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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2月英国王乔治六世去世,作为其长女的伊丽莎白二世于2月9日在圣·詹姆士宫宣誓接任国王,大约175名枢密院成员出席了即位仪式。
在伊丽莎白二世的亲自过问下,英国为国王乔治六世举行了盛大的国葬。在英国,王室的葬礼分为三级制:
最盛大的葬礼是专为国君而设的国葬,但对国家有卓越贡献者,国君可下令以此君王仪式厚葬,前首相邱吉尔在逝世后,也曾举行了隆重的国葬;
其次是为王后、王夫、王储及持有高级军阶的王室人员而设的王室隆重葬礼;
还有一种是只开放予王室家族成员参加的王室私人葬礼。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便着手准备加冕典礼。
1953年6月2日,为女王举行的加冕典礼是二战后英国规模最大的庆典,光是乐队就多达50个,由2000名乐师组成;仪仗队的阵容更加气派,由1万名皇家部队官兵组成。由于涉及的方面和人员太多,两个半小时的加冕仪式竟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来筹划和预演。
女王的加冕典礼在伦敦著名的威斯敏斯特教堂里举行,由坎特伯雷大主教主持。
6月2日早晨9点左右,女王穿着一件紫红色的盛装礼服,乘坐皇家敞篷马车,缓缓向教堂驶去。
英国最有名的两位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和约克大主教,站在气势恢宏的威斯敏斯特教堂门前接驾。女王由大主教引进教堂以后,加冕仪式正式开始。
首先,坎特伯雷大主教在肃穆的气氛中沿着教堂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走一圈以后,说道:
诸位先生,我现在给大家介绍的是伊丽莎白女王,你们无可怀疑的女王。诸位今日到此,是要对女王表示崇敬,尽其职责。诸位愿意吗?
话音刚落,数百个喇叭顿时响声大作,数十个乐队一齐奏乐,一片欢腾、热烈的气氛充满教堂。伴着乐声,贵族全体议员和其他应邀参加加冕仪式者对着年仅27岁的女王高呼:
愿上帝保佑女王!
女王万岁!
接着,女王进行宣誓。掌礼大臣和坎特伯雷大主教让女王跪在圣坛上,右手抚摸《圣经》,虔诚地起誓说:
我将遵循有关法典的习俗,治理好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保证维护法律和正义,坚持信奉英国国教。
结束时,女王说道:
我今天在此作出的许诺,我一定履行并坚持。上帝啊,保佑我吧。
仪式的第三项是加冕典礼的核心部分——涂圣油、授节杖和加冕。这是最扣人心弦的高潮阶段。
唱诗班在乐声中开始引颈高歌,在嘹亮的颂唱声中,侍从取下女王的头饰,并帮她脱下紫红色的礼服。女王穿上素白亚麻布织的简朴的无袖外衣,坐在“国王爱德华椅”上。
坎特伯雷大主教给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涂圣油时,先由四名身佩嘉德勋章的骑士用两段“金布”将女王遮掩住,再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将圣油倒进一个汤匙状的器皿,再往女王的头上、手上和胸前涂抹。
涂圣油,是加冕典礼上最神圣的环节。据说,国王一经涂上圣油,其凡人之躯就得到净化和圣化,国王就成了人世间真正的“救世主”。
涂圣油完毕后,侍从替女王穿上一件普通衣服,便开始授国剑和节杖。这是授权的象征,仍由坎特伯雷大主教主持,主教代表上帝把国王的权力授予被加冕的人。
伊丽莎白二世用右手接过坎特伯雷大主教双手递来的国剑,口中念念有词道:
今日国剑在握,专事扶正压邪,兴利除弊,卫孤助寡,永张国教。
接着,大主教亲自把一件制工精细、价值不菲的紫色“王袍”给女王披在身上,然后女王又接受了主教递上来的象征着权力与正义的带有十字架的君王节杖和宝珠、笏,以及镶有红蓝宝石十字的皇家戒指——“英格兰的结婚戒指”。当大主教将闪闪发亮的圣爱德华王冠举在空中时,加冕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了。伊丽莎白二世低下头,大主教庄重地将王冠慢慢地戴在了她的头上。不知是由于精神过于紧张,还是王冠太重,只见王冠着头时,女王的头微微动了一下。王冠一经戴上,就标志着伊丽莎白是一位经过加冕的正式国王。
在这历史性的一刹那,教堂内外的乐队再次齐鸣,与钟声连成一片,伴着人们的欢呼声,如排山倒海之势,直冲云霄。与此同时,空旷的海德公园里响声大作,41门礼炮依次鸣放,向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致敬。人们也再次整整齐齐地向女王山呼九叩:
上帝保佑女王!
女王万岁!
礼炮轰响,万众欢腾,女王在无比热闹的喜气洋洋的气氛中,正式登位。
加冕最后一个程序是向女王效忠。
坎特伯雷大主教代表全体贵族第一个向女王表示“忠诚和坚贞”,然后,由王夫菲利普亲王率领着一班王室成员和皇亲国戚依次去跪在女王面前,表白忠心。菲利普亲王跪在妻子面前说道:
我,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作为您的家臣,对您无限崇拜。我表示,要对您忠诚和坚贞,生死与共,并摒弃世俗行为。愿上帝保佑。
说毕,站起来用手轻轻抚摸着女王,在她的左颊上礼节性地吻了一下。
待王室成员和皇亲国戚们表示效忠之后,加冕典礼才宣告全部结束。
第三部分第五章 最瞩目的礼仪(5)
英国女王的权力
英王作为一国之君,只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是权力的实体。因此,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权力有“理论上的权力和实际上的权力”之说。
从理论上讲,女王集英国和英联邦各种最高职务于一身。她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国教领袖、英联邦首领,1978年以前,英女王统辖的海外属地有澳大利亚、巴哈马斯、巴巴多斯、加拿大、多米尼加、斐济、格林纳达、牙买加、毛里求斯、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香港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都尊伊丽莎白二世为女王,平时由总督代行女王职权。
女王在理论上有权停止、解散或召集国会,有权统率军队,有权宣战或媾和(滑稽的是,她甚至还可以作为加拿大的女王向同时也尊她为王的新西兰或澳大利亚等海外属地宣战),有权割让领土,有权批评法律或进行审判,有权加封贵族、授勋或任免各部大臣、海外属地总督和英国各大主教。总之,女王的权力至高无上,是“一切权力的源泉”。
但在实际上,这些权力全是一纸空文。有的英国报刊称:
英国的政治就是这样的自相矛盾,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授给了一个手中毫无实权的人。
三百多年前,英王的权力就已开始逐渐削弱,随着资产阶级议会权力的加强,权力中心由英王手中转向议会,直到英王毫无实权。
英国法律规定,议会通过的议案,必须呈报英王批准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案。
到了当代,像伊丽莎白二世这样的英王已不可能对议会业已通过的任何一项议案行使否决权。
实际上,自从1714年乔治一世从德国来到英国继承王位以来,就没有哪一位英王行使过否决权。乔治一世只会讲德语,不会讲英语,因此,对议会施政方针不怎么过问,凡送他审批的议案,他统统给开绿灯,反正只要有清福享就行了。他到英国前,以通奸罪将原配夫人抓了起来,带着两个情妇来到伦敦。一个情妇又瘦又高,人们称之为“晒衣杆”,另一个又胖又矮,被称做“大象”。也许在乔治一世看来,每天沉醉于酒色之中要比参与政务实际得多。
乔治一世以后的所有君王,包括比较出名的乔治三世、维多利亚女王以及现代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都从未否定过议会送来的议案。
伊丽莎白二世继位三十多年来,在所有批文上都批上:
女王伊丽莎白同意。
英国某些介绍王室的专著因此称女王是一枚“橡皮图章”。
尽管如此,女王仍然是英国最高权力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核心部分。所有议案必须经过女王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女王还拥有任免首相的权力。
四年一任的首相是英国政府的最高决策人,大选后,由下院中席位最多的政党领袖担任。在法律程序上,必须经过女王批准,由女王发布命令。在特殊情况下,女王可以履行任用或罢免首相的权力。自登位以来,女王曾经两次使用过这种权力。
1957年,安东尼·艾登在苏伊士运河危机之后因健康关系辞去首相职务,伊丽莎白女王在征求丘吉尔等人的意见后,直接从保守党中钦定麦克米伦担任首相。另一次是1963年,哈罗德·麦克米伦提前卸职,女王听取了保守党的意见后,拜霍姆为首相。
但总的说来,女王只是有限度地和有条件地使用过这种权力。
在最早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英王通过各种微妙关系,对国家事务产生重要影响,发挥无人可以取代的特殊作用,恐怕是君主立宪制在英国得以存在,并有日渐兴盛之势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前所述,女王手中并无政治实权,但无权的女王在政治、思想、经济等方面却起着掌握实权的资产阶级议会所起不到的独特作用。
在政治方面,首相和各部大臣像走马灯似的变换,女王则是“终身制”。女王被誉为“国家的化身”、“国家的象征”,人民常被教育要“忠于女王、服从女王”,这样,就能够使国家保持安定、民族得到团结、民族文化传统能够得以继承和发扬。按规定女王不得介入政治,英国因此有“超阶级的女王”、
“不带政治色彩的女王”等说法。所谓不介入政治,是指女王超然于各党派之上。资产阶级各政党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闹得不亦乐乎,女王必须格外留心,从不说一句带倾向性的话,更不得对某件事情表态。哪怕是对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儿发表感想,都必须慎重考虑。
据说,查尔斯王子有一次应邀替一座新落成的建筑物植树留念,当记者问他植的是一棵什么树时,王子说溜了嘴:“是该死的云杉。”这话见诸报端后没几天,他就收到几百名种植云杉的工人的抗议信。
就连这样一件小事尚且如此,对政治大事,更应做到不偏不倚。因此,女王对党派纷争只能以坐山观虎斗的姿态出现,而争吵的两派都会“忠于女王”,这样就使得国内的政治局面、政策等诸方面得到稳定。为了保持“中立”,女王和王室中的公爵在大选中都不能够参加选举,他们是“没有选举权的人”。
1952年,丘吉尔首相访问加拿大时,在首都渥太华的一次演说中说道:
英王的政治作用不能废弃。但在治国安民中,让女王作为礼仪的象征,而不掌握实权,则是明智的做法。
坎特伯雷大主教曾经就英国为什么会出现尊崇女王、热爱王室的现象说过:
一个国家资金短缺,尚能生存,但如果没有一个人们共同热爱的、理想化的东西,则国家就会四分五裂。正是从这个道理出发,人们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