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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无论他怎样兜圈子,溥仪也是不会上套的,他索性转动话锋,开始直截了当地质问溥仪是否有复辟的想法。
对于布莱克尼律师无休止的纠缠,溥仪用“不记得”三个字,不置可否地对付他,使布莱克尼少校由焦急而激怒,却又毫无办法。当年的报纸还曾把溥仪“受律师盘诘突失记忆”当作新闻刊登。
《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 中国大法官“皇帝”溥仪:斗智斗勇
1946年8月21日,溥仪第四次出庭作证。这次出庭,溥仪和他的对手展开了一场短兵相接式的恶斗,把前几次已经掀起的轩然大波推向了新高潮。
布莱克尼律师一上来就以连续不断的讯问发起攻击。围绕着溥仪是根据自由意志成为“满洲”皇帝,还是被强制不得不当“满洲”皇帝这个问题,法庭展开了论战。
由于布莱克尼反复提出雷同的问题,卫勃庭长非常不满,遂问道:“律师到底是想证明什么呢?”布莱克尼坦率地公开声言,他就是想让溥仪丧失证人资格。因为在他看来,证人事实上已经成为“满洲”君主,只是说这并非出于本心,一切行为都是受到威胁被迫的。如果能够证明溥仪的行为不是被强制的,而是基于他自由意志的选择,就可以推翻溥仪的全部证言,并宣布他一直在说谎,是一个说话根本靠不住的人,从而剥夺他的证人资格。自信的布莱克尼少校竟在法庭之上公然说出了他的这一想法。这时,季南检察长发言,郑重提醒律师要注意讯问时采取的方式。他说:“这位证人对于法庭里的讯问没有经验,所以请务必把质问的内容好好整理一番,不要使他陷于答复困难。”
其实,论战一开始,人们就已经明白:在上次出庭中布莱克尼律师所发出的那些诸如张勋复辟、民国背弃、“优待条件”等似乎无关痛痒的讯问,原来都是为今天的短兵相接服务的,都是埋下的伏笔。由此,布莱律师很快便把问题追到溥仪为了当皇帝,曾委派郑孝胥找坂垣交涉的事上。
布莱反复地绕着圈子询问溥仪,试图证明溥仪为了当皇帝,曾亲自派郑孝胥和罗振玉找坂垣征四郎协商。但溥仪始终都表现得很镇定,坚持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连执政都是后来决定的,更谈不上皇帝的问题。”
结果,经过一个上午你来我往的短兵相接,布莱克尼也没有达到他的目的。他很是懊恼。
所以,当天下午一开庭,布莱克尼就向法庭交出了溥仪亲笔写给日本战犯南次郎的黄绢信。他满以为这铁的物证一定会使溥仪无所抵赖而低头认输了。黄绢信很快便通过法庭传到溥仪手中辨认。溥仪慎重研究该文件数分钟之久。此时法庭空气的紧张,达到了极点。
突然,溥仪像弹簧似的从证人台的椅子上站起来,一下子把黄绢信扔到地上,面向法官大声嚷道:“各位法官,这信是伪造的!”布莱克尼律师一听,顿时现出慌乱之状,忙问:“上面的宣统玉玺是假的吗?”溥仪斩钉截铁地说:“完全是假的!我一直用小印鉴,而盖在这封信上的是大印鉴。再说,我一直用国产的普通信纸写信函,从未用过黄绢纸。”
局面对溥仪来说,立时从被动转为主动。季南检察官显然也很兴奋,立即提出:应把这封信作为集团阴谋的证据,由被告方面负伪造罪责。卫勃庭长表示可以受理这一要求。
当时报界曾以《律师多事》为正题,“诋毁溥仪文件变成战犯罪证”为副题,把上面那个精彩的历史场景迅速报道出来。其中一篇这样写道:“今天午后,东京战犯法庭中,又展开最惊人之一幕,盖被告律师所提出之原诋毁溥仪之文件,反变为27名战犯之罪证也。被告律师提出一函,并称此函乃溥仪所写,内要求日人协助其恢复皇座……溥仪愤怒填胸高呼‘此乃伪造之函件’时,首席检察官季南即利用此点,要求将此函件作为日本战犯之罪证。二被告律师猛烈反对将被告所提之文件作为检察官之证据,然审判长卫勃压制其抗议。”
然而,布莱克尼律师并不甘心败北,他继续追问溥仪,企图找到哪怕是一丁点儿破绽,以便重整旗鼓,反扑过来。
但是,溥仪步步设防,谨慎小心,始终没有让布莱克尼律师得到一句他认为完满的答复。
1946年8月22日,溥仪第五次出庭作证。布莱克尼律师继续提出质问。不甘心失败的他经过一夜的考虑,感到只有在法庭上揭露溥仪证言的不可靠性,才有希望转败为胜。他决定先从溥仪目前所处的地位和身份入手。
一开始,布莱克尼就讯问溥仪,当日本投降后由长春、奉天辗转而去勃力的经过。溥仪一一从容作答。
当布莱律师发现溥仪的精神开始有所松懈时,他突然把话锋一转,向溥仪抛出了他的杀手锏。当时的现场记者们则说是“又投出了一个冒险的质问”。
“1931年,中国政府把你当作卖国贼通缉,你知道吗?你想过没有,最终你自己也要以战犯身份受到那个国家的审判!”
对溥仪来说,这确实是打中要害、刺疼心窝的问题,是他明明知道而不敢去想的问题。虽说不敢想,可连做梦也梦见!为了逃避那终将到来的审判,他在不久前曾写信给斯大林,要求长期留居苏联。现在,布莱克尼少校竟然在严肃的法庭之上,以愤恨的口气,提出了这个足以使他精神崩溃的问题!
不过,没等溥仪启齿回答,季南检察长就表示了反对这样提出问题的态度。卫勃审判长也表态说:“这是让证人宣布自己是罪人的问题,是在误导和恐吓证人。请律师撤回!”
布莱克尼似乎已经看出他所提出的问题在溥仪心中造成打击,尽管审判长表示反对,他仍换换口气和角度又提了出来:
“证人把一切罪行都推到日本人身上,可是你是和日本通谋的,你知道中国也要审判有通敌、利敌行为的人吗?”
在场的被告日本战犯们,听到律师提出的问题而感到开心。采访现场的记者描述道:“被告东条英机与大岛治二人均面含笑容,被告坂垣征四郎则略呈微笑,其仁丹式胡须亦随之翘动。”
然而,季南检察长依法再度提出异议。布莱律师对此极其不满地向审判长申辩道:“证人之证言是否可信,这当然是很重要的。所以,打听打听证人现在处于如何地位,以分析其证言是否因受威胁或默许之故而失其真实性,这显然是很必要的嘛!”卫勃审判长环顾左右,和几位审判员简单磋商几句,梅汝璈和其他法官对律师的这种讯问方式均表示坚决反对。卫勃便对布莱律师说:“庭上大多数人都反对你这种讯问方式,不过,问一问是否由于威胁或约定才作的证言也好。”溥仪应声答道:“完全没有受到威胁,我只是说我所知道的呀!”接着,检察长季南以挑战的姿态再度提出那封黄绢信的问题,法庭上又掀起一场新的论战。
以季南为代表的检察方面认为,那封伪造的黄绢信正是由律师团自行宣布的被告的罪证。检察团方面要把这个赝品作为被告共同谋议的证据来提出。
布莱急切地说:“若是正式提出作为证据,必须证明它的真实性。”
卫勃庭长回答说:“真实与否可以证明。法庭破例允许有关的被告提出作证。”
审判长这样一宣布,首先提出作证的便是南次郎的辩护律师冈本,他解释这封信的原委说,这封信是由溥仪的家庭教师远山猛雄经手,在东京亲手交给南次郎的。1934年,郑孝胥到日本时也看过此件,认为确是皇帝亲笔并签署了名字,这是有据可凭的。接着,布莱律师又提出,不应把这一函件作为与所有被告都有关的证据。
季南:“关于这一点,溥仪在昨天已经予以否定。律师先生应将该信上交法庭,这封信将被证明是伪造的,且是成立傀儡国家的一系列阴谋之一。”
布莱继续坚持说:“不过,这封信上标明了写信日期为1931年10月11日,是溥仪在天津时写的……”
卫勃审判长说:“先将该函上交审判所予以保管,检察方面若不经过审判所的许可,是不能将其作为证据而提出的。而且,一个证人与一个被告的通信,能否适用于一切被告也有问题。这个事情无妨作为今后的一个问题暂时保留。”
当天的庭审即将结束时,卫勃审判长宣布了法庭审判团做出的最后决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把证人致南次郎的黄绢信采用为证据,而且是作为对一切有关被告———不仅是南次郎个人而提出的证据。
《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 中国大法官“皇帝”溥仪:决斗
1946年8月23日,溥仪第六次出庭作证。这一天,是由被告律师克莱曼进行质问。
克莱曼律师的质问主要针对溥仪在8月19日回答季南检察长直接讯问时曾谈到张鼓峰事件和诺门坎事件的情形而开始。律师对此表示异议,但溥仪坚持自己的看法,他复述上次谈话的内容说,苏联对中国东北并没有侵略的图谋。
克莱曼为了推翻溥仪的证词,先是采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企图找到根据,证明那是受人唆使替人宣传,但溥仪的答复堵住了克莱曼想钻的窟窿。克莱曼又立即转到攻击的正面,抬出《李顿报告书》来,质问在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之前苏联对满有无侵略企图。他还谈到了所谓万宝山事件和中村上尉事件等等。他没有料到这反而被溥仪抓过来当了口实。
溥仪从容答道:“这样的小事件,一切都在短期间内便解决了。但是,日本却把这些事件作为侵略中国的口实,这是世界周知的实情。正因为这样的侵略是犯战争罪的,我才作为证人也被唤到这里。我不是自愿来到法庭的,不过我愿意说一说日本长期压迫‘满洲’与中国的事情,恰巧有国际军事审判法庭的设置,因此在这个机会之下,我想述说的欲望便更强了。”
溥仪使用比较的方法,从相同的历史事件中同时引出苏联没有侵略意图和日本怀抱扩张野心的两个结论,以至于现场记者用这样的醒目标题《以苏联比日本,溥仪措辞精警》报道出去。但法庭上被告律师却非常不满。克莱曼继续就此事不断地发出讯问,直到他黔驴技穷实在问不下去时才不得不放弃,而溥仪始终面带微笑从容作答。
但是,克莱曼并不甘心。接着,他又提到了溥仪那个做备忘录用的笔记本。由于有人认为它关系到证人陈述的可靠性,所以双方又发生了辩论,胡搅蛮缠没完没了。
季南检察长忍无可忍地插言道:“这是茶碗里的波澜,无聊的争论。只要把证人带来的笔记全部予以调查不就可以判明事实了吗?”检察长的话被审判长卫勃采纳了,他要求溥仪拿出他带来的笔记。溥仪从衣袋中拿出一册小型的黑皮笔记交给中国代表梅汝璈先生。
梅汝璈法官看了看笔记本后说:“检察方面把这个笔记提出作证可以吗?”
“那自然是很好的。不过,现在证人拿来的这份笔记并不是全部笔记,铅笔写的那一份仍放在苏联国内。”季南检察长马上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