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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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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永恒的(凡物体之为圆运动者均属永恒不息;这个我们已在“物学论文”中为之证明),这些运动也必须各有一个永恒而自己不动的本体为之创作原因。星辰正因是某一类的本体,而成为永恒,致动于星辰者既必先于星辰亦必为永恒本体。于是按照上所述及的理论明白地,这就必须有与星辰诸运动为数一样多的本体,自己不动,永恒而无任何量度。
    于是,这就明白了,致动的诸本体,按照星辰运动的顺序,其中有一个为第一,挨着有第二,再挨着以及其它。可是,关于运动的数目这问题我们只能从天文学——那是数理中的一门学术,与哲学尤为相近——的立塲来研究;惟有天文学探测于可见而永恒的本体,其它如算术、几何所研究的均非本体。天体的动轨比在运动中的天体为数较多,这个凡能于天文稍加注意的人就可懂得;每一行星的运动均不止一轨。这些动轨究有多少,我们现在引证某些数学家的意见,俾吾人于此专题得以知其确数;至于其它问题我们必须一面自为研索,一面向另些学者傅习,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如与我们意见相反,我们当互尊各自的主张而奉随较为精确的一方。
    欧多克索推论日、月之运动各依循于三个天球,第一为恒星天,第二为黄道之中线圆轨,第三为黄道两至间的偏斜圆轨;月行圆轨之偏斜度较日轨为大。行星运轨各有四个天球,其第一二天与上述日、月动轨相同(恒星天为总动天,与其下之黄道中线圆轨,为诸天体所共依),但每行星第三天球之动轴,建于黄道中线所成之圆面,而第四天球之动圆又与第三天球之赤道相偏斜;第三天球之动轴两极,各行星惟亚芙洛第〈金星〉与赫尔梅〈水星〉相同。余各不同。
    加里浦于天球位置推论略同于欧多克案,所言宙斯〈木星〉及克罗诺〈土星〉的动轨数亦与之相同,但他认为日月应各增两动轨,其余诸行星亦各增一动轨,方能与诸天体实测行度相符合。
    但在用这些天球的综合运动来解释诸天体的实测轨迹时,这又必须为每一行星安排其它天球以平衡上述各天球(每一行星之平衡球数较原有运动天球各少一个),而使每一天球下层诸行星得以回复其位置;只有这样的安排,所有诸天动力全部运动时,才可得产生大家所观测到的行星现象。这样核算诸行星所有动轨天球,——土星木星共为八,其余共为二十五,这三十三个动轨只有在最下层的动轨无须平衡天球,因此平衡两个最外层行星之球轨为数六,其次四星体为数十六;于是运动天球与平衡天球之总计为五十五。假如日月的动轨不作上述的增添,则动轨天球之总数应为四十七。
    于是,倘便以此为动轨天球的数目,不动变本体与原理也就该有这么多;至于如何论定这些数据,还应待之更精审的思想家,”假如无益于星辰运动的其它空间运动均不会有,又,假如每一实是与每一本体之可得免于变化并可得由己成善者便应作为一个终极,那么除了我们上所列举诸实是外,便应别无其它实是;而这也就该是这些本体的数目。如另有其它实是,它们又将为运动之极因而引致变化;但除上述天体诸运动以外,实已不能另有运动。这于被动变物体方面考虑起来也是合理的;运动属于被运动的物体,每个致动者是为了受动者而致使运动,运动不是为运动自身或其它运动而运动,为有星辰,故有此一运动。假如运动的目的在另一运动,另一运动又将追溯着另一运动;因为这样的无尽系列是不能有的,所以每一运动的终极目的将必由经行天穹的诸神物〈星辰〉之一为之表现。
    世上显然只有一个宇宙。假如诸天也象人那么多,则运动原理也将象人一样,其形式只一个而为数则甚多。但一切为数众多的事物均具有物质;人只有一个相同的定义应用于所有的人众,而苏格拉底就是众人中之一人。但基本怎是不具物质;这是完全实现。所以不动变之原动者,其为数只一,其为定义也只一;受动诸物的经常而延续的运动也是这样;所以世上只有一个宇宙。
    我们远古的列祖把他们世代相承的认识以神话的形式递遗于后裔,说这些实体〈星辰〉是诸神,神将全自然的秘密封存在列宿之中。以后因维护礼法,劝诫民众以及其它实际的作用,而神话形式的传说被逐渐扩充;他们以人或某些动物的形态叙拟诸神,他们更由此而踵事增华,竞为附丽。但人们若将后世的附会删除,俾古初的本意得以明示于世间——他们识得了原始本体为诸神,人们当不能不惊心于此意,毋乃灵感之所启发,故能成此不朽之嘉言;并回想着每一学术,每一技艺,一代代或立或亡,或传或失,而这些观念恰象荒谷遗珍一直为我们保全到如今。只有这样看法,我们才能明了我们祖先和早期思想家们的信念。

章九
    理性〈心〉的本质涵有某些问题;我们注意到思想是最虔敬的事物,然而若欲问思想如何安排方能成其虔敬,这就会引起多少疑难。因为人心若无所思,则与入睡何异?也就无从受到尊敬。然而若说这理性〈心〉进行思想活动,还得有所赖于另一些事物,那么它的本体就不是思想活动而是一个潜能,这就不能成为完善的本体;这是由于思想活动,理性才获致其至善。理性的本体究属在于思想的机能,抑或在于思想活动暂置不论,试问它所思想的又是什么?是想它自己或想别的事物?如所思为别的事物,它常致想于同一事物,抑致想于不同事物?它若专意致想于善业或是随意地胡思乱想,这又有何分别?世上有无不可思想之事物?明显地,〈理性既已预拟为自身不作运动〉这当致想于最神圣最宝贵的事物而不为变化;苟为变化这就成为运动而且会每变而愈下。于是,第一,理性〈心〉若仅为潜能而不是思想活动,这就得设想不息的延续活动应于理性为疲劳。第二,这就显然需有较理性更为宝贵的事物以为理性之所思想。思想活动并不必然是至善之事物,因为从事思想活动的人们过去和现在的思想,未尝不想到一些不应该致想的世俗事物(人们曾看到过世上确有不足观的事物,也想到过确乎不值得致想的事物)。
    因此若以理性为至善,理性〈神心〉就只能致想于神圣的自身,而思想就成为思想于思想的一种思想。
    但,明显地,知识,感觉,意见与理解总以其它事物为对象,涉及自身的机会却是偶然一遇而已。如思想与被思想者既为两异,作成为思想活动与所得之思想便各有不同,则心之所善又何所属取?我们这样答复,在有些例中知识是思想对象。于制造学术中,我们倘不管物质,便以事物之怎是为思想对象;于理论学术中,则公式或思想活动为思想对象。
    于是,这里在非物质事例上,思想不异于思想活动,思想便合一于思想对象。
    还剩有另一问题——思想对象是否复合,如为复合,则思想在经历于彼全体的各个部分时便相应而变改。我们这样答复,一切非物质事物皆不可区分,——如“人心”或竟称之谓复合物体的理性,其思想对象有时为复合,人心只是偶一返求诸己而已(人心之为善既有异乎全善,故不能不有时而致想于不善,惟在全人生中祈求其达于至善),惟全善的神心历万古而常单纯地以大自我为思想。

章十
    我们也必须考虑,宇宙的本性由那一方式持守其善与至善:自然独立于万物之上,抑即为万物之秩序。也许两个方式都是的;譬如一个军队,军队之所以为善,必由秩序与首领,而依于首领者尤多;因为秩序出于首领并非首领得于秩序。而且万物虽不一律,多多少少各有其秩序——草木禽鱼莫不如是;世上各物并非各自为业,实乃随处相关。一切悉被安排于一个目的;象在一室之内,自由人最少自由,他不做无目的的动作,一切事情或大部分事情业已为他制完了一生的行迹,而奴隶与牲畜却大部分蠢蠢而动,无所用心,并不专为某些共通的善业而一起努力;这些共通的善业,就是人类本性的组成要素,其它的机体也都相似地各有共通的善业为大家向往的目标。
    我们不可忽视那些与我们不同的意见内涵着多少不可解或不可能的症结;我们也得注意到古今贤达的意见,其中那一些论点比较起来最少迷惑。大家都认为一切事物出于对成。
    但“一切事物”与“出于对成”两有所误;这些思想家谁也没有说明具有对成的事物如何由对成造出;因为对成各据一端,不能相为制作。现在我们提出第三要素〈即底层〉使这疑难可得自然地解决。可是那些思想家以物质作为两个对成之一;例如某些人,以不等为相等的物质,或以众多为单一的物质。然而同一物质为一组对成的底层者不与何物为对反;这样就否定了原来的论据。又,按照我们正在评议着的这些思想家,除了元一以外,一切事物,均沾染有恶;因为恶就是两对成中的要素之一。但也有些学派认为善与恶不能算是原理;可是,在一切事物之中,善实为一至高原理,我们先提到的那一学派以善为一原理是对的,不过他们没有说明善之所以成为一个原理,究属是作为目的或动因抑或形式。
    恩培多克勒也有一个悖解的观点;因为他以友〈爱〉为善,但友这一原理既为动因(它使事物结合)又为物因(它是混合物的一个部分)。现在即便这同样事物同为物质与主动原理,至少,两者的实是仍复不同。友之为原理究应属之于那一方面?斗〈争〉说是不灭坏这也悖解;斗恰正是恶的本质。
    阿那克萨哥拉以善为主动原理;因为他的“理性”能致动一切事物。但动因在致动事物时必使之趋向干某一目的,这目的,必然有别于动因,我们认为极因才是善;照我们所曾说过的另一命意,则健康本身就是医师。以“理性”为善,而理性无对成,这也是悖解的。但所有谈论对成的人,若非我们捉住他们的观点以纳入于其自设之模型,他们就不应用他们的对成。他们以一切现存事物为出于同一原理,然而世上有些事物可灭坏,而有些为不灭坏,这其故何如,却没人为之说明。又,有些人以现存一切事物为出于非现存事物〈“有”生于“无”,或“实是”出于“非是”〉;另一些人,避免这样的悖解结论,就说一切事物原皆混和在一起。
    再者,何以常有创生,其因何在?——这也没有人为之说明。
    那些假设创生有两原理的人,必须再假设一更高原理〈动因〉;那些信有通式为创生之本的人,亦当如此,事物怎样来参加,又为何要参加通式呢?所有其他的思想家都得面对着这样的必然结论,智慧,即最高知识应有某物为之对反;至于我们,就没有这样的结论。凡属原始性〈第一〉事物均无对成;因为一切对成均具有物质,而物质所存仅为潜在;如以“无知”为任何知识的相对名词,这就得引出“无知”的对象以对向“知识”的对象;但一切原始事物没有对成。
    又,可感觉事物以外倘别无事物,这就没有第一原理,也无秩序,也无创生,也无日月星辰,这就得象所有自然哲学家和神学家所说的每一原理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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