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约在下个星期六的上午10:30在树村的岔口见。就是他原来租房子的地方。我要结束这一切,包括他无休止地给我打电话。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让自己陷入这么无聊龌龊的男女关系中。
快骑到树村时我远远看到他正在村口等着我。看到我,他露出牙笑了。我在他身边停下车,“走,到我们家去。”他握着我车把往前推。
“我不,我来这儿就想达到一个目的,我就想跟你说一句话,说了我就走,你别拦着我。赵平,咱俩没关系了。”
“走,去我那儿。”
“我不,你别拉着我啊!你干嘛啊,松手!”我生气地打着他的手。我他妈太讨厌眼前这个人了,每回见着他都让我累。
“去我那儿。”
“不!我要回家了,你别理我。”
“去我那儿。”
已经有人停下自行车看着我俩了,我又气又急,赵平拉着我的车把往对面河边拖。我使劲往回拖,气氛极其紧张,几乎上演了一场全武斗。
他把我的车拖到了对面。我突然感觉悲哀起来。
“去我那儿吧。”赵平软了一点,说。
“我不去。”
我们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坐下来,看着快要结冰的、肮脏的河。
“那咱们谈谈吧。”我说。
“谈完就去我那儿吧好吗?中午我们去吃饭。”
“没门儿。我不会去的。”
赵平把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给拨下来,他又把手搭上去,我又给拨下来。我对眼前这个人极其嫌恶,自私又懦弱,怎么所有缺点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去我那儿坐坐吧,我不碰你,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我这几天刚画的画,我觉得画得特别好,是我最满意的一批。你去看看吧。”
“我不去。”
“天哪,你怎么和以前我的那个初恋女朋友一样啊,她后来也死活不去我那儿。”他埋着头,混浊而呜咽地嘟囔着。一瞬间我还以为他要死了呢。
我静静地看着河,觉得他,觉得自己都很可笑。
“反正你也不是特别喜欢我。”我开口。
“谁说我不是特别喜欢你?我最近过得特别痛苦,我的身体也不好,肺可能有病……”
“那你没事就多睡点觉……”
“我睡不着啊……”他拿那种愚昧毒辣的眼睛狠狠瞪着我,“你是不是故意气我的,我根本睡不着觉,睡不着啊……”
“……对不起。”事实上他可能让一个正常人的肺气炸了,可他做出一副毫无羞愧、毫无顾忌的样子让人对他的弱智无话可说。
“你刚才就不怕我把你推河里去?”赵平侧过脸看我。
“我早就知道你有这种本事。”我苦笑说。
“哈。”他笑了一下。
“我一会儿回家了。好吗?以后有机会再见。”
他显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再聊一会儿吧。”
我们又坐了大概十几分钟,我坚持要走。
“你还喜欢我吗?”赵平问我。我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说过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啊,……没什么,怎么了?”
“你不喜欢我了。”
“没有啊。”
“不对,你不关心我。”
是!我承认这一点。
“我走了,拜拜。”
回到家后不久即听到电话铃声,我猜一定是赵平找我的,趁我妈还没接电话之前我大喊一声:“找我的就说我不在!”果然几秒钟后我听到我妈对话筒那边说:“啊,她不在啊……”“唉……”我躺在被窝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赵平的“追杀”烦不胜烦。一想到他的那张充满忧郁和“沧桑”的老脸我又觉得心神难安,心脏狂跳不止,仿佛他现在的痛苦都是我造成的。也许我还是惦挂着他的。过了不一会儿,电话铃又响了。我想赵平一定知道我已经到家了,他想跟我说什么呢?他到底又想耍什么花招?当电话锲而不舍地第n遍地响起时我终于烦了,这觉还让不让人睡了?“妈,一会儿电话找我让我接一下。”我又喊。
“喂,赵平啊?啊,我已经到家了。怎么了?”
“我没事,就想给你打一个电话听听你声儿。”
我翻了一个白眼,傻呵。没事打什么电话啊?
“是吗?你好好休息啊,我也挺想你的。”我对着话筒含情脉脉地说。
“你能不能当我的妹妹?这样我们能常联系。”
“当然可以了……”
“太好了。”
“是啊……就这样吧,啪!”想起他我就厌恶,再也不想与他有丝毫纠缠。
我挂下电话,就让悲剧快点儿结束吧!
赵平没事就打过电话来,如果我不接就一直打到我接了为止,所以我们家的电话经常关上,但还是防不胜防,赵平的电话犹如见缝插针般不断打过来(可能都是在东北旺的大街上欠着人家的钱打的吧),到后来他一听到我接电话就骂我,程度严重到后来我们班的女生听我说了这事儿以后集体写了一封骂人的信,让我下次赵平一打过电话来就照着读。这让我对赵平无可挽救地鄙夷同时也痛恨自己怎么就没早和他掰呢?要认清一个人的本质,看清楚第一次就不要留机会!你这个笨蛋!绝对不要结交固执吝啬的人,他可能固执地爱你,当然也可以固执地误解你!现在我真像厌恶一条蛇一样厌恶那个瘪三。我现在真恶心!所以当他下次再打电话找我时我当机立断地说:“我操你妈,滚蛋吧,傻逼!”从那以后他便消失在我的生活中了。
犹如“我来剥摇滚的皮”,我来剥赵平的皮,就是他华丽的外衣。一个虚假自私的人,却在一本全国著名的令人尊敬的摇滚杂志上粉饰自己,让天下摇滚乐迷蒙羞,欺骗真理。纵然他将全天下的人欺骗,我也知道他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于1974年出生于陕西咸阳,1988年开始写一些“啊,理想走远了,还有追上她的脚步”之类的诗投稿给《中学生语文报》,1994年来到北京,来京之前曾在新疆、云南、南京一带转悠。1998年12月组建他现在的这支乐队“W”。他的乐队名是个奇怪的名字。中国他最喜欢的朋克乐队是盘古,而对北京的一些朋克乐队嗤之以鼻。他住在北京西郊一间月租一百四十块人民币的房子里,起床,烧开水,然后写下诗歌。身无分文,拖欠四个月的房租,饿着肚子去录音棚,依旧东蹭西蹭,依旧在东北旺欠下电话费和买包子的钱,劳动救不了命,依旧体弱多病,靠最好的朋友的药钱活命。我知道在他名利的光环下面,隐藏着一颗多么黑暗、糜烂、发臭的心。他写长诗,这个不孝的农民的儿子,他的每一个细胞都很贱。
2。两个世界
白建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和贾佳大概一个礼拜以后要到北京来。来看看我,顺便倒点打口盘回去卖。
他们来的那天上午我在班里上课。学校现在对请假的事管得特严。我给他们在桌子上留了一个条,跟我妈交代了一下就上学去了。
放学回家时见他们坐在我们屋里,白建秋弹着我的那把木琴。他们还是老样子,建秋穿着一件黄色上衣,贾佳则看上有点儿傻乎乎的。我妈说白天她让一个战士带他们去逛故宫了。晚上住我们家旁边的海军干休所的招待所。
“嘉芙,你什么时候带我们去看一下演出好吗?”
“好吧。”我从柜子里拿出《摩登天空》,“明天晚上‘17’号酒吧有演出,是木马和另外一支乐队,到时候咱去看一下吧。”
“好吧。”
晚上我把他们送到海军干休所的招待所里。然后再一个人走回家。
第二天晚上我们坐地铁去了三里屯。我们坐在靠后的桌子上喝酒聊天。坐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外国人,只能看到他穿着黑色衣服,一动也不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有时候站起来拍几张照片,然后再静静地坐下,喝两口啤酒。好看的柔和的背影,黑色的衣服。身上流淌着一种我喜欢的优雅气质。后来我才想到,那是灰色所特有的气质。
“那个老外挺有意思的。”我跟他们说。
“敢不敢上去跟他说话?”贾佳说。
“啊?我不敢。再说说什么呀,我英语那么次,还不够给咱中国人丢脸的呢。”
“这有什么不敢的呀?去聊聊呗,我觉得他一个人坐着也应该挺无聊的。没事,去吧。”白建秋怂恿道。
“不会吧?”我笑着说,“那过一会儿再说吧。”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看,看到他叫啤酒,小姐过来递酒,他说“Thank you”,然后一口一口喝酒。
“要不然我真过去啦?”我吃了一口冰淇淋说。
“去吧,我们在这儿等着你。”
我吃完最后一口冰淇淋站起来向那个人走去,“打扰一下,”我说我可以和你聊会儿天吗?
当然。他回答。酒吧里的音乐很吵,他示意我出去聊。我向身后的贾佳和白建秋使了个眼色,就跟着他推门出去了。
我们到了外面,有卖花的小孩,乞讨的小孩,我无奈地向他笑了一下,他耸了耸肩。这时我才发现,他出来太匆忙了,只穿着一件黑色T恤衫。“OH…”他抱着胳膊,我看到前面有一家小卖部,就拉着他走进去。里面挺暖和的,有一位女士在大声地用英语打手机,看来可能也是附近哪个酒吧太吵躲在这里的。
“你是哪儿的人?”我用英语问他。
“Finlandin Europe north。”
他说了几遍我都没听懂,“What?…”
身边那个打手机的女士不耐烦了,“Finland——芬兰,在欧洲北部。”
我遭到她的抢白,心里很不舒服,我想她应该是很看不起我糟糕的英语,而且居然还用这有限而暧昧的英语妄想和外国人沟通。
“小孩儿……”我猜她心里肯定在这么评价我。
后来我们就管小卖部的人借了根笔在纸上交流。这样比说话要简便点。因为彼此发音的问题,让我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词汇量又灌了不少水。
他在纸上写他Janne,来北京旅游,住在京伦饭店里,下礼拜五离开。我算了算,正好离现在一个礼拜。今天也是星期五。我们在纸上聊了一会儿,Janne给我留了他房间的电话,我也留了一个家里的电话。
我们回到楼上,还在聊个没完。乐队已经演完了。我,Janne,贾佳和白建秋四个人走出酒吧。我向Janne介绍:“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他向他们笑笑。我和Janne走在前面,把贾佳和白建秋甩在了身后。我真的有点兴高采烈。过了一会儿,贾佳和白建秋赶过来,说:“要不然你们先聊吧,我们先打车走了。”
“……好吧。”我说。然后挥挥手送他们上车。“再见啊!”他们向我和Janne打着招呼。
“你的朋友很好。”Janne说。
“是。他们挺好的。他们喜欢摇滚乐。”
这是在北京。The city is grey。Janne的眼睛是柔和的灰色,带点银色,有些像玻璃碎冰。褐色的头发。从头顶垂下。他的名字用芬兰语拼,应该是“杨内”,我叫惯了,第一次见他就是叫他“简”。
他这个礼拜就要走,我又想要什么呢?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