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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研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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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汝前尝上策于总理衙门,请其转奏朝廷,汝策良佳”等话,也是孙中山当时走改良路

线的一个有力旁证。




演化眼光


  罗香林在《香港早期之西医书院及其在医术与科学上之贡献》中说:

  唯孙先生在该院,除于学校规定课程外,亦兼喜研究农田、舆地与经史诸学。尤嗜于中

夜起床读书,法国革命史与达尔文《物种原始》类专书,最所喜读。盖是时适值达尔文逝世

后数年,其进化论学说风靡全欧,康德黎博士即首为介绍其学说于香港。孙先生殆为国人研

究进化论之最早起者。

  唯孙先生于科学研究特深、于生理学为最有心得、于进化论为探索最殷,故俟配合其毕

业后之经验,遂能发明“知难行易”之学说,与修正进化论,而引伸其体系,斯则尤属西医

书院曾获致其预期成效之明征也。

  罗香林又说:

  近人有谓中国人知有进化论,乃自严复于一八九五年出版所译赫青黎(T。H。Huxley)之

天演论(Evolution 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始者,其实,孙先生之首治进化论学

说,乃在一八八七年至一八九二年肄业西医书院之时代,较严氏译书时代为早。

  这些阐发,大体上都是很独到的。但是最重要的一点阐发,我认为罗香林应该做出而没

做出的,则该是:

  一、达尔文的学说是“演化”的,并没有中国译名中“进化”

  的意味。旧译“进化论”是不通的,也是以词害意的。

  二、孙中山受达尔文的影响是不错的,这从他自述“于西学则雅癖达文之道

(Darwinism即达尔文主义)可得证明。但是达尔文真正影响孙中山的,“知难行易”学说

还属小焉者也,并且还待考。真正影响他的,乃是一种对人际看法的“演化眼光”。由于具

有“演化眼光”,所以即使革命,也“究不过抱温和主义,其所主张者非极端主义”。这种

因达尔文而来的影响,对当时深信“演化论”的人,不论是严复或孙中山,都没有例外。而

介绍“演化论”到中国来的人,从伟大的严复以下,他们的最大“孤独”,也许却正是感到

中国人并没真正的了解“达尔文之道”!中国人所能了解的,只是“物竞天择”、‘适者生

存”那一套,并不是真正的“演化眼光”那一套。因此之故,中国人近百年来,最多的是鲁

莽灭裂的所谓“革命家”、“革命英雄”、“终身革命者,,和“吃革命饭者”。他们“彻

底”这个、“极端”那个,整天“革”别人的“命”,可是革来革去,不但没达到“彻底”

“极端”的“革命”的大效果,甚至连他们所看不起的“改良”的小效果都没达到。虽然这

样,他们却还日复一日的高叫“革命”“革命”、年复一年的高叫“革命”“革命”。总还

迷信鲁莽灭裂的方法,妄想“一了百了”、妄想“一蹴而几”、妄想“迎头赶上”、妄想”

一次解决”,而其结果,却永远是欲速则反迟、想快却更慢。

  这些悲剧,追究起来,都是没有深刻了解“演化眼光”的缘故。

  他们这些人的智慧,比起严复和孙中山来,真是太远了、太远了!




没有一件可以成立


  虽然有“演化眼光”的孙中山,最后自己从“改良”走向“革命”,并且直革到死,还

有“革命尚未成功”之叹,但当他一旦走上了“革命”的路,他对他曾有“改良”的纪录,

显然就没有兴趣也没有必要再提起了,这就是在孙中山在世之年,人们一直不知道他曾上书

李鸿章的缘故!他自己绝口不提这件事!

  直到孙中山死后,他生前的一个“敌人”陈垣(援庵,做过辅仁大学校长)以史学家的

博闻强记,挖出了这件事。陈垣告诉了另一个博闻强记的史学家顾颌刚,顾颌刚亲自去找,

终于在一八九四年九月十日的上海广学会《万国公报》第六九、七0号上,找到了《广东香

山来稿》的《上李傅相书》!

  清朝根据祖训,不设宰相,殿阁大学士都名过其实。但有“大学士”“太子太傅”头衔

的人,都被尊称做“傅相”。李鸿章在一八七0年得到“大学士”头衔、一八七九年得到”

太子大傅”头衔,所以孙中山称他“李傅相”,这种称呼,是非常合乎规格的。

  吴敬恒在《中山先生年系》一八九四年二十九岁条下写道:

  是年七月一日中日开始宣战。自传曰:“至甲午中东战起,以为时机可乘,乃赴檀岛美

洲。”出洋后,邮上李鸿章一书。所以知其邮上者,因书中有“文于回华后……”

  云云也。邮书必在八月,因是年九月十月份之上海万国公报已登该书矣。又此书首言”

窃文籍隶粤东,世居香邑,曾于香港考授英国医士”云云,若甲午前曾深夜晤李于私邮,必

不做此开端。则别传冒险之说,必系传闻之误。

  吴敬恒这里所说:“若甲午前曾深夜晤李于私邪,必不做此开端。”是对的。但必须证

明上李鸿章书乃在求见李鸿章之后,这种推论,才能成立。若上书在先,上书且是求见前的

先容步骤,这种推论,就大有问题。孙中山《上李傅相书》发表于《万国公报),显然在正

本早就送达以后。他在正本送达后南下,以《广东香山来稿)方式投书《万国公报》,显然

又不是桂崇基笔下“大骂李鸿章是官僚”的北上情况。所以,结论是:国民党绘影绘声说孙

中山见李鸿章的事,从;日式捏造到新式捏造,没有一件可以成立。

  文章写到这里,一切就都水落石出。国民党还是好好想想吧:只要李敖在台湾,他们就

休想捏造历史。金钱、枪杆、镇暴车都在你们手里,但是历史绝不在你们手里,还是放明白

点吧!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在草山之阳


  
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


——伦敦蒙难罗生门


    十一月七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上有消息如下:

    纪念国父逝世五十九周年

    中视制播《伦敦蒙难记》

    根据国父亲撰《伦敦被难记》、《党支会藏》,胡汉民编《总理全集》与《中国古代名

人列传》等书编剧而成的《国父伦敦蒙难记》,十一日下午四时将在中视频道播出,这是一

出国语电视剧。

    《国父伦敦蒙难记》的历史背景是国父在前往英国,准备组织华侨,扩大革命力量时,

腐败专横的清廷竟以诡计将国父诱入“中国公使馆”,幸亏国父大仁大勇的精神和机智应变

的能力,以及国父英籍老师康德黎的全力协助,才脱离虎口。

    当时,由于舆论的报导和介绍,使全世界不但公认国父是中国革命领袖,同时也促使国

父在大英博物馆完成了三民主义的理论基础。《国父伦敦蒙难记》即完全依据史实演出国父

伦敦蒙难十二天的经过,借以向逝世五十九周年的国父,表达敬意。

    中视当家小生崔浩然在演出国父时,内心严肃而庄重,生怕无法将一代伟人的凛然正气

表现出来,而老牌演员李影的“康德黎”角色,将康与国父间的师生之情,发挥得淋漓尽致。

    为了看看国民党最近在宣传上“新猷”些什么,我在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居然浪费了一

点时间,一边做工,一边断断续续看了这出电视剧。一看之下会失望,早在意中;但是边看

边骂,却也稍嫌意外,边看边骂了国民党这种lousy宣传以后,我真忍不住要再写上一笔。




孙中山如是说


    国民党笔下的伦敦蒙难事件,其实真相是很“罗生门”的。

    换句话说,真相是有不同的说法的,并且有的说法还是矛盾的。

    对立的,包括孙中山自己的说法在内。我们先看孙中山自己的说法。《伦敦被难记》

(《伦敦被难记》原文系英文,名为“Kidnapped in london”,由甘作霖中译,中华民国

元年五月初版,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以后各处所翻印均本此)中说法如下:

    一千八百九十六年十月一日,予始抵伦敦,投宿于斯屈朗(Strand,伦敦路名)之赫青

旅馆〔注一〕。翌日即至波德兰(Portland Place,伦敦区名)覃文省街(Devonshire 

Street)

    四十六号康德黎〔注二〕君之寓所相访。康君夫妇招待甚殷,并为予觅相近之舍馆曰葛

兰旅店(Gray's inn),使徙止焉〔注三〕。予自是即暂居,每日独处无聊,辄往伦敦博物

院游览,或访各处之遗迹,观其车马之盛、贸易之繁,而来往道途,绝不如东方之喧哗纷扰

。且警察敏活,人民和易,在在均足使人怦怦向往也。子无日不适访康德黎君,每至必取其

藏书,读而消遣。一日,予饭于其家,康德黎君戏谓中国使馆与伊家为邻,盖过访之,因相

视而笑。康德黎夫人戒曰:“子母然,彼公使馆中人睹子之面,行当出而相捕,解送回国耳

。”予闻夫人言,益相与大笑,初不料后日竟成实事也。一夕,孟生医学博士

(Dr。Manson)〔注四〕邀余往餐,孟生君亦子香港旧识,曾授予医学者。君亦笑谓予曰:

“慎勿行中国使馆,致堕陷阱。”予以是于中国使馆之可畏,及其相距之不远,历经良友之

告诫,非全无措意者。

    然予至伦敦,为日犹浅,途径未熟,彼良友之告诫,于予初无所济也。

    是年十月十一日,适值星期,予于上午十点半钟时,自葛兰旅店(葛兰旅店在伦敦霍尔

庞Holborn之葛兰旅店街。霍尔庞区名)赴覃文省街,意欲随康德黎君等赴礼拜堂祈祷。正

踯躅间,一华人悄然自后至,操英语问予曰:“君为日本人欤?抑中国人欤?”予答曰:”

予中国人也。”其人叩予以何省籍,予答曰:“广东。”其人仍操英语曰:“然则我与君为

同乡,我亦来自广州者也。”夫中国盛行不规则之英语,名曰pigeon英语,意即商业英语

也。

    华人虽同隶一国,而言语多相扑格。譬如汕头之与广州,相距仅一百八十英里,视伦敦

之与利物浦犹相近,然其商人之言语,乃彼此不相通,以是不得不借商业英语相通款。彼汕

头人与广州人之商于香港者,多以英语相晋接,此足以见我国言语之歧杂矣。

    予途遇之华人,既知予为粤产,始以粤语相谈,且行且语,步履颇舒缓。俄而又一华人

来,与予辈交谈,于是予之左右,乃有二人相并而行矣。二人且坚请子过其所居,谓当烹茶

进点,略叙乡谊,予婉却之,遂相与位立于道旁阶砌。未儿,又有一华人至,其最先与予相

遇者,即迤逦去。于是此留而未去之二人,或推予、或挽予,必欲强予过从,其情意诚挚非

常,予是时已于阶砌傍屋之侧。

    正赶超间,忽闻邻近之屋门砉然而辟,左右二人挟予而入,其形容态度又似谐谁、又似

周旋。一纷扰间,而予已入,门已闭,键已下矣。然予尚未知此屋为谁之所居,故中心无所

疑惧。初予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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