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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4-如彗星划过夜空:近距离看美国之四-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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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作为一种信仰”的主张。在法国革命发生的时候,亚当斯说:“我无法理解如何建立一个由1300万无神论者组成的国家。”对于亚当斯来说,人必须有最后的一点敬畏之心,人必须对自己的人性弱点有起码的认识和待救之心。一个完全撤去这条界限的国家,是可怕的。亚当斯是美国政府中第一个预言法国革命将带来暴乱和恐怖的人。他因此很少讴歌式地赞扬民众和自由,却常常发出另一面的警告。在最后岁月给杰佛逊的信中,亚当斯依然在表达他对法国大革命式的民众暴力的担心,认为民众如若失控,就会如酒醉者骑上烈马,“猛烈抽打他们的坐骑,拼命加速狂奔,直到马送了命,自己也摔断脖子为止”。亚当斯直到最后都认为,他的人生观和信仰,“就是接受上帝的审判”。    
    在美国,杰佛逊的思想变得越来越辉煌,随着美国民众水准的提高,民主的逐步扩展,人们看到了他所预言的民主在实现。使得他有一种名副其实的先知的形象。而亚当斯所代表的保守思维,使得美国始终有一个反向的思考和质疑。美国民主能够稳步向前,多半由此而来。    
    也许,必须向你说明的是,我无意在此对他们做出褒贬。我只是让你了解,就个人来说,人性都是有弱点的。这种弱点也可能导致政治倾向走向极端。不论是哪一种政治观点的实行,都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条件和地点,维持在一个适度的分寸中。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反对派的存在,对立观点的存在,才是可贵的、必需的。对立的双方如同一对孪生儿,他们彼此在避免对方走极端,而任何一个方向的极端都是危险的。如果没有对立派,依靠自身来取得中庸几乎是不可能的。    
    杰佛逊和亚当斯曾经是最亲密的朋友,又因政治党派对个人感情的伤害,多年不相往来。最后在晚年,他们相互通信,为美国历史留下了建国初期最宝贵的资料。就在美国独立日50周年的那一天,在美国已经站稳脚跟,举国欢庆的那一刻,杰佛逊和亚当斯在同一天去世,成为美国一个真实的传奇。而他们最后的通信,似乎在预示着美国对立党派此后的关系,他们是一致的,他们又是分歧的。对立是最触目的,而在最根本的立场上,他们的共同之处,可以追溯到遥远的《独立宣言》。    
    如杰佛逊晚年给亚当斯的信中说的:“我们为了同一个理想而并肩战斗,为实现人类最宝贵的东西——自治权而奋斗。”这个共同的出发点是理解美国政治非常关键的一点。他们并不是一边是要君权独裁专政,而另一边要某种其他形式的专政。他们的共同理念和追求的目标,都是保障《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建国的那一天,建国者明白,美国远非是完美的,他们只是提出了目标。这个国家还有历史遗留的奴隶制,还有无数不平等和不自由的状况。可是,给处于不同阶层的每一个人以自然权利,是建国者们的理想。随着民智开启,也成为多数民众越来越认同的立国目标,逐渐成为良性互动。强势对立党派的差异,往往只是路径和方式的不同。因为,要获得多数选票,必须不偏离这个立国之本。对立的观点共存和平衡之下,美国得到的收获是“中庸”。    
    美国此后的政党渐多。国际上的种种思潮涌入,什么奇奇怪怪的激进政党和政治组织都有,有些激进组织可能在一时似乎有极壮大的趋势,左的右的都有。可是,只要是走得太远的、走极端的,最终只能是成为一个弱势党。不是政府在扼杀和限制他们,而是民众不认同。这种趋势,也随民众水平的提高而增强。    
    这也是美国在政党轮换上台之后,一般都不会发动“翻天覆地”社会变革的原因。    
    好了,下封信再聊。    
    祝好!    
    林达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林肯和内战(1)

    林肯和内战    
    卢兄:    
    谢谢你的来信。在我前面的故事里,你已经可以看到,一个活生生的制度运作,比一纸宪法,那个纸上的制度,要复杂得多。可是对宪法的认同,对游戏规则的认同,是非常重要的。    
    当一个政府一开始运作,它不仅蕴含着种种潜在的、与权力膨胀相关的危险,还会产生民众膨胀的危险。因此,民主的运作,有许许多多东西是在宪法上找不到的。民主制度远非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能说是相对其他制度,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较好的制度。而同样的宪法和制度,在不同的环境下,遇到的挑战也会不同。在同一个国家,都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出现不同的危机。这也是美国的建国者们当初忧心忡忡的原因。正在蓬蓬勃勃生长中的社会,会变化出无尽的难题,需要人类的智慧去应付。在通常的情况下,是没有万全之策的。只能多害取其轻。托马斯·杰佛逊对这个制度大概是最乐观的一个。美国建国初期,也就是建国者们自己参与的“精英执政”时期,他们对权力、对共和政府的忧虑,保守、谨慎的风格,成为美国一个重要的开端。即便是杰佛逊总统,他在总统任期内,执政的风格仍然是保守的。    
    如彗星划过夜空也许,我必须说明的是,我指的美国“精英执政”时期,是特指在美国建国初期、非常特殊的、一批具古典共和主义精神的绅士执政的情况。而并不是泛指“精英执政”。    
    在美国,这个时期之所以特殊,因为他们本身的教育来源和文化,孕育了这个制度,而这些制度的最初实践者,就是制度的制定者。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这个制度是基本一致的,它相对也就更容易在实践中成功。美国宪法,是粗线条的原则和规则。它的成功,是纸上的制度和实践本身携手共进完成的。宪法实践的最初阶段,正是这些国父们自己在亲手操作、完善、修补它的漏洞,在完成宪法实践的那一半任务。而不是一群不认同这个理念的、满怀私欲的政客,在肆意寻找漏洞毁坏这个制度。没有一个纸上的制度设计是无漏洞可钻、是严密得你要百般破坏却不成的。    
    因此,美国民主化呈现保守谨慎的风格,是很幸运的事情。    
    我们已经聊起过,不论美国的建国者们有多大的分歧,他们对于民主化进程的速度和方式,看法有多么不同,可是美国的民主化始终在扩大。1828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就是约翰·亚当斯总统的大儿子,在竞选中输给了平民化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标志着美国建国初期“精英政治”时期的终结。安德鲁·杰克逊,以一个战争英雄的姿态,以完全不同于当年华盛顿将军的风格和豪气,持极高的民众威望,成为那年美国大选的胜选者。    
    到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时代,美国的政治生态起了明显的变化。在制宪会议上,把大选举团的产生方式留给了各州。各州就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逐步使得大选举团不再由州议会而是由民众产生。实际上已经是民众在间接地选举总统。总统候选人必须通过竞选来让民众了解自己。竞选亮相、拉选票,这成为民选官员的必备功课。到林肯总统上台的时候,民主化已经基本完成,美国从立国初期的精英政治彻底演变成一个现代民主国家。尽管共和国的体制框架并没有改变,半个世纪的进步却使得大众终于进入了政治决策过程。    
    1860年大选中当选为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是真正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政治家。而他登上联邦政府舞台的时候,又刚好是美国南北分裂的风云时代。从林肯身上,最清楚不过地表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演变,也表现了这个过程的复杂艰难。    
    和托马斯·杰佛逊一样,林肯是一个宣扬要为大众说话的政治家。但是对杰佛逊来说,民主多半还是一种停留在思想和口头上的理念。杰佛逊时代,国家制度中的民主因素刚刚萌芽,杰佛逊本人也更多地表现出上层绅士的行为准则。林肯则完全不同。    
    肯塔基州是美国建国后向西开发的过程中建立的新州,远离东海岸的传统政治中心。虽然肯塔基州是一个蓄奴州,地理上却位于南北之间,被看做是南北边界州,又可以和相邻的伊利诺伊州一样,被看成是中西部。肯塔基州的南边就是田纳西州,就是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崛起的地方。这样的边远地区,是底层出身贫贱的人从政的好地方。若不是美国民主化的逐步扩展,在建国初期,这个区域的人被选为总统,几乎是不能想像的。    
    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的贫穷农家。记得我们参观一个古老的南方庄园,展示者为了向大家说明这家人家对待奴隶并不算太坏,就在奴隶的住房前面放了一张林肯家的照片。因为林肯的家看上去比这家庄园的奴隶住房要差得多了。后来才知道,那还是林肯家“小康”以后的住屋。在此之前,在寒冷的肯塔基,他们家只有三面墙,冻得要死。他的生母没有住上四面墙的屋子,就去世了。    
    农家出身的林肯,没有条件受到很好的正规教育,却干过各种各样乡下人必须干的活:伐木工、摆渡船工、土地丈量工、邮差、店员、农庄帮工等等。但是林肯其实天生不善于干农活,他更感兴趣的是地方政治。边远小地方的政治圈子比传统政治中心更贴近底层大众,使得林肯这样的穷人也能跻身其间。他小时候手头没有书,能够抓到的几本,就反复看得烂熟。其中当然有《圣经》,也偶然地有了一本亨利·克雷的传记。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的那一年,林肯19岁,第一次行使选举权,他投的是落选的亨利·克雷。从此他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共和党人。他后来迁移到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镇,七个月后就出马竞选州的众议员。第一次,他落选了。但是两年后再接再厉,他顺利选上了众议员,从此进入政治圈。这时候他才25岁。    
    年轻的林肯知道,从政也是一种专业,他从小得到的训练是不够从政的。他在当选州众议员以后刻苦自学,考出了律师执照,这也只有在边远小地方才比较有可能。    
    林肯的风格是朴素和谦卑。这种朴素和谦卑,既是他的出身本色,也是新时代的从政需要。把林肯的风格和杰佛逊的风格比较一下就可以发现,杰佛逊的民主理念来自于思想,他从前辈学者那里汲取灵感。他善于想和写,而不善于说。他的风格是优雅的,是书面语言的风格。而林肯的民主理念来自于他所进入的美国政治现实,他不是一个善于思想的人,从来不喜欢读很深奥的书籍,但他却是一个善于演讲、善于领悟大众心思的人,他从面对面的大众那里汲取灵感。他的朴素是口头语言的风格。他从二十出头第一次参与竞选的时候就知道,这种风格对他是有利的,因为现在是大众选票起决定作用的时候了。他不仅不忌讳在竞选的时候提起他卑贱的底层出身,而且是故意地要显示这种出身,处处表现他是一个伐木工。    
    他在第一次公开竞选演说中说:“我生在社会最卑贱的阶层,也始终留在这个最卑贱的阶层里。我没有什么有势力的亲朋好友来推荐我”,“我想你们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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