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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红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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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见到阿陶已经是在两年后的异乡,大吃一惊之余我依然不敢相信眼前眉毛修得极细极弯的妩媚女子就是她。她领我去她那很小的出租屋,然后做了非常好吃的辣子炒酸菜热情款待我,饭后又向我展示她淘来的大量又便宜又靓的出口时装,并且慷慨地当场送了我两件。在我与她快乐交谈的间隙里,阿陶熟练地掏出一支细长的香烟点燃,手势在空中划过一个优雅的弧线。我当时看着真是很羡慕她,觉得她变漂亮了许多,日子也过得不错,惟一遗憾的是她原来那两丛很有特色的“小树林”不见了。 故事其实说到这儿就完了,因为阿陶紧接着远离了我的生活,在以后的数年时间里我们只有过很偶然的一两次见面。每次阿陶看起来都更美,只是有一点点疲劳憔悴。因为我心里始终怀念着和她最早的友谊,还有初来乍到时她对我的热情款待,虽然很少见面,却一直在心里把她当作自己的好朋友。   后来我才知道,阿陶那时候一直爱着一个结了婚的男人,那注定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爱情。果然几年过去了,那个男人最终也没有离婚,而我听说后心里觉得这几年阿陶一定活得很苦,并且惋惜她浪费了如花的青春。   就这样又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和阿陶一直也没有再见过。这期间,我已从一个单纯的刚毕业的学生转变成了一个成熟的职业女性,懂得了许多以前不懂的事情也失去了许多以前曾拥有的快乐,而更多的事对我来说变成了驾轻就熟和顺理成章。     

    

  那个星期天我坐在莲花湖边吹着暖洋洋的风什么都不想,对我而言,什么都不想已经成为最好的休息。一个少妇推着婴儿车停在我旁边,开始给婴儿喝水兼整理衣服,我吃惊地发现这近在咫尺的女人竟然就是阿陶!阿陶胖了,但还是那样好看,穿着柔软朴素的T恤套装,短发简单盘在脑后,一副乖巧小媳妇的模样。后面匆匆赶来一个男子,手里握着奶瓶,两个人开始对着小车里的小人儿比比划划讲着,一看就是一对幸福的年轻父母。“阿陶!”我高兴地叫她,阿陶吃了一惊,认出我后笑了,向我客气地打招呼。我们简单地互述了这两年的经历,这时婴儿的父亲已经推着小车向另一边走去,阿陶于是淡淡地向我告别,转身离去。一刹那,我忽然感觉到一丝异样的冷漠和隔阂。阳光下,阿陶和丈夫并排走着,我知道那男子不是传说中的那个,他看起来很结实比阿陶还略矮一点,但阿陶使劲把头向他那边倾着,很满足地笑着靠着他的肩;两个人的脸色,不,三个人的脸色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我突然发现阿陶的眉毛又恢复为原来未曾修剪过的模样,粗粗浓浓的,眉毛下深深的阴影中,一双秋水波光闪烁。   我知道,不管这是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陶,阿陶以后都不想再见到我了,更准确地说是她不想再见到她曾经有过的一段生活,而我只会勾起她那段不快的回忆。   我们的友谊就像画了条短而直的线,刚开始就结束了,但在内心深处,我还是真的很想继续和她做朋友。       


第二部分第十节:飞了

想穿最艳丽的色彩站在青藏高原上,   让湛蓝、湛蓝的天空为我打底,   让高原的烈日为我打光。   熔到五彩缤纷的极至,   在海拔5000米处透明。   飞了心情,   飞了云,   飞了大地,   飞了歌。       


第二部分第十一节:希望

希望满头银发的时候,   住一间有院子的房子,   希望有前院还有后院,   希望前院栽花后院栽树。   希望花长得参差不齐但蓬蓬勃勃不用修理,   希望树年龄够老上面聚着数不清的鸟巢,   希望可以养一大群猫和一大群狗,   还有一大群鸭子一大群鹅。   希望我中午在院子里面的太阳下呼呼睡着时,   脚边也趴满了呼呼打着呼噜的同伙。   希望当天空布满星星,   我的梦连着它们的梦。   希望当半夜从梦中醒来,   有猫头鹰陪我一起摘星星。   希望一直希望着我的希望。   希望我满头银发时还希望着。       


第二部分第十二节:羊角辫

每次扎两根细细长长的羊角辫,   我都会变成一只美丽的天牛,   轻轻甩动细细的辫梢,   在空气中划出精致的曲线;   这一刻我就成了异类,   用眼角扫视其他的物种。   如果我穿了件红底黑圆点外套,   我一天都会感觉自己是瓢虫,   不但走路轻盈了许多,   而且还特别想吃蔬菜。   还有一次感觉自己是大象,   所以上公车的时候一点都没谦让,   松糕鞋使我的脚印特别大,   蚂蚁们,你们都小心点!       


第二部分第十三节:懒猪

  我一直只想做一只懒猪,   好好地吃好好地睡一直是我的愿望,   可一开始就总有人叫我早点儿起床,   接着就有总也写不完的作业,   然后就总有人给我指定方向,   更可怕的是最后终于人人都跟我说一定要挣钱,   ……   我终于不能安心地吃,我终于不能安心地睡,我终于远离我的梦想;   但他们都说这样我就能吃好点儿,这样我就能睡好点儿,   其实我只是想做一只懒猪,懒猪从来不想也不挣钱。   唉,别说了,让我睡吧,我已经睡着……   也许将来我真的有一天,能安心地躺下来,成为一只历经风雨、遍尝 荣辱、功成身退、隐世埋名的懒猪。         

    

  


第二部分第十四节:一起的女人

              女人和女人在一起也像水一样,               很容易融合也很容易分开,               很容易分成支流流往不同的方向,               很容易因感动而潮湿了眼睛,               也很容易因间隙而干冷如冰;               很容易化成涓涓细雨柔软了心,               也很容易悄悄汇聚成危险的洪峰;               很容易流经过去遗失了记忆,               也很容易与现在结缘。               女人间的情感像水,               透明、简单、解渴、有营养也很危险。     

    

          

 


第三部分第十五节:仙人掌女孩

              养一盆仙人掌,感觉真好,               从来不用施肥,也不怕忘记浇水,               蓬蓬勃勃地很快长满一大盆,               还出乎意料地开了艳丽的花。               身边的仙人掌女孩也是这样,               虽然有刺,但很快乐地在城市荒漠里生存。       

    

    


第三部分第十六节:绿色藏猫猫

                

    

                采一片深绿作裙,                 采一片淡绿作衣,                 采一片翠绿作纱,                 采一片墨绿作花边;                 采一片油绿作脚,                 采一片浅绿作腿,                 采一片嫩绿作手,                 采一片橄榄绿作胳膊;                 还有两片祖母绿作眼睛,                 再采两片碧绿作唇,                 留下两片粉绿作腮吧,                 行了,我已经妆饰成功。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我在春天里藏好了,                 你来找我吧。    

    

             

 


第三部分第十七节:粉红和暖橙

  站在挂满果实的枝叶下,女孩和果子都染上了成熟的味道。   在这一阶段爱画温暖的色调,画起来觉得很轻松,搭配起来也觉得颜色丰富好看。   橙色、棕色里露一点儿粉红色很重要,好像成熟的女人含着少女的娇羞。       


第三部分第十八节:私家花园

  在草木葱茏的大学校园里,潜伏着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那里因为有破旧的土墙和许多一人多高纠缠不清的藤蔓遮蔽,而变得非常隐秘。我偶然发现了这个去处,一段时间里就成了我下课后可以独步的“私家花园”。   我的“私家花园”里有一个非常的景观,那就是到了夏天,这里隐藏的数千朵野玫瑰会一起开放。我不知道这种小而多瓣的玫瑰花属于哪个品种,只是花型很小不宜家养,花瓣紧紧地裹成钻石状,色艳滴血,枝条长长地一根压一根,每根上面都缀满几十朵花,因为长得太密,花枝一层压一层,已经分不清主干次干,因此一眼看上去整个花园就像一个小玫瑰花山。有风的时候,红红的花山随风摇晃,散发出浓郁的玫瑰花香。   下过雨后更别有一番情调,叶更绿花更红,颜色晶莹璀璨得无可比拟,好像一座红绿宝石山。花谢也只是在一夜间,某个清晨去看,所有的花儿都残了,花瓣已经纷纷落落撒满地。剧演完了,演员鞠躬谢幕,花枝也全部扑散在地上。   我那时常常下了课一个人悄悄潜进来,只为了站在无数的花前发一阵呆,对着这些灿烂艳丽而终将逝去的生命和色彩,感受一份无法言语的情绪。   毕业那年,我专门收集了满满一整床的玫瑰花瓣,晾干,在小台灯下缝成一个玫瑰花芯枕头,原是想留作永久纪念的,而这枕头却在离校后辗转迁移的生活中无声地消失了。也许它和那个隐秘的花园都只属于我那个时期的那个世界。     

    

      


第三部分第十九节:湿润的青春

  每天下午,楼下绿阴地上就会坐着几个中学生,有男也有女,他们在那里抽烟、打牌、喝啤酒和可乐,有时也拥抱和午睡。有的女孩子把头枕在男孩子腿上,也有男孩子睡在女孩子腿上。   那些女孩子抽烟的姿势熟练而好看,手指纤巧小指翘翘的样子,其中一个小女生可能只有十三四岁,娇嫩的小脸光洁如玉,眼睛和嘴唇都带着晶莹的湿润,却总是故作成熟风尘历练的模样。   还好,我不是他们的家长。   我只是羡慕他们如此年轻的生命和青春。     

    

     


第三部分第二十节:爱在“魔掌”“地狱”间

  我不喜欢待在厨房,有我在,厨房便总是一副脏、乱、差的模样,但我喜欢吃和做,这习惯来源于老爸。吃老爸做的饭一口气吃了十八年,十八年养成的习性可不是一朝一夕能改的,因此我经常会冲入这个烈焰飞舞的战场,拿“刀”动“杖”地拼杀一番。   说实话,我做饭实在没有老爸敬业,老爸几十年的做饭宗旨是“让每个人都吃得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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