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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宝马已和他融为一体,成为一堆废铁。
我突然想起贺先生说的一句话:“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然而,世事无绝对。
档案十九 赌孽
档案十九赌孽
一个沉迷赌博多年的无业游民,在赢得巨款后,竟然把钱退还庄家。更离奇的是,庄家在一星期后便坠楼身亡。
因为不能排除庄家坠楼有他杀的可能,所以我请来赢钱后退回巨款的吴先生,了解过中的情况。
我问吴先生是否知道庄家经已离世,他说:“从他收下那八万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活不长。”我请他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他很合作,详细叙述了事情的始末——
不瞒你说,我以前是干走私的,家电汽油手机什么都走过。那时候,钱来得快,走一趟起码能分到两三万。钱多了,花起来一点也不手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积蓄。后来,政府严打走私,般被扣了,人差点也要坐牢。幸好,最后还是保出来了,但也为此背上了一身债务。
(上世纪末,沿海地区非法走私极为普遍,而且大多都涉及政府官员,所以后来严打时,基本上是封船不拉人,只要肯花钱,人通常能保出来,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习惯挥霍的人是不能安分守己的,我也不例外,每天都想着东山再起。可是,船被封了,又没有资本,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呢?因此,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私彩上,总想着一盘就把失去的全赢回来。
我每天都拿着码报,从早看到晚,想从码报上的每张图、每个字,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中看出玄机。不过,要是真的从中能看出玄机,那么还会有人做庄家吗?所谓的码报,只是庄家自己弄出来骗人买码罢了,四十六个号码都能从内面找到,开奖后说那个号码都准。内里最大的玄机就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能看出所谓的玄机。
人有时候是挺愚蠢的,虽然知道这明显是个骗局,但还是深深地陷进去。因为我没有工作,我女人的收入也不多,维持家里的开支还很勉强,所以我要买私彩就得自己想办法。以前混得开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死皮赖面一点,要借一千几百还不太难。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用来赌私彩,而且借来的钱也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多数人都故意疏远我。
花无百日红,人也不会倒霉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买中了一个****,赢了八万块。当时我快要乐疯了,以为我的运气终于回来了。
我有个八岁的儿子,自从出事以来,我也没给他买过什么。现在有钱了,想给他买些好玩好吃的,但一时间又没想到该买什么,就随手塞了张一百块给他,让他自己去买。他接过钱的时候,表情很呆滞,一点高兴的表现也没有,也没说什么,拿着钱就往外走。
当时我也没怎么留意,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花这些钱,是不是该再玩几次私彩,让钱多翻几十倍。然而,当儿子回来的时候,我的兴奋就一扫而空。因为他买回来的,不是玩具和零食,而是几大袋香烛冥镪。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儿子,半晌才反应过来,问他买这些东西干嘛。他没有回答我,双眼有点痴呆,只看着前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我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再问他干嘛买这些东西。他说不知道,接过钱后,就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直至我叫醒他,他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堆冥币回来。
我女人知道后,叫我马上把钱退回去,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虽然我好赌,但是我更怕死,而且还关系到家人,再多的钱我也不敢要。所以,当晚我就把钱退给写单的小华。小华是个机灵的人,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也不敢私自把钱扣下,连夜把钱送到庄家手中。
很多人知道这事后,都笑我傻,笑小华笨,但庄家跳楼之后,他们谁也笑不出来了。现在我对赌博已经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赢到的钱再多,把命给输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过几天就正式上班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但能够糊口就已经足够了……
吴先生离开后,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赌本身就是罪,赢更加是一种孽。别以为赢钱是运气来了,赢得小钱的人,必定会输掉大钱。赢得大钱的人,早晚会输掉性命。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中注定大富大贵的人,当乞丐也能发财,注定穷困的人,若妄想以赌博翻身,输掉还好,赢了必定会折寿。
“钱财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就算命中带有富贵之气,如果不多做善事,也会招来天谴。但凡富商巨贾,不管他们的财富是否来自正途,没那个不是散财积德的,先不论他们是否心存善念,起码他们已经做了善事。至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要么就是壮年遭受横祸,要么就是老来不得善终。
“吴先生的钱是赌私彩赢来的,换句话说,是从私彩庄家手中得来,而庄家的钱自然是来自赌徒手中。十赌九输,赌徒输钱必然心生怨恨,赌徒家人甚至朋友亦会对赌博生怨,而这些怨念全部通过钱财汇集于庄家手中。所以他赢到的不是钱,而是那些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人的怨念。即使命格过硬的人也不一定能法消受这些不义之财,更何况他那副倒霉相。”
我说:“那庄家的真正死因,是因为作孽太深,而招来横祸吗?”
天书说:“十不离八九了,这种靠偏财吃饭的人,大多都死于非命。”
庄家的案子最后以自杀案处理,虽然案子还有一些疑点,但这种人死掉,除了家属会为其落泪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呢?
档案二十 孟章秘宝
档案二十孟章秘宝
(有不少读者对本档案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为了全文的连贯性,我决定将其收录,若读者认为档案中的内容不可信,就当作玄幻小说看待吧!)
《一》
诗雅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我问她是向警察求助,还是请朋友帮忙。她思考了片刻才幽幽地说:“是向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求助。”
我和诗雅约好在一间咖啡厅见面,她以一身素色打扮出现在我面前,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佩戴任何饰物,飘逸的长发无风摇曳,给人一种清丽脱俗的感觉。
诗雅没要饮料,只让服务员给她一杯清水。我突然觉得周围的人都在注视着我们,这时我才意识到,若单看外表,我们似乎相差近十年,虽然我实际上只比她大四岁。也许周围的人都像鬼瞳那样,认为我是那种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吧!
“有能为你效劳的吗?”我说。
诗雅缓缓点头,轻抚怀中玉笛,温柔道:“我知道他在那里了。”
“你是说忧笛吗?他遇到了麻烦?”我说。
诗雅再次点头,说:“他被困住了,需要我帮他找一样东西。”
“是什么东西,方便说吗?”
“他需要的是‘孟章秘宝’。”
“孟章秘宝?”我不解问道,等待对方解说。
“是一颗鸡蛋大小的青色宝珠,只要能够得到它,忧笛就能回到我身边了。”话语间,诗雅流露出一脸憧憬之色。
“知道这颗宝珠的下落吗?”
“嗯!”诗雅点点头,犹豫了一会才说:“在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
“你怕我会有危险吗?”
诗雅幽幽说:“其实,你可以拒绝,毕竟这不是一个合理的请求。”
我笑道:“要拒绝你这样的美女,大概没那个男人能做到。”
诗雅露出淡淡的笑容,说了声谢谢。
《二》
我以工作为名,把灵犬拉来帮忙,而实际上他是自愿跟来的。他也见过诗雅,知道她与忧笛之间的故事,而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说从诗雅身上能闻到贞烈女子的气味,如果不让忧笛回到她身边,世间上肯定又会再添一个老处女,一个容颜不老的美丽老处女。
出发时,诗雅穿着一条淡蓝色连衣裙,印象中每次见到她都是穿着连衣裙,不知道是她喜欢穿,还是为了她喜欢的忧笛而穿。
跋山涉水老半天后,我们来到了目的地,是一遍小小的槐树林,大概只有三四百棵槐树,可是每一棵都生长得非常茂盛,诂计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树。此时太阳已下山,天色开始阴暗,我提议先休息一会,再继续前行,但诗雅却不赞成:“不用担心我,我能支持住。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只能子时进丑时出,并且必须在日出之前离开这遍槐树林,耽误了时间就不好了。”
老实说,我和灵犬都经常要接受警队的训练,体能比常人要好一些,但走了大半天路,还是觉得挺累的。而诗雅却一点疲惫的迹象也没有,甚至连身上的衣物也没弄脏。反观我和灵犬,此时的造型不比流浪汉好多少。
人家女生也不说累,我们也不好意思休息,啃了几片饼干巧克力,再灌几口功能饮料就继续前进。而诗雅却只喝了一点矿泉水,什么东西也没吃,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却说不饿。
这遍槐树林很奇怪,除槐林之外什么也不长,连根草也没看到。也不见雀鸟昆虫,走进林里就只能听见鞋子踩在干燥的枯枝败叶上发出的声音。
从外面看,槐树林并不大,但走进里面却像怎么走也走不完以的,走了半个小时,似乎还在林中打转。我就问诗雅,我们是不是迷路了。她说:“我们不是迷路,而是进入了迷阵。你们一定要跟着我,不然走散了可麻烦了。”
我和灵犬跟诗雅走,虽然像是在小小的槐树林中转来转去,但却没走过回头路。因为一路上,我并没发现地上有人行走的过的痕迹,也没看见我故意掉在地上的饼干包装纸及空饮料瓶。
天色越来越昏暗,因为这里是荒山野岭,所以没什么光源。我从背包中取出强力电筒,诗雅却说:“没用的,待会会升起浓雾,手电筒在这里不起作用。”
诗雅的话很快就得到证实,槐树林突然被浓雾包围,而且来势非常快,没几秒钟雾就浓得让人觉得处身云海之中,双眼只能看见一遍灰蒙蒙。至于强力电筒,我怀疑它是否已经坏了,因为我把它放到面前也看不见光。
一只冰冷嫩滑的纤手牵着我,前方传来诗雅的声音:“握住我的手,千万别放开,在迷阵中走散可麻烦了。”
我猛然一拉,把手的主人拽过来,急促的动作使浓雾稍微散开,但已足够让我看清楚身前的并不是诗雅,而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腐烂脸孔。对方突然张开淌血的大口,想借势扑到我身上,一股腐臭气味扑面而来。我身形轻转,手臂再添三分力,脚略往前伸,把这具活尸绊倒往后方甩去。
甩开活尸后,我立刻蹲下屏息闭气,取出半点信号也没有的手机,播放了一段只有二十五岁以下的人才能听见的铃声。片刻之后,我就看见前方浓雾中有一朦胧的光点向我靠近。
《三》
光点靠近,我先看见一盏油灯,然后看见诗雅的脸庞,我一言不发地牵她的手,她娇躯轻移不让我得逞。我笑道:“你才是真正的诗雅。”
诗雅脸颊略红:“你刚才看见幻觉了吗?”
“嗯,是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