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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尘梦录-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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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易寅村在京,实在不能再忍了。但是他们不取司法阶段,要走行政方面,当然是避开郑烈的力量。于是,他向中央监察委员会、行政院、司法行政部,提呈反诉张崔振华及郑烈;又在各报发布反攻消息。?     
    张崔振华控案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十月十八日P、九《申报》)?     
    易培基提反诉 (《指发崔、郑串卖,上诉各级机关》)?     
    张崔振华告发前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一案,兹悉易氏於昨日上呈中央监察委员会、行政院、司法部,控告张崔振华及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通同舞弊。原文被披露如右:?     
    上监委会高:呈为张崔振华与最高法院检察署长郑烈等,假借司法独立 之权威,朋比勾串,贿买人证,蓄意污陷。既主动在司法最高机关,若仍向司法申诉,决难述直。故请钧会主持公道,以免冤抑事:缘本年五月一日,突有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声,到院调查会计及处分物品全案,培基以为法院调查有无情弊,原为事理之常;果长官有所失察,亦可藉此检知。(以下从略)     
    另外一篇专给部院,证明崔、郑勾串之罪,还附在秦汉功等证明书,兹点录之如次:     
    张崔振华控案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P、九《申报》)?     
    易培基提反诉(指发崔、郑串卖,上诉各级机关)?     
    呈院部文:为呈清事:查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郑烈、检察官朱树声,关于侦查故宫博物院一案,郑烈致朱树声蒸电,有“张嘱尹即来,费先筹给”等语,尹为公卖皮货唯一证人,转嘱给费,显然为告发人收买证人,帮助他人犯刑法第一八零条之罪。嗣又续据故宫博物院书记董琳、张淅稽连名报告,尹起文亲口声述张崔振华、及该检察长郑烈、检察官朱树声,共同勾串该证人尹起文一切经过情形,其情事尤为明显。又经培基在南京无线电报局查得郑烈致朱树声两电:一则曰“……可并交平地检办,仍亟究其上,……晓云(郑字晓云)”,二则曰“……此案并无阻力,李刑嫌重大,应即逮捕……晓云佳”,是郑烈、朱树声等渎职教唆伪证诬告,证据确凿,查刑法第一八零条载:“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或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者亦同。”依据上开各节,及报载“李宗侗亲书购买皮货字条”云云,经查悉确为伪造。尹起文、张崔振华因犯本条之罪,而郑烈、朱树声实为本条第二项之教唆犯。(以下从略)     
    中华民国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三部分:崔郑秘密勾串的经过易培基对郑烈、张崔振华之反诉(2)

    易培基昨再呈行政院、司法行政部,请依法罢免郑职,归案讯办。原呈云:     
    为呈请事:本月十七日,培基曾以张崔振华、郑烈串害一案,虽控钩院垦将郑烈免职,归案讯办。窃尤有不能已于言者:最高法院检察署长郑烈,电令该署检察官朱树声,代张崔振华贿买证人尹起文。又以私电其关于会计部分向上追究,故意图害。培基均有原电为证可据。查推事偏颇,依刑事诉讼法尚可声请回避,检察长偏颇,则别无挽救之法。虽检察官起诉之案,有罪无罪,法院自由权衡;然检察一体,郑烈身为最高检察官,高等以下检察官应服从其命令,与推事职权独立者不同。此案纵经地方、高等召集复盆,毅然宣告无罪,郑烈亦必命检察官上诉,不判决培基犯罪不止。要知郑烈既甘为张崔振华之机械,法院即不啻培基之网罗,培基未到法院而昭雪之路。国家检察机关,非专为一中委夫人而设。政府为维持司法之信仰,希冀戴判之公平,培基即缄口不言,亦必思所以救济,坐使郑烈滥用职权,目睹培基身入陷阱,当非政府所忍为也。迫切陈词恳将郑烈迅予免职,培基当即束身司败,静候公判。以示大众,而明真相。惶悚上陈,伏希冰鉴!谨呈行政院院长、司法行政部长。 易培基     
    


第三部分:崔郑秘密勾串的经过张郑变计,马袁调停,李易辞职(1)

    但是,这样反攻之下,会、院、部都没有什么反响。郑烈并且在纪念周上,大谈其检察官当然应予原告连结的妙论,政府置之不问。这可以见到双方势力的高下,实际汪精卫是暗中支持者,当年汪与易同为孙中山幕僚,彼此早有芥蒂,相互不容,一直是汪占上风。这样,一击不中,易寅村的形势更坏了。     
    对方却也感觉到那处分物品、购买折扣以及会计不符600元的鸡毛讼案,远不够力量了,必须编造扩大成为一件最大的盗宝案,方可成功。并且新案内加入农矿部部分,就可以移归南京地方法院办理,可以比北平易于控制,也是不满北平法院的表示。     
    我远在北平,困守孤城,正与何应钦、黄郛等为故宫诸多院务苦缠,一天,在黄膺白邀请大批参议宴会以后,乘间向他申说故宫的近况。     
    他说:“我以后再不想过问故宫的事,请你不要再提了。”     
    碰了他一个丁子,与从前恍如两人,可以明白势力的消长了。     
    不久,故宫博物院理事会在京开了。那是10月15日,议决案上赫然列着:“院长易培基辞职,以古物馆副馆长马衡代理。”     
    四十五、故宫院长换马??抽查二十六箱金珠     
    老实说,因为对玄伯的不快以及当时古物南运的意见不合,我曾经内心决定要对易寅村与故宫一同挥泪而别,却因为关系太深的缘故,正在考虑一个绝交不出恶声的方法,不幸的是易培基恶运的到来,作为肝胆相照的朋友,虽然受过那么多委屈,有如此多的不快。到此,依然要回头相助,以致愈陷愈深,无法自拔了。     
    我责无旁贷地担任了与马衡交接的任务。行政院派来的监交委员是北平市长袁良。我同监交委员袁良市长都主张除去款项、帐目、文卷、用品而外,一切古物、图书、文献,都由各个保管原人继续负责。     
    但是马衡奉了张继太太的命非点不可,崔震华说:“有太庙金制祭器同珠宝一共26箱,没有运到上海,是分别搬到人家家里去了!”?     
    她始终注意在黄金、珠宝呢!也是女流最眼红的事物,她如何放得过?当时古物南迁搬运之际,又是我与玄伯意见大不相同的一事,我曾提出抗议,珠宝在文化上毫无价值,文物都运不完,运此甚不值得。但是他坚执非运不可,大约恐怕万一经费发生问题,也是可以处分的。却不道因此惹起嫌疑,口口声声非点不可,为了去疑,乃决定同往上海抽查此26箱。     
    于是我同许家瀚,又带了若干帮同点运的人员一齐到了上海。我们在天主堂库房内所存3万余箱中间来翻检这26个木箱,将它起出,已经不易,其时正是国历10月下旬,大约是农历八九月之交,我在北平临行时,臂腿部分,生了无数疮■,上路已是勉强,而每天在×层楼晾台上烈日下逐箱开点,经一月有余,其苦万状。许先生以及其他同人都甚辛劳,总算完成了。结果,太庙金器、一件不缺,总数是23箱。     
    珠宝呢?说来又令人生气,当时玄伯只传了命令,并未审核,装箱之时,也没有较高认识的指导。开箱一看,所谓“珠”的,都是水晶、玛瑙、茄楠、蜜腊各色朝珠之类;所谓“宝”的,都是点翠、珐琅、碧霞、琥珀之类。     
    总而言之,前清官吏命妇的装饰,民国以来,送人不要的货。其中有黯淡无光的东珠三粒,是前清纬帽上拆下来的,因为纬帽已破,箱内占地太多,不好安置,当时拆下珠子装来,纬帽留在原处了。因此电报往还,费事甚多,方才查明破帽仍然无恙,地在北平库内,得到结束。还有一些米珠,因为太不值钱,原点查漏点失记,至此多了出来,一一按件登记,缮成四份,新旧任及监盘人各签了字,各存一份,并且会呈了行政院。应该疑虑奂释,再没有任何话说了!?


第三部分:崔郑秘密勾串的经过张郑变计,马袁调停,李易辞职(2)

    然而不然!马衡又传张太太的意思,非要仍照原说,故宫藏品全部细点不可。     
    我同他争执起来,我说:“马先生,请回张太太话,你们自己查吧,有问题再说,我是不再奉陪了!”监盘员许家瀚也不愿再续,我们都不顾而去,也就不了了之。     
    回北京后,马衡来要我交接发行所。我在离北平的时节,本已早作准备:我将帐目的稽核,托付了杨心德,函购文件的处理,托付了徐森玉。其中银钱物品,本有负责的人,我向来不管,随时移交,本是毫无问题的。     
    他提出要将银钱帐目以我的名义委托他所新用的一个会计科李科长代理。     
    我说:“如用我的名义 委托人代我,那必须我自己决定,并且我已经这样做了。你那李科长,我不知道他,而只有你信用,最好是你派他来接管。我可以托我现在的代表立刻移交,我是不便委托他的!”     
    马衡亦觉有理,也就照这样办了。这李科长名叫修达,已经预备了一位审计部的会计师来查帐,经这样地直接交出,我已派徐森玉经手解释,他们知道得不到什么,而中途退走了。于是我在故宫内部的经手事件一清二白。     
    我的母亲是在阴历十月十四日70大庆,大约是国历12月,在苏州家兄吴县任所庆祝。我等候着内子由北平来同去拜寿,又去杭州一游,洗涤了胸中积秽,方才倚母回北平。大约是国历1月。     
    


第四部分:返平受讯记辱李玄伯力阻应诉

    在我办理移交的中间,易寅村因为这样种种的激刺,加以我同江翊云的建议,心中本无愧事,何必躲躲闪闪,已经决心应诉,并且由江翊云接洽延聘北平最著名的大律师刘崇佑为他的辨护人。江翊云并为设计要在他应诉以前大肆宣传。知道起诉书要在2月3日提出,本人如不在此时以前到案,就不能出来了。所以,决定要在1月30日到沪。应该28日在平动身就电告我们,可以用最激动的方式在京沪报纸上作大规模的宣传,以壮声势。这个方案完全决定了。     
    只有李玄伯一个人,表面没有反对,但私自凭着他的失败心理妥协,进行着破坏应诉计划。而当初闯祸的也是他,真正一个弱智胆小之徒,反而令我这局外人气得不轻。     
    到了26日,他来看我,要求我同他打一个电报阻止易寅村的南下。     
    “此案决不起诉了!”他说,“是我同南京地方法院承办检察官孙伟接洽妥当的。”     
    我问:“甚么条件呢?”     
    “这是秘密!”他答,“我不能此时告诉你!”     
    “我不能闻这个秘密,如何可能会打这个电报?”我气不忿,当场拒绝他。     
    他再三地声说,他绝对有把握,一定可靠!     
    我说:“那你一个人打,不一样吗?我根本不能相信这是可能的!”     
    终于他把电报独衔打出,寅村信了他的电报,28日没有自平动身,30日没有到京。错失了先发制人的时机。这个计划全部被破坏了!到了2月3日,此案毫不客气地起诉,第二天各报登载了。     
    又过了几天,当寅村知道这个起诉的消息,他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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