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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事件背后的迷雾第21节:跨国假货供应链彻底调查(2)
假货跨国流通路径解密
已有81个跨国公司成员的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执行主席张为安对记者说,假货跨国流通跨境交易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打假工作开始面临多国化的挑战,23日在上海举行的年度联席会议将讨论年度打假工作重点——抗击假货进出口跨境流通趋势。成立于2000年度的QBPC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法定平台。
据QBPC海关委员会主席魏端翔先生介绍,近两年来,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之后,QBPC为了配合中国有关部门的打假,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针对假货跨境流通趋势做了专门的调查。
结果显示,假货流通的第一路径是通过海岸线,从天津、大连、青岛、上海、宁波、福州、厦门直到广东各地海港,由于海运的低成本和便捷性,这已经成为各种假冒产品出入境的最主要方式,出口地点流向世界各地,但从已有的案例和调查来看,主要输出地还是中东和东欧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东南亚地区;第二路径为边贸区,中国的东北角和西北角已经成为两大主要流通据点,主要流通产品是鞋类、家电用品,东北角主要是黑河、绥芬河一带,出口地点集中在俄罗斯等原苏联成员国,西北角则主要是乌鲁木齐一带,主要是通过中国最古老的出口途径——丝绸之路流向临近的一些国家如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而云南、广西一带主要是以小批量、高频度的方式进行,主要流通方向是与这些省市交界的邻国。
50/51造假者的另一个趋势是从个体向集团化方面发展,组织和分工日趋严密和专业。宝洁公司的姚律师介绍,以前,宝洁产品的造假点都非常零散,但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些专业的造假集团,包括生产原料、包装、印刷、运输、分销,都是由形成集团的势力在运作,在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都发现了一些颇有规模的假货的加工厂。
相对于出口而言,假货进口流通的趋势尚不明显,主要是一些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入境内的高科技产品。
据QBPC的魏介绍,在欧盟海关的一次排名中,在某些假货产品如服装、日用品和鞋类产品中,中国出口的排名已经“名列前茅”。
假货链条“三段论”只打了一段
然而,对于这些在中国已经有了多年打假斗争历史的跨国公司和有关执法部门来说,一个挥之不去、悬而未解的问题就是:传统的打假模式效果不佳。
问题出在哪里?QBPC在研究大量案例和调查之后亦发现,制假售假已不再局限于以前那种小作坊式的生产与销售,而是趋于组织化、网络化、智能化、国际化。由于组织严密,制造、运输、贮藏、销售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了专业化分工及一条龙服务。而且隐蔽性强,制假活动已由公开、半公开转入地下、半地下状态,在中东等地区已经发现一些黑社会组织和国家犯罪集团都有参与。
按此趋势,单独打击造假窝点已是头痛医头、疲于奔命的举措,QBPC和国家有关部门开始更多地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点锁定在“防火”和“揪出纵火者”的方向上。
全国打假办副主任叶柏林指出,在以往的打假工作中,关注的都是假货流通链上一端——造假点的打击力度,往往将销毁制假生产点视为打假之巅峰,但实际上,生产点背后的负责人及提供便利条件的供应商、流通商却是毫发未伤。跨境假货流通链上的另外一端——经销商以及整个流通渠道却更应引起重视。
而扼制假货跨国流通渠道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加强渠道监管,而从海、陆、空的海关、边防、空检等机构着手无疑是控制流通的捷径。
来自海关总署的资料显示,在加入WTO的第一年里,从2002年1月至10月,共查处进口及出口侵权货物案件518起,比2001年全年查获的案件数量增长57%,而涉及到跨国公司知名品牌的占53%;上海海关2002年度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38起,比2001年增长181。6%,其中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占40。58%。
打假立法“天网恢恢”
中国加入WTO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已经“层层加码”,相应立法也在积极开展中。
据QBPC主席张为安和宝洁公司的姚律师介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在讨论之中。新《条例》将有可能针对几个比较关键的环节进行修改(例如参考现行《商标法》第54条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可能修改成为“对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而权利人对扣押假冒商品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也被建议从“现金交付”改变为“通过多种方式如银行汇兑进行,甚至对侵权明显的案件予以取消保证金”)。《新条例》还将对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规则有一个更加清晰的界定。
52/53此前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规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要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而据介绍,海关侵权案件中最后移交到司法机关的只有3%左右,大部分案件是停留在扣押货物和罚款层面。
打假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在于执行。
中国也不例外。在执行上,海关是以抽样检查为主,这给一些制假者、贩假者带来了一些投机心理,而且,某些特殊产品需要一定的技术设备才能够鉴别真伪,这样无疑给检查和执行带来了困难。
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朱妙春指出,面对假货跨境流通的新形势,执行上难度剧增,跨地区、跨区域、跨国境的调查取证的难度,更多的时间、经费和人员的投入,将使得打假的进入艰辛的“拉锯战”时期。
职业打假公司据称从中获利不少。
在最近的4年中,平克顿在中国境内已经承办了4000多起打假案件,而在最近的几周,平克顿分布在中国各大城市的100多名员工每周平均都会有10多次相关的行动。
□ 实习记者/段晓燕上海报道
第一部分 事件背后的迷雾第22节:“中国第一光谷”浮沉记(1)
“中国第一光谷”浮沉记
去过华禹光谷公司的人应该都不会忘记这个画面:公司花园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尊硕大的石牛,在石牛的下方赫然写着“牛气冲天”四个大字。然而,这个昔日牛气冲天号称“中国第一光谷”的华禹光谷如今却前途未卜。2004年7月,华禹光谷总裁刘铁杲沉重地宣布,华禹光谷“下马”。
从“牛气冲天”到偃旗息鼓
4年前的华禹光谷的确很牛。2000年12月18日,长春市华禹光谷有限公司高调挂牌。长春市老牌国企兰宝信息(000631。SZ)与长春机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主要发起单位,成立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承担“长春·中国光谷”光电技术产业园的规划、开发、建设、招商任务。
当时,光电技术产业被列为长春市重点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中的“龙头产业”,华禹光谷被确定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的“一号工程”。市领导在揭牌仪式上指出:长春因拥有雄厚的综合实力和基础优势,最具条件构筑“中国光谷”,要倾全市之力集中官、产、学、研优势,构筑“长春·中国光谷”。
当时,长春计划在两年内引进30个大项目,产值突破200亿元,至2010年实现产值突破千亿大关。甚至有媒体报道说,当时的华禹光谷是国内惟一,也是最大的以光电技术产业为主业的公司。
短短4年,“中国第一光谷”不仅壮志未酬,反而面临着崩盘的危险。
先是华禹光谷最大股东——兰宝信息——年报披露:截至2003年12月31日,华禹光谷资产总额102189。04万元,但负债额达62971。16万元,净资产29991。69万元;2003年,华禹光谷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95。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62万元,亏损额高达10690。43万元。
2004年10月底,有媒体报道,华禹光谷旗下笔记本制造厂华禹邦甲已停业。华禹邦甲公司副总经理林益任随后向媒体证实:“华禹邦甲的业务目前已经暂停,员工都在休长假。”
而在这节骨眼上,华禹光谷常务副总裁张立又因为华禹光谷子公司——长春半导体厂——改制问题,于10月初被有关部门“双规”。尽管华禹光谷总裁刘铁杲表示,张立的问题完全是长春半导体厂改制时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但熟悉华禹光谷的人士指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与华禹光谷很难说没有关系。
54/5511月末,一位华禹光谷内部人士手写了一份材料传给《21世纪经济报道》,标题就是《从牛气冲天到偃旗息鼓——剖析华禹光谷现象》。
材料写道,“或许是上帝与华禹光谷开了一个玩笑,2004年7月,华禹光谷总裁刘铁杲先生沉重地宣布,华禹光谷下马”。
华禹光谷“盲目投资、摊子过大,力量分散,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市场,资本利用效率低,领导过多,负担过重”,被上述人士认为是失败的原因。
刘铁杲同时是华禹光谷大股东兰宝信息以及兰宝信息母公司君子兰集团的董事长。
短短4年,长春市一号工程就这样在改制大潮中“偃旗息鼓”,这显然是其主要缔造者刘铁杲所难以接受的。
刘铁杲曾先后担任过大中型企业的车间主任、厂长,在君子兰集团的发展中起过关键的作用。华禹光谷的一家子公司的副总向记者评价说:刘铁杲始终呆在企业,而且也是比较能干的,在华禹光谷这个项目之前,刘的业绩一直不错。
而在华禹光谷这个项目上,刘耗费了无数心血,谈起这些,刘铁杲有些动情,“华禹光谷筹备了3年时间,但我感觉耗尽了我20年的精力”。
在与记者交流时,刘讲道,“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感情当然割舍不断,如果资方让我继续工作,我也愿意完成我未了的心愿,我对东北未来发展光电信息产业充满着信心”。
华禹光谷转让游戏
就在华禹光谷风雨飘摇之际,华禹光谷控制权突然换手,持有其71。83%股份的兰宝信息似乎撒手不管了。
2004年5月21日,兰宝信息发布公告称,2004年5月17日,兰宝信息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有的华禹光谷股份有限公司12000万股(40%股权)转让给重庆国投,转让总额为13116万元。
重庆国投由此获得华禹光谷控制权,但事实上重庆国投并非最终控制人。
兰宝信息隐瞒了一条重要信息:即委托重庆国投拿下华禹光谷40%股份的,实际上是京长兴发(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长兴发”),当时是这三家企业一起签定了一个《关于股权收购的三方协议》。因为这次隐瞒,兰宝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