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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四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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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的男生在我心里是何等的没有地位。夸张一点的说我在学校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任何一个男生。因为完全没有看的必要。整个学校的男生都不符合我找男朋友的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中国最好的名校的男生。    
    而当时的我没有多少机会认识名校男生,事实上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多少机会认识大批的清华北大是学生。恰好我中学时喜欢的那个男生又去了清华。于是,我顺其自然的就将这份感情延续下去了。我现在就是这样分析我当时对他的情感的。大一时对他,已经不再是纯粹的情感上的喜欢,而演变为一种理想的寄托。    
    在这种心态下,回想大一时遇到过的男生都觉得好笑。我觉得我以这样的态度写曾经的追求者可能会引起一部分读者的不满,因为他们或许也对另外的女生做过类似的事情。他们在看下面的文字时就会担心当初他追的那个女生会不会也这样无情的嘲弄他们。    
    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写出来,哪怕毁了自己的形象。目的是为了告诉另外一些还没追过女生的男生,在追女生的过程中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了。男追女,隔重山,此话不假。    
    我遇到的第一个无聊的男生是在图书馆。    
    大一的某天晚上照例跑到了图书馆。看了一会儿书。忽然一个本子从桌子对面滑过来。我看到上面写着,你看书的样子很好看,可以认识一下吗?    
    我抬头看了看那个男生,长得不算太恶心。钢笔字也写得不错。可惜找错对象了,这么恶俗的套近乎的手段。找言情小说抄的吧?小心作者告你侵权。我喜欢浪漫,但是我讨厌一切抄袭来的浪漫。浪漫是一种创意。    
    (旁白,据说很多男生也跑去租言情小说看就是为了泡MM时能够多学两招。太恶俗了,要是不幸被MM察觉你是在模仿言情小说的情节,你就去找块豆腐撞死吧。)    
    我低下头,继续看书,镇定自若。    
    他把本子拿过去了。又过了一会儿,本子滑到我面前来了。上面写着,你是外语学院的吧?我好像在哪次晚会上见过你。    
    我再次抬头,一字一顿地说,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晚会。那男生无敌自信的看着我。我一看他那眼神就烦了,又不是情圣,那么自信干嘛啊?不就是长得还行嘛?男人要是不从事性服务行业就别把那张长得还周正的脸当什么王牌。没用的。小MM好泡是不是,我还当你是小男生呢。你要是眼里有点羞涩的味道,我可能还会觉得你有点诚意,你这么玩世不恭的看着我,我只当你是无聊了。(旁白,找女孩子搭讪时不要显得太有经验,玩世不恭的样子会显得非常没有诚意,极易招致反感)    
    我把本子推过去。不理,继续看书。镇定自若。    
    不到一分钟,他又把本子滑了过来。上面写着,别看了,我们出去走走好吗?    
    我烦了。我不喜欢这样的男生,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男生。无聊,无能,无耻。我把书合上,放回架子上,快步走了出去。    
    一出门,那男的跟了出来。我不理,下楼。在楼梯口遇到本班一女生,她看了我一眼,又看了和我并排走的那个男生一眼,暧昧一笑。    
    我有被侮辱的感觉。只想快点回寝室,这么不知趣的男人。    
    一出图书馆的门,他就说,别走这么快啊。认识一下吧。我是99级历史系的,看你真的很面熟,你外语学院的吧?你的电话多少?你老家哪里的?    
    我在前面走,他在旁边一直唧唧歪歪的说。显得是个泡妞老手的样子。而真正的泡妞高手是从来不会主动去粘女孩子的。真正的高手自有女孩子寻死觅活的要去投怀送抱。就如真正有魅力有品位的男人会明白这世界上多数女人对他而言可以弄上床,少数女人可以让他上眼,极少数女人能够让他上心。优秀男人的三上理论。这些,男人泡到一定的程度就全都明白了。    
    我扭过头来,说,我不会告诉你的。    
    他先一愣,再故做潇洒地一笑。    
    然后拿出笔边走边在本子上写着什么。    
    我斜睨了一眼,看他写得飞快。    
    过一会儿,他从本子上撕了一张纸下来。递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很好奇,接过来看到,上面写着8个数字和一个名字,还有一句话,和我联系。    
    我没有说话。低着头很认真的把那张纸折叠起来了。对折,再对折,再对折,那男的继续说,住哪栋?现在回寝室吗?    
    我不回答他,继续折那张纸。直到折成一厘米见方无法再折下去了,然后紧紧的握在手里。快步向前走去。    
    前方十米处有个垃圾桶,我手一扬,把那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条扔了进去。    
    那人木然地停住了。    
    我继续快步向前走。我觉得我们都很贱。(旁白,如果女方没有表现出对你有什么好感,请不要贸然主动留下联系方式,不然只会有三种结局,第一,联系方式被当场扔掉。第二,你痴痴地等,而她永远不会联系你,第三,她联系你了,因为她准备戏弄你或者想找人请她吃饭。她因为也看上你了而联系你的可能性跟火星遇上地球的可能性相当。真正有点资本的女孩子不会贸然结识一个来路不明的年轻男人。结论:遇到心仪的女孩子不要留自己的电话号码,最好还是找对方要电话号码。)    
    我遇到的第二个无聊的男生是在食堂。他问我借餐巾纸,这样他也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吃饭时不带餐巾纸的男人让人觉得脏。他问,“同学,请问你可不可以借张餐巾纸给我?”并且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凝视着我摆出要找我长谈的样子。我迅速联想到如果我理他我们就有可能认识,他就有可能做我男朋友,那么也许有一天我和他接吻时我会从他嘴里卷出菜叶来或者弄得我满嘴猪油。这个假设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扔给他一包餐巾纸,再以更快的速度起身离开。(旁白,在食堂找MM搭讪,不要以借餐巾纸为由,如果那个MM和我的想象力一样丰富你就丝毫没有希望了,不如帮她买杯饮料作为搭讪的借口。你好,她也好。是吧?不过要是她一声不啃,闷头闷脑的喝完饮料就拍屁股走了,你可别怨我。 我找个借口就是“人心叵测”。那我哪知道还有小妞这么酷的啊!)    
    我遇到的第三个男生是在自习室。我上大学后就在大一时上过三次自习。其中有一次就遇到了这么回事。    
    我坐在教室里百无聊赖,看着指针慢慢地走了一圈又一圈,我的书本翻过了一页又一页,既觉得无聊又觉得害怕,怕这样看不进去课本,考试的时候怎么办。现在回想,当时也真是幼稚得可以,竟然误以为大学的文科考试成绩和平时看课本有直接关联。不过那三次上自习的经历使我明白了,在大学里,上课是无聊,下课是无聊,谈恋爱更是无聊,而上自习是无聊的最高境界。    
    扯远了。上自习的中途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摊开的课本上多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还有一句话“认识一下可以吗?”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方圆一米内没有男生,方圆两米内有若干男生,不过都在埋头苦学,没人贼眉鼠眼的给我暗送秋波,哪怕只用眼神暗示我一下纸条是他写的。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拿着纸条发呆。    
    我有过若干种猜测,比如这是男生寝室在打赌,看有没有MM会这么容易上钩。比如是我在上自习时不耐烦的翻课本让我周边哪个女生看不顺眼了,她决定戏弄我一下。比如,这纸条是别的教室里的人放进来的,可是放错地方了。我做了多种设想。得出的惟一结论是,这电话不能够打。    
    我连那个送纸条的人都没看过一眼,要是他一副很酸很衰的样子,我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给他打电话。再说,留纸条不留姓名也不露脸,分明就是没诚意。不是没诚意至少也是没自信的表现。这样的男人不理也罢。(旁白,给MM留电话,一定要把姓名写上,再不济也应该写个绰号什么的,而且应该露个脸,好歹让MM看一下你的模样。不然要是你长得太抱歉,而MM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你通数次电话,这是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我举的几个例子不知道对男人在校园里追女生有没有一点帮助。追女孩子这件事情,头脑还是要放灵活点,随机应变。对症下药。我上面的几个个案只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要真正掌握这项本领还有待男生自己去琢磨,去融会贯通,去活学活用。活到老学到老方是男人的本色。


一、懵懂大一10 。社团是陷阱

    大一开学后不久,校园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子,一张桌子,一块板子,两个人就可以站在那里吆喝了。没进大学前受一些校园言情小说的误导,对大学社团充满了崇敬和向往之情。仿佛一入某个社团,首先必定有个大帅哥和一段美丽的爱情在等着你,其次你能够大展身手让所有人都倾慕你的才华。    
    名目繁多的社团让我们以为爱情遍地都是,帅哥弯腰就可以拣。作为一个文字爱好者,(我从来不说我是个文学爱好者,文学是在朝的,文字是在野的)我怀着一腔热情满腔热血一口气报了6个社团,在报了第六个社团的那一刻,我很骄傲的告诉自己,你的大学生活来了,该你气势汹汹大显身手了。    
    其中有的社团的要考试的,比如党委宣传部旗下的一些社团。    
    考试那天,我来到现场一看,人巨多!尤其是女生巨多!看来像我一样有着崇高理想立志献身文字事业的热血青年还不少。    
    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挺没底的。在高中时我想象中自己向往的大学应该是强手如云,藏龙卧虎之地,自己若不努力肯定很快就沦为无名小卒。到了大学后才发现,大多数人都沦为无名小卒了,只要你对大学生活稍微投入一点,比如,活动多参加一点,会议多开一点,比赛多露脸一点,学习认真点,你很快就会脱颖而出。大学,你投入得多一点,它就回报给你多一点。    
    没底是没底,到最后我还是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杀到了面试那一关。    
    面试那天,我的心情挺激动的。想必有很多同学在参加大学社团的面试时心情都和我一样吧。那可是我这一生第一次面试耶。我把它看得非常神圣,之前甚至专门跑到了图书馆翻看《面试必胜20招》之类的东东,想当年也傻得可以的,一小小社团面试都让我有朝圣般的心情。我甚至还想到了N年前看过的一篇小说,说女孩参加社团招新,在转身离开的那一刹那,男孩子被女孩那条长及臀部的乌黑油亮的辫子给吸引了,立马将女孩子的名字打了个钩,成就了一段美丽的爱情 。我没有乌黑油亮的辫子,大一时扎的那个小小的马尾辫虽然没有染过,尚且够乌黑油亮,不过估计也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此还是要将打扮的重点放在正面上的。那会儿尚未化过妆,所谓打扮,就是把小脸蛋再洗一遍,涂点香香。    
    最后从600多个笔试同学中挑出了30个人参加面试,宣传部只录取10个人。我感受到了竞争的残酷,从进屋子的那一刻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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