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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如何爱自己-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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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的我们,在闲暇时光里,真应该抽出一些时间里光顾一下图书馆、图书城、图书大厦,也许在你漫不经心地翻阅时,忽然看到一些文字,让你在初读的激动中逐渐平静下来若有所思,那是怎样一种冲击后的内敛,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呀!    
    我们姑且不说国外伟大的书籍,就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学有多少可供我们去学习、去阅读的呢?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如今的世界,有联合国协调其关系,而从《论语》中摘录的名句“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就悬挂在联合国的总部里,可以窥出,这句话至今仍是人类治理世事的前提条件。可见,《论语》是不读不行了你所遇到的,从你识字伊始,你的家庭、你的学校,你的工作之所,等等,凡此种种,无不与书里的道理有关。因此,史书可谓是我国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化所不能比及的宝典。    
    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孔子的“巧言令色,鲜矣仁”、“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无不在生活为人处事、自身修养中所受较的。    
    庄子之妻去世后,他却击盆而歌,并无悲苦之意,前来吊丧的好友惠绝无法忍受庄子的冷酷,而庄子却不以为是,作答“人本无形,只是人人从气变成了人的形体,现在她又回到了原来的状况,只不过是顺其自然之理罢了,我为何要伤心呢,是你不懂自然之理。”我们可以看出庄子的大智大愚,无情又多情的荒诞、虚无人生,——天下俱浊,惟我独清。我们仿佛看到了陶潜倔强的风格:“吾不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断然辞去彭泽县令的官职而归耕田园。他的《归去来兮辞》,给我们营造了怎样一个田园世界而成为后人的精神家园。    
    我们同样还能领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李白。我们从他身上或那个时代看到了一种少有的自由,少有的才情,一种居高临下的傲气,一种天地任我遨游的洒脱。绱佯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有无穷的智慧在招引我们。我们不是去仿效,我们是从中得到思索,得到睿智。看那历代历朝的文坛或政坛上,哪个不是书读万卷,杜甫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给我们以终生追求与为人立世的准则。李商隐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壮阴柔之美为我们唱出了一曲动人的留住青春的挽歌。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关汉卿的“蒸不烂,煮不透,捶不扁,响当当一粒铜豌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口,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与我这几般儿歹征候,省兀自不肯休。”的勇气。    
    曹学芹“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爱恨情仇……所有的这些为我们勾勒出如此伟大而绝妙的国画,我们读了它,我们才会慨叹人生的富有,人生的充实。    
    以上是文学的魅力,当然,你还可以拜读哲学、史学、诗歌等著作,读读古希腊神话,了解人类社会整体生存的初始状态,了解欧洲文明与东方文明的差异;读读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莎翁的“生存,还是毁灭”;柏拉图的哲学史、亚历山大的传记、……戴奥真尼斯的“犬儒主义”,弗洛伊德、康德大师的“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数不尽的大家,英雄,阅读他们,了解他们怎么能不让你变得充实,变得优秀呢,变得更具智慧呢?或中国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不滞足于有或无的佛空境界,或极高明者,道中庸的《中庸》,也可读读《圣经》神学、所有这些都让你了解历史,了解社会,关注人类文明,开创自我轨迹,打造自我价值取向。从而对生存的状况、生存的意义,作深入细致的思考,这不仅是对自我生命意识个体的省察与体悟,也是对人类灵魂的神圣解析。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因此,让我们在自己所热衷的事业和生活中留出一点时间来,用以营造让心灵栖息的家园,让灵魂得到安宁的港湾,让心情得以回归的永恒吧。前任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曾经说:“人类能养成每天读十分钟书的习惯,每天十分钟,那二十年后,他的知识积累定会前后判若两人,只要他所读的都是大众所公认的世界名著,不管是小说、诗歌、历史、传说或其他种类。”    
    当你读完这些文字后,一定会有种冲动的感觉。想马上去书店买一些精品,别急,还有一句话送你:历史使人明智、诗歌使人聪颖、数学使人缜密、自然科学使人深刻、伦理道德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第七篇:法律维权:保护自己的武器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

    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许多是明确针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具体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④《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⑤《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⑥在我国《宪法》及《婚姻法》等大法中的有关条款。    
    男女平等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是基本权利。根据这个规定,婚姻法在婚姻家庭生活方面使之具体化,规定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等。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则是家庭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夫妻即没有家庭,也就没有社会。因此,怎样处理好夫妻之间的关系,对于巩固和睦的家庭生活,无疑是有其重要的意义的。    
    我国的《婚姻法》在“家庭关系”一章中,明确地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归纳起来,有3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法》第九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允许任何一方欺负、压迫另一方,只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和睦、幸福和民主的家庭,夫妻之间才能起到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勤俭持家、养老育幼的作用。反之,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平等,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甚至酿成纠纷,小则使家庭不和,大则使家庭和社会均不安宁。所以,我们说,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它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睦家庭的一重要基础和保证。    
    夫妻平等关系表现在什么地方,并不是抽象的,而是有一定的具体内容,由《婚姻法》具体地加以规定的。夫妻关系的具体内容可分为两个方面,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对于夫妻关系来说,人身关系是主导,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能像解放以前,妇女结了婚,就连自己的姓名也失去了,变成了张王氏、李赵氏等等。同时,“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这与妇女在旧中国家庭地位十分低下,没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只能在家照顾丈夫和服侍公婆,生儿育女,充当家庭奴仆,是完全不同的。还有,在抚养教育子女和计划生育方面,夫妻双方亦是平等的。不能片面地只许其父行使,其母亦可行使。    
    第三,是夫妻财产关系,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按照《婚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和在旧社会时,财产实际上为男方一方所独占是根本不同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形成的理解,不仅限于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和收入的情况,即使一方有工作,另一方无工作,在家从事家务劳动,其一方所得,也应视作双方所有的财产,这就明显地有利于弱者一方,客观上保护了妇女的经济利益。二是按照《婚姻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不允许一方发生了困难,另一方采取推卸责任的错误态度。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完全有权依法要求其给付扶养费;倘若发生虐待或遗弃,构上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虐待者或遗弃者的刑事责任。三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妇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家《宪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保障了妇女的权益和男性相同,还制定了专门保护妇女劳动权益的法规。具体有:《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9年1月公布;《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1986年7月公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各单位在录取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中指出:“企业招用工人,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工种,应当招用女工。”我国还参加了保护妇女劳动权利的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应视公约》和《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    
    


第七篇:法律维权:保护自己的武器女人受辱后该怎么办

    女人受辱后该怎么办    
    有的妇女不幸被强奸,受辱以后,一方面是情绪十分低落,怨天忧人,痛不欲生;另一方面却又怕声张出去坏了自己名声,不敢站出来揭发犯罪分子。这样,在客观上就必然放纵了犯罪分子,让他们可以继续作恶,既害了他人,还可能再害自己。    
    这里就牵涉到一个问题,究竟是揭发好还是不揭发好,揭发以后会不会败坏自己的名声?    
    首先,从各地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所反映出来的情况来看,不少妇女对于揭发流氓犯罪确有不少顾虑,不敢揭发,受辱以后也是忍气吞声做人。而一些犯罪分子正是抓住妇女的这一特点,从而得寸进尺、为所欲为,以至于把善良的妇女拖下水,跟着他们走而难以自拔,结果还是因为警察破了案才使这些罪犯受到应有的刑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难怪人们要说,你不想或不敢使人知道,结果还是为人们所知道,因为纸是包不住火的。到了这一步,被害妇女的精神损失和受害者的范围更大。为了减少损失,还是揭发比不揭发好。    
    其次,我国法律规定,有关方面对于受害人和揭发人有保密的职责,特别是牵涉到男女之间的事情,审理也是不公开的。周围群众一般是不会知道的,可见,害怕坏了自己名声的顾虑亦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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