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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住,月台上人声嘈杂,一个小贩毫不知趣地把头伸进窗口,兜售他的橘子。我“砰”的一声把窗子放下,假使不是他缩得快,他会多少得到一点教训的。可是,他却在外边叫骂起来了。
“下车!”我说,我没有理会那小贩。
我和海军拉着胖子的左右手,一声吆喝,把他拉起来,然后像推一辆肉车似的,把他推出车厢,又一阵风似的,再把他推出车站。
“我们怎么办?”胖子急得流泪。
“你身上有没有够叫一辆出租车的钱?”我说。
“你,你干什么?”他害怕道。
“我还有一点,先生。”海军插嘴。
我对胖子说:“你留在这里,继续培养你的脂肪吧,我和少尉去取回他丢的一万五千元。”
胖子狼狈地承认他身上还有五千块钱,这足够去美国一趟的了,我放了心。映着灯光,查看手表,离那两个家伙跳车还不到二十分钟,一切都来得及。我招了招手,一辆出租车驶过来,我们一起爬进去。
“司机朋友,”我说,“我现在负有很重要的使命,你要绝对服从我的指挥,你明白吗?”
“明白,”那司机吃惊道,“先生。”
“好了,向高雄那个方向开,”我吩咐说,然后告诉我的顾主,“海军向右看,胖子向左看,我判断那两个坏蛋决料不到我们会采取这一着的,他们一定沿着公路走,那就逃不开我们的搜索网了。”
车子像台风一样地奔驰。两位朋友,各有各的气度,海军是正襟危坐,脊椎笔直,眼也瞪得很大,好像在接受检阅。胖子的情形就有点不对,他不仅慌成一团,而且气喘如牛,嘴里喷出的水蒸气凝结到玻璃上,简直连外边什么东西都看不清了。我立刻大声向他发出呵斥,他才恍然大悟地乱擦了一阵。
这时候,在左前方,出现了两个人。
“是不是他们?”我问。
“是,是,”胖子擂车门说,“停车,停车呀!”
车子从那两个人的身旁冲过,我大喝一声,车子才刹住———刹得非常灵巧,以致胖子的头很准确地撞到前挡上,假使不是他不久就发出一声可怕的哀嚎,我真以为这下子他一定是撞死了。
“朋友,”胖子喘气的当儿,我又问他说,“是不是那两个人?”
“是,是。”他呻吟。
“认清楚了吧?”
“清楚得很,一点都不错!”他似乎在倒气。
“现在,”我对司机说,“把前后的灯光统统打开,用最快的速度往后倒退,一直倒退到那两个人的面前停住。”
“可是,先生,”海军说,“我不敢确定就是他们两个,惟一在外表上可以作为证据的是旅行箱,可是旅行箱却不见了,这太冒险。”
“不管,倒车!”
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场面,1958年最新型小汽车的马达发出恐龙似的吼叫,车头掀起黄沙,呼啸着向后倒去。只费了两个喷嚏的工夫,那两个倒霉的家伙已被车头的巨光抓住。他们用手遮着眼睛,继续往前走,并没有拔腿就跑,大概贼胆都是很大的。于是,我跳下车来,把左手插到口袋里,用食指往上挑着,右手握着拳头。
“不要动,”我逼上他们,一面在口袋中摇我的食指,“动,我就开枪,举起手!”
“你要劫路吗?”一个人喊,“我们没有钱!”
他们当真的不老实,似乎在那里犹豫什么,我岂肯给他们考虑反抗的时间,闪电似的,我飞过去一记右勾拳,他们同声哎哟了一下,而海军和那气呼呼的胖子已经赶上来了。
“把他们押上车。”我说。
两个坏蛋看出我的身份不凡,尤其我那口袋里的食指摇得很厉害,他们不得不顺服地听我们摆布。
“先生,”海军附到我耳朵上说,“你能肯定他们是扒手吗?”
“当然。”
“先生,我觉得我们并没有把握。”
“少尉,你最大的缺点就是你太年轻了。”
我命令开向警察局,车子翻江倒海地掉了头。我简直高兴得要唱歌,但我仍不时地摇我的食指,以消弭我们的俘虏打什么坏主意。海军小伙子脸上充满了不安,我想他真太幼稚了,将来他如果当了将军,遇事都这样的畏首畏尾,岂不糟糕。胖子就比较好一些,他像木头人似地坐在那里,大肚子正搁到他的腿上。我想,那肚皮里一定有个什么魔鬼之类的东西在寄居,否则不会膨胀到这种程度。
到了警察局,一位警官接待我们。我慷慨激昂地把捉贼的经过向他讲述一遍,我的英勇事迹使他肃然起敬,他请我坐下,又端了一杯足可以烫死人的热茶。我也非常谦逊,把那海军朋友也着实夸奖一番。至于胖子,我没提他,因为我刚才说过,他一点美感都没有。
现在,轮到那两个坏蛋招供了。
第四部分第十四节 捉贼记(2)
“我们刚从一个朋友家吃喜酒出来,”一个人义愤填膺地说,“不知道为什么被这个莽汉硬拖上汽车,我还挨了一拳。假使我当时就知道他什么都不是,我会扭断他脖子的。”
“你看,警官,”我说,“你见过这么凶的扒手没有?”
“我们竟成了扒手?”另一个耸耸肩说,“好了,我们之间至少有一个人已经吃定官司了。”
警官为难地转向我。
“先生,”他问,“你有什么证据吗?”
“当然有证据,而且是活证据,我的两位朋友是失主,他们认识他。”
“说真的,”那海军抱歉说,“扒手连奔带跑地跳车,只是一刹那工夫,我不敢确定我看得很清楚。”
胖子的话更离谱。
“我不知道,警官,”他说,“我丢东西的时候正在打盹,我什么都不知道。”
询问室的空气很坏,那盏电灯似乎也不太亮,所有的人都在看我,好像我做了什么错事,尤其那两个坏蛋嘿嘿地冷笑,似乎只要嘿嘿冷笑,就可以证明他们不是扒手似的。我感觉到形势不太妙。
“警官,”一个冷笑得最得意的家伙说,“我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可怕的事,被人当作扒手,被人殴打,被人绑架。我现在正式控告他诬告、伤害和妨害自由,我想这三项罪状够他坐五年牢了。至于他那助纣为虐的朋友……”
那海军插嘴说:
“不过,这位马子义先生是一番好意。”
“好意?”另一个坏蛋说,“如果你也给我照样揍一顿,骂得个狗血喷头,而毫无怨言,我们就拉倒。”
“可以,”海军把手绞握在背后,“打吧,我愿意这样做。”
“够朋友,”那人向胖子轻蔑地瞟一眼说,“你也得如法炮制。”
“我,”胖子的肚皮猛地吸进来,他向警官伸出比我大腿还要粗的胳膊号道,“这是有法律的地方呀,我在车上就说他们不是的,从他们走路的姿势,我就看出他们是正派绅士。老天见怜,都是这个管闲事的家伙害了我!”
我不由得暴跳如雷,在房子里来回走了两趟,找个机会,就在胖子的脚背上狠狠踩了一下,踩得他立刻呼爹喊娘,如果不是他的肚子碍事的话,恐怕早就跳起来和我拼命了。然而,感谢他的肚子,刺激了我天生的绝顶聪明,使我一眼就发现了毛病。
“警官!”我说。
“嗯。”
“你看,那两个坏蛋,骨瘦如柴,却大腹便便,似乎腰里塞点什么,我要是你,我就搜他。”
“先生,”海军说,“你已经够麻烦了,我劝你还是道歉吧。”
“道歉?我宁愿坐五年牢。”
“搜是可以的,”警官说,“不过如果搜不出来什么,我也就和你一样的后悔不迭了。我看你还是听少尉的话,请他们原谅吧。”
那两个扒手这时的态度变得更凶,把字典上所有的卑劣字眼全加到我身上了,他们声色俱厉地指责警官不能保护像他们那样善良的人民,他们义正辞严地建议警官应把我拘留起来。眼看那警官要下最后的裁判了,我赶忙先发制人。
我说:“警官,如果搜不出来,犯什么罪?”
“侵犯人的身体,大概是三年徒刑吧。”
“已经有了五年,再加上三年,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我是非搜不可。朋友们,八年后监狱门口见。”
一股智勇兼备的力量附到我身上,我迅雷不及掩耳地抓住一个腰部最粗的家伙。他大肆回击,而且惨厉地喊叫救命。另一个人的拳头飞到我脸上,几乎把我的眼珠打出来。警官和海军用力地想拉开我,我不得不很痛心地把他们摔到地板上,但他们仍然爬起来劝架。
这真是一场滑铁卢以来最大的混战。事后检查战果,除了我的衬衣撕破两个洞、脸上青了一大块之外,还有———警官的额角破了块皮,海军一身都是灰,两个扒手的裤子全烂了。只有胖子安静如恒地坐在一旁,好像一个动物园的观众。
混战是这样结束的。我到了最后才发现不能再拖,就使出全身神力,拼命地一拉,那个家伙的腰带就断了。像乌来的瀑布一样,钞票、美金、首饰……滚滚地急泻而下。于是,我马上很礼貌地自动停住。警官托我之福,这时心窍也灵活起来,第一步,拿出手铐;第二步,物归原主。
“你们把那旅行箱弄到什么地方了?”我说。
“跳下车就扔掉了,”一个嗫嚅说,“它太刺眼。”
现在,乾坤被我扭转。两位从朋友家吃喜酒出来的正派绅士,像刚出锅的通心粉似的,软瘫到地上。海军握住我的手,感激得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警官立刻向我表示最大的敬意。胖子的汗珠似乎也干了,他一面往怀里塞钱,一面向我搭讪。
“先生,”他说,“您真是天下最大的好人,我第一眼就看出来,就知道您是一个正……”
“正派绅士?”
“啊,您,您看,我在台北衡阳街开一家绸缎庄,您一定要到我那里坐一坐,我的铺子叫‘德记’。这是五千块钱,不成意思……”
我这时露出真正的英雄本色。
“朋友,”我说,“你如果以后能在紧要关头讲点义气,你的肚子如果能缩到不再令人恶心的程度,就等于向我致谢了。”
说罢这话,我潇洒地鞠躬告退。警官送我到大门口。大门口的红灯灿烂辉煌,海军和我一路———胖子直接去找他认为最安全的旅馆了。海军紧挨着我,眼睛充满了敬佩的神色,并絮絮不断地赞美我的智能超人和料事如神。我一一地点头接受不误。
“啊,先生,”他忽然说,“我始终有点害怕。”
“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先生,您怎么敢肯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