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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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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里要比你想的混乱得多。黑乎乎、冷冰冰、乱糟糟……嗯,当时你为什么同我一起睡觉?为什么不撇下我离开?〃我们在死一般寂静的松林中走着。路面散落的夏末死去的知了外壳,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和直子犹如寻觅失物似的,眼看着地缓缓移步。
  〃原谅我。〃直子温柔地抓住我的胳膊,摇了几下头说,〃不是我存心难为你。我说的,你别往心里去。真的原谅我,我只是跟自己跟自己怄气。〃
  〃或许我还没真正理解你。〃我说,〃我不是个头脑灵敏的人,理解一件事需要有个过程。但只要时间,总会完全理解你的,而且比世上任何人都理解得彻底。〃
  我们止住步,在一片岑寂中侧耳倾听。我时而用脚尖踢动知了残骸或松塔,时而抬头仰望松树间露出的一角天空。直子两手插在外衣袋里,目光游移地沉思着什么。
  〃嗳,渡边君,真喜欢我?〃
  〃那还用说?〃我回答。
  〃那么,可依得我两件事?〃
  〃三件也依得〃
  直子笑着摇摇头:〃两件就可以,两件就足够了。第一件,希望你能明白:对你这样来看我,我非常感激,非常高兴,真是——雪里送炭,可能表面上看不出。〃
  〃还会来的。〃我说,〃另一件呢?〃
  〃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可能一直记住?〃
  〃永远。〃我答道。
  她便没再开口,开始在我前边走起来。树梢间泻下的秋日阳光,在她肩部一闪一闪地跳跃着。犬吠声再次传来,似乎比刚才离我们稍近了些。直子爬上小土丘般的高冈,钻出松林,快步走下一道胁迫。我拉开两三步距离跟在后面。
  〃来看呐,这儿好像有井。〃我冲着她的后背招呼道。
  直子停下,动情地一笑,轻轻抓住我的胳膊,然后肩并肩地走那段剩下的路。
  〃真的永远都不会把我忘掉?〃她耳语似的低声询问。
  〃是永远不会忘。〃我说,〃对你我怎么能忘呢!〃
  尽管如此,记忆到底还是一天天模糊起来。在如此追踪记忆的轨迹写这篇东西的时间里,我不时感到惴惴不安。我忘却的东西委实太多了。甚至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连最关键的记忆都丧失了。说不定我体内有个叫记忆堆那样的昏暗场所,所有的宝贵记忆统统堆在那里而化为一滩烂泥。
  但不管怎样,它毕竟是我现在所能掌握的全部。于是我死命抓住这些已经模糊并且仍在时刻模糊下的记忆残片,敲骨吸髓地利用它来继续我这篇东西的创作。为了信守我对直子做出的诺言,舍此别无他路。
  很久以前,当我还年轻、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我就几次有过写一下直子的念头,却连一行也未能写成。虽然我明白只要写出第一行,往下就会文思泉涌。但就是死活写不出那第一行。一切都清晰得历历如昨的时候,反而不知从何处着手,就像一张详尽的地图,有时反倒因其过于详尽而不便于使用。但我现在明白了:归根结底,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她。时至今日,我才恍然领悟到直子之所以求我别忘掉她的原因。直子当然知道,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记忆迟早要被冲淡。也惟其如此,她才强调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想到这里,我就悲哀得难以自禁。因为,直子连爱都没爱过我的。

  第2章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大约20年前,我住在一座学生寄宿院里。我18岁,刚上大学。对东京还一无所知,独自生活也是初次。父母放心不下,在这里给我找了间宿舍。这里一来管饭,二来生活设施也一应俱全。于是父母觉得即使一个未通世故的18岁少年,也可在此生活下去。当然也有费用方面的考虑。同一般单身生活开支相比,学生宿舍要便宜得多。因为,只要有了被褥和台灯,便无须添置什么。就我本人来说,本打算租间公寓,一个人落得逍遥自在。但想到私立大学的入学费以及每月的生活费,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况且,住处对我原本也是无可无不可的。
  寄宿院建在东京都内风景不错的高地上,占地很大,四周围有高高的混凝土墙。进得大门,迎面矗立一棵巨大的桦树。树龄听说至少有150年。站在树下抬头仰望,只见天空被绿叶遮掩得密密实实。
  一条水泥甬道绕着这棵树迂回转过,然后再次呈直线穿过中庭。中庭两侧平行坐落着两栋三层高的钢筋混凝土楼房。这是开有玻璃窗口的大型建筑,给人以似乎是由公寓改造成的监狱或由监狱改造成的公寓的印象。但绝无不洁之感,也不觉得阴暗。大敞四开的窗口传出收音机的声音。每个窗口的窗帘一律是奶黄色,属于最耐晒的颜色。
  沿甬道径直前行,正面便是双层主楼。一楼是食堂和大浴池,二楼是礼堂和几个会议室。另外不知何用,居然还有贵宾室。主楼旁边便是三栋宿舍楼,同是三层。院子很大,绿色草坪的正中有个喷水龙头,旋转不止,反射着阳光。主楼后面是棒球和足球两用的运动场和六个网球场,应有尽有。
  寄宿院唯一的问题,在于它根本上的莫名其妙。它是由以某一个极右人物为中心的一家性质不明的财团法人所经营的。其经营方针——当然是以我的眼光看——是相当奇特的。这点只消看一下那本寄宿指南的小册子和寄宿生守则,便可知道十之八九。“就教育之根本,在于培育于国有用之材。”此乃寄宿楼的创办精神,赞同这一精神的诸多财界人士慨然解囊……这是对外的招牌,而其内幕,便以惯用伎俩含糊其词。明确地来说,没有任何人晓得实情,称其无非是作为逃税对策者有之,谓其沽名钓誉者有之,说其以建寄宿舍之名而采取形同欺骗的巧妙手腕骗取这块一等地产者有之。甚至有人说其中包藏着非同小可的老谋深算。照这种说法,创办者的目的在于通过这里做过寄宿生的人在财政界建立一个地下财阀。确实,寄宿院内,有个清一色由寄宿生中的优秀分子组成的特权俱乐部,详情我自然不清楚。据说一个月总要召开几次邀请创办者参加的什么研究会。只要加入这俱乐部,将来就职便万无一失。至于这些说法中孰对孰错,我便无从判断了。但所有这些说法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反正莫名其妙”。
  不管怎样,1968年春到1970春这两年时间里,我是在这莫名其妙的寄宿院内度过的。如果有人问起何以在如此莫名其妙的地方竟然待了两年之久,我也无法回答。就日常生活这点来说,右翼也罢、左翼也罢、伪善也罢、罪恶也罢、并无多大区别。
  寄宿院内的一天是从庄严的升旗仪式开始的,当然也播放国歌。如同体育新闻中离不开进行曲一样,升国旗也少不得放国歌。升旗台在院子正中,从任何一栋寄宿楼的窗口都可看见。
  升国旗是东楼(我所住的)楼长的任务。这是个大约60岁的老年男子,高个头,目光敏锐,略微掺白的头发显得十分坚挺,晒黑的脖颈上有条长长的伤疤。据说此人出身于陆军中野学校,这也是真假莫辨。他身旁侍立一个学生,一副升旗助手的架势。这学生的事别人也不甚知晓。光脑袋,经常一身学生服,既不知其姓甚名谁,也不知其房间号码。在食堂或浴池里也从未打过照面。甚至弄不清楚他是否真是学生。不过,既然身着学生服,恐怕还得是学生才对——只能如此判断。而且此君同中野学校的那位却是截然相反:五短身材,面皮白嫩,不瘦偏肥。就是这一对令人不快至极的搭档在院子里升那太阳旗。
  住进之初,出于好奇,每天我特意在6点钟就爬起身来观看这爱国仪式。清晨6时,两人几乎与收音机的报时笛同步在院子中亮相。学生服固然是学生服加黑皮鞋,中野学校则一身夹克,脚穿白运动鞋。学生服手提扁扁的桐木箱,中野学校提一台索尼牌便携式磁带收录机。中野学校把收录机放在升旗台下,学生服打开桐木箱。箱里整齐地叠放着国旗。学生服毕恭毕敬地把那旗拿给中野学校。中野学校随即给旗穿上绳索,学生服顺便按一下收录机开关。
  《君之代》
  旗一蹿一蹿地向上爬去。
  “沙砾成岩兮”——唱到这里时,旗升到旗杆中间,“遍覆青苔”音刚落,国旗便爬到了顶尖。两人随即挺胸凸肚,取立正姿势,目光直视国旗。假若晴空万里,又赶上阵风吹来,那光景便甚是了得。
  傍晚降旗,其仪式也大同小异,只是顺序与早上相反,旗一溜烟滑下,收进桐木箱中即可。晚间国旗却是不随风翻卷的。
  何以晚间非降旗不可,其缘由我无从得知。其实,纵然夜里,国家也照样存在,做工的人也照样不少。巡路工、出租车司机、酒吧女侍、值夜班的消防队、大楼警卫等——这些晚间工作的人们居然享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觉得委实有欠公道。不过,这也许并不足为怪,谁也不至于对此耿耿于怀。介意的大概舍我并无他人。况且,就我而言,也是姑妄想之而已,从来就没打算寻根问底。
  房间的分配,原则上是一、二年级两人一房,三、四年级每人一间。两人一个的房间,有六张垫席大小,略显狭长,尽头墙上开有铝合金框窗口。窗前,背对背放着用来学习的两套桌椅,门内左侧放一架双层铁床。每件家具,其结构简单得出奇,且结实得可以。除了桌椅铁床,还有两个衣箱、一张小咖啡桌,以及直接安在墙壁上的搁物架。无论怎么爱屋及乌,都难以恭维是富有诗意的空间。差不多所有房间的搁物架上,都摆一些日用品。有收录机、吹风机、电暖瓶、电热器和用来处理速溶咖啡、袋装茶、方糖、速食面的锅和简单的餐具。石灰墙上贴着《平凡周刊》上的美人照,以及从报刊上剪下的色情电影广告画。其中也有开玩笑贴的猪交尾照片,但这是例外中的例外。一般房间贴的都是裸体照,或年轻歌手照和女演员照。桌上的小书架里排列着教科书、辞典、小说之类的。
  房间里因都是男人,大多脏得一塌糊涂。垃圾篓底沾着已经发霉生毛的桔子皮,代替烟灰缸用的空罐里烟头积了10几厘米厚,里面一冒烟,便用咖啡啤酒什么的随手倒进浇灭,发出令人窒息的酸味儿。碟碗则没有一个不黑糊糊的,里外沾满无名脏物。地板上散乱地扔着速食面包袋、空啤酒瓶什么以及什么器皿的封盖之类。没有一个人想起过用扫帚把它们扫在一起或用垃圾铲铲倒垃圾篓里。风一吹来,灰尘便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而且,每个房间都充斥一股难闻的气味。虽然气味多少有所不同,但其成分都是毫无二致:汗、体臭,加上垃圾。大家全都把要洗的东西塞到床下。没有一个人定期晾晒被褥,于是那被褥算是彻底吸足了汗水,释放出不可救药的气味。我现在还感到不可思议:在那般混浊状态中居然没有发生致命的传染病。
  不过相比之下,我的房间却干净的如同太平间,地板上纤尘不然,窗玻璃光可鉴人,卧具每周晾晒一次,铅笔在笔筒内各得其所,就连窗帘每月都少不得洗涤一回,这都因为我的同室者近乎病态地爱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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