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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技术上的修补,事实上是在制度上确立了美国的现代政党政治。也就是说,没有“好人政治”、“绅士政治”的概念了,对立派、对立的政党成了美国政治生活的常态,不再把它视作洪水猛兽,不再把它看做是不道德的事情,不再试图寻求一致和在同一观念下的团结,而是两种观念、两个政党的平衡和制约。美国不再对最高得票的两个人“一定是两个密切合作的好人”抱幻想。也从此习惯了属于不同党派的总统副总统以及内阁一套班子的轮流执政。
“好”的概念本身也被改变了。政治家们不再是排在一条队伍里,不再能对他们按照一个标准,判断其高下。不是执政总统所属的党就是“好的”,在野的、对立的党们就是“不好的”。它们只是有不同的倾向,侧重不同阶层的利益,代表不同的理念和偏重不同的政策。原来,不论人们对“好”是怎样理解的,都是一元的思维方式。可是,在第12修正案之后,那是一个和社会本身同等丰富的多元选择。民主的概念,从由一些好人、一些文明进化程度高的人来确定一个社会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向,变成了民众高度参与的多极选择在竞争。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告别古典政治(6)
因此,总统候选人们逐渐感到竞选是理直气壮的事情,既然“美德”不再是主要标准,竞选也就不再意味着是绅士的道德自夸,而成为不同的施政纲领在理直气壮地竞争。
每到总统大选,民众表面上的“分化”就会被强调出来。我也在想,为什么竞选的政治家们就不能都往中间走走,取中庸之道?其实,这才是民主本来的意义。每一个社会阶层、每一个观念,都大声为自己的利益呼喊,推出自己的代表。他们在竞选的时候,要竭力区别于他人的观点,既要有非常特殊的治国方略,又要兼顾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假如竞选各方都是中庸的,民众就只能回到“选好人”的路上去了。而事实上,现代民主政治的竞争,在逼迫政治家的智慧和对管理社会方案的改进,在促使大家看到自己注意不到的社会层面的问题。因为,有对立派在那里。而最终在竞选各方的张力之下,社会得到的是平衡的利益。因此,在朝和在野,选上和没有选上,不再是对“好”、“坏”的评价,他们可以都是“好”的,只是侧重面不同。
一个政党,由于其对立面的存在,而产生完善自己的动力;也由于对立面的存在,它不可能走极端。因为,只要多走一步,它就可能在下一次被选到台下。对立的政党,即便在执掌政权,也不可能摆脱对方,也不可能再利用权势压服、甚至消灭对方。《惩治叛乱法》所尝试的方式,显然无效。相反,在民众面前,当政者必须表现得有风度,赢得起也输得起。而在野的政党,也不再尝试政变,因为没有必要。对立的政党,也成为对立的合作伙伴,每过四年,它们就要在同样的游戏规则下,再玩一次竞争游戏。
这样由实践产生的修正,是在费城会议上,人们并没有料想到的。从此以后,美国政治就是一种有反对派的政治,由制度来保障反对派的存在。任何政治家,不管在台上还是台下,都必须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对立派,以民主制度的要求来对待“政敌”。任何政治家都失去了在道德上贬低反对派的机会,因为在制度上,你不过是你的反对派的反对派而已。从此以后,反对派的存在,也成为美国民主制度的象征,成为政治开明的判断标准。
这封信写长了,下次再聊。
祝好!
林达民主先知杰佛逊民主先知杰佛逊
卢兄:
1800年大选之后,美国迎来19世纪,19世纪的第一个总统是托马斯·杰佛逊。
在美国立国先贤中,托马斯·杰佛逊是个不同凡响的人。
杰佛逊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名门望族,生下来就不知道衣食之忧。他在弗吉尼亚最古老的小镇威廉斯堡上学,上的是当时南方最尊贵的威廉和玛丽学院,跟随当时最有名的法学家怀思(Wythe)研习法律。后来,怀思也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
杰佛逊是一个以思想为特色的人,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思想产出者。他博览群书,涉略广泛,崇尚理性,长于思索。他是一个继承了启蒙精神的人,熟悉法国百科全书学派,本人也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和思想家。他又是一个性情浪漫的人,一个理想主义者,在文化气质上也更接近法国启蒙思想家。
如彗星划过夜空对于弗吉尼亚州受过良好教育的庄园主来说,从政是一种高尚而美好的事业,就像哲学、艺术一样。杰佛逊一到20岁的法定年龄,就试着参政了。他开始竞选县里的法律职位。25岁那年,他被选为州议员。他在州议会里第一件出风头的事情,就是提交了一份关于允许解放奴隶的提案。虽然他自己就拥有奴隶,他的奴隶来自他继承的遗产,而且数量之多,可能是州议会里拥有奴隶最多的人,可是他从理性出发,一直认为奴隶制是不道德的。他洋洋洒洒地宣扬要解放奴隶,废除奴隶制度,尽管他知道这在当时还远不是时候。提案果然被否决了。
美国革命前几年,托马斯·杰佛逊是最早几个组织各殖民地,共同向英国王室和议会提出殖民地权益的人。1774年,杰佛逊向州议会提交了一份文件《英属美洲的权利之总结》(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这文件使杰佛逊一夜成名。文件迅速地传到了英国议会,杰佛逊的名字立即出现在要以叛国罪惩办的一批名单中。这一文件,被认为是美国革命初期重要性仅次于《独立宣言》的文件,因为它奠定了这样的思想:人的自然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在自然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反抗是正义的,是合法的。这大大地惊动了英国议会。而著名的英国保守政治家艾德蒙·柏克,也是从这个文件开始,对美国革命抱同情态度,并以此文件为根据,在英国议会里为美国革命辩护。
正是从这份最早的革命文件开始,所谓“美国革命”的本质被宣扬出来了。改变统治者,改变政府,只是它的表面结果,美国革命的真正起因并不是为了改变统治者,不是权力斗争,而是为了维护自然权利。
1776年5月6日,在弗吉尼亚州威廉斯堡,弗吉尼亚议会决定要制定《权利宣言》和州宪法,为此而组成了34人委员会,其中为首者是乔治·梅森。托马斯·杰佛逊当时不在威廉斯堡,他正在出席大陆议会。史家研究认为,杰佛逊和梅森在此期间保持了紧密的通信联系,最后的成果中有杰佛逊的重要贡献。
《如彗星划过夜空》 第三部分告别古典政治(7)
1776年6月29日,弗吉尼亚议会一致通过了弗吉尼亚宪法。这个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用成文契约建立自治政府的文件。它马上就成为北美其他殖民地摆脱英国统治,建立自治政府的样板。它坚持最终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能力建立一个自治政府,政府的统治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原则,被写进了最高法律文件。
在经过一番曲折,“独立”的诉求终于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时候,杰佛逊受大陆议会委托,起草《独立宣言》。就在后来召开费城制宪会议的市议会厅不远的地方,在一个小旅店里,托马斯·杰佛逊关起门来,写了两天。然后,他交给委员会修改。本杰明·福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只做了很小的修饰。接下来文件提交给大陆议会。大陆议会召集全体委员会,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长达几天的争论中,杰佛逊这一派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删改了一些杰佛逊最重视的观点,特别是谴责英国在北美殖民地进行奴隶买卖的语句。
杰佛逊在起草《独立宣言》的时候,不仅文字表达得清楚、优美,而且他有自己的思考。今天,大家都很熟悉了他在《独立宣言》开头的名句:“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建国者们的思想源头是欧洲,“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说法,显然受约翰·洛克的影响。那个时代的美国精英,都受过英国启蒙思想的洗礼,都熟知约翰·洛克关于人的自然权利的论述,即作为一个人,天生具有不可剥夺的最基本权利的理论。洛克提到的是“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杰佛逊把洛克提到的“财产权”,改为“追求幸福的权利”,引出后代历史学家的各种猜测。最直观的原因,还是杰佛逊起草的《独立宣言》文本本身的“目的诉求”。《独立宣言》的诉求是独立,它要宣示自己已被侵犯的权利,来作为独立的理由。洛克的“财产权”改成“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杰佛逊的思考。它的基础是“人”在人格上的平等,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他也许并没有想到,这成为此后美国民众争取自然权利最响亮的口号,并且从此形成了美国人的平等观:平等并不是均贫富,并不是财产的平均,而是发展机会的平等,即追求幸福的机会之平等。
许多研究者认为,以后200年的世界历史证明,平均财产是一切革命动荡的诉求,是发动群众的最便利口号,却也最容易造成灾难。私人财产权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在费城制宪会议上,代表们对保障财产权几乎没有一点异议。对当时的美国政治精英来说,财产权即使不能说是神圣的,也至少是毫无疑义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一个负责任的人会认可破坏财产权。但是,人有贫富差距,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巨大贫富差距之下,何来人人生而平等?如果没有发展机会的平等,追求幸福权利的平等,来平衡事实上的财产贫富差距,美国人认为他们的自由理想就是不完整的。
于是,在杰佛逊的笔下,人生而具有的权利就成了“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杰佛逊看来,财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现实中的财产权,本身是不平等的。富人的孩子生下来就拥有财产,从而拥有好的营养,拥有闲暇,拥有教育的机会,拥有舒适的生活;而穷人的孩子,生下来就一无所有,缺乏营养,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很早就必须劳作以养活自己,一辈子都没有舒适的生活。这是不平等的。杰佛逊在给麦迪逊的信中说:“我意识到平均分配财产是行不通的,但是既然这种巨大的不平等造成人类大多数处于悲惨地位,为了重新分配财产,立法者提出的方案再多也不算过分,只是要注意让这种财产的再分配不要违背人之常情。因此,各种遗产平均分配给所有子女,或所有兄弟和姐妹,或其他亲属,是一个政治措施,并且是切实可行的措施。另一个静静地减轻财产不平等的方法便是豁免所有财产在一个数量等级以下的人的税捐,而对于财产在这个数量等级以上的人们,按几何级数征税。无论何时,不管在什么国家,只要有未经耕种的土地和失业的穷人,那么显然财产的法律已经扩张到了违反自然法则的地步。”这一前瞻性的思想,带有革命的性质,在当时是很少人能够认同的。杰佛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