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康拉德、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现代感的作家。〃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和你。其余全是一堆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头脑里算了一下:〃可是菲茨杰拉德死后只有二十八年呐!〃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古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致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进外务省,当外交家。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间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出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深不可测的部分,我是怀有兴趣的。至于他成绩突出、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也许颇觉希罕。
  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这种内在的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征途中。
  但总的说来,我对他怀有好感。他最大的美德是诚实。他决不说谎,从不文过饰非,也不隐瞒于己不利的情况。而且对我始终亲切如一,慨然给予诸多关照。如果没他如此相待,我想我的寄宿生活将远为不快得多、别扭得多。尽管如此,我却一次都没交心于他。就这点而言,我和他的关系,其性质完全有别于我同木月之间。自从我目睹永泽酩酊大醉后想方设法捉弄女孩子以来,我就决意万万不可向他交心。
  宿舍院里,流行好几种关于永泽的说法。第一种是说他生吞过三只蛞蝓。其次是说他的阳物非常强大,睡过的女人已达百数之多。
  生吞蛞蝓确有其事。我一问,他就痛快承认了,〃顶大的,吞了三只哩!〃
  〃这又何苦?〃
  〃啊,说起来话长。〃他说,〃我住进这宿舍那年,新生和老生之间有点磨擦。大概是9月,我作为新生代表去老生那里谈判。对方是右翼,有把什么木刀,看样子怎么也谈不拢。我就跟他说:我明白了。如果问题能在我本人身上解决,我于什么都在所不惜,把话说清就行。于是那家伙叫我生吞蛞蝓,我说好,那就吞。就是这样吞的。那帮家伙找了三只大大的来。〃
  〃什么感觉?〃
  〃要说什么感觉嘛,生吞蛞蝓时的那种感觉,只有亲口吞过的人才体会得到。蛞蝓滑溜溜地通过喉咙,'嘶——'地一下子落进肚里,真叫人受不了。凉冰冰的,口里还有余味儿,一想都打寒战。恨不得一吐为快,但又只能咬紧牙根儿忍住。要是吐出来,还不得又要重吞!这么着,我终于把三只一口气吞进肚里。〃
  〃吞完后呢?〃
  〃那还用说,回到房间咕嘟咕嘟大喝盐水。〃永泽说,〃此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倒也是。〃我附和道。
  〃不过,从那以来,谁对我都无可挑剔了。包括老生在内!一口气生吞三只蛞蝓的人,除我找不出第二个!〃
  确认其阳物大小很简单,一起进浴室即可,那确实非比一般。睡过一百个女人是夸张。他思忖一下说:怕是七十五个左右吧。他说记不大清,但七十还是有的。我说我只睡过一个。他说那还不容易。
  〃下次跟我去,管保你手到擒来。〃
  当时我还不以为然。但实践起来,的确很容易。由于太容易了,反倒叫人有些泄气。跟他到涩谷或新宿,走进酒吧式小吃店(这种地方一般总有很多人),物色两个结伴而来的合适女孩(成双成对的女孩真可谓铺天盖地),和她们喝酒,然后到旅馆一同上床。总之永泽能说会道。其实他也没说什么绘声绘色的话,但他一开口,女孩大多都听得入神,一副痴迷的样子,不觉之间便喝得昏头昏脑,结果和他睡到了一起。况且,他又长得英俊潇洒,开朗热情,随机生发,因此,女孩只消和他坐在一起,便觉心荡神迷。另外还有一点,这点我本身也感到极其不可思议:就是通过同他在一起,连我在别人眼里也成了富有魅力的男子。每当我在永泽促使下讲点什么的时候,女孩们便像对永泽那样对我的话或频频点头或笑意盈盈。这都是永泽的魔力所使然。这家伙实在身手不凡,每每叫我钦佩不已。与他相比,木月的座谈之才,简直成了哄小孩的玩艺儿,根本不足以相提并论。尽管如此,尽管我对永泽的才能五体投地,我还是由衷地怀念木月,愈发感到木月待人是何等以诚相见。他把自己那并不多的才能都献给了我和直子。相比之下,永泽却把他超群出众的才华儿戏般地随意张扬。说起来,他同女孩睡觉也并不出于真心。对于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儿戏而已。
  我自己其实并不大喜欢同萍水相逢的女孩同床共衾。作为疏导情欲的一种方式固然惬意,而且同女孩拥抱着相互触摸身体也颇开心。我所不快的是早上分别的时候。醒来一看,一个陌生女孩在身旁酣然大睡,房间里荡漾着酒气。床灯、窗帘等等,无一不是造爱旅馆特有的那类大红大绿俗不可耐的东西。隔夜未消的酒意仍弄得头脑昏昏沉沉。片刻,女孩也睁开眼睛,悉悉索索地到处摸内衣内裤,还一边穿长筒袜一边说:〃喂,昨晚真把那个东西放进去了?我可正是危险期哩!〃然后又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沾眼睫毛,一边嘴里自言自语地絮絮不止,什么头痛啦、化妆化不好啦等等——这些都让我心生不快。所以,说老实话,我真不想睡到第二天早上。但宿舍都是12点关门,总不能花言巧语地劝女孩子半夜起身回去(这在客观上也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在外边过夜。这样一来,势必在那里呆到早上,满带着自我厌恶和幻灭之感返回宿舍。阳光刺得眼睛作痛,口里又干又苦,脑袋就像别人的似的。
  如此同女孩睡过三四次以后,我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干过七十次,是否会觉得空虚。
  〃如果你觉得空虚,说明你是正人君子,可喜可贺。〃他说,〃和素不相识的女孩睡觉,睡得再多也是徒劳无益,只落得疲劳不堪、自我生厌,我也同样。〃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卖力气?〃
  〃很难解释。对了,你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本书写过赌博吧?同一个道理。就是说,在周围充满可能性的时候,对其视而不见是非常困难的事。你明白吗?〃
  〃有那么点。〃
  〃傍晚,女孩子们走上街头,在那一带东游西逛,饮酒作乐。她们是在寻求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我们又可以提供。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买卖,就像拧开水龙头喝水一样。我们转眼间就可以发泄,而对方又求之不得。这就是所谓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在眼前来回晃动,难道你能视而不见?自己具有这种能力,又有发挥这种能力的场所,你能默默通过不成?〃
  〃我从没遇过那种处境,不大明白,揣摸不出是怎么一番滋味。〃我笑着说。
  〃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永泽说。
  家境富裕的永泽所以住寄宿宿舍,原因就在于他拈花惹草。他父亲担心他一个人在东京难免和女人厮混,便强制他在寄宿宿舍里度过四年时间。当然,对永泽来说怎么都不在话下,他几乎不把什么宿舍规则放在眼里,过得随心所欲。心血来潮,他便请假夜不自宿,或去勾引女孩子,或去恋人的公寓过夜。请假在外留宿,获准相当不易,而对他却如探囊取物。只消由他开口,我也得以沾光。
  从一入学开始,永泽就有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岁,我也见过几次,是个难得的女性。她长得并不十分出众,或者不如说外表普普通通。最初我甚至想永泽怎么找这样的姑娘。然而多少交谈几句以后,谁都不能不对她怀有好感,她就是这种类型的女性。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也总是那么华贵而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恋人,压根儿就不会去找那些无聊的女人睡觉。她对我也颇关心,一再说要给我介绍她们俱乐部里一个低年级女孩,四人一同约会。但我不愿意重复过去的失败,便适当敷衍几句把话引开。初美就读的大学,里边全都是百万富翁的千金小姐,同那等女孩,不可能情投意合。
  永泽时常同别的女孩厮混的事,她基本晓得,但一次也没有口出怨言。她真心真意爱着永泽,却丝毫不加干涉。
  〃配我太可惜了!〃永泽说。我也有同感。
  ※
  冬天,我在新宿一家小唱片铺找了一份零工,报酬并不很多,但工作轻松,一周值三个晚班即可,时间上正合适。而且还可低价买唱片。圣诞节的时候,我为直子买了一盘她最喜欢的亨利。马歇尼的收有《心上人》的唱片。我自己包装好,并用红绸带打了礼品结。直子送我一副她亲手织的毛线手套,大拇指部分有点不够长,但还是很暖和的。
  〃对不起,我笨得很。〃直子脸红了,羞涩地说。
  〃不要紧。瞧,这不蛮好么?〃我戴上手套给她看。
  〃不过这回,总可以不用再把手插到大衣袋里去了吧。〃直子说。
  这年冬天直子没回神户。我因为那份零工要做到年底,归终也待在东京没动。即使回神户,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又没有要见的人。新年的时候,宿舍食堂关了门,我便在直子公寓里搭伙。两人烤饼,简单地做了煮年糕。
  1969年一二月间,可说是多事之秋。
  l月底,敢死队发烧近四十度,卧床不起。我同直子的约会也因此告吹。我好不容易弄到两张音乐会的招待票,约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