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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神色,竟是那么善良慈爱。每天黄昏,她总是要让保姆扶她来到医院的阳台,她怀里抱着她的孩子,迎着晚霞的辉煌,和孩子一起遐想,一起微笑。此情此景让医生护士无不私下感慨:所谓虎毒不食崽,心肠多么歹毒的女人,对自己的孩子都一样无比疼爱。可见母性是人的一种天性,不因犯罪作恶而一朝泯灭更改。 优优可以下床那天,信诚便将母女接出医院,孩子回到清水庄园以后,每天起居饮食,拉屎拉尿,全由优优亲手照顾。孩子除睡觉外的大部分时间,优优全都不离左右。那孩子就像她小时候拥有的第一个娃娃,让她迷恋得爱不释手。从孩子下生开始,一直到母女平安回家,凌信诚始终在用一架摄像机跟踪拍摄。他还把他拍摄的片子给我看过,那片子把孩子的憨态及鲜嫩,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在录相中看到的优优,真是一个尽职的母亲,我看到她为孩子洗澡,扑粉,喂奶,更换尿布,还用电动推子给孩子推头,都做得无比享受。连孩子头上推下的茸毛,都要放在手上反复揉搓,放在鼻前轻轻嗅闻。那些画面都被信诚配了抒情激荡的交响音乐,让人看了感动不已。特别是当优优怀抱孩子,迎着夕阳坐在阳台,慈爱的眼神与孩子的憨笑彼此互动,脸上的霞光将整个画面映红,这时音乐也一并达到了高潮,如果这时有人在你耳边突然疾呼:这是一个亲手毒死婴儿的罪犯!画面上的一切都是刻意的伪装,你也许,肯定,会大吃一惊,会断然不信! 周月在孩子出生以后,又来看了优优一次,给孩子带来两样玩具。其实孩子的玩具在她出生之前,就已应有尽有。周月微薄的工资支撑了大半年的自费调查,本来就已捉襟见肘,那两样便宜的玩具放进孩子琳琅满目的屋里,立即被淹没得不见痕迹。 那两样玩具是一面拨浪鼓,还有一只巴掌大的布娃娃,除了优优,没人注意。 优优排斥了其他所有贵重的玩具,执意把那面拨浪鼓放进孩子的床里。而那个小布娃娃则被她自己带在身边,睡觉时便置于自己的耳畔。凌信诚以为优优是将那布偶当做女儿的象征,故而也时常加以爱抚,并不疑心。 除了那天与周月共进晚餐之外,我不知道优优后来每当再见周月,是何心情,是何眼神。她必须克制心中的爱意,必须强迫自己把那份压抑多年的感情,移向待她恩重如山的信诚。我真的希望不管优优见到周月如何激动,她都不应有所流露。她住在信诚为她精心打造的安乐窝里,哺育着她和信诚共同的孩子,她对信诚投以专注的情感,对信诚是理所当然的一份回报,也是优优自身应有的道义。 对优优这方面的表现我没有亲见,但从耳闻旁听的信息上判断,她确实是把那份自小的感情藏于内心。没人说起优优心有旁骛,都说她和信诚恩爱无比。 那一阵我没有再去清水庄园,那部将完未完的小说也放在了一边。那一阵我忙于在家装修房子,每天灰头土脸疲劳不堪。 后来我听说他们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凌飞虹,大概是从清水湖雨后的黄昏汲取了灵感。这个名字在孩子小时叫起来很不亲切,所以根据孩子的形象又起了一个小名,叫做胖胖。据说胖胖长到半岁时非常可爱,脸上的表情和优优枕边的那只娃娃,竟然惊人地相似。
第五部分她为脱罪而毒杀亲女
凌信诚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让我来清水湖看看他的孩子。言语间洋溢着由衷的骄傲和暗自的欢喜。我因为天天在家监工还要天天去跑建材市场,故而一直未去,直到有一天半夜三更我被凌信诚的一个电话叫醒。 凌信诚在电话里的声音骤然变了,他说了半天我才听出他是谁来。他说大哥你在睡觉吗?你能出来吗?我家胖胖出了点事,你能到清水湖医院来一下吗? 我迷迷糊糊,看看手表,时间已是凌晨三点。我本想在电话里问问到底什么情况,要不急的话我天亮再来。但听凌信诚的口气非同一般,让我迟疑片刻随即答应。 我按照凌信诚说的地址,搭乘出租车赶到六十公里之外的清水湖医院。那时已接近清晨五点,孩子已经出了急救室进入病房。信诚的姑妈和保姆也已匆匆赶回清水庄园去取孩子的东西,优优留在病房里帮护士照顾孩子。信诚刚刚办完孩子住院的手续,见我赶来便拉到一边悄悄交谈。 我先问孩子现在要紧不要紧,信诚惊魂未定地说不要紧,没事了。我问孩子患的什么病,问得信诚目光恐惧,气喘吁吁。 “我刚刚问过医院,医生说目前诊断是乙二醇中毒!” 我也惊呆得无法言声! 信诚的呼吸因为惊吓而显得急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声音也因为恐惧而发出颤抖,他的脸色也因为张皇无措而变得惨白。我问:“优优知道了吗?”信诚摇摇头:“不知道。我还没有告诉她呢。” 我们在这两句话后就哑然不知再说什么,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全都难以置信。 那天上午姑妈和保姆回到医院,她们带来了孩子的必备用品,并且接替一夜未眠的信诚和优优,留在医院照顾孩子。我陪信诚和优优乘车回到别墅,下车后的情形让我们一个个全都目瞪口呆。 别墅的大门已被数辆警车封锁,楼上楼下都是面目严肃的警察,这使我马上想起我们刚刚离开医院的时候,也看到一辆警车开进了医院。当时我和凌信诚并不知道,在我们从医院返回庄园的行驶途中,另一批警察正在突击搜查这幢别墅。我们也不知道,这是那位昨天半夜才被从城里叫来帮忙的原来的司机老杨,在清晨时打电话报的警。我们不知道在我们回到别墅前,警察已在别墅的车库发现了半桶防冻液,还在这间凌乱的车库里,采集到优优一只沾了机油的鞋印和几枚指纹。我们只看到,优优刚一下车便被警察麻利地铐住,然后不由分辩将她塞进一辆警车迅速拉走,只一眨眼的工夫便走得无影无踪。 我们还看到,那位面孔熟悉的吴队长,从大门里面走了出来。 吴队长看看凌信诚,又转脸看我,目光停留片刻,复又移向信诚。他的面目平稳,语调庄严,平稳得几乎全无表情,庄严得几乎一板一眼: “我们接到举报,你的女儿昨天夜里中毒住院,我们刚刚依法对这幢住宅进行了搜查,搜查证已经向你家里的工作人员和庄园的物业管理人员出示。根据搜查的情况判断,丁优涉嫌投毒杀人,所以我们现在要立即中止她的监外执行,予以收监。此案还要进一步调查,希望到时二位能够配合我们。” 搜查和勘查工作显然已经全部结束,警察们收拾勘查器具纷纷走出大门,各自上了门口的警车和勘查车。吴队长也走下台阶向他的车子走去,在这个乱哄哄的场面中,所有人都听到了凌信诚在别墅台阶上突然发出的嘶声大喊: “那是她的女儿!是她的亲生女儿!她不会杀她,她不会杀她自己的孩子!” 屋里屋外,全都鸦雀无声。台阶下的警察们,别墅里的厨师和司机们,每个人的耳朵里都回响着这几声泣血撕心的哭喊,但没人应声,没人能够回答这个巨大的疑问! 只有吴队长,缓缓转身,他的声音平平常常,但在这个突然静下来的湖畔,却显得振聋发聩! “也许,她想要证明自己无辜!” 这一天也许是优优真正的末日,我搞不清她算是被重新逮捕还是依法收监。新生的孩子已经八个月大,哺乳期至此不是不能结束。但公安方面显然认定优优又犯有新罪,幸亏胖胖经过抢救已安然无恙,否则她将注定被判死刑。 在优优被重新收监之后,公安的取证工作全面展开,在这幢别墅里与优优同居相处的每一个人,都接受了警方的严格调查。清水湖医院也提供了相应的诊断鉴定的文件,所有人证物证都对优优不利。当天下午我从事件中渐渐镇定下来,也在心里开始重新校正优优的印象。但凌信诚却始终无法镇定,他的生活信心几乎完全溃坍,整整一天都处于精神迷乱的状态。 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晚上,周月和小梅一起赶到别墅。恰恰是小梅的分析让凌信诚的神智得到了巨大支撑,并且在我们共同劝说勉励之下,开始渐渐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意识到自己的孩子还在医院,还未痊愈。这孩子现在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他这个父亲。他必须让自己镇定下来,把女儿养大成人。 按照小梅的分析,优优上一次被判毒杀乖乖,其主观动机方面的不利证据起了很大作用。而这一次中毒的,则是她的亲生女儿,母女之间感情很好,因此不存在作案动机。公安方面怀疑她为脱罪而毒杀亲女,仅仅是一种分析猜测,难以找到确凿证据。可以想见如果检方将胖胖中毒立案起诉,肯定面临证据方面的巨大难度,但辩方以胖胖中毒为例推翻前案,现实前景也不容乐观。由于胖胖并未死亡,所以优优最大可能是继续执行原判刑罚,那样的话,也还是要将牢底坐穿。关于下一步的动作,小梅建议,至少可以由她以律师的身份或由凌信诚以孩子父亲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诉,这样先发制人,感觉比较主动。反正优优已经被判无期徒刑,下步无论怎样诉讼,只要孩子没死,都不会加至死刑,这一点几乎可以肯定。 小梅的意见大家都表示赞同,关于申诉一事,商量下来决定先由小梅去会见优优,征得优优同意之后再做决定。大家表面上意见虽然一致,但内心看法其实不同。信诚和周月这两位与优优有情感关系的男人,对优优的无辜依然深信不疑。一个深爱优优,一个被优优深爱,我不知这是否因为他们客观的理智,已在无意中屈从了感性的直觉。 而我和小梅则相对客观冷静,我们嘴上没说,其实心里并不排除任何可能。吴队长临上车前的那句话在我的耳际始终不能退去,小梅虽然表示那不过是一种推测分析,难以找到具体证据,但她显然并不否认这个分析不无道理。 后来我们知道公安和检察机关果然基于这一分析,已将胖胖中毒事件单独立案,并且加紧侦查,准备起诉。他们追求的目标,是指控优优杀人未遂,并以短期内两次以同样手法残杀幼儿,情节恶劣,构成累犯,要求从重处罚。如果法院考虑如上因素,判处优优死刑或者死缓,看来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第五部分血液中的防冻液
小梅在我们碰完头的第二天前往监狱,要求会见优优,但被告之优优已被重新逮捕,转押到了分局看守所内。她又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并且依据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向侦查办案人员了解了案由。那天直到傍晚她才在警察的监督之下与优优见面并做了短暂交谈,优优同意由她出面代为申诉。据小梅回来向我们学说,在不到二十分钟的会见中,优优大部分时间都在哭,都在问她的女儿现在怎么样了。她让小梅无论如何要告诉这个还不懂事的小孩子:她的妈妈是爱她的。她还让小梅无论如何要告诉信诚,让他一定照顾好保护好他们的女儿,因为她断定有人在谋害胖胖,那个人一定就是当初毒死乖乖的凶手! 不光是凌信诚自己,当我们从小梅口中听到优优的这个怀疑时,无不为之一惊。没错,如果我们相信优优没有毒杀孩子,那孩子血液中的防冻液,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