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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玉观音-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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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结婚了。    
    我二十四岁,与新娘同龄。新娘是特别富有而且长相也还凑合的贝贝。    
    婚礼前的最后一周过得既热闹又疲惫,贝贝家的亲戚朋友真多,我的日程中塞满了没完没了的迎来送往、仪式化的客套和像考试一样的自我介绍。那些祝贺的、送礼的、来看新郎的,就像排队买东西似的一个挨着一个。贝贝的父母得不厌其烦地把我这个从中国大陆来的陌生人引见给他们的整个家族和这家族在上流社会的圈子。还有电话。电话不停地响着,从西雅图、旧金山、芝加哥以及温哥华和多伦多打来的电话,恭喜恭喜之声不绝于耳。也许只有儿女婚嫁这种事,才最能看出这家人在整个北美华人社会中的影响和根基。这影响和根基是历史造就的,绝对速成不了的,因而也是令人骄傲的。贝贝已经算是这个家族中的第四代移民了。    
    婚礼将在洛杉矶比佛利山庄最有名的教堂举行,很多人都在为这桩婚事而忙碌、而喜不自禁,尤其是新娘贝贝。看得出婚礼之前的贝贝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儿。    
    我呢?    
    我应该感到幸福,在这个浮华之家如此受人瞩目,有那么多人忙着为我去订教堂,到饭店里去订喜宴,找设计师来做衣服,找摄影师来拍电影,屋里的礼品堆成小山,还专门有人登记造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从未享受过的,是我的幸福!    
    当然,我最应该感到幸福的还不是这些,贝贝那位从埃塞俄比亚来的黑人保姆玛瑞丝太太告诉我,这一切都算不上什么,最值得我庆幸的,其实是这桩婚事能让我很快就到移民官那里去唱“卡拉OK”了!玛瑞丝太太在这个华人家庭里工作了二十年,不仅可以说出一口流利的台湾腔的国语,而且,对华人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他们喜闻乐见的一切东西都能一一道来,如数家珍。可让我这个最纯的华人都感到莫名其妙的是,难道去唱卡拉OK也算是一件幸事?    
    “当然啦!就是到移民局去唱美国的国歌呀,就当它是唱卡拉OK好啦。”玛瑞丝说,“我来这边二十年了才拿到了这个身份,可你只要在这边住上半年,移民局就会通知你去唱歌了,因为你娶了一位美国公民做了太太!”    
    我故意无动于衷地说道:“当美国公民又有什么好!”其实我明明知道,这是这里的每个外国移民都梦寐以求的归宿,但我偏偏要做出这样冷淡的神情。    
    “当然好啦。”玛瑞丝太太夸张地叫起来,“美国,多好的地方!美国对自己的公民很偏心的,很袒护的,法律呀、福利呀,每一样每一样,都很照顾的。”    
    我淡淡地说:“好啊,唱一遍星条旗永不落就能拿美国护照了,拿了美国护照就能受美国的照顾了,我当然没意见。”    
    “还有啊,”玛瑞丝太太认真负责地告诉我,“不是单单唱歌的,移民官还要问你一些话呢,不过也很好答的。他会问你:喜欢这个国家吗?你就答:喜欢,当然喜欢啦,这是多么伟大的国家。他再问你:愿意为这个国家作贡献吗?你就答:噢!尽我所能吧。总之他问什么你答什么,然后就可以宣誓啦,唱歌啦,唱完歌你就是一个美国公民啦!”    
    是的,我因为要和贝贝结婚,所以将很容易地成为一个美国公民,这不仅是幸福,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幸运。于是,我在这个家里装出了笑,装出激动和感谢的表情,装出幸福的模样。我想让贝贝和疼爱她的父母感到满意,我不想让这家里的一切人,包括玛瑞丝太太在内,感到失望和扫兴。    
    即便如此,在婚期临近的一天早上,在花园里,贝贝依然疑惑地问我:“你不开心吗,你不高兴吗,你是不是累了?”    
    我说:“没有。”    
    我搂了搂贝贝,想用身体的温存来掩饰内心的空茫,贝贝问:    
    “那你怎么啦?”    
    我不知道我怎么啦,在这个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我没有热情。    
    这里没有我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除了贝贝,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隔膜和陌生,包括她的父母。    
    贝贝说:“你肯定是累了。不如我们躲开这儿,下周再回来,你喜欢去哪儿?拉斯维加斯?想去赌赌你的手气吗?或者我们干脆走远一点,去夏威夷怎么样?找一个安静的海滩,就我们两个人……”    
    安静的海滩?    
    我点了头,说:好啊。    
    安静的海滩……    
    我预料到我必然要和我一直逃避的那个梦境相逢了,在那个安静的海滩。    
    这家人都熟知贝贝的任性,当天就有人帮我们订了机票,送我们去了机场。从洛杉矶去夏威夷,我们将在太平洋上空,做长达七个小时的横渡。


第一部分一种失身的屈辱感(图)

      这是二○○○年的冬天,新千年的第一个中国春节的前夕。而在这里,在夏威夷,却到处是夏天的棕榈、刺眼的阳光、蔚蓝的海和烫脚的沙滩。    
    夏威夷的这家酒店贝贝显然来过,对一切都是很熟悉的样子。这里远离城市,每个房间都面向大海。清晨,我站在弧形的阳台上,看一只孤单的海鸥从脚下歪歪地滑过。贝贝还在床上熟睡,这给了我一个真正可以静思的片刻,我开始仔细地、贪婪地、如饥似渴地咀嚼昨夜的梦。    
    ——是你吗,安心?是你在笑吗?这梦的背景太朦胧了,以致我想不出我们是在哪里,我们在哪里有过这样的开怀大笑?在欢快的气氛和跳跃的节奏中,你的面孔显得极其模糊,甚至若隐若现,但我知道,那就是你,你就是安心。    
    你在哪里?你还记着我吗?    
    连着三天,那个美丽的梦总是如期而至。我每天执意早早地睡下就是为了等它到来。每一天清晨,太阳刚刚跳出对面的海平线,我就迫不及待地醒来,悄悄跑到阳台上,去凝望平静的海面和一两只离群的海鸥。那美丽的梦让我心如刀绞。    
    白天,我不再去海边游泳,不想吃饭,一整天躺在床上,像个病人一样。    
    贝贝问:“你又怎么了?”    
    我说:“没事。”    
    晚上,在紧临大海的露天餐厅里,面对着一盏橘黄的玻璃烛灯,我们枯燥地吃着晚餐。海是看不见的,漆黑一片,只能通过由远及近的涛声,想象它的广大。除了海的声音,四周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贝贝的脸在暗处,有些闪烁不定,跳动的烛光浓缩进了她的那双疑惑而又气恼的眼眸。    
    贝贝问:“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抬了头,透过烛火看她。我说:“我想回去,回中国去。”    
    贝贝半天没有答话,她当然听出来了,我的语气,神情,显然告诉她将有什么事情发生。但她还是镇定了自己。    
    “你想你老爸了?好啊,我陪你一起回去。”    
    我低了头,像犯了罪一样:“贝贝,我心情很乱,我不想这么急就结婚。我们都还年轻。”    
    贝贝沉默下来,她肯定明白了我的意思,要不然她怎么没声了呢,怎么没有一句追问、一句谴责呢。这个沉默比厉声的追问和愤怒的谴责更让人难受。终于,她从餐桌前站起,一个人离开了,她说:“你和我父母去说吧。”    
    贝贝的父母是有身份的人,也是有知识有教养的人。而且,我知道在华人圈儿里,他们的面子是何等的重要。他们有那么多亲朋好友,谁不知道他们宝贝女儿的一只脚,已经跨进了洞房的门坎?    
    我们从夏威夷回到了洛杉矶,路上几乎没有说一句话。像同行的路人那样陌生、客气。    
    在和贝贝父母谈话的时候,我的头始终低垂着。我对不起他们,对不起贝贝。贝贝的父亲很严肃,他默默地听完了我的过于简单的陈述,他的回答更是简单得令人心悸。    
    “好,你不愿意现在结婚的想法我们表示尊重,只不过,这个想法你应该早说。作为一个男人,我希望你以后能够对你的决定,对和你有关系的其他人负起责任来。”    
    他的态度是严肃的,甚至可以说,是愤怒的。他说完便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出了房门。    
    贝贝的母亲没有走,依然和我面对面地坐着。我低着头但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那一向温和的目光里充满了疑惑和责备。    
    她问:“能告诉我原因吗?”    
    我回答不出。    
    她再问:“你其实不爱贝贝,是吗?”    
    我把头更深地垂下,无颜正视这位母亲,我说:“原谅我,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她离开了我,我想回去找她。”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贝贝来美国?”    
    我无言以对。    
    贝贝的母亲也站了起来,她说:“你伤害了贝贝,杨先生,你伤害了我们全家,你应该对你的行为感到羞愧!”如果把一个爱你的女孩儿甩了就算是伤害她的话,那伤害女孩儿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谁让我有一张让所有女孩儿都能过目不忘的脸呢,再加上一张还算有幽默感的嘴,那张嘴里总是随时储备着无数招之即来的笑料。幽默感是大多数女孩儿都会追求的目标,她们喜欢被你逗得哈哈大笑。另外,更重要的是,在上大学以前我就拥有了一套一房一厅的,完全由我独自支配的房子。这些条件加在一起,让我从十七八岁开始,身边就从没断过模样漂亮的女孩子。    
    和我上床的第一个女孩儿是我在高考的考场上认识的。按我现在挑肥拣瘦的标准,她身上的肉好像太多了一点儿,手感不好,而且智商也不高。那天这胖妞考试居然紧张得忘了带笔,差点误了一生的前程。我把我的一支备份的钢笔借给她了,这样的相识使我在她心目中的第一印象是一个优秀的好男孩儿。后来我们一起去蹦迪,蹦到半夜三更我送她回家。她说她家楼道黑让我送她上去,我就送她上去了。然后就进了她的家门,然后就在她的卧室里动作紧张地脱了衣服,和她干了那个事儿。公平地说,是她勾引了我。如果仔细回忆一下那天晚上的种种细节,就知道这种事对她来说肯定不是第一次了。明白了这一点让我有一种失身的屈辱感,觉得吃了亏,也让我在以后很久,一直对处女有一种特别渴望的心情。


第一部分英雄迟暮的悲剧感(图)

       后来我考上了北方矿业大学,留在了北京。那胖女孩儿则考到南京去了,自此分手,再无联系。第二个和我发生关系的女孩儿是我在矿大的一个同学,我们算是正式谈了三个月的恋爱,后来是我主动,干了那事儿。如果不干那事儿的话,也许我们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恋爱关系会持续得更久些。    
    这位同窗女友和那胖女孩一样,也不是处女。    
    大学三年级以后,我对晚上约朋友一起出去泡吧开始上瘾。在酒吧那种地方认识的女孩儿可就太多了,其中一半以上是主动愿意和我亲热的,只是因为我自己比较端着,所以成事的不多,成了事也就是一晚上的勾当,露水情缘,一般不会有什么没完没了的故事发生。而且我也知道,想在酒吧那种地方找一个含苞未放的纯情处女简直是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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