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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晰看出她的呆愣,心头怒火倏起,咬牙低问:“苏小姐,我有这个荣幸做你的舞伴么?”
“啊?”他是来请她入舞吗?有没有搞错,他刚才还当众拒绝了那位腾田小姐,你看人家此刻正在冒火呢。
“怎么,这么不给面子?”盛晰快保持不住脸上的笑容了,他真的恨不能把她拖到无人的地方狠狠地打一顿屁股,然后,再狠狠地爱她。
天知道她此刻红唇微张,一脸白痴的模样有多诱人。
苏晓晓回过神来,不解地看着他:“你会跳舞吗?”不能怪她这样问,刚才腾田小姐请他跳舞,他的回答不是不给人家面子,恐怕是不会跳吧。
感觉头顶一群乌鸦飞过,盛晰竭力克制着心头的怒火,微笑以对:“原来是苏小姐在质疑我的舞蹈水平。”
“不,我没有…………”
“既然没有,那还等什么呢?走吧,让我带你入舞。”盛晰不由分说地拉起她朝舞台上走去。根本不顾台下一双双惊愕的眼早已瞪成铜铃。
怎么会这样呢?
苏晓晓百思不得其解,看着贴近自己的男人,他正一脸警告地瞪着自己,不得不把手交给他,然后,他紧紧握住自己的手,她心里一颤,感觉从他手上传来的温度仿佛带着电流般,全身一阵轻颤。
他的另一只手也放在她的小蛮腰上,隔着薄薄的衣料,她仿佛觉得他………………她睁大了眼,低声轻斥:“你的手在干什么?”
他无辜一笑:“调戏你啊。”
被他大胆露骨的话弄得又羞又气,但众目睽睽之下,她又不好发作,只得低头瞪着他的“那里”,低声警告:“你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我失去了比赛资格也总比某人当众出丑好。”
盛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心里苦笑一声,这女人还真是深藏不露,他以前怎么会以为她是一只温驯的猫呢?原来她是一只不会咬人的兔子。一旦咬起人来,还真是痛呢。
“你这是威胁吗?”他在她耳边轻喃顺便在她的静动脉处吹气,成功惹得她一个颤栗,心里得意一笑,五年不见,但他对她的身体反应熟悉的很。
“你,你别不正经了。”苏晓晓又气又急,恨不能把他踹下舞台。
“音乐开始了。”盛晰搂紧了她,让她柔软的身子紧紧贴着自己的身子,做好探戈舞的开端动作。
从他身上传来的阵阵男性气味,苏晓晓一阵耳目晕眩,她想挣扎,但他放在她屁股上方的大掌传来的热度与力道让她敢怒不敢言。只能恨恨地瞪着他,这个死混帐,等会儿再找他算账。
盛晰当然发现了她射来的目光,脸上挤出得意的笑,但心里却苦笑连天。
这样与她贴身跳舞,当然再好不过,他就可以吃足豆腐了。
可是,他发现自己的下身起了反应…………近距离可以闻到她发间,身上传来的阵阵温雅的清香,惹得他全身发热,从小腹处升起一阵火热…………这种想吃又吃不到的感觉真是,讨厌透了。
一曲探戈,舞动着优雅与情欲的组合。
男人是大名鼎鼎的企业家,英俊贵气,女人是美丽优雅的粉装丽人,气质出众。二人虽然从未一起舞过,但都从对方眼底看到了熟悉的自信。
欲望在蓝色的裙裾边旋转,魂灵在雪白的肌肤下喘息,炽热的眼神蕴涵探戈原有的感性与情感交汇出激情与艺术的炫目结晶目光在空气中交汇形成炙热的电流舞台上,二人的情与欲,力与美,以及肢体交缠间,那缠绵悱恻的暧昧,那激情狂放的肢体,无不让人叹为观止。
盛晰看着苏晓晓,黑眸里闪现出狂烈的火热,仿佛要把她溶化。
苏晓晓也回望着他,双眼迷离,脸颊绯红,不知是运动过量,还是被羞红,她望着自己的舞伴,眼里没有以往的疏离和冷然,只有无穷的炙烈。
一曲探戈,带着情欲的炙热,把二人原来疏远的灵魂拉拢。
探戈舞来源阿根廷,是阿根廷的国宝,国之精粹。和巴西的桑巴比较,同是来自民间,同是混种的“移民舞蹈”,但发展到今天,差异很大,迥然不同。桑巴是朴实、简明、粗犷,看上去总有一种原始的感觉。探戈却是诚挚、欢快、典雅。她既保持在民间,又通过艺术升华而成为了一种专业的艺术形式,融入社会的上层,不失为“千娇百媚”。
今天的探戈舞已不是国人眼中的三步一回头的老调。
苏晓晓非常喜欢探戈,一曲探戈,能把力与美,情与欲,在肢体交触中得到升华。
二人流动的舞步,娴熟的动作,高难的旋转,让场内观众全都看呆了眼。
他们时而神情呆愣,时而表现欢快,时而贴身直行,时而快速旋转,时而高度踢腿,时而低处趟身,女子身轻如燕,男子运作自如,相互配合,十分默契,动作安排,各具千秋。观众们看得眼花缭乱,如痴如醉,无可挑剔。
一场《探戈诱惑》让苏晓晓在这场比赛中,以压倒性的掌声而大获全胜。
众人在热烈地给予掌声的同时,还不忘偷偷地望着神情淡泊但双眸透出狂热的盛晰。心里都在猜想,这个川都集团的总裁,当众拒绝了腾田集团的千金,却主动与苏晓晓共舞,这其中说明了什么?
而被掌声淹没的腾田千叶子看着舞台上接受着众人掌声的盛晰苏晓晓二人,嫉妒的眼都红了。
川都裕当众给她难堪,而苏晓晓让她多年的愿望落空。
她不会放过他们的。
川都裕她对付不了,这个叫苏晓晓的女人她总有办法吧。
第四十二章
一场探戈下来,苏晓晓可谓风光无限,她也很感激盛晰的鼎力相助,她想,如若不是他主动做自己的舞伴,或许她还不一定能获得最后的压轴行胜利。
她也没想到,他的探戈跳得如此好,完全是高手水准了。
可是,她根本来不及与纯平师生们道别或是做最后的演讲,就被盛晰强行拖下台,离开了纯平学院。
他这是干什么?
“你这是干什么?我的学生还在里面。”他们这些学生都还未离开,她这个领头老师却私自离开,影响不好吧。
盛晰边开着车,边道:“放心,我已经派了专人去接待他们,过会儿就会回到银座。”
苏晓晓不再说话了,安静地坐到位子上,不时扭着看着他,问:“你拉我上车干嘛?”
盛晰没有说话,在一处红灯停下后,才转头看着她,目光里有狂热和深沉的幽暗。
苏晓晓一惊,他这种眼神实在她熟悉了。
“晓晓,我们重新来过。”
“你——我们之间已没有可能了。”苏晓晓呼吸一紧,不敢看他炙热如火的眼神。
盛晰抿着双唇:“是吗?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有无可能呢?”他看着她美丽的侧面,目光一沉,拉过她的臻首,霸道地在她的红唇上印上一吻。
“呜——”苏晓晓杏眼圆瞪,又吃惊,还有不规则的悸动,她捂着胸口,怔怔地看着他,心里一片紊乱。
“晓晓,我们重新来过,好吗?”盛晰双眼深深凝视着她。
他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深深伤害她后,现在又若无其事地来进入她的生活,让她连反抗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以往的种种忽然变得清晰,在她记忆深处抹下浓浓的伤疤。
她原以为,这道伤疤将会伴随她到永远,直到她把他在心里抹除。
可如今,他又强行进驻她的心底,霸占她的心田。
前尘往事忽然变得遥远,已在她记忆里变得模糊不清。她与他,相识在那一年那一月,她第一眼见到他,他从天而降,带着一身的凛然和高贵,走进她的生命,然后,在电光火石之间,她爱上了他。
或许她只是爱上他的外表,他长得确实非常令人心动。
可后来他这个肇事司机对她这个伤员却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她失去了原来的警惕——
姐姐警告她的话早已抛之脑海—他是一个无情无心的花花公子。
她如飞蛾扑火般,扑进他怀里。
她与他,结合也在那一年那一月。
她爱上他,是的,不光是起先对他外表的迷恋,她更爱上他气温儒雅又彬彬有礼的气质。
可是,她犯了所有女人在面对爱情来临都会犯的错。
她太轻易地交付了自己。
她不应该让他用金钱收买自己,尽管她喜欢钱,这也是后来自己造成的苦果。
从最初他对自己的尊重,到后来他用金钱试探她,而她毫不犹豫地答应做他的情妇开始,一切,都变味了。
他不再尊重她,只把她当作用钱买来的唾手可得的情妇而已。
而她,对他没了以往的悸动,随着时间的迁移,他高傲的本性,高人一等的姿态,让她对 他不再报以期望,只有深深的失望和伤心,以及后悔。
她失望,她原以为,他不是那种有钱就不可一世的高傲贵公子。
她伤心,原来她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她后悔,后悔没有听姐姐的话,慕容三少,是最无情最冷酷的花花大少。而她,不自量力地与他玩这场爱情游戏,最后弄得尸骨无存。
可是,她没有后退之路了,做他的情妇三个月后,她变得压抑,想绝然离开他,却又狠不下心,她也有软弱的时候。
他主动开口让她离开,她有松口气的柑橘,但却有种难堪和失望。
她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她没有察觉。
直到,他又重新来找她,又想与她再度交往下去,她的心又活跃起来,尽管她没有表现出来。因为她一直都是挺冷然的女子。
可是,她依然没有逃过情字带来的疯狂。
她如同没有尊严的娃娃般,数度在他的一句话后与他分开,又数度因他的一句话后又飞奔到他身边,她恨透了这种感觉,可又控制不住自己。
她知道这样没有尊严地任他摆弄,更不会得到他的任何尊重,可她真的控制不住自己。
她好恨自己,直到,她尽然怀了孩子。
从私自去打胎,到被他发现后强行扭着她住在他的私人公寓里,再到后来的一系列的风波。
她好累,她终于看清了现实,她与他,一个在天上,一个是地下,云与泥的差别,那道阻碍在他们之间的深深的鸿沟,不是她所能跨越过去的。
他是高高在上的王子呵,而她只是一个被王子用来当调剂品的情妇而已。
在他心目中,她,只不过是他想舍弃又舍不得,但却又没价值只是被他束之高阁的玩具而已。
她想放弃,可是,肚子里的孩子不容许她退缩。
为母则刚,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私生子,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
既然他不容许她打掉他,那么,她就要尽自己的力量保护孩子不受世俗的偏见。
她向他提出结婚的话,一则是试探,一则是——替自己找后路。
他拒绝了,并且深深的侮辱了她,这是预料中的,但依然让她难过。
正当她已做好离开他的准备,可他却给了她致命一击。
他将她的心击得好痛,几乎碎得不成形,心终于死了,她带着破碎的心,远走他乡,让一切成为过往云烟。
——
那段过往,是她心底永远的痛。
她从未幻想与他再度重逢,然后重新开始。现在,他却强行进入她的生命——他坚决,他霸道的让她难以想象。
她没法拒绝他。
如果他还是如以往一样对她满不在乎,只有深深的独占欲,那么,她还可以冷淡以对。
可是,他变了,没有以前的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现在多了三分霸气,三分温柔,三分尊重,一分感动。
就像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