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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或者所有妖怪,都有这个机会和荣幸,能在如此近的距离,如此舒服的角度,亲眼看雪狐王族的两个王子同室操戈的。
然而世上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预想中彗星撞地球般轰轰烈烈的一战并没有出现,那是因为当天骁的长剑刺向天绯的胸膛,天绯却仍然好整以暇地站在那里,连半点反击或者躲闪的意图都没有。
“无伤”在迫近天绯胸口的瞬间骤然回撤,天骁返身落地,抬了头,冷冷地看着树上那笼了奇异光华的身影。
“你为出来,竟用了天朗的离魂之术?”沉吟了半晌,终于问道。
天绯并未回答,从树上翩然跃下,径自来到他面前:“有件事情,我得告诉你。”
第二十一章 相逢犹恐在梦中
第二十一章相逢犹恐在梦中晴朗的早晨,太阳从东边山上升起来,带着让人慵倦的温度,暖暖照着万仞崖顶黄花点点的草坡。
天绯与天骁在悬崖边上相对而立,奇迹般地说了一个早上的话,有生以来,他们还从不曾像今天这样长谈过,虽然没有促膝秉烛的亲密无间,却是难得的心平气和。
天绯告诉了天骁三件事,其一,是洪荒之门与异世之心的来龙去脉,也就是沧溟下令格杀苏软的原因,虽然沧溟那老东西将这当作是雪狐王族的不传之秘,但是,谁管他。
其二,是他重伤未愈期间,在骁远王府的经历,特别是东方家那两个对雪狐王族兴趣极高的男人,还有莫伤离,以及后来他们谋划杀死苏软的种种。
其三,是天朗告诉他,离魂之术,最多只能给他四十九日的自由,过了那个期限之后,如果魂魄还不能回归本体,必将魂飞魄散,万劫不复。
说话并不是天绯的爱好,面对他那个冷若冰霜的哥哥,就更是如此,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尽量把事情说得详细些,之后,两人便开始陷入长长的沉默。
“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许久,天骁问。
“天朗给了我四十九日的期限,我希望,你也能给我四十九日的期限,”天绯说,“四十九日之内,如果我不能查明东方世家和莫伤离的底细,到时自会带了苏软回雪狐王宫,查明了,我也会带她回去,但那时老东西要对付的就不应该是一个小丫头,而是真正觊觎异世之心的人了。”
“我接下的,是父王的格杀之令,即便那所谓的洪荒之门确有其事,也必然要异世之心献祭,毁了异世之心,任他东方世家手眼通天,又能如何?”
“你和那老东西,倒真像是嫡亲的父子,一个二个,全都蠢得让人绝望。”天绯忽然冷笑,“异世之心虽然罕见,却并不一定只此一颗,苏软若死了,莫伤离还可以去找别人,终究仍是雪狐族的心头之患,千秋万世,一个苏软可以从异世而来,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也可以,难道我雪狐王族世世代代都要顶着恃强凌弱,滥杀无辜的罪名,天涯海角地追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凡胎?!你好意思出手,我还怕丢人!”
“……真是如此么?”天骁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
“什么?”
“你冒了魂飞魄散的风险,也要插手此事,真的只是为了雪狐王族么?”
“当然不是。”天绯笑笑,“雪狐王族自有你和老东西那种人鞠躬尽瘁,誓死效忠之类的事情,实在轮不到我。我插手此事,纯粹是为了那个丫头,这种回答,你可满意?”
“……”
“所以那丫头的命,我是一定要保的,东方世家和莫伤离的底细,我也一定要查,你可以从旁助力,与我共同应对真正的敌人,也可以从中作梗,将力气都消耗在彼此身上,让东方世家和莫伤离趁虚而入,何去何从,你自己来选。”
……
斑斓坐在草坡上,百无聊赖地揪着脚边的野花,不时回头看看悬崖边谈心的那对妖孽兄弟,却又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于是更加无趣。左顾右盼之间,忽然撇到不远处静静守候的潋滟,于是从地上捡了块小石头,扬手丢到她的裙边。
潋滟的眼神原本只在天骁身上,斑斓的石子丢过来,便转了头看他。
“小姑娘,你也是狐狸?”纯粹的没话找话。
潋滟摇了摇头。
“不是狐狸?”斑斓来了兴致,“那你是什么?兔子?”
“……”
“小猫?”
“……”
“小鹿?”
“……”
斑斓将他能想起来的温柔安静的小动物都说了个遍,潋滟也仍旧是摇头,正困惑,耳朵忽然被人揪住了。
“人家是什么,与你有什么相干?!”
一夜的奔波劳碌,云姜本来是伏在草地上养神的,听见斑斓与小姑娘搭讪,起初还懒得管他,谁知他竟啰哩八嗦,没完没了,于是渐渐无名火起,终于忍不住开始发飙。
正纠结不清,身后忽然凉风阵阵,下意识回头,只见白衣森冷,原本还在断崖边站着的天骁,不知何时已经到了近前。
斑斓吓了一跳:“你们雪狐王族的人,走路就不能有点声音么?”
天骁似乎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径自绕过他,向着山下走去,潋滟起身,也跟着他下山,没有理由,没有交代,没有一句废话,原以为在所难免的一场干戈,就此不了了之。
天绯在断崖边坐下来,望着远方晴空下山岚浅淡的峰岭,不知在想些什么。阳光照在他的白衣上,有种皎洁得不大真实的感觉,斑斓蹭到他身边,细细打量了许久,忽然出拳,重重凿向他的肩胛骨。
……疼。
并没有预想中拳头穿入虚空的奇妙现象,就仿佛打到了一块铁板,骨头都要震裂开来,加之用力过猛,牵动伤口,顿时疼得脸都白了。
被打的人却只是若无其事地扫了他一眼,修长的眉毛挑出些“自作自受”的嘲谑之意,连身形都没有动摇半分。
“你……你不是魂魄么?为什么硬得像块茅坑里的石头?!”老虎捂了爪子,痛彻心扉地道。
“因为……我喜欢。”
离魂之术是让魂魄从躯体中解脱出来,但雪狐王族真正的力量与异能,却恰恰在于魂魄,当初天绯被天紫的“螭吻”所伤,也是因为万年龙骨的力量伤及了他的元神,而并非血肉,所以离魂并不等同于人间的生死之事,天绯的魂魄也并不是虚无缥缈,他有质感、有力量,甚至有温度,只是脱离了血肉之躯,会变得更自由些,不拘于形,不羁于物,可以坚如钢铁,也可以轻若浮云,一切,只凭心之所欲而已。
但这样的道理,如果要给身边的这个大脑袋猫科动物解释清楚,恐怕自己先会被烦死。
所以草草敷衍了一句,想起某只兔子,随口问道:“那丫头呢?”
斑斓怔了怔,整个人忽然就情绪低落起来,垂了头蹲在那里画着圈,半晌才讷讷道:“……我……我对不起你,那丫头……让我给弄丢了……”
天绯皱了皱眉。
“今天早上云姜给我换药的时候,她还在蜃境里玩的,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你知道,蜃境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就是个进不得,也出不得的绝地,她不可能自己走出去,但我们把蜃境翻了个底朝天,连外面的八重山谷都找了,也没有见到那丫头的影子……”
斑斓懊恼地拍着自己的头:“我还是想不明白,那丫头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你说什么?”天绯打断他。
“……我说……她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遁地?”天绯淡淡重复着这个词,忽然笑笑,“刚才我就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你觉不觉得今年春天,这北疆山中的番薯长得特别好?”
“番……番薯?”斑斓实在不适应他的跳跃式思维,“我是老虎,番薯长成什么样,我却是不管的……不是在说苏软么?你提番薯做什么?”
“从刚才在树林,再到这里,我总能看见一株番薯,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离不弃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天绯懒洋洋地起身,“是今年风调雨顺,番薯丰收,还是北疆物华天宝,就连番薯,也学会了盯梢窥探?”
话未说完,身形已化作一道白虹,向着不远处草地上那株碧绿的植物飞扑而去,电光石火间,粗壮的藤蔓已被他抄在手里,扬臂一拉,硕大番薯破土而出,见风却又变作一个紫红脸膛,须发皆白的老头,苦了一张脸,徒劳无功地挣扎。
“参仙?”这老头,斑斓是认识的,“你这老地瓜,居然还活着,不好好长你的人参须子,一大清早跟着我们作甚?”
参仙被天绯揪住,自知逃不脱,索性就任他拎着,仰头看了看那张俊美异常的脸,忽然长叹:“白衣裳……红色印记……长得不错……长得不错……苏软那丫头说话真是不靠谱,这种样貌要是只能算不错,那天下间,哪里还有什么俊男美女?”
第二十一章 相逢犹恐在梦中
第二十一章相逢犹恐在梦中云起别院座落在鲲州城外的半山上,登高远眺,可以看见碧波粼粼的东海,还有浪涛间出没的帆浆渔舟。
苏软穿了件宽大的袍子,赤足,散发,伏在楼栏上看风景,温凉适宜的春日,空气里浸着滨海之地独有的微咸而湿润的气息,过于舒服,反而会让人从心底生出些淡淡的伤感。
楼外的庭园里,一树海棠花开得灿若云锦,风徐徐而来,吹落几片粉白的花瓣,在空中翻卷飘荡,轻盈拂上花下抚琴的东方连锦的衣襟。
云起别院是南安王东方连锦在鲲州的住处,除了可做出差、旅游、度假休闲之用,现在,又多了个牢狱的功能。
而苏软,就是这座大气而雅致的牢狱中唯一的囚犯。
他们是昨天来到鲲州的,原本准备的箱笼车马,却一件也没有用上,因为莫伤离的手上抄着更高科技的运输工具——参仙,缩地成寸,遁地如风,心之所向,形之所至,从王都到鲲州,也不过片刻之间。
这么便利的物件,莫伤离很是喜欢,他原本想食言而肥,到了鲲州也不放参仙的,奈何老头子实在敏捷,带着三人刚出现在云起别院的中庭,趁着周遭卫队条件反射地冲上来,莫伤离略略出神的当,便从他的手中飞速滑溜出去,一通闪转腾挪,待到卫队认清了他们的老板,齐齐跪倒施礼,这老家伙已然遁入土中,不见了踪影。
莫伤离很是郁闷,苏软的心里却轻松了不少,虽然由于那老头认不得人,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但看着他身陷囹圄,跟着自己吃挂落,还是有些于心不忍的。
一个地瓜能长到一千岁,实属不易,但愿他此去,能继续的自由自在,海阔天空吧。
虽是囚犯,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海景套间,专人服务,美食美器,24小时热水,无聊的时候,她甚至可以到外面的园子里散散步。
宾至如归,天下大同,坐牢若此,夫复何求?
不知是对自己的恶行认识不足,还是对苏软的度量估计过高,东方连锦仍然是那副游手好闲,轻松随意的德性,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让苏软想要痛恨他,都提不起痛恨他的兴趣。
而莫伤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