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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尘梦录-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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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令:     
    兹制定《故宫博物院组织法》公布之。此令!?     
    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五日?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     
    第一条 中华民国故宫博物院直隶于国民政府,掌理故宫及所属各处之建筑物、古物、图书、档案之保管、开放及传布事宜。(按所属各处、系指故宫以外之大高殿、清太庙、景山、皇史?NBE65?、实录大库等。)?     
    第二条 故宫博物院设下列各处馆:     
    一 秘书处;     
    二 总务处;     
    三 古物馆;     
    四 图书馆;     
    五 文献馆。     
    第三条 秘书处之职掌如左:     
    一 关于一切机要事项;     
    二 关于物品、簿册保管事项;     
    三 关于本院扩充事项;     
    四 关于理事会议事项;     
    五 关于本院会议事项;     
    六 关于职员进退事项;     
    第四条 总务处之职掌如左:     
    一 关于典守印信事项;     
    二 关于撰拟保存文件事项;     
    三 关于征集统计材料及刊行出版物事项;     
    四 关于工程修缮事项;     
    五 关于本院庶务事项;     
    六 关于本院会计事项;     
    七 关于本院开放事项;     
    八 关于本院稽查事项;     
    九 关于本院警卫事项;     
    十 关于不属各馆事项;     
    第五条 古物馆之职掌如左:     
    一 关于古物编目事项;     
    二 关于古物保管事项;     
    三 关于古物陈列事项;     
    四 关于古物传拓事项;     
    五 关于古物摄景事项;     
    六 关于古物鉴定事项;     
    七 关于古物展览事项;     
    第六条 图书馆之职掌如左:     
    一 关于图书编目事项;     
    二 关于图书分类事项;     
    三 关于图书庋藏事项;     
    四 关于图书版本考订事项;     
    五 关于善本图书影印事项;     
    六 关于图书阅览事项。     
    第七条 文献馆之职掌如下:     
    一 关于档案及清代历史物品之编目事项;     
    二 关于档案及清代历史物品之陈列事项;     
    三 关于档案及清代历史物品之储藏事项;     
    四 关于档案及清代历史物品之展览事项;     
    五 关于清代史料之编印事项。     
    第八条 故宫博物院置院长一人,承国民政府之命,综理本院及所属各处事务。     
    第九条 故宫博物院置副院长一人,辅助院长掌理院务。     
    第十条 故宫博物院置秘书长一人,承院长之命,掌理秘书处一切事务。置秘书二人至四人,佐理处务。     
    第十一条 故宫博物院置处长一人,承院长之命,掌理总务处一切事务。     
    第十二条 故宫博物院置馆长三人,副馆长三人,承院长之命,分掌各馆事务。     
    第十三条 故宫博物院总务处及各馆,分科办事,于各科置科长一人,科员若干人,承长官之命,掌理各科事务。科长、科员额数,以院令定之。     
    第十四条 故宫博物院设理事会,决议一切重要事项。《理事会组织条例》另定之。     
    第十五条 故宫博物院为保管无关历史之财产,得设故宫博物院基金保管委员会,《基金保管委员会组织章程》另定之。     
    第十六条 故宫博物院为谋保管及开放之便利,得于所属各处分设机关。     
    第十七条 故宫博物院因学术上之必要,得设各种专门委员会。     
    第十八条 故宫博物院因缮写文件,及其他事务,得酌用雇员。     
    第十九条 《故宫博物院办事细则》,以院令定之。     
    第二十条 本组织法自公布日施行。     
    


第三部分:崔郑秘密勾串的经过方中方昃(2)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令:     
    兹制定《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公布之。     
    此令!?     
    第一条 本理事会为故宫博物院议事及监督机关,决议及监督一切重要进行事项。例如:     
    一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之修改事项;     
    二 故宫博物院院长、副院长之人选事项;     
    三 故宫博物院之预算及决算事项;     
    四 故宫博物院物品保管之监督事项;     
    五 故宫博物院物品之处分事项;     
    六 故宫博物院专门委员之设立事项;     
    七 基金重要事项。     
    第二条 本理事会设理事若干人,由国民政府任命之;但理事会成立以后,得由理事会公推之。     
    第三条 本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理事三人至五人,由理事推选之。     
    第四条 博物院院长、副院长、内政部长、大学院院长为当然理事;博物院院长且为常务理事。     
    第五条 本理事会开会时,以理事长为主席;理事长因事缺席时,得公推临时主席一人代理之。     
    第六条 本理事会设秘书一人,由理事长选任之。     
    第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开大会一次,每月开常务理事会议一次;如有特别事项,得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 本《理事会议细则》另定之。     
    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     
    同时又发表了理事27人,原令如下:     
    ?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令:     
    任命李煜瀛、易培基、黄郛、鹿钟麟、于右任、蔡元培、汪精卫、江瀚、薛笃弼、庄蕴宽、吴敬恒、谭延?、李烈钧、张人杰、蒋中正、宋子文、冯玉祥、阎锡山、柯劭?NB830、何应钦、戴传贤、张继、马福祥、胡汉民、班禅额尔德尼、恩克巴图、赵戴文为故宫博物院理事。此令!     
    中华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


第三部分:崔郑秘密勾串的经过方中方昃(3)

    当时在南京又开了一次理事会,依照《理事会条例》第二条规定,又推举理事10人,他们的姓名是:     
    马衡、沈兼士、俞同奎、陈垣、李宗侗、张学良、胡若愚、熊希龄、张璧、王宠惠。     
    又推定了李煜瀛为理事长,易培基为院长、李、易、张继为常务委员。     
    在那时,故宫博物院全部局势总算大定了,但是还没有确定的经费。我们觉得:本院历经多故,疸麻杂症,固已备尝:同人血液,含有抵抗素不少!可以小休了。?     
    在最后由理事会补推的10名理事中,很明显地是补充他们认为当时在北京服务有功劳、而政府任命中遗漏的一部分,所缺的却是袁守和同我二人。据易寅村告我:“袁守和是因为《郡斋读书志》影印一案有待查明。”     
    “那末,我呢?”我不由得不问。     
    “有你!”他说,“不信,你请自己去查一查档案之内,有我亲笔开的名单。”     
    我自然要去查,果然,我查到了这个名单,是有我,他没有欺我;但是,我头上却被打了个“?”(问号),就在这个“?”之下落选了。     
    我拿了这个问号问易先生:“这?代表什么,是何理也?是谁打的?”?     
    “不晓得!”他说,“这恐怕是石曾打的。”哪里是石曾打的呢?我心上明白这又是李玄伯打的。     
    他说:“下一次理事会,我一定要将大名加入,你放心,那是不成问题。”     
    我一笑而罢。“幸而有一个袁同礼陪我!”我想,“可是,他是为了有舞弊嫌疑,我却是为了被人认为是藏在故宫暗中制衡的政府‘间谍’。在另一方面呢???北洋政府?一样!又认为我是故宫藏在政府内务部的帮手。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是人,真是说不清楚了。”     
    在过了若干时,我真是感觉灰心,自动消极,不问一切行政,我甚至有若干时不到院。易培基与李玄伯是翁婿关系,我19岁在湖北方言学堂毕业,易培基是大我11岁的同班同学,正因为他是兄长,我自然以兄弟之谊,不辞劳苦地助他一臂之力,未尝有一刻的懈怠,这一份诚心诚意他不是不了解,却对我如此地亲而不信。实在令我心冷了。     
    我的情绪如何?我有一篇尾论可以代表,现在为了可以看出以后事实的反应,及自己证明我的观察到如何的程度?值得伤心到什么样子?我只得先把它录在下面:     
    ?     
    吴瀛曰:呜呼!“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千百年来,取诸有众,私于一姓之窟宅,一旦公诸天下,非大道之端乎?各界同人,胼手胝足,效墨翟之风,为自苦无报之工,非公之至乎?而其行也,或尼之,其动也,或厄之。其为直也,或且以为曲焉;其为公也,或且以为私焉。“如何昊天,辟言不信?”世乱之日亟、而是非之日泯乎?此吾述院事前后五年经过,而不禁感慨系之者也。兹者,崎岖虽未尽过,而前行已见坦途;初为无妄之灾,当有勿药之喜。则吾终且为无病之呻乎?此足幸也。《易》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吾人敢以艰贞自许乎?殆有天焉!《诗?生民之什》曰:“诞宾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宾之平林,会代平林;诞宾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言天之所兴,不可废也。夫以隘巷、寒冰之厄,而有腓字、覆翼之求者,为其系乎稼穑之教,将以兴有周八百年之帝业耳。而谓故宫之嬗化,吾华千百载文明精粹之所寄,乃无策焉,拯之于臬兀颠沛之中可乎?是则故宫之必为博物院,犹后稷之必为生民,吾同人者,亦牛羊与鸟耳。共敢贪天,以为己力?虽然,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天民视听,古人亦诏我矣。使徒作信天之论而不重人事,则腓字与覆翼之劳,又奚赖夫牛羊之与鸟,是此牛羊与鸟者,使命至巨,胡可自菲?《易》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又曰:“履霜,坚冰至。”又曰:“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又曰:“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曰“乾乾、惕若”、曰“履霜坚冰”、曰“顺”、曰“恒”、曰“民从”、曰“化成”,吾人念之哉!方今国人根导文化,发扬国光,斯覃?惟实而禾黍无悲,则自今以往,有续此记者,其皆为格物致知、徵文考献之吉祥文字欤?企予望之矣!     
    以上这一篇文章,是民国20年(1931)我写完了《故宫五年经过记》的尾论。我上溯三代,引了《诗经》、《周易》许多经典文字,酸溜溜地发挥了我们的抱负,以哀痛过去,颂祷将来,来麻醉了自己,最后也只能作这样一种疑问式的希望来说出我当时的情绪。     
    当时有一个朋友,读完了我这篇文字,他说:“何其沉痛?”是的!他可谓知言,然而,我当时以为,过去虽然沉痛,将来,毕竟是光辉的!?     
    然而,且慢!我上文所说的“麻痘杂症,固已备尝”,那是外感的病症,过去就过去了。殊不知内部的细菌却在培养着,他们从故宫的本身,侵袭到我们这些自认为“腓字”与“覆翼”的朋友们身上,有负着无限的悲痛而死生与受病终身的,这个卑下与污湿的空气,正适合于这恶毒病菌的滋长与蔓延,不晓得如何底止?我上面所祈祷的继续文字,无疑地不是他人的吉祥文字,而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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