冷静理智和伤口的迅速愈合能力,都是他该骄傲的。
回国后再见到来茴,他以受害者的身份宽恕了她,连他自己都觉得该称赞自己的宽宏大量。如果到头来都是他自讨苦吃,那他的骄傲要怎么办?他的宽宏大量有多可笑?他可一点也不想恨自己。
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他这样想着,发动了汽车。
到下山的路口他放慢了车速,路标牌上指示,左边通往市区,右边通往机场高速,他的心像一个钟摆,一下左,一下右。他觉得自己有病,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才说服自己,却在刹那间,因为一个路标牌又动摇了。
他决定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方向盘往右一打,拐进通往市区的车道。只行驶了一分钟,煞车声响起,他又倒车回到原地,拨了个电话让秘书到机场取他的车,然后往机场的方向飞驰而去。
周于谦同李月琴的关系在这一个月内可谓是“轰轰烈烈”,虽然以前也是把吵吵闹闹当成家常便饭,但现在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干脆把家变成了战场,把锅碗瓢盆当成了武器。
今次的吵架只因为李月琴问他:“为什么上个星期没回家?”
周于谦没答。
她伏低做小,又问:“你是不是一点都不爱我了?”
周于谦仍然没答。
李月琴觉得自己都忍气吞声地跟他好好谈了,他竟爱理不理,“砰”地把碗一摔,又搬出老话:“我为你了放弃了事业,心甘情愿地当个家庭主妇,你是怎么对我的。以前别人说到手了就不珍惜,我还不信……”
周于谦拈起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打断她道:“结婚第一年,你就说不信了,今年是第七年,你会信才出鬼了。”
桌布被暴怒的手用力一掀,一套昂贵的范思哲餐具摔到地上,粉身碎骨,不心疼,反正厨房还有套爱马仕。战争又开始了,德国双立人刀叉化身为凶器,周于谦劈手夺过,却被李月琴趁机甩了一个耳刮子。
周于谦退得远远的站着,空气降到零度以下,他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冻结成冰:“你觉得,你值得我爱吗?”
他搬到了南岭别墅,舍弃了最后的希望决定离婚。李月琴终于成功地把周于谦赶到了情妇身边,并接到周于谦律师递来的离婚协议书,除了一笔能供她挥霍的赡养费,再加一栋房子。她突然间清醒了,周于谦再不是那个结婚前手捧钻石跟她求婚的男友,她也不是比钻石还珍贵的宝贝,更不是众星拱月的李月琴,三十岁,年老色衰,七年的时间,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耗费在吵架上,人生中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浪费的。
离婚协议书她没有签署,只让律师转告周于谦,希望他们都冷静一段时间,显然,她还不知道,最需要冷静的就是她自己。
这场战争没有获利者,包括来茴,虽然在众人眼里都觉得她捡了大便宜。事实上,她很郁卒,以往周于谦每个星期只来两三趟,现在是每晚必到。就像闲散的上班族突然换了个严格的顶头上司,除了不能偷懒外,还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加班费,可是她并不需要。
再到周末,来茴一醒来就痛苦地抚额哀叹,周于谦又是双手搂着她,害她想起床又怕把他吵醒。从前的礼拜六是她的假期,而现在……她记不清周于谦在这里过了多少夜,若长此下去,她考虑就算得罪金主,也要说明自己不想加班了。
“醒了?”周于谦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嗯,刚醒!”来茴赶紧起身,打开衣柜拿衣服。“你再睡会儿吧,早餐做好了我就叫你!”
“不睡了,把衣服拿给我!”周于谦坐起身,揉了揉头发说道。
“今天有没有公事要办?”
“没有。”
来茴找了套米黄色的休闲装递给他后,到门口从信箱里拿出早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煮好咖啡,这才转身到厨房做早餐。
阳光大好的清晨,来茴把泡过的米倒进熬着红豆莲子的砂锅里,从冰箱里拿出火腿,黄瓜,海带,刀法熟练地切成丝。周于谦在客厅跷着脚,喝着咖啡,看着早报,很自然的,就像一个家,只是,来茴认为她在尽义务,而周于谦认为——这里比家宁静安详多了!
吃完早餐后,来茴在厨房洗碗盘,周于谦破天荒地走进厨房,站在来茴身后说道:“有个碗破了!”
来茴从清水里捡起碗,一个个地检查。“没有啊,好像都好好的。”
周于谦找到那个他刚吃过的碗,指着掉了点瓷的边缘说道:“这个不就是。”
“不好好的嘛,只是掉了点瓷,哪算破碗?”来茴把碗收回来,过水后放进消毒柜里,开始擦拭厨具。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套新餐具吧。”周于谦觉得她既然都是亲自下厨,有必要买套像样的餐具,怎么也不能比家里摔破的那些差。
来茴擦拭的手一顿,错愕地看着他。“你陪我去买餐具?”见周于谦有些难堪,想他是脑袋给驴踢了,神智不清,立刻识相地说道:“就算这个碗破了,在平常人家,碗缺口了也照样用,只是个吃饭的碗,能盛饭就行,没必要买新的!”
“女人不都是认为,用漂亮的名牌餐具吃饭,胃口会大增吗?”这是他妻子说的,连手纸也要用名牌的,否则就成为她便秘的祸首。
“是不是我用VERSACE的餐盘装生猪肉,你都会胃口大增地茹毛饮血?”他被马踩过了?竟然站在厨房跟她讨论餐具和胃口这种女性话题。
“不买就不买吧!”周于谦颇没面子地走出厨房,想是自己喝粥的时候总担心被破碗割到,精神过于紧张才造成他想到陪她去买餐具。
周于谦刚离开,来茴就后悔不该说话那么冲,得罪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干完活后赶紧沏了壶龙井给他送到书房。
她没想到,这壶龙井把周于谦感动了好久,以至于茶都快凉了,他还望着关上的房门发呆。人真的是奇怪的动物,给他拿衣服早报,泡咖啡,做早餐,沏龙井,这都是以前来茴经常做的事儿,他周于谦从未觉得感动过,只想着他付了钱,就该得到这些享受,自从下定决心和李月琴离婚,搬到南岭后,来茴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小事情,他才开始思索。
甚至比较,李月琴嫁给他以前是明星,吃穿用度都是最奢华的,她若是下厨做顿饭,必定是要让人夸赞好半天才心满意足,所以,尽管她一年到头进厨房不过两三次,厨具一定要最顶级的,仿佛那样才对得起她付出的‘辛劳’。
而来茴,或许是因为出身贫穷,吃饭这些事情对她来讲,只要求吃好就够了,并不讲究排场,或者说是根本没想过餐具还要排场。
这也说不通,李月琴没成明星以前,也只是生于小康之家。还是性格差别吧,来茴虽然也虚荣,在外穿CHANEL,戴TIFFANY,却也能安于室中,看看书,做做家务。李月琴则是懒得连指甲都不愿意自己剪,每次都是指甲长了,才上美容院让别人修理。
想想婚姻失败,原因在于他们两个人都好逞强。结婚前,李月琴跟他描绘婚后的幸福美景:我要给你一个家,每天给你做饭洗衣服,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疼你跟孩子。
结果是,婚后李月琴的确是给他洗衣服做饭,但只维持了一个月。对于她的懒惰,他看不过去,觉得她是个骗子,自然就会斥责两句,然而,每次都被她找各种理由给堵回去,时间长了,矛盾当然就产生了。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个想法,或许他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婚姻生活。如果来茴和谢家逸结婚了,她一定是心甘情愿地为谢家逸下厨浆衣,那才是真正的婚姻吧。
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有些嫉妒!因为,来茴是为了钱才为他做这一切的!凭什么他得不到一个真心为他下厨的人?
正文 chapter 13
谢家逸的父母原本是家国营企业的工人,那家国企倒闭后就以打零工为生。谢家逸原本是要将二老接到A城的享福的,但两人均是老实巴交的小市民,一辈子没啥见识,况且在小城住惯了,到了大城市总有些胆怯,又舍不得左邻右舍,谢家逸便在小城买地给父母在建了幢舒适的小楼,请了保姆照顾。
他这次回家没有提前通知,站在家门口时,谢母竟喜极而泣,忙拉着保姆去菜场买菜,谢父是个少话的人,只在吃饭时,家里才热闹起来。
“你回来也不兴打个电话,你那房间除亚住着,我都没收拾,你看……”谢母吃了口饭,直怪儿子不说一声就回来,房间给别人住了,赶也不好赶。
“我是临时起意回来看看你跟爸,住一晚就走,这么多房间,我住哪间都行。怎么?徐亚住这里?”徐亚是谢家逸姑妈的儿子,两人年龄相仿,没出国以前,关系倒是很亲密。
“你也知道他跟他爸合不到不块儿去,我跟你爸住这么大的房子,空着也是浪费,干脆让他住这儿来了!”
谢母正说着,一个身材微胖的年轻人走进饭厅,头发梳得光溜整齐,圆脸盘,穿件灰衬衫,样子虎头虎脑的,手指上挂着个钥匙圈,转得几把钥匙“锃锃”响,在看见谢家逸的一刹那,眼里有惊喜闪过,这人正是徐亚。“哎,回来的路上我还说这太阳咋不下山哩,原来是家逸回来了!”
“嗳呀,正说到你,快坐下吃饭——兰兰,去拿个酒杯来!”谢母拖了把椅子到家逸旁边,招呼徐亚坐下。
小保姆拿来小酒杯,家逸把给酒杯里斟满茅台,递给徐亚。“我也是抽点儿空回来,明天就走!”
“你是大忙人,我比不得,难得回来一趟,先陪舅舅喝两盅,晚上我们再出去喝个痛快!”徐亚豪爽地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显然是常应酬的人。
家逸也把酒干掉,见到徐亚让他觉得亲切,拍拍徐亚的肩,他说道:“嗯,晚上还是去老地方!”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长江边上的堤坝,水泥筑成的,缝隙里长了许多青草,夜晚到那里,或坐或躺,红色的月亮照在江面上,听着船行的“轰轰”声,看长江滚滚而去,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家逸曲膝坐在堤坝上,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手肘支着水泥地,不管仰躺在旁边的徐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