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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成名君未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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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隔有一米的距离,两人在校外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虫虫走,我也走。虫虫停,我也停。这样很无聊,我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无形的绳子牵着的牛——不,比牛还惨,牛还可以靠近放牛娃。我靠近一点,虫虫就拿眼睛扎我的脚背。那眼睛锥子一样锐利,会扎得我倒退一步,嘴里还唏唏唏地吸冷气。    
    路过一间卡拉OK厅,里面传来阴沉沉的歌声。虫虫站住,凝神听。我也站住:“阴不阴,阳不阳,谁在嚎啊?”    
    歌厅老板娘扳着门沿探着身子问道:“唱歌吗?”她眉毛拔得又细又弯,淡黄色的,如同两条瘦蚯蚓爬在上面,怪恶心的。    
    “今天不唱,坐在这里白听不行?”    
    老板娘噎了一下,勉强对两个潜在的顾客笑笑,额上两条蚯蚓顿时极不自然地扭动起来:“听吧,进来听也可以。”    
    “不进去了。”虫虫把手中的杂志垫在台阶上坐着,“我只是走累了,休息一下。”    
    虫虫腰部粗壮,强迫我联想到人民大会堂那些无尚荣光的大理石柱子。此刻巨柱弯腰,把旗袍撑得鼓鼓圆。    
    我一言不发地站在一旁,再次目测一下自己与虫虫之间的距离,大致是一米,我放心了。一米左右,这是虫虫规定的距离。    
    “一米之内,密友空间;一米之外,普通同学关系。我们现在的关系,正处于临界状态。一米正好,若密若疏。”刚从舞厅出来时,虫虫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那么排排坐的时候要不要遵守这个规定?我没有把握。我只是固执地认为,一男一女相隔一米之外并排坐着,那是很可笑的,还不如站着。    
    虫虫打了个饱嗝,她晚饭吃得太多:一碗蛋炒饭,两瓶啤酒,大半碟麻辣豆腐,还有一条鸡腿两支鸡翅,一瓶可乐。我有些心痛我的饭卡——还好,没有下馆子。    
    不说话的时候,人是最容易东想西想的。我又想起昨天在舞厅认识虫虫的经过,左脚脚背兀自在痛。    
    呵,当时我以为是哪一个莽汉踩了自己一下,杀猪也似地大叫一声,想以此作为向对方讨还公道的铺垫,一回头却发现一个女巨人。    
    “对不起,很痛吗?我只是不小心。。……。。”    
    当然是不小心,你这么一个女巨人,如果故意踩我这脚早废了,一辈子打光棍。我心里这么想,考虑到对方到底是一个女孩(虽然是个胖女孩),我一边扭动脚踝一边慷慨地奉献最后一丝虚伪:“也不很痛。”    
    女巨人倒是有自知之明:“你是客气,我踩人一定很痛的。”    
    “嘿嘿。”她是如此直爽,我也不好意思继续虚伪下去。    
    “我陪你跳个舞吧,算作补偿。”女巨人说。    
    跳舞就跳舞,总不可能以此为由逼我成亲吧。    
    “嘿嘿。”    
    此刻想到跳舞的情形,我忍不住暗暗发笑。开始我谨循校园舞场约定俗成的礼节——初次跑舞不能抱腰,仅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住女巨人裙子。这样显然无带动这个庞然大物,尤其是旋转的时候。她一转身我只好放开手,不然就会扯破她裙子。后来我不得不打破常规,右手实实地搂住她腰部。那种抱着大肉柱跳舞的感觉,真是平生难得的体验。要不是自己天天早上练哑铃,并且学过太极拳,懂得借劲的技巧,没准带不动她。    
    对了,说了老半天,我还没有告诉你她的芳名。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她的芳名,只是跟着人家叫她虫虫——母大虫的虫。    
    “你笑什么?”虫虫抬头问。    
    “随便笑笑。”    
    “是不是笑我像乞丐一样坐在地上?”    
    “不是。”    
    “那就是笑人家歌没你唱得好。”    
    “也不是。”    
    “你到底笑什么?快说。”虫虫开始撒娇。    
    这时我才明白,胖女孩撒娇比瘦女孩撒娇杀伤力要强得多——胖女孩本来就少,会撒娇的更少,物以稀为贵吧?为了人寿保险公司群体职工的切身利益着想,我有必要保住自己这条小命,不能让女巨人用巨型撒娇杀死。    
    一急,脑瓜子里最熟悉的词汇就自动上来了:“看录相去。”    
    与学校隔街是一片民房。这里有好几家地下录相厅,地下麻将馆,地下旅馆。    
    我拉着虫虫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地走,月色很好,把建筑什么的影子清晰地印在地上。路面坑坑洼洼的,积存的雨水反射着月光,形成一块块银亮的光斑。我脚步猫一样轻,虫虫则把石板蹬得咚咚响。    
    “你轻点行不?”    
    “我平时就这样走路的。”    
    “用脚尖先点地,不要把全村人都惊动了。”    
    “走猫步?我知道。”虫虫展颜一笑。月光下,她的眸子竟如清泉一样亮丽可人。我心神荡漾,想不到女巨人如此内秀。    
    来到一家屋子门口,我轻轻推门进去,迎面是一重厚帘。    
    闪入帘内,里面黑乎乎的,一个十五寸的小电视正在放录相,光线时明时暗,堂屋里影影绰绰的有十几个人头。    
    “买票。”一个人把门关上,又拉拉帘子,轻声说。    
    我从裤袋里摸出两个硬币,黑暗里递给那人,那人看也不看,扔进口袋里,发出清脆的金属碰击声。我拉着虫虫靠墙角坐下来,左右看看,看不清观众们的脸,自己心里也踏实了些。    
    “好不好看?”虫虫傻乎乎地问。    
    前面的人闻声回头,我脸上有些发烧,同时发现观众清一色是男生,除虫虫外。    
    “别说话。”我凑在虫虫耳边说。    
    屏幕上两上赤裸裸的人体在做两性游戏,女人不时发出快乐地呻吟。虫虫摇摇头发,遮住大半个脸,似看非看地看。看了一会儿,虫虫要起身却被我按住肩膀。她略微挣扎一下,不再乱动。    
    这一刻,不仅一米约定土崩瓦解,虫虫甚至默许我把手停留在她肩上。这是在黑暗中,不是在大街上,虫虫完全有理由对自己的政策调整找到合理借口。    
    屏幕里的人继续在表演,好像她们并没觉察到摄相机的存在。我偷偷看看其它观众,戴眼镜和不戴眼镜的各占半数,个个看看得眼直直的。    
    我有些后悔,不该带她到这个肮脏的场合来。尽管自己还没有喜欢她,也没有必要破坏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光辉形象。我闭上眼,心中隐隐作痛,阿涛的身影一下子出现在虚空的黑暗中。同时有男欢女爱的声音努力地往耳孔里钻,我感到档部那物什迅速勃起,顶得牛仔裤紧绷绷的。    
    我的手从虫虫肩头滑到腰际,隔着那层薄薄的轻纱,能感觉到那片皮肤下有无数潮热的汗珠不可抗拒地往体外钻。迟疑一下,我的手从衣底钻进去,贴着浑圆的腰际摸到小腹部,调皮地按按肚脐。    
    虫虫动了一下,动作如此之大,大家都注意到了。她只好站起来,一声不响地出去。


第一章不谈恋爱是病态(2)

    我感到很羞愧,快步跟上去:“我们来得太迟了,正经片子,在9点以前放的。”    
    “你呀。”虫虫只说了两个字。    
    回到寝室,唐哥首先发难:“菜菜,这么胖的女生你也敢泡,真是服了你。”    
    帽子习惯于为虎作伥:“是不是她很有钱?”    
    阿颜则说:“你们怎么这么低俗,一提就提到钱?不能从更高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么?比如说,她是市长女儿,多少人想做乘龙快婿,挣个政治前途!”    
    华子在闭目打坐。开学以来,华子一直在修炼一种神秘内功,据说炼到高深境界,可以开天眼——从额间生成一个隐形眼睛,能透视人体。这门功夫如果炼成,眼前都是行尸走肉,炼功人一定会吓出癫病。由此可以推断,其创始人一定是专治癫病的医生。    
    华子终于睁开眼(不是天眼),一边咳一边为我说公道话:“你们不能这么说,胖人也有爱情的权利!”    
    说完,华子继续闭目坐禅。只发表观点,不求人理解,这是华子的一贯作风。    
    我委屈地说:“我只是不愿意让人家过于难堪,陪人家散散步。”    
    但是越解释,室友们越是认定我跟绿巨人关系不同一般。    
    唐哥说:“你看,你走路都跟人家一样咚咚咚地了,潜移默化到这种地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阿颜不怀好意地安慰我:“你放心,我们又不跟你抢新娘。”    
    我气得举起拖把:“你们再说!”    
    “再说怎么啦,是不是你就准备拖地?”帽子非常高兴,“那我先得谢谢你,明天轮到我值日呢。”    
    帽子不说值日还好,一说到值日我就气愤:“不是轮到你值日,而是轮到拖把休息。”    
    “你不许走题。“唐哥及时揭发我的阴谋,“现在是说你和她的关系,不是说帽子和拖把的关系。”    
    “是啊,你们计划什么时候要小孩子?”帽子总喜欢跟在唐哥后面说话,我怀疑毕业后离开唐哥的帽子会成为哑巴,失去语言功能。    
    “屁话,接吻都还没有。”我急忙表白。    
    “接吻都还没有!”唐哥用手指骨重重地敲着桌子:“听菜菜这口气,酸酸的,接吻都还——没有!多遗剧烈啊……”    
    这时痞子回来了,他异常兴奋:“我跳舞去了。”    
    “跳舞有什么了不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家菜菜,都准备接吻了,小康生活就要实现了。”帽子一箭双雕,既打击痞子,又含沙射影攻击我。    
    “唉呀,你们不知道,是经管系那位!”痞子说完之后,马上声明自己对经管系那位拥有主权,“哥们,兔子不吃窝边草,以后你们不许跟她跳舞。”    
    经管系那位我们都知道,自从迎新晚会上看见穿红裙子的她之后,百无聊赖的痞子摇身一变成为有志青年。他用搪瓷杯子当当当地砸着窗台,瓷滓四溅:“我发誓,非红裙子不娶。”    
    反应最强烈的是唐哥,不是因为吃醋,而是因为杯子是唐哥从老家带来的,据说他中学一直用这个杯子,还用这个杯子给女生献过白开水。    
    痦子是那种典型的孬种,每天晚上四处侦察,如果发现红裙子在哪个舞会上,就会气喘吁吁地跑回寝室来,要求哥们帮忙创造机会。有一次,痞子硬逼我“不小心”把一杯只喝了五分之一的可乐倒在红裙子身上,战略目标是为痞子预备的一包面巾纸提供献身机会。    
    女人心,海底针。我怀疑红裙子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不然,为什么她老穿红裙子,让别人那么容易找到她?    
    我提醒痞子:“她是不是很懒,那条红裙子从来不肯洗,跳舞了就拿出来穿?”    
    痞子拖鞋立马射过来:“呸,你这是人话?你不知道,她身上有多香!”    
    我眼急手快,用枕头把飞弹挡住。    
    唐哥说:“可能她有很多红裙子吧,这种人情感很专一的。不过这种人不容易打动,痞子要多多努力,十年如一日!”    
    帽子则说:“四年如一日就行了。”    
    阿颜突然说:“袜子怎么还不回来?”    
    袜子之所以叫做袜子,因为他是我们系第一个课余去叫卖廉价袜子的。袜子的名气如此之大,以至于其它去批发袜子的同学如果自称袜子哥们,就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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