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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乡刘玉堂在《最后一个生产队》中这样写过,“……要是猪肉白菜豆腐粉皮儿的那么炖着,小酒盅那么一捏,小错误那么一犯,小检查那么一写,那就更恣了……”如今“生产队”早就成了遥远记忆里模糊的影子,我也从农村奋战到城市,但骨头里热爱的依然是生产队长的那一套,只不过把酒盅换成了茶杯白酒换成了咖啡而已。对一个男人而言,所谓的幸福真的就是这么简单吗?
没有经历的毛头小伙子正满脸迷惘地不知道幸福为何物,所以,这个问题恐怕得还得由有经历的男人来回答。我认识不少男人,从苦窝子里爬出来的,最终在城市里功成名就,反倒整日变得闷闷不乐起来。若问起最怀恋的是哪一段岁月,十有八九说过得最有滋有味竟然是最艰难的日子。吃长了绿毛的馒头,和5公斤装的劣质白酒,发了点小财去小酒馆里聚众畅饮,成了他们记忆里最黄金的片断。你可以说这些男人矫情、伪怀旧,但当时的幸福感却是真真切切的——人只有在偶尔触摸幸福边缘的时候,才会感到幸福的存在,若是身陷幸福之中,恐怕幸福就成了鼻腔里的空气,吸进呼出都没什么感觉了吧。
男人是欲望动物,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总是贪得无厌,这山望着那山高,但是,他们对幸福的要求却是很简单的。在酒桌上,曾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假如世界上没有了女人,男人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拼命,结果在场的男人一致摇头,说那还奋斗个啥,吃饱喝足晒太阳多有意思。正常的男人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女人和家庭,留给自己的却是很少一点的奖励,那就是苦难中烟酒带来的一点慰籍,繁忙中难得的一会儿休憩以及爱人的笑容、孩子的快乐……假如你说“男人的爱情在别处”,我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但我会坚持认为:男人的幸福是简单的,如果繁杂起来,就不是幸福而是负累了。
就算是简单的幸福,有时也难以实现。本文开头描述的那种幸福,迄今为止对我而言仍然只是纸上谈兵,我压根没有时间去准备桌子、茶杯、报纸这些“道具”,就算准备起了,阳光总不会随叫随到吧。所以我的幸福一时半会也难以建构得起来。但是,愿望总是美好的,关于幸福的想象会让我认为生活还是充满了很多乐趣,等着我一点点去实现。我把幸福形容的这么简单,恐怕下定决心要实现起来,也不至于太艰难吧。真这样,那男人活得确实没多大意思了。
幸福得要死
老家二叔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蹲在14楼阳台的一个角落里郁闷地抽烟,他问我“小子,你现在在揍(做)什么呢?”,我很想告诉他,我在揍自己,但我不能这么说,我懒洋洋地告诉他,我正在抽烟。二叔给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我他新买了个手机,也许手机在他眼里是个新鲜事物,所以他嘴里也不禁冒出了一句新鲜的话“小子,你觉着你现在活得幸福么?”,我哑然,然后一字一句正儿八经地跟他说,“二叔,我幸福得要死!”
想当年我跟二叔在田地里顶着烈日掰玉米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我跟二叔探讨起了什么叫幸福,二叔停下手头的活计满脸神往地说,要是每天能吃着面包喝可乐就甭提多幸福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幸福是只什么鸟,也就很是像二叔那样神往了一阵子。我初到北京飘荡的时候,穷的是个定格锒铛响,但我还是坚持保证每天吃着面包喝着可乐,唱着郑智化的那首“我天天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写作,整天介梦想成为一个诗人,我写了一厚沓一厚沓的诗,乃至我六叔烧杀猪锅的时候找不到引火的东西,就跑到我床头掏啊掏。我那时候每天看一本名字叫《诗歌报月刊》的刊物,心想要是有一天俺能在上面发上一首诗该是多么幸福啊,于是有人就把我当成了神经病,在村口街头遇见,张口就问,你的作品啥时候能在《明天日报》发表?我靠,有叫这样名字的报纸吗?后来,我在某诗刊工作的朋友把我很久很久以前的一组作品拿去发表了,这个时候俺已不写诗好多年,也没幸福的热泪盈眶,我打算跟俺那朋友要10本送给六叔,印刷纸比以前那种黄草纸好点燃多啦。
在28岁之前,我一直居住在不足10平米的小房子里,开始的时候,是住在自己家的小窝棚里,满屋糊着旧报纸,逢着下雨的天气,外面哗啦啦,里面滴滴嗒,端地是有情调。后来到了别人的城市,租来的房子在郊区,半夜的时候经常有人来踹门,查个赞助证收个卫生费什么的,那时我就想,要是买了自己的房子该有多幸福,而且一买就是两套,一套自己住,另一套去出租,每个月也去踹踹别人的门——不对,是自己家的门,收收房租查查水电什么的。两套是没什么指望了,如今砸锅卖铁换来的这套房子都足够让我焦头烂额了,以前是给自己打工,现在转成给银行打工了,你说我幸福得起来么?
岂止是幸福不起来,简直就像我跟二叔说得那句话,幸福得要死了。我以为上班单位距离家的路程不足半小时就足够幸福了,结果我每天上下班要在路上跑整整5个小时;我以为生了个儿子闲暇时让儿子骑在我的头上带他去遛弯就足够幸福了,结果他却经常毫不讲理地把尿浇在我脖子里;我以为在我40岁之前赚够100万就可以万事大吉去检阅祖国的大好河山了,可是在40岁之前我能赚够100万吗?不能,所以我还得继续为幸福打拼下去,就算是死在幸福的手上,那么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应该是:这一生我无怨无悔。
物质男人幸福竟敢如此简单(2)
刷盘子也有成就感
这几天在公司餐厅吃饭,盘子要自己刷,席间讨论起刷盘子的问题,我一不留神说了句“我家的盘子80%都是我来刷”的话,饭毕一桌子八、九个人约好了似的在两秒钟内全部消失,左手抹布右手洗洁净蹲在水池子边我直想骂娘,不过10多个盘子刷完以后竟然有点意犹未尽,挥着水淋淋的双手回办公室的路上,我忽然想起有必要探讨一下男人的成就感这个问题。
我没有说谎话,我家的盘子的确有80%以上是我刷的。我虽没有洁僻,但总体来说还算个爱干净的人——开始洗盘子的时候总是有点不情愿的,但看着一叠干净的盘子从水龙头底下清洁溜溜地拿出来摞在一起,感觉真的不错,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容易对生活产生幸福感的男人,对于一个善于从细节中找寻生活乐趣的男人来说,他常在不经意间就把幸福感转化成了成就感,并继而升华为自豪感,走路都变得雄赳赳气昂昂起来——没人知道,他刚刷完一堆令人生厌的盘子。
我的一位从事心理研究工作的朋友曾说:时代越进步,物质越丰富,男人的成就感指数就越低。我赞同,原始社会男人钻木取火、结网捕兽的时候,心里肯定觉得自己巨牛叉,哪像现在,男人不像男人越来越娘娘腔。有文章写过,现代都市男人心理普遍都存在挫败情绪,不管他是外企白领、CEO或者其他各个圈子里的领军人物。想当然,原始男人能填饱肚子闲暇时手牵位原始女人到原始森林里散散步就会觉得很满足了,现代的男人,欲壑如海,几座金山都填不满,生了张蛇嘴巴,吞大象的心都有。
通常说来,男人的成就感来自于征服欲、占有欲的满足。抢夺权利,篡取金钱,赢得女人……估计这三样是男人都喜欢。可惜很抱歉,权利和金钱注定是不能为所有男人都能够拥有的,女人倒是公平,如果不是挑三拣四眼光刁钻的话,每个男人都能娶上位老婆,不过你随便拉过来一个有老婆的男人问问“你对自己能娶上现在的老婆有成就感吗?”估计这个问题十有八就会被视为无聊。
性心理学有一说,男人最大的成就感缘自于对女人的征服,这是最本能的、也是驱使男人用尽各种手段对物质进行巧夺豪取的动力。于是,在权利和金钱竞争失败的男人把视线转移到女人身上——女人成为男人弥补内心失落与空洞的底线,不过,这个底线已经被突破,21世纪已经进入“男色”时代,现在不是男人征服女人,而是女人征服男人了,看看男电视主持人的撒娇卖痴,男明星的油头粉面以及“伟哥”销量的一路飙升……呜呼!
聪明的男人开始学会妥协,开始认识到成就感这个东西跟欲望一样,永远是没边的。于是在充分认识到自己有几斤几两后,他们主动选择了靠边站,没事读读圣贤书,逗逗乖儿子,赏花赏月赏秋香……但有一条不能丢,那就是男儿本色。至于洗盘子都能洗出成就感并胡言乱语写出一篇千字文的人——我倒是佩服的紧啊!
好女子该住大房子
钥匙扭动,房门打开,一个漂亮女子先是哇地一声惊叹“好大的房子啊”,然后就朝宽大松软、铺满明媚阳光的大床上扑去——在不少影视作品里,我们经常看见这样的镜头,在恶毒诅咒弱智编剧低估观众智商之余,我猜,面对此情此景,男人的第一念头会是:我什么时候能攒够买这么大一栋房子的钱?而女人的第一念头则是:我什么时候才能住上这么宽敞明亮的大房子?
细心一点的读者可能会从我的第一段文字生出不少绮念出来,为什么非得是漂亮女子,为什么非得先向床上扑去?这笔帐恐怕还得算在编剧头上,正是他们制造的一批又一批垃圾电视剧,给观众留下这样的错觉:凡是大房子都是男人送女人的,凡是女人的大房子都是靠不正当手段博来的,这样的女人,大都是个坏女人……虽然社会上的确存在这样的个例,但还是有一些女人会忿忿不平:为什么像她们那样轻佻的女人会那么容易住上大房子,为什么像我们这样善良的女人却只能和老公挤在三四十平米的筒子楼里?
据说时下单身时髦女子的标志是,开自己的车,住自己的房,当然,都是自己辛苦工作赚来的,也证明了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不依靠男人,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女人拥有自己的大房子——可能所谓的“大”也只不过七八十平米,但这对独立生存精神十分鲜明的女人来说,拥有的这片完全属于私有的空间,已经足够大了。换一种说法,也就是说在脱离了对男人的幻想和依附之后,女人凭借自己一双手打造出来的天空分外开阔、自由,就算所处之地只能容身,也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这样的女人,自然是好女人,值得同样好的男人得而诛之。这么一说,仿佛那些甘居人后、相夫教子、一脸劳累两手油花的女人就不是好女人似的。其实不然。如果说我们钦佩职场“白骨精”们或仪态万千或干练有加或淡妆素抹的丰姿,那么,我们更为那些为了身边的男人奉献了青春年华的女人所感动,作为男性,可能不会完全体会到居家女人内心的苦闷和劳累,但应该有理解她们的愿望和胸怀,更多一点关心和忍让,她们才是当仁不让的好女人,她们才最有资格住上最大最好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