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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姨点了点头道:你可能不知道,天山圣典上有言,只要能上得天山峰顶,饮一口天池水而不死者,便是天山圣主,千百年来,天山派还只出了两个圣主,但每次圣主现世后,都能领导天山派辉煌一时,现在这第三位圣主现世,天山派……或许有重建的希望了!“
“这……只要喝一口天池水便可成为圣主,那若是同时有几人都喝了天池水而不死,那圣主不是有很多人?”天秀不解道。
风姨的眼睛直放光,语气微有些激动地道:“这根本不可能。且不说要登上天山峰顶有多么的困难,天下能凭一己之力上去的,少之又少。即使到了天山峰顶,那天池水也不是常人喝得了的,天池水可熔钢铁,无论什么,只要溅到一滴,立刻被熔化,更枉论喝下去了。能不被天池水所伤的人,必是天神选的圣主。那李将军不仅在天池中洗澡无事,而且摘了天山雪莲回来,更是降服了天山神兽火麒麟,你说……他还能不是圣主吗?”
天秀不禁感到有些犯糊,这李郃怎么突然之间又成了天山圣主了?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风姨道:“我当然会告诉他的,天山派的重建,就靠他了,不过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
“时机?”天秀的心中更加疑惑了。
|莫须有,若非寒|
寒寒制作 2006…12…14
~第一百四十章一路向南~
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了,李郃在火麒麟二飞的背上安了个巨大的的鞍子,不仅分了两排,而且还有靠背,下面弄了垫子,比直接坐麒麟背上舒适多了。还给他的身子做个了红色的披盖,将身体都遮了起来,免得太过吓人。
说起这只火麒麟,还真是“好马跑的快,好马不吃草”,竟然不用吃东西,听风姨说,这家伙能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什么肉啊草啊它都不屑于吃。有这样快速威风又不需费草料的坐骑,还真是方便得很。
月儿做的铠甲被火麒麟烧了,李郃便单单穿了一件长袍,抱着灵儿上了坐骑。婧姬坐在他的身旁,天秀和风姨则坐在后面。
巨大的火麒麟戴了五个人,仍了非常轻松,跑起来却是丝毫不慢。
天秀、凤姨和婧姬三女第一次乘坐如此威风的火麒麟,心中都是有些激动和忐忑。风姨更是禁不住连娇躯都颤抖起来,身为曾经天山派中人的她,又如何能想到,自己竟有一日能坐到天山神兽的背上?
不过在归夏的路途上,火麒麟的四周百米之内,却是没有一只战马,只有步兵忐忑地跟随左右。没办法,任何马匹牛羊,只要一接近火麒麟,就会四肢发软,连站都站不住。而若是它不小心吼上这么一吼,那整队大军的骑兵都得坠马。
但也不是所有的牲畜都怕火麒麟,大飞就是个例外。它始终紧跟在火麒麟的身旁,跟着大军缓缓而行。李郃不禁想起了当初香香初入府时还是狐狸的形态,未与自己发生关系,这大飞就经常追着她到处跑。一点都不客气。连对千年狐妖都不买帐,这天山火麒麟,也未必能比香香历害多少。
坐在后面的天秀忽然看到火麒麟的屁股上有个一个小圆疙瘩,不禁奇道:“这个是什么?怎么麒麟的鳞甲上还会长这种东西?”
李郃回头一看,道:“好像是痔疮。这家伙待在天山山洞里太久了,没有洗澡,不讲卫生,就长那么个痔疮了。待会我用百变为他做个小手术。割了那痔疮。”说罢又回头去和怀中的灵儿低声说起话来,他要尽快教会灵儿说话,还要教她唱歌。她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太甜了。
天秀奇怪地看着那个疙瘩,道:“是痔疮?我怎么看着像人造的东西?
风姨干脆伸手过去摸了摸,忽然惊奇地咦了一声。用力抠挖起那个圆疙瘩起来,谁知刀子这一抠,火麒麟立刻痛苦地低啸了起来,而它这一低啸,行进的大军中成千上万匹战马立刻软腿,战马一软腿。马上的骑士们自然是纷纷坠地。一时间,大军中皆是哀呼连连。
李郃不悦地往火麒麟头上扇了一巴掌:“吼什么吼”。
麒麟委屈的“呜”了一声,继续低头赶路。
风姨忙对前面的李郃道:“李将军,这不是火麒麟身上的东西,好像是什么手柄之类的,插在麒麟身体里了。”
李郃回过头,瞥了眼那个疙瘩,皱眉道:“手柄?”说着直接身手过抠挖起来,火麒麟那叫一个疼,又不敢叫出声,整个巨大的身体都微微颤抖了起来。
“呀嘿,还真不是痔疮。”他合把那疙瘩用力一挖,竟一下拔起了几寸,果然是个手柄类地东西。
火麒麟疼得走不动了,站在原地,浑身颤抖。
李郃直接握住那个手柄,用力一拔,“噗”的一声,一股深蓝色的液体由伤口喷出,竟是拔出了一把红光长剑。
“嘎呜……”火麒麟压抑地叫声终于忍不住了,疼得它连叫声都变了调,一下跪趴在了地上。
李郃看着手中的红光长剑,不禁疑惑起来,是谁居然能把这把剑插入火麒麟的体内?要知道,火麒麟暴虐非常,等闲高手根本近不得它的身,便是近得了身,它身上的鳞甲又相当之厚,刀枪不入,若不是“百变”这一类地绝世神兵,绝不可能插入其体内。
看到那把红光长剑,风姨忽然惊呼出声:“是天仙剑!?”
“天仙剑?”李郃看向风姨,道:“你认得?”
“这是天山派三大镇派宝剑之首的天仙剑,我绝对不会认错的,它应该是至尊圣女手中,如今从这火麒麟臀中拔起,想来是当年她入山洞与麒麟搏斗时插入其体内的。”风姨道。
“天山派的宝剑?”李郃一脸的不信:“我记得上次我单手折断的那把剑,也是你天山派的宝剑吧,还叫什么天山神剑?!就你们天山派的破剑,能插破我这二飞的屁股?”
风姨一听到李郃说起上次天山神剑被折的事,也不知是气是羞,指着那红光宝剑的剑柄道:“你看上面有刻字的。”
李郃一看,果然,剑柄上一面刻着“天仙剑”,另一面刻着天山,还真是天山派的天仙剑啊?!
李郃又看了看火麒麟的屁股,此时刚刚流血的地方已经开始慢慢愈合,便拍了拍它的身体,道:别装死了,快走快走,居然被一把剑插在屁股里那么久,你还真能忍啊?
火麒麟害怕被李郃揍,忙站起来,继续赶路,不过两条后腿显然有些虚。刚刚那一下,可不是一般的疼啊!
李郃把玩着红光长剑道:“嗯,确实是把宝剑,既然是灵儿她死去娘亲的,那这把剑就归她了。”
李郃见灵儿好奇地看着他手中的红光长剑,便将剑交到她手中道:“喜欢吗?这可是你娘的遗物。”
那把红光长剑一入灵儿的手,剑身的红光竟是渐渐淡去,焕发出了耀眼地白光,让李郃禁不住啧啧称奇。不过灵儿却只是握了一会。就将剑又塞回李郃的手中。
“怎么?不喜欢?”李郃低声问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灵儿虽还是只能说很少的话语,但是夏语却可以听得懂三四分了。
灵儿握住李郃的另一只手,用不太标准的夏语道:“哥哥,唱歌”。
“嗯,好,唱歌”。李郃微笑答应着,看着回到自己手中,又变得通红的天仙剑,道:“这剑我看不该叫天仙剑,叫变色剑还差不多。”
风姨道:“杀意重者握剑,剑红;心纯者握剑,剑白;志坚者握剑,剑蓝;性傲者握剑,剑金黄。此剑可变万千颜色,便最重要的是它被疾速挥动起来时,如一条仙女的彩带一般。因为第一位得此剑的天山人是圣女。所以便取名天仙剑。”
“像仙女地彩带一般?”李郃喃喃道,忽然想起了自己曾答应过公孙无情。要给她找把好剑,这里不正有把现成的吗?舞起来如彩带一般,正适合她的公孙剑舞啊!反正灵儿也不喜欢剑,正好可以把它送给无情,她应该会喜欢地。
李郃将长剑挂到了麒麟的背侧,搂着灵儿低声唱起了歌:“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心在一起爱会让我们勇敢,别害怕我就站在你身边,看黑夜无法吞没黎明的天。我坚定地不让泪水涌上双上眼,付出一切只为生命的宣言。我微笑着伫立在生死之间……
唱着唱着,灵儿也跟着唱了起来,接着一旁的婧姬不知不觉间亦合声轻唱。
唱着唱着,天秀和风姨也被音乐感染,低声轻哼。
唱着唱着,旁边的夏军士兵们都跟着唱起,有地想起战死草原的兄弟,有地想起自己血战时的辛酸,还有则想到离家时媳妇的嘱托和不舍的表情。
不多久,大军就过了风镇,进入了夏国境内。
因为大夏北伐军在草原的辉煌战报早已传遍了全国,战报中的主要人物李郃连同他的一众个号和传说,也一并在夏各地流传已久。
什么“扈阳铁郎华平野百万胡军中十进十出追祥瓒”、“虎威将军一斧万人斩胡军”、“无敌大将三千轻骑傲笑草原”、“迎娶天秀公主擒得天山圣兽”、各种各样的,多种版本的传说和演义,在酒楼茶坊间广为流传,为夏国子民们津津乐道。
也因此,得知虎威将军率军凯旋归来的消息后,大军每经过一座城池,虽从不进城,却总也能吸引大量百姓沿途驻足等候,为的便是一睹虎威将军风采。
而那些来看的人也确实没有失望,李郃虽没穿铠甲,但相貌英俊硬朗,身材高大强壮,又久经战阵,气质非凡,身旁更是美女相伴,一看就是威武勇猛的少年大将。更重要的是他的坐骑,那火麒麟庞大的身躯和威风的样子,都是让人一见之下便不禁由心地敬畏。
于是,传说更是离奇和夸张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没多久,李郃骑着火麒麟怒瞪双目手拿黑色长斧的画像就在市间热销起来。
势如破竹说挂在家中,不仅可保佑出入平安,还可辟邪驱魔。虎威将军的威名,一时间在夏国无能出其右。
公孙世家中。
公孙无情在李郃走后,仍是每日在自己的园中舞剑,几乎足不出户。不过以往她每日好吃好睡,心态平和,每日脑中便只有剑舞和剑,再无其他。可自从李郃夺了她的处子之身后,她就再不能保持这个心态了。
每天吃饭时会想起二公子,睡觉时会想起二公子,舞剑时会想起二公子,就连洗澡时都时常会不经意地想起那一晚那个坏家伙从房顶掉下来时的情形。
明明是被强暴,为什么现在想起来竟然还有些甜蜜呢?公孙无情每每这么问自己,总是会暗啐一口,暗骂自己犯贱。
在不知不觉间,她的性格也开始有些变化了。虽然仍是那样不苟言笑,便感觉起来,却不再如以前那般冷冰冰仿佛不融的雪山一般。
本以为只要安稳地等过了这一年,李郃便会按约定来接自己过门,却没先到世事变化,胡人开始南侵。
半年前,听闻李郃随军出征北部三省后,公孙无情竟是破天荒地开始关心起时事和战况来。
公孙无远自然知道妹妹所想,他已经看得出来,二公子不仅俘获了妹妹的身,还将她的心也夺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