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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玄机可透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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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将信将疑:那后来呢,是不是也把歹徒吓跑了?我说不是,东西都被抢走了,我还被捶了一顿。美女一愣,差点没笑晕过去。    
    这件事发生在1999年我去报社实习刚几天的时候,有一天我走得比平常早,晚上九点就坐上了回学校的车。车刚过西单,就有人问我,知不知道中国科学院办公楼在哪站下车。我告诉那人应该在木樨地下。那人又问,到了站应该怎么走才对。    
    我看看那人,20多岁,很年轻,穿着普通,面相也挺老实,还背着一个挺破旧的书包。他说他是去那里找当保安的亲戚。我当时也没多想,说正好我也要到木樨地倒车,你跟我下我到时候告诉你吧。    
    到地方了我就下车了,那人也跟着下来,我就告诉他往北走一点就是中科院办公楼了。车站毕竟有路灯,还比较亮堂,估计他当时没法下手。他就走了几步又折回来,问我,北是哪儿啊。    
    我是南方人,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也分不清东西南北,所以一听他这话就比较同情,而且那时候我还比较热心,想反正就50米远,我就带他过去好了。于是我就跟他说,带你去那里,然后再回来等车。    
    那办公楼就在路边上,离车站也就50米。关键是就在那50米的距离中有一个施工工地,拐了一个角,把外面明亮的路灯都给挡住了,当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也没什么行人,结果我刚走进那拐角的阴影里,他就在后面拍我一下说:哥哥,我刚来北京,你看你能借我点钱吗?我从来没碰上过抢劫的,还以为他真是有困难需要帮忙呢,所以我特认真地跟他说,我也是一学生,哪儿有钱啊。    
    这一回头我就发现阴影里突然蹿出来两个人,比我高大多了,其中一个一下就抓我的背包,另一个人就扳肩膀,后面那求助的小子就抱我的腰———那包是我为去报社实习新买的,二次皮,看着还不错,我全身上下也就那东西看着不像学生。我这才反应过来,马上护住包,又踹了旁边那人一脚,然后大叫:“救命啊———抢劫啊———”    
    我嗓门本来就不小,这么一吼那三人的确有点慌,下手也更快。    
    抢包的人开始更用力地扯,另外两个的拳头就抡下来了。唉,当时无奈,我只好用胳膊护头,挣扎了几下,包就被抢过去了,那三人马上就跑,我拣起块地上的砖头就追,边追边喊:抓强盗抓强盗———这时路边有几个人路过,看到都愣在那里,结果那三个人就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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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下来喘息了半天,我才发现手上有血,一摸,嘴唇和鼻子都在流血,这时才感觉到疼。就在路边打车,但是钱包在包里,被抢走了,虽然没多少钱,却是我当时的所有积蓄,学生证身份证也没了,还有我在川外读书时就在用的一个随身听,特宝贝的一个,都被抢去了,那包也是我为实习专门买的,让我更心疼的是,刚用十天不到就被抢了。    
    第一个司机没敢拉我,被我脸上的血吓着了,油门一踩就走了。第二个司机给我印象特深,开始他也不拉,车子开出去20米,却又倒回来,说,上来吧,看你也不像个坏人。我上车后,看到后视镜才发现右眼肿了起来,还有点淤血。我跟司机说钱被抢了,不过他到地方我就让同学送钱下来。司机说,我都送了就做好不收钱的准备了,送不送随我。    
    20分钟后车到宿舍楼门口,我一进宿舍就把他们几个吓着了,连忙给我拿毛巾去水房冲洗。另外一个班的兄弟过来看我,我边擦血边跟他说,先借我20块钱,给楼下的出租车司机送过去。    
    那兄弟马上就下去了,然后说已经给司机了———现在想起来,当时还该跟那师傅道声谢的。我照照镜子,眼睛肿得老高,嘴角可能是跟牙齿碰了一下,裂了一厘米多。    
    后来宿舍里的兄弟又带我去旁边的中铁建总医院。当时已经十点多了,值夜班的大夫是个特慈祥的老太太,给我打了麻药,在嘴角缝了三针。处理的时候听同学说了事情原由,最后没收我钱,说以后千万得小心,还说要是觉得眼睛不舒服就再去找她。这也是个善良的老太太,我后来好了,却忘了她姓什么了,也该给她道个谢的。    
    然后我就回去休息了,第二天戴着墨镜就去报案,结果派出所说那里已经有好几起报案了,他们正准备布控呢。我又跟国内部主任沈说了被抢劫的事,她吓了一跳,让我先休息。    
    两周后,我的线拆了,眼睛也好了,想回去继续实习,沈却叫比我早一年进报社的师兄星文拎了一堆东西来看我。星文来了后说话老是吞吞吐吐,我特明白,就问他是不是领导担心再出这事,想不让我去实习了。    
    星文很惊讶,说你怎么知道。我说我猜的,不过这事情只是偶然,我自己都没把这当回事,你转告沈,如果她同意,我还是想去实习,如果她坚持觉得不合适,那就算了,没关系。    
    星文回去后没两天,告诉我说如果完全好了就继续实习去吧。我又继续开始实习,这次直到后来奇迹般地留在单位,都没有出任何问题,也算老天对好心人的补偿吧。后来才知道,星文那天回去后跟沈说,这小子心态极好,一眼就看得出别人想说什么。沈一想,也是,出了这事还想着要继续实习,的确挺神的,就同意了。    
    这事我连家里都没说过,怕他们担心。实习第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报社寄来的800块钱稿费,马上还给了老七,我被抢后的生活费都向他借的;又给自己买了个包,这次是在农贸市场买的是30块钱的布包,看上去特农民,但是直到我2002年搬进自己的新房子时都没舍得扔掉。3做记者这几年,我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形,但是都比较警觉,没给对方什么机会。后来我还分析过那次为什么会上当,估计就那二次皮的包看上去比较招人,里面因为有采访本而显得“很有内容”;但最关键的还是那人的外表麻痹了我,尤其是他背的那个包让我失去了警惕,你想啊,哪个抢劫的会背个包干活啊,丫当时真背个破包装清纯!    
    日子就这么平淡下去,直到半年后,报案的派出所给我打电话,告诉我那帮抢劫的给抓住了,搜到了一堆身份证,其中有我的,让我 去取。当时我已经办了新证件,嫌远,就没去。再后来就没再把这事当什么事了,平常该走夜路还走,继续贼大胆,直到今天因为美女的话头又回忆起这件事。写在这里只是提醒大家小心,现在谁都不容易,出什么都别出这样的事。    
    虽然我运气比较好,但是想想,那仨人幸好只是抢劫,没有动凶器……所以我以后再见背着包问路的人都特没好气,跟背着孩子卖光盘一道理。当然我也不是好惹的,现在在车里藏了一把刀,要碰见坏人抢个包侮辱个妇女什么的,照样跟他们搏斗!


《玄机可透露》 涉世之初我被“剽”了

    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112月的一天,我去重庆出差,把稿子写完的那个晚上,在酒店里上网,忽然收到同事郑直发来的一封信,言简意赅:“看看这个。”后面是一个链接。    
    点进去一看,是一篇叫《剃刀边缘的爱情》的文章,讲的是那个“要结婚的艾滋女”小琴的故事———那是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月、发了很多篇稿件的事情。    
    当我心不在焉地扫到这样一段文字的时候,忍不住愣了一下:“……这样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自然一夜之间要成为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奇怪一个身心健康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都说当妈的怎么都能认出自己的孩子,我虽然没那福分,但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段文字像个胎记。    
    再往下看:“……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面不大,二楼被隔成一个个整洁而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小明输液的房间还亮着灯……”———读到这里,先前那种满不在乎的感觉已经一扫而光,瞪大眼睛往下读,越读越气越气越读,读到文章最后一个字,我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咬人!    
    因为这篇长达7000字的文章,居然有4500字出自我那篇一周前见报的稿子《吸毒是我最后悔的事》!胎记看清楚了,孩子却被“拐卖”成了别人家的,天!    
    打开邮箱给郑直回信,就写了两句话:“这人怎么抄我稿子?我要到网上贴他大字报去!”说他抄,真是一点都不含糊:    
    一是整篇文章的结构基本就是我那篇见报稿子的结构;我写的4500字几乎每一个细节每一段表述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对应,只是都被蒙上了一层一戳就破的面纱。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两段文字,我的原文是这样写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一夜之间成了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有些不相信一个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脸儿很不气焰,二楼被隔成一个个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    
    此外,我那篇采访因为笔误犯了个错误,对方甚至把这个错误也“剽”了过去。    
    最搞笑的是一些只属于我自己的语言被改得不伦不类,比如我原文中那句“……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几个字让几年中一直在做艾滋病报道的记者忍不住道吸一口冷气……”———某同事说“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表达只可能是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才会用,老记者是不会那么一惊一乍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写的是:“……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一行字让1991年以来一直做有关毒品报道的记者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说实话,我之前一直气得鼓鼓的,惟独看到这一句时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人登在文章中的采访照片看上去已经40岁左右,想想这么一位看上去端庄稳重的老记者动不动就“吸气儿”,实在是有几分滑稽。    
    2第二天我在重庆街头报摊上见到那篇抄袭文章正在显眼位置热卖,就买了一份留做证据,想要是真的打官司也许用得上。买来就扔在箱子底,一次都没翻过,老觉得心里不舒服。    
    两天后我回到北京,把这事情跟新闻中心主任沈说了。她听了很惊讶,因为这个人和这家媒体实在是很出名。她把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拿去,一边核对一边把抄袭部分勾出来,结果那篇文章被勾得密密麻麻。她也有些来气:“这绝对是抄袭,4500字的东西全部照搬,也太过分了!”    
    我们商量的意见是,先以报社名义跟这人接触一次,要是他态度好就想解决办法,要是态度不好,那就上法庭。    
    沈给那人的手机拨了电话。那人大概已经听到了些风声,一听她的来意,立马服软:“我借鉴了你们的稿子一下,没有跟你们打招呼,实在不好意思。”沈说:“您这说法是不是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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