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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自杀安乐死”和“助杀安乐死”之分。前者是说,确认了一个符合安乐死的标准,但是医生(或其他人)不予帮助,死的手段由其自己去找。后者是说,医生(或其他人)为其提供死之手段并帮助其施行。我觉得前者除了像拿人开心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像。
现在从《安乐死》一书中引一段文字:“1961年9月的一天,英国‘圣克里斯托弗安息所’的花园林荫小道上,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年轻的女子,推着手推车慢慢行走。手推车上半躺着一位老人,脸色苍白,十分清瘦,看上去就是一位重病人,这一男一女一边推着车,一边与老人轻轻交谈。他们像是父子,像是祖孙,老人不时地被小辈的话语所打动,轻轻地点头,时而也做做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明媚的阳光照在老人的脸上,给他十分苍白的脸上增加几分精神。老人神情安逸,心绪稳定。”
“其实他们是医生、护士和病人。老人已患晚期肿瘤,即将离开人世。医生和护士坦然地与老人一起讨论‘死’,讨论‘如何无痛苦地死’,讨论‘死给你带来的感觉’,讨论‘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讨论‘应有选择死亡的权利’等等。”“这是目前在西欧、北美国家大量存在的安息所。它是60年代后出现的医疗保健系统中的一种新形式,旨在使临终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得到很好的照顾。”这也是安乐死的一项内容,甚至可能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条件,那么像《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也许就应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使人们对生和死有更为科学的认识,更为镇静和坦然的态度。
以上是我对安乐死的一些看法,肯定有很多毛病和错误。我非常感谢《中国残疾人》杂志辟出版面开展这样的讨论。我也非常感谢他们给我说出上述观点的机会,以便有一天我不幸成了只能浪费氧气、粮食和药品的人,那时候,人们能够知道我对此所持的态度,并仁慈地赐我一个好死。
再从《安乐死》一书上引一段话,作为此文的结尾:“197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其宣言中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这样的提法究竟能够为多少人接受,眼下还难以确定,但把人的生死权利相提并论,至少可以说标志着人类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认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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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位官位心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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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心人劝我去庙里烧烧香,拜拜佛,许个愿,说那样的话佛就会救我,我的两条业已作废的腿就又可能用于走路了。
我说:“我不信。”
好心人说:“你怎么还不信哪?”
我说:“我不相信佛也是这么跟个贪官似的,你给他上供他就给你好处。”
好心人说:“哎哟,你还敢这么说哪!”
我说:“有什么不敢?佛总不能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吧?”
好心人说:“哎哟哎哟,你呀,腿还想不想好哇?”
我说:“当然想。不过,要是佛太忙一时顾不上我,就等他有工夫再说吧,要是佛心也存邪念,至少咱们就别再犯一个拉佛下水的罪行。”
好心人苦笑,良久默然,必是惊讶着我的执迷不悟,痛惜着我的无可救药吧。
我忽然心里有点怕。也许佛真的神通广大,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让我的腿好起来?老实说,因为这两条枯枝一样的废腿,我确实丢失了很多很多我所向往的生活。梦想这两条腿能好起来,梦想它们能完好如初。二十二年了,我以为这梦想已经淡薄或者已经不在,现在才知道这梦想永远都不会完结,一经唤起也还是一如既往地强烈。唯一的改变是我能够不露声色了。不露声色但心里却有点怕,或者有点慌:那好心人的劝导,是不是佛对我的忠心所做的最后试探呢?会不会因为我的出言不逊,这最后的机缘也就错过,我的梦想本来可以实现但现在已经彻底完蛋了呢?
果真如此吗?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办法:这等于说我就是这么个命。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意思:这等于说世间并无净土,有一双好腿又能走去哪里?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可惜:佛之救人且这般唯亲、唯利、唯蜜语,想来我也是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可怕:无非又撞见一个才高德浅的郎中,无非又多出一个吃贿的贪官或者一个专制的君王罢了。此“佛”非佛。
当然,倘这郎中真能医得好我这双残腿,倾家荡产我也宁愿去求他一次。但若这郎中偏要自称是佛,我便宁可就这么坐稳在轮椅上,免得这野心家一日得逞,众生的人权都要听其摆弄了。
我既非出家的和尚,也非在家的居士,但我自以为对佛一向是敬重的。我这样说绝不是承认刚才的罪过,以期佛的宽宥。我的敬重在于:我相信佛绝不同于图贿的贪官,也不同于专制的君王。我这样说也绝不是拐弯抹角的恭维。在我想来,佛是用不着恭维的。佛,本不是一职官位,本不是寨主或君王,不是有求必应的神明,也不是可卜凶吉的算命先生。佛仅仅是信心,是理想,是困境中的一种思悟,是苦难里心魂的一条救路。
这样的佛,难道有理由向他行贿和谄媚吗?烧香和礼拜,其实都并不错,以一种形式来寄托和坚定自己面对苦难的信心,原是极为正当的,但若期待现实的酬报,便总让人想起提着烟酒去叩长官家门的景象。
我不相信佛能灭一切苦难。如果他能,世间早该是一片乐土。也许有人会说:“就是因为你们这些慧根不足、心性不净、执迷不悟的人闹得,佛的宏愿才至今未得实现。”可是,真抱歉——这逻辑岂不有点像庸医无能,反怪病人患病无方吗?
我想,最要重视的当是佛的忧悲。常所谓“我佛慈悲”,我以为即是说,那是慈爱的理想同时还是忧悲的处境。我不信佛能灭一切苦难,佛因苦难而产生,佛因苦难而成立,佛是苦难不尽中的一种信心,抽去苦难佛便不在了。佛并不能灭一切苦难,即是佛之忧悲的处境。佛并不能灭一切苦难,信心可还成立吗?还成立!落空的必定是贿赂的图谋,依然还在的就是信心。信心不指向现实的酬报,信心也不依据他人的证词,信心仅仅是自己的信心,是属于自己的面对苦难的心态和思路。这信心除了保证一种慈爱的理想之外什么都不保证,除了给我们一个方向和一条路程之外,并不给我们任何结果。
所谓“证果”,我久思未得其要。我非佛门弟子,也未深研佛学经典,不知在佛教的源头上“证果”意味着什么,单从大众信佛的潮流中取此一意来发问:“果”是什么?可以证得的那个“果”到底是什么?是苦难全数地消灭?还是某人独自享福?是世上再无值得忧悲之事?还是某人有幸独得逍遥,再无烦恼了呢?
苦难消灭自然也就无可忧悲,但苦难消灭一切也就都灭,在我想来那与一网打尽同效,目前有的是原子弹,非要去劳佛不可?若苦难不尽,又怎能了无烦恼?独自享福万事不问,大约是了无烦恼的唯一可能,但这不像佛法倒又像贪官庸吏了。
中国信佛的潮流里,似总有官的影子笼罩。求佛拜佛者,常抱一个极实惠的请求。求儿子,求房子,求票子,求文凭求户口,求福寿双全……所求之事大抵都是官的职权所辖,大抵都是求官而不得理会,便跑来庙中烧香叩首。佛于这潮流里,那意思无非一个万能的大官,且不见得就是清官,徇私枉法乃至杀人越货者竟也去烧香许物,求佛保佑不致东窗事发抑或锒铛入狱。若去香火浓烈的地方做一次统计,保险:因为灵魂不安而去反省的、因为信心不足而去求教的、因为理想认同而去礼拜的,难得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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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位官位心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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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很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神位,历来少为人的心魂而设置,多是为君的权威而筹谋。“君权神授”,当然求君便是求神,求官便是求君了,光景类似于求长官办事先要去给秘书送一点礼品。君神一旦同一,神位势必日益世俗得近于衙门。中国的神,看门、掌灶、理财、配药,管红白喜事,管吃喝拉撒,据说连厕所都有专职的神来负责。诸神如此地务实,信徒们便被培养得淡漠了心魂的方位;诸神管理得既然全面,神通广大且点滴无漏,众生除却歌功颂德以求实惠还能何为?大约就只剩下吃“大锅饭”了。“大锅饭”吃到不妙时,还有一句“此处不养爷”来泄怨,还有一句“自有养爷处”来开怀。神位的变质和心位的缺失相互促进,以致佛来东土也只热衷俗务,单行其“慈”,那一个“悲”字早留在西天。这信佛的潮流里,最为高渺的祈望也还是为来世做些务实的铺陈——今生灭除妄念,来世可入天堂。若问:何为天堂?答曰:无苦极乐之所在。但无苦怎么会有乐呢?天堂是不是妄念?此问则大不敬,要惹来斥责,是慧根不够的征兆之一例。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曾引出众口一词的感慨以及嘲骂:“美国也(他妈的)不是天堂。”可,谁说那是天堂了?谁曾告诉你纽约专门儿是天堂了?人家说那儿也是地狱,你怎么就不记着?这感慨和嘲骂,泄露了国产天堂观的真相:无论急于今生,还是耐心来世,那天堂都不是心魂的圣地,仍不过是实实在在的福乐。福不圆满;乐不周到,便失望,便怨愤,便嘲骂,并不反省,倒运足了气力去讥贬人家。看来,那“无苦并极乐”的向往,单是比凡夫俗子想念得深远:不图小利,要中一个大彩。
就算天堂真的存在,我的智力还是突破不出那个“证果”的逻辑:无苦并极乐是什么状态呢?独自享福则似贪官,苦难全消就又与集体服毒同效。还是那电视剧片头的几句话说得好,那儿是天堂也是地狱。是天堂也是地狱的地方,我想是有一个简称的:人间。就心魂的朝圣而言,纽约与北京一样,今生与来世一样,都必是慈与悲的同行,罪与赎的携手,苦难与拯救一致地没有尽头,因而在地球的这边和那边,在时间的此岸和彼岸,都要有心魂应对苦难的路途或方式。这路途或方式,是佛我也相信,是基督我也相信,单不能相信那是官的所辖和民的行贿。
还有“人人皆可成佛”一说,也作怪,值得探讨。怎么个“成”法儿?什么样儿就算“成”了呢?“成”了之后再往哪儿走?这问题,我很久以来找不到通顺的解答。说“能成”吧,又想象不出成了之后可怎么办;说“永远不能成”吧,又像是用一把好歹也吃不上的草料去逗引着驴儿转磨。所谓终极发问、终极关怀,总应该有一个终极答案、终极结果吧?否则岂不荒诞?
最近看了刘小枫先生的《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理》,令我茅塞顿开。书中讲述基督性时说:人与上帝有着永恒的距离,人永远不能成为上帝。书中又谈到,神是否存在?神若存在,神便可见、可及、乃至可做,难免人神不辨,任何人就都可能去做一个假冒伪劣的神了;神若不存在,神学即成扯淡,神位一空,人间的造神运动便可顺理成章,肃贪和打假倒没了标准。这可如何是好?我理解那书中的意思是说:神的存在不是由终极答案或终极结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