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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谁来为21世纪中国加油-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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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参与俄方的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发,加大对俄能源战略攻势,达到其“借助日本、拉拢俄国、防范中国”的地区战略目标。当然,也不能说俄罗斯内部就没有阻止中俄石油贸易的影子。总之,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使中俄管线的建设计划产生了摇摆。    
    安大线和安纳线以及后来俄罗斯提出的泰纳线之争已经超过了经济的角度。一个可以被视为中俄之间在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大背景下的一次酝酿时间较长、涉及层次较高、牵扯面较广的政治合作,在日本这个“第三者”的插足下,导致大国之间的利益失去平衡。    
    购买俄罗斯油田风波2002年12月18日,俄罗斯斯拉夫石油公司竞拍会在莫斯科举行。整个平淡的拍卖过程,仅用了三四分钟便宣告结束。然而,这次拍卖会却引起了世界的关注。因为,为了阻止中国公司参与这次拍卖会,俄罗斯不惜修改法律。    
    斯拉夫石油公司是俄罗斯第八大石油公司,属于俄罗斯国有领域中尚未遭寡头政治权势们掠夺的“皇冠上的珍珠”之一。拥有20个油田及区段开发许可证,在俄罗斯和白俄罗斯都有工厂,日提炼能力60万桶,日产原油30万桶,占俄罗斯原油总产量的近4%。在俄罗斯国有资产拍卖活动中,斯拉夫油田的拍卖是一次重要的活动。它的标的是斯拉夫石油公司74。95%的国有股权。按照俄罗斯方面的最初设想,此次斯拉夫石油公司的起拍价为17亿美元,拍卖的收益将转移到俄罗斯2003年的联邦预算中,以偿还外债。


第三部分“对中国进行能源战略遏制!”(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获得俄罗斯联邦资产基金会(斯拉夫石油公司国有股权拍卖的直接组织者)的正式邀请,并在俄罗斯总统普京2002年12月访华结束后的第二天正式宣布参拍。中石油还为此专门聘请了财务顾问,对斯拉夫油田的资产进行评估。在中石油宣布参加竞拍之前,有13家公司向俄罗斯反垄断部申请参与拍卖,市场专业人士据此估计斯拉夫石油公司的售价最终可以达到25亿美元。而中石油参与拍卖有着最强的经济实力。参与后,它的出价可能会比俄罗斯公司的出价高一倍,最终价格可能提高到30亿美元。    
    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次竞拍活动竟引起了俄多方面的关注。一时间,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    
    俄罗斯较有影响的《独立报》、《消息报》、《生意人报》等报纸都把目光聚焦在中国身上,有不少媒体大肆炒作所谓的“中国威胁论”。《独立报》首先跳了出来,发表了题为《中国威胁——出售“斯拉夫石油公司”可能让国家付出惨重代价》的文章,称“如果俄罗斯石油对西方公司来说是滚滚财源的话,那么对中国则是战略利益”。《生意人报》故作义愤填膺状,向国家杜马议员发出呼吁:“根据《私有化法》第五条规定,国有股超过25%的俄罗斯法人禁止参加私有化拍卖。我们要提醒大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国有公司。”《消息报》则煞有介事地写道:“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这一事实本身就掩盖着一系列问题。一些分析家认为,中石油如果进入俄罗斯,将给国家的能源安全带来直接威胁。”就连一向老成持重的军报《红星报》也搅和了进来。该报在《国家利益》专栏刊登了题为《“斯拉夫石油公司”花落谁家?》的文章,语重心长地向国家杜马议员进言:“除经济因素外,在处理‘斯拉夫石油公司’股票过程中一定要考虑俄罗斯的安全利益。特别要考虑中石油在一些国家的活动中一直伴随着严重丑闻这一情况。”《独立报》又以《俄罗斯任何一个金融寡头都比中国的买主好》为题,继续大造中国公司竞拍有损俄罗斯国家利益的舆论。    
    与媒体相呼应的,是俄罗斯一些政客,容不得邻国强大,认为邻国强大对自己就构成威胁。    
    在这种安全观的驱使下,他们往往会把单纯的商业行为和国家安全扯到一起。一些俄官员还对中俄两国永远是兄弟的倡议很不感冒。阿穆尔州前任州长弗拉季米尔·波列瓦诺夫在《生意人报》发表文章称:“我们从来就不是也不会成为兄弟。俄罗斯和中国一直都是大国,不管怎么说仍将是大国,而大国之间没有兄弟和永恒的朋友或敌人,因此,我们现在和中国是战术联盟。我可以有把握地预测,这种联盟在最近10年尚可维持。如果说到生意上的伙伴联盟,这种联盟只能保持到对中国有利为止。”俄罗斯政府前副总理、亲美的右翼力量联盟主席涅姆佐夫就公开说:“让中国人参加拍卖会,俄罗斯政府就会犯下一个严重而长期的地缘政治错误。”“俄罗斯地区”议员团主席莫罗佐夫不仅带头起草了禁止中国公司竞拍的决议,而且在报纸上大谈“中国威胁”,称此举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而且还有严重的政治后果。“中国公司获胜后,将使俄罗斯边界敞开,千百万中国工人会越过边界,占据俄罗斯市场的工作岗位。”自从12月15日,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内的竞标者在最后期限内递交正式申请后,俄罗斯政要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俄罗斯国家杜马为了将中石油排挤出局做了艰苦努力,在“俄罗斯地区”议员团主席奥·莫罗佐夫的倡议下,12月17日,在斯拉夫公司股权拍卖参加申请截止前半小时,通过了一份专门决议草案,指出根据俄罗斯《私有化法》第五条的规定,凡是国家股权超过25%的俄罗斯法人不得参加拍卖会,而政府应当以同等态度对待中国和俄罗斯的企业,将这项法律规定的适用对象扩大到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禁止中石油参与拍卖会。草案以多数票通过。    
    俄罗斯政治家、杜马议员尼米佐夫还表示,中国政府所拥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想获得俄罗斯石油公司的控股权,除了表面上的经济目的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政治目的。这将使中国拥有对俄罗斯施加政治和经济压力的杠杆。俄罗斯媒体甚至声称,俄罗斯有关当局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中国人执意参加拍卖仪式,拍卖行动将被取消。    
    为了阻止中国公司竞标,俄罗斯有些势力不惜一切手段。《华尔街日报》在2003年2月6日报道说,就在中国公司代表团尚未离开莫斯科机场之际,其一名成员就遭到了绑架:此人被绑架者捆绑后塞进了一辆汽车,然后,绑架者驾车逃离了现场。    
    在这样的环境下,中石油的公司代表16日与俄政府和联邦资产基金会举行了一整天的磋商,当晚就做出了退出斯拉夫石油公司竞拍的决定。被绑雇员也获得了自由。俄罗斯政府副总理阿列克谢·伊沃林对中石油的退出没有给出理由,但是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中国的石油公司是国家公司,而我们说的是私有化,出现这样的局面,即一个国家的资产只是简单地转交到另一个国家手里的局面,这是不合逻辑的,而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其找到私有者。”就这样,一项单纯的生意由于各派政治力量的介入而政治化了。    
    但最后的拍卖结果却让人吃惊,由俄罗斯“西伯利亚石油公司”与“秋明石油公司”共同组建的“投资石油公司”仅以高出起价1亿多美元的18。6亿美元价格竞拍成功,获得了斯拉夫石油公司74。95%的股权。对此,俄罗斯总统经济问题顾问安德列·伊尔拉利奥诺夫认为此次拍卖很不理想,有关部门不应该批准取消中石油参加此次拍卖会的资格,应让尽可能多的竞拍者参加,以便保证其透明度并提高价格。俄罗斯国家杜马主席谢列兹尼奥夫对这一拍卖结果感到气愤,认为成交价低于20亿美元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三部分东海油气田之争

    东海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中国地质学界泰斗李四光生前预言,中国油气资源的未来在东海。据预测,东海的油气储藏量达77亿吨。中国早在70年代就已开始了对东海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架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东海大陆架最大宽度为325海里,最小宽度167海里,一般宽度为216海里。这使中日大陆架要求产生重叠。中日双方在大陆架划界上的分歧主要为:中国坚持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原则,宣布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中国大陆架的要求抵及冲绳海槽(冲绳海槽是东海的重要地理单元,它北部水深600?—?800米,南部水深超过2000米)中心线,并认为冲绳海槽证明中国和日本的大陆架是不相连的,海槽可作为它们之间的分界线;日本则主张采用等距离线或中间线划分大陆架,并认为海槽仅是两国大陆边缘延伸中偶然的凹陷,日本的200海里大陆架要求不受其影响。    
    中日之间没有划界协议。日方提出的东海“中间线”,没有经过中日双方协商,未得到过中方同意,不具法律效力。日方欲将“中间线”强加给中方,不符合公平原则。然而,日本不仅要求与中国分享东海资源的勘测成果,而且进一步提出按比例划分大陆架下的油气资源。    
    春晓油气田位于浙江宁波市东南350公里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由4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春晓”开采设施建成后,通过海底管道每年可向浙江和上海输送25亿立方米天然气。春晓油气田西离中国有关领海基点约150海里,东离中国要求的大陆架抵及冲绳海槽中心线约175海里,显然处于中国大陆架范围内。它离日本单方面提出的“中间线”,也还有5公里距离。中国在自己的大陆架范围内开发油气田是行使主权权利,与别国毫不相干。    
    然而,中国对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引起了日本的极大嫉妒。2003年8月19日,东海的西湖凹陷(包括春晓气田)的作业合同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中海油、中石化、壳牌公司、优尼科石油公司共同签署了3个勘探合同和2个开发合同。日本没有任何反响,到了2004年5月,日本的媒体掀起狂轰滥炸。日本媒体认为,中国在两国海岸“中间分界线”不足5公里的地方建造春晓油气田,中方的采掘“极有可能损害到日本的权益”,因为天然气和石油等资源横跨“中间线”。为此,《读卖新闻》2004年6月9日发表社论,呼吁日本政府应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彻底修改海洋战略,“毅然地向中国表明自己的态度”。其后,日本自民党6月10日提出《维护海洋权益报告书》,建议日本政府设置以首相为首的“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制定综合海洋权益保护措施,尽早在东海海域中日“中间线”日本一侧展开海洋资源调查,并允许民间企业在该海域开采油气等资源。    
    按照石油巨头趋利避害的特点,他们是不会把自己的大批资金投到有争议的地区去的。他们会要求在大规模开采之前,和平解决争端。果不其然,面对日本的吵嚷,2004年9月29日,荷兰皇家/壳牌公司下属的派克顿东方有限公司和优尼科公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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