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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最后一个问题十分尖锐,您听好了:有个别人说您,想借名人效应暴得大名,您怎么看?请相信,我无意伤害您,是记者的职业性质要求我们尽可能地公正。金文明:(气极之状)我,我都68岁了!在辞书界够有名了!我记得我和你说过,我曾经为钱钟书等一系列名人找过“茬”,钱钟书总比他名头大吧,现在说来,我都想在钱老身上暴得大名了?记者:不管怎么说,您都应该对公众有个坦诚的说法。
金文明:我有权不说,我认为所谓“暴得大名”的推断是对我的一种侮辱!7月1日下午,在公关顾问卞权先生的陪同下,我前往新民晚报社拜访了党委书记兼总编辑金福安同志。我向他指出,现在社会上都在议论,《新民晚报》快成为余秋雨的私人报纸了。作为上海发行量最高的一家大报,6月26日以前,没有刊登过关于“金余之争”的点滴信息,现在却破门而出,发表了余秋雨长达六千字的影射、诬陷我的文章,而广大读者却听不到我的声音。这显然是不公平的。金总表示:对于从学术上进行探讨和论辩的来稿,我们是一视同仁的。您如果有回应余先生的文章,我们也会发表。我立即从包里取出《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递给金总。他翻阅了一下说:太长了。我们给了余先生一个版面,也给您一个版面,大约五六千字。金总让我拿回去自己进行删改,明天寄给他。当天晚上,我从原文中选择了1、4、5三个部分,分别写成六千字和五千字两稿,题名为“我答余秋雨”,并于次日上午亲自送往新民晚报社。
7月2日,东方网记者牛二波来电告诉我,他对余秋雨助手金克林作了电话采访,记录如
下:
问:不知道余先生有没有看到金文明先生的二番言论?(指东方网6月29日发表的《历史会
作出公正的裁决》)答:也许没有看到,他已经不关心这些了。问:余先生准备再对这些言论
说话吗?答:他之前已经说过话了,这就足够了。
问:金文明的言论似乎比最初激烈了很多,您知道吗?答:无所谓。我们已经决定不再就这
件事说话了。问:那么对方说什么你们也不关心吗?
答:那是你们记者关心的事儿,对我们已经无所谓。
问:您的意思是,随便对方再说什么,余先生都不表态了?答: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金克林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牛二波就金克林的表态,请我谈谈自己的看法。当天下午,东方网上发表了我的答记者
问。照录如下:
金文明:我还不能就此“打住” 2003年7月2日 13:34 东方网记者:牛二波
在获悉余秋雨先生秘书金克林的态度后,记者电话采访了金文明先生,问他对此事的看法。金先生在考虑了约一刻钟后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我还不能就此“打住”
他们的这种态度,如果表达于6月26日《新民晚报》上《被“咬”者的回答》一文刊载以前该多好啊!因为这本来就是个纯属学术探讨的问题,不应牵扯到个人的身份、地位或历史纠葛上去。我在此前,没有片言只语涉及到余秋雨的过去,我不愿意因这些问题转移乃至干扰读者对学术问题的关注。
但这个愿望于6月26日破灭了。余秋雨撇开了自己曾表态过的“就文谈文,就事论事”的原则,用暗示、影射甚至歪曲事实的手法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那篇《回答》所造成的影响是十分广泛的,而许多读了该文的读者是听不到我的声音的。日前东方网发表了我反驳余秋雨的文章《金文明再“咬”余秋雨》(即《新民周刊》记者胡展奋采写的《再访金文明》),已经在众多的网友中间消除了影响,我感到很欣慰。但考虑到一些未能上网的读者,我现在正赶写一篇《我答余秋雨》的长文,希望在有关媒体上得以刊发。若在此文刊发后,他们确实如其所称的“不关心”“无所谓”“不表态”,那时我也会就此“打住”的。谁是谁非,就留给读者去判别了。
7月3日,《南方周末》发表驻沪记者王寅采访我和郝铭鉴而撰写的三篇报道:《咬嚼余秋雨》、《我不是为余秋雨写的》和《〈咬文嚼字〉主编“咬文嚼字”》。此外,《南方周末》同版还以“非现场的辩论赛”为题,摘录了我同余秋雨在“致仕”、“沈厅”、“林和靖”、“金圣叹”等问题上的论辩。由于内容摘自《济南日报》、《深圳商报》和东方网已经发表的文章,这里不再引述。
7月6日《新闻午报》发表记者屠菡对我的采访文章。转录如下:
金文明:《我答余秋雨》终结舌战! 屠 菡
近几年来,关于余秋雨的争论不断,给他的文章挑毛病的人也不少,不过都没有像金文明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挑得这么集中。针对这本书,余秋雨发表了6000字的文章辩驳,而此书作者、《咬文嚼字》编委金文明也通过媒体积极回应。这两位重量级的学者、专家要争辩到何时?昨天,金文明向本报表示,希望一切争辩到此为止。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4节 希望余秋雨看完书再反驳
希望余秋雨看完书再反驳
对于余秋雨的长文辩驳,金文明希望对方看了书后再说话。“现在他只听只言片语就为自己辩解,太没道理。而且我的《辞海》、《汉语大词典》编辑资格是真是伪可以拿出书来查,他揪住这个问题有什么意思呢?”
金文明表示,他已经写了《我答余秋雨》,准备下周发表,作为对余秋雨的回应。“我不想和余秋雨争辩,我把事实摆出来,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金文明说,这篇文章后他不想再多说什么,他也希望媒体“冷”下来,“大家都去看书,然后再说话”。
在辩驳文章中,余秋雨对《咬文嚼字》杂志也颇有微辞,他说“《咬文嚼字》这个杂志,尽管主办者是我的朋友郝铭鉴先生,尽管也得过奖我确实不喜欢”,一句“鸿苍茫的中华文化,在他们手上全都变成了最简陋的一问一答,而问答结构又是那么笨拙和武断”让金文明先生很是气愤。《咬文嚼字》多年来致力于纠正文章中文史知识性错误,杂志的编委们一致认为余秋雨对他们工作的评价有失公允,这样的言辞严重损害了《咬文嚼字》的声誉。编委之一的金文明透露,杂志社将对此做出回应,要求余秋雨为所说的话向《咬文嚼字》道歉。 “我不想借此书出名”
“一开始,我把发现的一般性错误陆续发表在《咬文嚼字》上,希望能传给余秋雨看,只要再版时改正就可以了。比如朱熹生于1199年,他错写成了1200年,改正是很简单的事。其实对一些学术上尚无定论的事可以模糊处理,但他对确定性的错误也不肯改正,我就想出本书好好说一说。”金文明说,他没想过借此书出名,“我一个快七十岁的人还图什么呢?我做文史方面的工作多年,希望有一个正常的学术讨论氛围。无论是历史散文还是历史小说,都不能随便,应该忠于史实。” 曾想请余秋雨作序
出人意料的是,《石破天惊逗秋雨》曾想过请余秋雨作序!金文明透露,他曾把书稿交给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社审过以后表示,考虑到余秋雨是浙江人,希望能找他为书写序,这样既能表现出余秋雨的大度,又能让书顺利出版。
“当时一位熟悉余秋雨的朋友就说,余秋雨不一定会写这个序。由于出书的事迟迟不能确定,我就没和余秋雨联系,结果这家出版社把书稿退了回来。”最后,山西的书海出版社决定出版此书,金文明接受出版社的建议,把原来措词尖锐的16000字长序缩成4000字,并改用调侃式的缓和语气。
为何登载在各媒体上的差错举例都差不多?金文明说,这是因为出版社在出书前从书中摘录一部分,提前发给了媒体。
7月7日,《新民晚报》刊发了我回应余秋雨的五千字长文《我答余秋雨》。此文选自《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第1、4、5三个部分,读者自可参阅,这里不再重复引录。7月8日,为了弥补《新民晚报》未发全文的缺陷,在我的请求下,《新闻午报》同意用两个整版的篇幅刊登《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由于本文用翔实的史料对余秋雨的错误观点作了全面的反驳,澄清了是非,受到了学术界和广大读者的支持与肯定。现将记者屠菡撰写的引言转录如下(正文已附于6月29日下,请参阅): 金文明、余秋雨的最后一战 实习记者 屠 菡
《石破天惊逗秋雨》终结篇:《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正当《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在各个书店热销时,该书作者金文明日前表态,希望借《我答余秋雨》一文停止一切争辩。记者昨日再访金文明,他表示,在《我答余秋雨》刊出前还有几句话要说。金文明说:“我从1999年起陆续给余秋雨提意见,对方始终没有接受。本来还希望《石破天惊逗秋雨》出版后能和他开诚布公地谈谈,也为他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可惜这只是我一个美好的愿望。”“《我答余秋雨》是根据余秋雨的回应文章写的,原文大约有一万三千字,发表在《新民晚报》上只能用五千多字。为公平起见,我很希望读者能看到全文。”因此,金文明在对全文进行认真的校对后,将《我答余秋雨》原文独家提供给本报,并更名为《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希望读者通过《新闻午报》了解文章全貌,给此事一个公正的评判”。
金文明还介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台湾版即将问世,“里面除了恢复一万六千字的长序原文,还将在正文后附上几篇文章,一是媒体对我的采访,二是余秋雨的回应文章,三是我回答余秋雨的长文。此外,书海出版社再版时也将增加这段时间以来围绕这本书的争论文章。”
为了澄清余秋雨对自己的《汉语大词典》编委资格的质疑,金文明特地请南京的朋友用快递送来了任命文件给记者过目,任命原文也被引用在《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中。有关《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全文详见本报A10…A11版。
金按:余秋雨在6月25日《深圳商报》的访谈中,用了《辞海》“外援编纂”这个创造性词语,影射、攻击我是“欺世盗名”的骗子,想借《辞海》这块金字招牌自抬身价,谋名图利。我在回应文章中漏写了一个重要的情节,现在这里补充一下。上个世纪90年代,当《辞海》1999年修订版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时,辞书出版社社长、辞海编辑委员会副主编巢峰同志在一次见面时对我说,想请我担任《辞海》新版的特约编审,主要参加语词条目的审读工作。当时,《辞海》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权威工具书,早已驰名中外,能够厕身于特约编审的行列,这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事情。巢峰又是我的老领导,历来待我不错。他亲自出马请我,肯定是经过认真考虑的,无非是看上我这个人做事从不马虎,一经承诺,绝不会敷衍了事,辜负领导的重托。但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