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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的学生生活即将划上句号,伤感就像青苔一样不知不觉在心头滋生一片。如果人生是一幅长长的画卷,十五年来的生命就是这画卷的底色和背景。学生时代的友情或爱情总是最纯洁的,学生时代的理想或梦想总是最纯真的,不管有没有完美的结局。在一个个平淡如水、了无牵挂的日子里,我们可以天昏地暗地踢球,理直气壮地买廉价西服,提心吊胆地害怕不及格,我们即将告别的,不仅仅是这校园和这校园里的人,更是告别我们一去不复返的少年轻狂、青春浪漫的大学时代。
些许往事涨上心头,些许往事欲说还休。若干年后,当别人提及母校,当我们看到工地上有人正在摆弄着测量仪器,我们一定会想起那一个不很美丽却很迷人的星湖,想起图书馆前静谧安详、低头温柔的“读书少女”,想起那一段黄昏时分的《秋日的私语》……让这些点燃我们生命中最亮最美的回忆。
二
提前把一只脚踏入社会,经历了一些世事,看到了一些嘴脸,就分外感到同学间友谊的可贵。人是孤独和脆弱的感情动物,年轻的我们更加不能没有友情。
踏入大学校门,为了纠正自己蹩脚的普通话,我贸然报名参加“一二·九”演讲比赛。热心的室友们为我作了从头到脚的包装,快轮到我上台的时候,汉葭递来了一张纸条:眼睛看着观众,声音大些。我心头一热,自信地走上讲台,也能侃侃而谈。当我的目光遇到汉葭那热切而略带笑意的目光时,我的心头又是一热,大脑却突然出现了空白……结果可想而知。这次比赛让我刻骨铭心,倒不是因为大学的第一次失败留给我的不快,而是这次比赛使我得到了比名次更重要的东西:朋友的鼓励。生活中不正是因为好多这样的鼓励,才使我没有被失败击垮,反而激起我向更高的目标挑战的欲望吗?
我几年来的每一步成长,都沐浴着朋友们的鼓励。不管是经意或不经意的,总让我一次一次地感动。同学间的友情好比水,没有丝毫多余的加工程序,虽然很淡,却很纯。这种感情,在时间和空间的揉和下产生,嘻笑怒骂,鸡毛蒜皮,没有任何设防,未经刻意雕饰,彼此之间能相知很深并且形成默契,蓦然回首,才发觉难得再次拥有。
三
大学四年就这样滚打摸爬过来了,学会了看重每一个人,看轻每一件事,并琢磨出了一些道理:要走一条路,就走一条既对得起自己又对得起别人的路;要做一件事,就做一件既值得做又做得起的事;现在的自己总是最好的自己,如果没有曾经的失去,就没有最好的现在;从来喜欢把发生的事看作命中注定,心中就多了一丝坦然和超脱;把未来的事看作命运在握,心中就多了一份希望和自信。
“平平淡淡才是真”和“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都是美丽的谎言。“金石为开”这个结果不是很重要,“精诚所至”这个行动却很有必要。不慕虚名,不求浮利,不把心灵之外的任何东西作为目的,而是作为一种形式。最好的人生态度是让行动至精至诚,让心灵平平淡淡。只有这样,才能享受人生的大幸福,又不会失去生活的小乐趣。不要奢求什么回报,投入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检验一个人的投入是否有意义,不是看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也不是看他得到了多少回报,而是看他在投入的过程中是否得到了心灵上的一种满足。回报带来的幸福确实存在,但很短暂。回报的真正作用在于能够使我们进行另外一种全新的投入。好比登山者的快乐,往往来自登山过程,达到顶峰后的喜悦,与其说因为战胜了高山,不如说因为战胜了自己。
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上帝,除了自己,没有人给你最终极的幸福;只有时间才是不变的真理,除了时间,没有什么给你最持久的永恒。
四
一次跟一位参加了工作的朋友闲聊,我说参加工作之后,八小时之外的消遣方式还是读读书,搞一点业余创作。他说工作后大多数人很现实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更没有心情。但我真的有点不甘心,因为读书已经成为我近乎宗教般的信仰,只有读自己喜欢读的书,才能让我彻底地放松,给人一种沉迷于音乐中的感觉。
偶尔翻起大一时写的两本诗集,虽然是那么稚嫩,甚至有些无病呻吟,却勾起我的无限感慨,好久好久没有写诗读诗了。我今后走的一条路似乎离诗越来越远,将来我还能不能留守最初的浪漫和激情?走上社会,如果浪漫成为别人的笑柄,我还能不能不向现实屈服?浪漫是头上的葡萄,现实是脚下的土地。太浪漫容易失去脚下的土地,太现实容易失去头上的葡萄;把两种追求相结合是一种矛盾,更是一种乐趣,我将尽力为之。真的害怕,我也变得麻木和冷漠,放弃一颗原本叛逆的心。
我的生命和幸福/从明天才真正开始/为了明天/我现在必须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是一首写在我的求职信上的小诗,也是我的人生信条。
第六部分:麦当劳的礼物打开爱情那扇窗
那晚,我将那本绿皮的日记本合拢。里面,有一段我对天白的深深的感情,不过,它已成了我青春的一个秘密。我会守住这个秘密。
天白是我的中学同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再见他。每逢同学聚会,总差他一人,很奇怪。
一个夏日的早晨,我去给朋友送葬。在火葬场却意外碰见他。这才知道他已是殡仪馆的一名正式员工。
这年,天白26岁。站在阳光下,他是一个非常英俊而有活力的小伙子,可是他的工作却令人恐怖。
天白见到我,意外而高兴。
八年不见了,我和天白都脱去稚气,长大成人。
从火葬场出来,炎炎烈日,天白特意请了假送我。大概是刚刚目睹了一场死亡的缘故,我情绪有些低落。
以后,我和天白常常在一起。我是因为刚刚失恋,天白则是因为寂寞。在这座古老的城市里,没有什么可消磨的。惟一的去处便是爱情酒吧。
我的职业是记者,每天要接触许多人,不管我愿意见,还是不愿意见,我都必须见到。天白则每天要焚化若干的尸体,有时,他一天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都年轻,生活却如此不同。与天白相比,我的人生观有些灰暗。
那日在酒吧内,我与天白饮茶,天白说:“叶细细,其实许多人羡慕你呢,那样风光的职业,而且是你自己喜欢的。你知道这些年来我经历了什么吗?高考落榜之后,我去贩过菜,干了三个月,赔了钱,我只好去外省打工。因为没有文凭,闯世界的时候,我受尽了别人的歧视……有一段日子,我真是觉得万念俱灰,在异乡的旅店内,我生了一场大病,在病痛的折磨中,我对生命忽然产生了一种那么强烈的留恋……人在病中才懂得了健康的重要,在我生命悬于一线时,我对生命终于有了真正的认识。”
天白热爱本职工作,我在他的热情中,逐渐忘记了失恋的痛苦。与天白喝了三个月的茶,我一直不敢承认的感情,却出现在了睡梦中。那夜,梦中有雨,天白轻轻拉起我栗色的发丝,对我说:“细细,我喜欢你。”可是,那是个梦。
再见天白。因为有了那个梦,我变得羞涩不安,沉静异常。可是,和他同学这么多年了,如果开始早就开始了,既然,我们在中学同桌时,没有早恋;在工作之后,没有说爱;这时,又如何开始呢?
仍是喝茶,却不知该说什么。这样的日子又维持了几个月。
落叶飞舞的林间小路,天白和小羽一见钟情。
小羽是天白的邻居介绍的,据说是一个长发飘飘的清秀女孩。以后,天白再见我时,话题中多了小羽这个名字。
“小羽是省广播电台的顶梁柱,工作出色,长得也漂亮,可是,这些年来,她却孑然一身,很奇怪。”
“小羽的眼中,藏了很深的寂寞……”
在天白的描述中,我已经了解了小羽,那是个才华横溢的美丽女孩。每当天白谈起小羽时,我心里便微微地酸涩,不能掩饰时,便埋头喝茶。
一个月后,天白与小羽已坠入爱河。小羽的晚间八点半,播的曲子也快乐起来。
有一天,天白终于把小羽领到我面前。他对小羽介绍我时说:“叶细细是我的中学同桌,就像我的亲妹妹一样。”
天白说那句话时,我的心一点点地静下来,眼中忽然聚满了泪,忙转过身,努力用快乐的语调掩饰我心中的悲伤。
我们三个成了朋友。我对小羽说:“结婚一定要请我做伴娘,一定哦?”
小羽微笑,拉起我的手。
他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走在大街上,两个人手牵手的,看起来是那样般配。
我没有想到,新年前夕,小羽和天白的感情却出现了危机。当小羽得知天白是殡仪馆的一名焚尸工后,便不再见他了。
一切都很突然。
年轻时的爱,总是脆弱的。我和天白又开始去爱情酒吧,依然喝茶,说话,天白聊的却仍是小羽。我坐在天白对面,心里明明喜欢他,却说不出口,只能看他全心全意爱着另一个弃他而去的女子。
有一晚,天白邀我喝了酒,出来时,他人已半醉,我扶他从酒吧出来,在清风明月之下,他忽然将我拥在怀中,低下头吻我。那一刻我心跳不止,只渴望时间在那刻静止。哪知天白却捧着我的脸,低语:“小羽,小羽。”我的泪流了下来,这些日子以来,天白何时停止过对小羽的思念。
我看着天白,心疼不已。为了天白,也为了我对天白深藏的那份感情,我去找了小羽。
狭小的宿舍内,小羽端坐在窗边,眼内是掩饰不住的忧伤,凭着一个女人的敏感,我可以感觉出这些日子小羽过得并不轻松,她瘦多了。
小羽说:“20年前,我6岁。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我父亲被赶出清华园,一夜之间,一个大学教授便被打成了牛鬼蛇神。三个月之后,我父亲含冤而死。母亲带着我以及两个姐姐,去火葬场送葬……”眼前的小羽泪流满面,她握住我的手,“细细,那年我还是个孩子,可是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当时,母亲把我和姐姐领出去,不让我们看父亲火化,可是,我禁不住好奇,背着母亲一个人偷偷溜进了火葬场。我看见父亲被推入炉内,当炉盖合拢的刹那,父亲突然被盖板撞得直立起来,父亲临死时,眼睛一直是睁着的,他就那样朝着熊熊火焰扑了过去……当时,我整个人都傻了。那是我父亲啊,我再也见不到他,再也见不到他……童年留下的伤痕一直忘不掉,我恨那样一个年代,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一想起我父亲,便会想起童年时的那场噩梦……这些天来,我尝试着忘掉他,可是每当我静下来,便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我与天白有过的快乐的日子……。”
在天白与小羽的爱情中,我目睹了一切,在他们情感危机的时候,我如果不告诉天白关于小羽的心结,也许,这个爱情的结局会被改写。以后,天白天天去电台门口等小羽,小羽躲不过去的那一天,是个细雨的天气,天白手中的玫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