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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快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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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人必须和钟爱之事保持距离!”    
    真要转行,哪能那么容易?工作最好又省力又赚钱,又不容易厌倦!爱好最好越多越好,即使抛弃一个冷落一个,还有前赴后继的“爱好”会赶来支援枯燥生活!谁说不是呢,距离感就是这么一回事。    
    (苹果酸)    
    


第二卷 办公室31、办公室爱情

    社会的市场化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导致人与人的关系也愈来愈趋于现实,就连美丽的爱情也愈来愈淡化了她的浪漫色彩。听说白领间“单身贵族”日趋增多,而当龄的小白领在办公室谈情说爱的也愈来愈少,成功率自然也微乎其微。原因有三:要敬业就很少有恋爱的时间;要近恋就会影响工作(公司一般不提倡同单位相恋);由于工作节奏快和忌讳本单位恋爱,剩下的时间、空间就不多了,也就不易到社会上去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了。    
    办公室真的不相信爱情?还是听听白领们自己怎么说吧。走在路上    
    她是中专毕业,芳龄十八。老板说,出纳这个位置,留不住人,找个中专生,该不会跑吧。她就这样进了公司。    
    人还未到,议论已纷纷。一朵花似的姑娘已多年未见,是纯情还是早熟,是内秀还是野性,谁也不知道。只是一想到自己的十八岁是和高考连在一起的,就倍感失落,多了四年苦读,却和八十年代出生的小妹妹谋着差不多的职位,青春只有多少,浪费得莫名其妙。抬头看天,它还和过去一模一样,却叫人无所适从。    
    妹妹终于来上班,比别人早到,静静坐在那儿,一个美丽的背影。穿很朴素的衬衫,扎着马尾;辫子的颜色是乌黑的,还浮动着光泽。    
    领过几次钱,发觉妹妹也真是长得可人,主动地延续校园本色,喜欢素面朝天,最多只是一抹浅古铜的唇彩,不再有任何粉脂。她的手指纤长,跳跃在各种面额的钞票之间,是灵巧,却又是奇怪,因为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有好动的男士,喜欢借报销的机会与她搭讪,一起吃午饭啦,晚上去唱歌啦,云云。她浅浅地笑,不置可否。    
    这样的一朵花居然只开了一年,匆匆辞职走了。老板的小眼睛躲在镜片后面眨了又眨,着实想不明白。    
    人走之后,走的缘由才日渐明朗。这个妹妹原来结婚去了,外加出国。隔壁公司的副总,那个年轻有为的英籍华人带着她漂洋过海去了。什么时候开始的?无人知晓。只知道,从此后,她的人生将不再与我们的相同。    
    小妮子来也快去也快,惊起一片风起云涌,“看不出、看不出”的长吁短叹从东墙直奔西墙,仿佛是那个活蹦乱跳的小燕子又一次掀翻了皇宫,皇上、阿哥、太后、嬷嬷,全都跳将出来,各抒己见,热闹非凡。    
    各种声响此起彼伏,而我只是觉得,命里的福运,老天的眷顾,是一本说也说不清的糊涂帐。但是,快乐的日子,需要格外的珍惜;太早的幸福,需要额外的打造。    
    妹妹走时,头发已经变了颜色,铜红色的,漂亮是漂亮,却容易淹没人群之中。希望她在人群中,一路走好。    
    (草木)    
    


第二卷 办公室32、秘密的甜蜜

    秘密的甜蜜    
    我总是在下班以后的半小时才离开公司。他走过我身边时,总朝我心领神会地笑:“再见!”    
    离公司两个十字路口的一个小道上,有一家很隐蔽的茶坊,门口种着牵牛花。我知道他在里面等着我,步子也有了几分急切,心情悠悠地飘起,像吹过花蕾的风。    
    在不准谈爱情的办公室里,我们郑重其事地面对。他是部长,我是他的助理,我打印着他所有急需的文件,整理他的会议笔记,提醒他每天的工作日程,替他起草工作报告。我从电脑屏幕的反射中注意他的每一个表情,有时他的目光会隔着厚厚的玻璃门暖暖地漫过来,温情地和我的背影对话……在没有私情的工作环境里,我们摆出了公事公办的表情,但我心里有隐隐的甜蜜,一种在众目睽睽下和他一起共享一个秘密的甜蜜。    
    公司里不允许员工之间有超越同事的关系,只因为老板不喜欢。看着一对对恋人被迫辞职,我们只有慎重慎重再慎重。起初有些不习惯,但渐渐地感觉出美丽来,他从我的眼神中读出了内容,我从他的细节中理解了深情,这种默契使这份感情更有了“碟中谍”的惊险和奇妙。    
    下班后的时间,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但为了避人耳目,我们不去同事们常去的那些时髦的地方,而是一前一后地在这个茶坊里见面。坐下后,彼此会异口同声地招呼:“两杯可乐加冰!”在这种默契中,我们都相信未来是美丽的。    
    可乐的气泡在杯中激情地涌动着,冰块无知无觉,气泡却是又乐又颠,如此自由。他说,是因为有冰块,可乐中的气泡才会如此疯狂的。我说:是呀!只有两个人才知道的爱情是多么地独特而又有情趣,而在这个秘密的世界里,幸福只属于你和我!    
    爱情的故事有时候并不需要有始有终的情节,只要有一种情绪就会让浪漫长久下去,共享的秘密也许就是这种情绪,而这种情绪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天。    
    (向轩)    
    追来的失败    
    我知道他不爱我,可能连喜欢都算不上。    
    也许因为他从未想过会和我怎么样,在工作中他总是很自然地和我接触。他是一个很腼腆、很后知后觉的人,也有利地让我发现他的细心和好脾气,下班后我总刻意地徘徊在路口,等着和他通行一段路程。他一直平稳地和我保持着这种同事关系,直到其他同事们都看出我对他的意思,在他们的揶揄中,他察觉出了什么,也开始疏远了我。午夜的路灯下只有我落寞的身影。    
    我决定辞职,“不再见他,他才会把我记起”,在最后的那几天里,我像莉香一样仍然只让他看到我最开朗、乐观的一面。终于他把我约了出去,我多么期望他能挽留我。但是,很戏剧化的,他问我:“你觉得JACK怎么样?他很想和你交往……”我哭笑不得地婉拒了他的好意。    
    情人节的夜晚,“路上行人一对对,只有我孤影相随”。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蒋振芳)    
    


第二卷 办公室33、我投降,我跳槽

    我投降,我跳槽    
    我终于还是跳了槽。这是因为在OFFICE不相信爱情的年代,做一对办公室恋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工作上的缘故,我和阿威是由工作上的伙伴关系转为恋人关系,曾很羡慕战争年代培育的革命爱情,所以我和阿威一直认为只要不影响彼此的工作,我们是可以战胜OFFICE里无爱情这种观点的,但是……    
    首先你必须更加努力工作,但一旦出了错,就会被认为是工作中精力分散的原因(谁让你的另一半天天坐在你的对面呢)。接着我们那严肃的日本老板不知从何处也听说了我和阿威的事情,“善意”的调换了我们的座位并委派中方领导找我们谈心,委婉地告诫我俩公司是不主张OFFICE恋情的,绝对不能影响了工作,否则……    
    其实以上两点是我和阿威认为可以克服的问题,在实力决定一切的公司里,由于我俩的“小心翼翼”还先后都升了职务,加了工资,最后连座位也换了回来。(日本老板私底下也认为OFFICE恋情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坏事也许变成了好事)。    
    其实让我下决心离开公司的原因还是同事们的言语。你必须要忍受某些人的刻薄(也许是出于妒忌),还有“热心同事”,天天问些什么时候结婚啦,现在发展状况啦等等,恶烦!    
    没办法了,最后我俩还是落入了OFFICE里无爱情的旋涡,我只有投降,我只好跳槽。    
    (雨遐)    
    新郎为什么不是他?    
    结婚的那天我请了办公室里所有的同事,包括阿旭。    
    一年前,我一直以为会和我走上红地毯的是阿旭,他和我在一个办公室,可以保障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可是我错了。    
    我和阿旭是同一年进入这家广告公司的,也正因为我们年龄的相仿,办公室的同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撮合在一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真的越走越近,谈起了恋爱。    
    最初,他每天都会接我上班,送我下班。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午餐,一起等到下班后商量晚上约会的内容。    
    我们常常会在约会的时候谈论白天的工作,谈论新联系到的客户或不小心得罪了的客户,因为彼此对对方的工作都十分熟悉,我们聊起这些内容来特别自然。甚至有时约会,当我们工作话题聊完后,竟傻傻地望着对方,一下子不知道再聊些别的什么。这样的日子过久了,彼此心中都不由生出些淡淡的厌倦。    
    小秦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他在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销售,起初他只是我的一个客户,我们很公事化的吃饭聊天。他是个很有口才的人,又喜欢关心各种时事,渐渐地,听着他东南西北侃的时间大大多于我们聊工作的时间。他的一个电话或突然来的约会渐渐成为我所期待已久的,也正是因为这份未知,所以显得愈发神秘和珍贵。    
    小秦向我表白的那晚,我下决心和阿旭摊牌,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办公室舆论过于激烈的话,我就辞职。    
    结局比想象的好很多,我和阿旭几乎是平静的分手了,虽然他有点黯然地说:每天十几个小时在一起,话题又很局限,其实我是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的。我和阿旭从恋人走回了同事关系,经过了最初一段时间的尴尬和不自在,渐渐地倒也平和起来了。一年后,我成了小秦的新娘。    
    (发条)    
    


第三卷 恋爱观点1、野蛮男友

    现在流行语居然流行到“野蛮”上来了。查了查词典:野蛮是不文明、不开化的意思,又释不礼貌、说粗话撒粗的意义。为什么会流行“野蛮”,深究可写一篇很大的论文,作罢。办公室一位着装很时尚的少妇对我说:“有野蛮女友就有野蛮男友。很好玩也很有说头的。”她的话触动了我,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喜欢“野蛮”两个字?最初令人毛骨悚然的“野蛮”两字是跟美女统一起来,这就把原本毛辣辣的东西变成了毛茸茸的。给“野蛮”赋于了另一种性感的新涵义,它就时髦起来。好像大多数女孩还是怕真正“野蛮男友”的。假洋鬼子的“野蛮男友”,却惹女孩喜欢。    
    —挪威森林别跟我烦,走,吃饭去!    
    记得“野蛮女友”刚刚火起来时,我曾拍着桌子感慨,唉,这一天怎么来得这么晚?对照起“野蛮”标准,也许自己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蛮女。于是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对自己野蛮特性的孤芳自赏中,而忽略了身边那个野蛮人的存在。    
    细想之下,男友其实确是一极具“野蛮”特性的人。每次到了咖啡馆,他总是擅自作主,菜单没看之前,“两杯摩卡”,或“两杯蓝山”就脱口而出,从不征求我的意见。去餐馆吃饭,对菜色的选择也从来都是自作主张,然后象征地问我一句,“差不多了吧。”陪我买衣服时,总是心急火燎,“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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