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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档案--公安厅灵异档案大曝光-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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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桃木剑。

    诗雅第一时间就拿起宝珠,看样子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孟章秘宝。我则把其余三件东西收入背包,反正放在这里也没用,就当送给我的纪念品好了。

    灵犬问接下来怎办,这个密室并没有任何通道,要怎样才能离开。诗雅说玉笛的笛声是仙冢的钥匙,只要在正确的位置吹奏,就能离开。可是,她的右手已经废了,吹不了笛。她让我和灵犬吹,可是我们都不会吹笛,更别说吹出她那种凄惋动人的曲调。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距离凌晨三点已没多少时间了,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凄美的笛声突然响起,与诗雅的笛声不同,这笛声凄美中带有一份浩然正气。

    笛声是从我的背包传出的,我翻开背包,从中取出在石棺里找到的玉笛声,声音就是从玉笛中传出。我们还没弄清楚玉笛为何会自动吹奏,地面突然泛起幽光,我想这个密室大概就是“生死门”中的“死门”。

    华光闪耀,眼前一黑,又是那种不知被抛高还是堕下的感觉,接着我发现我们处身于梯道尽头的石门前。我用手触摸石门,以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感觉很真实,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曾经凭空消失。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单止石门,诗雅那像干尸一样的右手,竟然回复到原来样子,而她因磕头而变得血肉模糊的前额也完全复原,甚至没留半点伤痕。

    我们没有因为这些诡异的现象而耽误时间,因为再过一会就是凌晨三点了,丑时一过,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我们几乎是用爬行的方式通过梯道,这次并没出现异象,而且梯道似乎比进来时要短很多。我们刚爬出石冢,身后的入口就消失了,倘若稍慢半分,只怕必须留下与孟章真人作伴。

    在槐树林中依旧有活尸的幻象出现,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前,我们终于冲出了槐树林。而就在此时,槐树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当太阳完全升起,树林就消失了。

    《尾声》

    回来后,我和灵犬一直争论在墓穴中的所见所闻是否幻觉,我认为如果不是幻觉,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灵犬却坚称绝对不是幻觉,因为他闻到的气味异常真实,幻术绝对不能造出这样的效果。

    是真是假已无法考证了,因为我们可不想为证实此事而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去骚扰孟章真人。然而,不管我们所见的是幻象还是真实,能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孟章真人一点也不简单。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是诗雅寄来的。信中说她已把忧笛救出,但她没有把玉笛还给他。信中还附带一张照片,是诗雅与一个忧伤而帅气的年轻人的合照。

    在我认为诗雅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鬼瞳突然指着照片中的诗雅说:“她的脸上有股黑气,近期可能会发生意外。”

    正所谓好事多磨,有情人要终成眷属并不容易啊!在之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诗雅也没有与我们联系。当她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便是她与忧笛之间那段凄美爱情的无奈结局。

 档案廿五 情定万世

    档案廿五情定万世

    天书最近有点奇怪,做事心不在焉,经常一边发呆一边傻笑。以前一个月也没通几次私人电话,现在一天就通十数次,而且每次都是用蚊子般的声音来说,有时甚至躲到厕所里面聊。

    这样的状况,谁也能看出她在谈恋爱,作为她的上司,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是作为朋友,关心一下她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当我问及此事时,她总是避而不答,也许是小女生害羞吧,我并没太在意。

    我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灵犬和鬼瞳就整天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天书的男朋友揪出来,起码也得敲一顿饭吃。

    然而,“严刑逼供”对天书是不起作用的,我之所以让她管理档案,不单止因为她记忆力强,更因为她嘴巴严,不会对外人泄露机密。所以,灵犬和鬼瞳瞎搞了老半天,甚至扬言要把天书视为命根的几本古书烧掉,也一无所获。

    “一计不成又一计,既然盘问不成,那就跟踪吧!”灵犬与鬼瞳躲在一角商量,平时办案又见他们这么积极,这也许就是兴趣与工作之间的分别。

    拥有阴阳眼的鬼瞳与拥有狗鼻子灵犬可算是最完美的跟踪组合,起码在以往众多跟踪任务中,他们也没把目标跟掉。虽然天书并不是疑犯,跟踪她似乎不太适合,但下班时间下属想干什么我可管不着,而且我也想知道是那傻瓜看上了天书这个书呆子。所以,我对此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阻止。

    翌日,上班时灵犬跟鬼瞳一左右地把我夹到外面,神色严重地跟我报告昨天的跟踪情况。他们说天书下班后就跑到图书馆,跟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聊天,等管理员下班后,她们一起去吃饭,还看了场电影……

    我不解地说:“这样很好啊,以天书的性格,找个图书馆管理员做男朋友挺合适的,你们那么紧张干嘛?”

    鬼瞳严肃地说:“如果是男朋友就没有问题,可是那个管理员是女的。”

    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而被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像押戒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名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该知道的。”

    天书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说:“那我辞职好了。”

    “你认为自己走的路正确吗?”我问。

    “是否正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了千百年。”

    我们皆脸露不解之色,天书无奈苦笑,给我们讲述一个犹如神话传说般的故事——

    千百年前,南疆苗族有一对情侣,男的是族中最强悍的勇士,女的是族中最善长蛊术的巫女。他们本来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适逢苗汉交战,作为族中最强悍的勇士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汉人拥有先进的武器铸造技术,完善的军事策略,士兵数量亦比苗人多出数倍,苗人战败几乎是必然的。战争过后,勇士身受重伤,巫女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把他治愈,只能勉强延长他的性命。

    眼看自己深爱的男人即将离世,巫女心如刀割,打算与爱郎共赴黄泉。但她又觉得不甘心,人死如灯灭,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今生的一切记忆将会荡然无存。月下密林相聚、日出溪边戏水、夕阳山巅拥吻,这些刻骨铭心的回忆都会与身体一起化作尘土。

    巫女想保留这些记忆,甚至利用这些记忆于来世再续前缘。她争分夺秒地研制一种新蛊术,希望利用这种蛊术把过往甜蜜的回忆刻画在灵魂的深处,即使经历轮回也不会消失。后来,她成功了,在勇士离世前的一刻成功了,她通过蛊术把所有的回忆刻画在双方的灵魂深处,以期求来世再续前缘。

    巫女的蛊术不仅能使受术双方保存相爱的记忆,更能在两者之间形成无形的联系,引领二人隔世重逢。一旦二人相遇,这些记忆就会立刻激活,从灵魂深处涌出。这样就算经历多少次轮回,两人也能不断相爱下去。可是,由于时间紧迫,她研制的蛊术并不完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缺陷就是受术者不能保持原来的物种及性别,或生为同性,甚至一人沦为犬马,一人沦为牛羊。这是一个可怕的缺陷,受术者无法抹去灵魂深处的记忆,也无法改变现状,每一辈子都注定会相遇相恋,然后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听完天书的故事,鬼瞳已流下眼泪了,以颤抖的声音对天书说:“你就是巫女吗?”

    天书默然点头,我说:“既然你已经恢复了巫女的记忆,为何不完善这种蛊术,使悲剧不再继续呢?”

    天书黯然泪下,语带抽泣地说:“要把记忆隐藏在灵魂深处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不受轮回影响。轮回就像洗涤碗碟,而记忆则是碗碟上的污泥,只有极隐蔽的缝隙才能藏下少量污泥。因此,巫女只能把一些甜蜜的回忆收藏于灵魂深处,而其它记忆早已在轮回的过程中被抹去。”

    所有人都沉默了,直至天书起身返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打辞职信时,我才开口:“你走了,我找谁替代你的位置啊!”

    天书无奈叹息:“我的情况要是让外界知道,上头肯定会找你麻烦。”

    “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上头对外也不承认我们的存在。但如果你走了,我们的麻烦马上就来了,光是把档案资料输入电脑就有我们忙的。”

    天书低下头,怯怯地说:“你们不会歧视我吗?”

    鬼瞳他们一同摇头说不会,我说:“老实说,当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之后,我反而觉得自己更安全,啊……”天书甩出一个茶杯,砸在我头上。

    其实,前几年中央已对同性恋的定义作出修改,从“心理异常”改为“性取向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样是良好的公民,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许,在你我的灵魂深处同样隐藏着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是在轮回的过程中,这段记忆被抹去了一部分,但残留的记忆仍然会引领我们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档案廿六 窥降

    档案廿六窥降

    董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大,最近还把公司搬到高级写字楼。本以为搬到这栋位于城市中心旺区的商业大厦里,能把生意拓展到一个新台阶,可是搬过来没一个月就怪事连连,职员都终日提心吊胆,难以专心工作,生意自然一落千丈。

    董老板是无神论者,不信鬼神之说,虽然不少怪事就发生在身边,但他仍坚持自己的信念,认为是生意上的对手暗中搞鬼,所以就报警了。

    像董老板这种过于主观的人,从他口中是不能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因为他会添加一大堆自己的推断及猜测。幸好,他的秘书和他一起前来报案,所以我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位姓吕的秘书上。

    为免受董老板的影响,我特意请吕秘书到另一个房间问话,我说:“吕小姐,现在董老板不在场,请你放心把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

    吕秘书点点头,详细道出最近遇到的怪事——

    公司近两年的生意比较好,所以老板就想搬到市区中心,一来方便业务发展,二来换个大点的地方也方便多聘些人手。

    老板找过好几间地产代理,才找到满意的地方,就是现在公司所在的商业大厦。这座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的旺区,交通很方便,租金也很合理,而且上一手租客把地方装修得不错,老板只是添置点椅桌就行了,根本没为装修花了多少钱。可是,搬进去之后,怪事就不断发生了。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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