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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又称“娼女”,或合称为“娼妓”。《说文》释妓为:“妓,女乐也。”古代“妓”字与“伎”字通;“娼”字与“倡”字通。魏人张揖《埤苍》释“妓”为美女。《说文》释“倡”为:“倡优,女乐也。”隋代陆法言的《切韵》释:“妓,女乐也。”而后代辞书如《正字通》、《康熙字典》、《辞源》等都释“妓”为女乐。可见,中国的妓女起源于女乐。 在原始社会初民时期,人类两性关系尚处于群、乱婚状态,无所谓贞女、妓女之分。但进入奴隶私有制后,两性关系随之成为专偶制,奴隶娼妓也开始形成。中国自夏、商开始,就有了专门为奴隶主提供声色服务的女乐倡优。这在古籍中多有记载,同时,从现代发掘出的古墓、文物中也可证实。如一九五○年在河南安阳武官村发掘出一座商代奴隶主贵族墓,在椁室西侧,就发现有女性骨架二十四具。据郭和钧《一九五○年春季殷墟发掘报告》研究,这些女子都是墓主生前的女乐。 春秋战国时期,嗜好声色、蓄养女乐倡优的风气已在上层社会中流行,除天子诸侯外,官僚贵族和富豪乡绅往往已是“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室”。 秦汉时代,帝王淫奢,后宫美女如云。官僚贵族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士大夫豪绅,纷纷仿效君主,在家中蓄养数量可观的美女与歌舞艺人,供其声色享乐。此外,产生了专供军队士兵服务的营妓以及私妓业,即主动到王侯卿士、富家贵族家送身送伎的妓女。特别是汉代以来城市的形成,内外贸易的频繁,改变了社会经济状况,种种妓院也应运而生。因为一方面,富足的商人阶层想寻欢作乐,又无力蓄养伎乐,或辗转经商,不宜携妻妾同行者,自然要有妓女为其提供声色服务;另一方面,城镇集市的繁荣改变了一些平民和农产的家庭,造成一批妇女寻求适应社会经济状况的谋生手段,这样,促使私营妓院的产生和发展,这就是“倡楼”。后又因其陈设豪华,窗檐门楼漆成与富家院落一样的青色而称其为“青楼”。青楼妓女专供寻欢作乐的男子陪饮、狎昵、歌舞和侍寝。 三国魏时,娼妓业已很通行。邯郸淳编著的专记调侃庸愚故事的《笑林》中有一则《某甲》,写某甲身为霸府左,但是他不懂声乐,妓人奏曲称赞他,他茫然不知。有一次,他做主人宴客,召妓人献曲,却连曲牌与药方也分不清。按此记载,一个当官的,如果不通晓乐妓,那么会被作为调侃对象,为人所笑。可见,当时社会上娼妓通行之普遍。 总之,从夏商时代起,专供男人赏玩的声色娼妓首先在宫廷、贵族、豪门富绅中滋生以后,中国妓女的历史就真正开始了。此后,尽管朝代更替、社会变革,历尽数千年沧桑,中国妓女一直以一种病态的方式疯狂地生长着,经唐宋元明清直至近代。妓女,作为部分中国女性特殊的生存方式而延续着,扩张着,并且与历史同步生存。 细究起来,中国妓女有其独特之处。
其一,中国妓女起始于奴隶娼妓,并且,最先是以艺为主,提供声乐歌舞服务,而后逐渐演变为声色并举。至汉魏起,妓业兴盛,并历代扩展繁衍,发展为以色情为主,除少数卖艺不卖身以外,大多是专门提供性服务的。 其二,中国封建礼教愈严,妓业愈旺。由于古代中国女性中,真正能够把社会规定的性别角色、生物造就的性别角色与个人的自我性别认同这三者统一起来的,大多只是妓女。她们既是以声色服务为业,自然不必苦苦苛求自己梦想去获取得不到的“贞女节妇”之桂冠,也不必小心翼翼地束缚于为人女、为人媳、为人母的种种家法族规和伦理纲常,她们可以作为纯粹的女人出现在男子面前,使男女之间的性活动富有诗意情调和浪漫色彩,并施展种种性魅力来吸引男子。她们不必担忧负上淫荡的名声。历代风流名士曾为此吟诗作赋。甚至在《马可·波罗游记》中,也有叙述外国人对南宋京师(杭州)名妓的感受:“这种女人手段高明,擅长卖弄风骚,几句话便引任何男人上钩,以至外国人只要一亲芳泽,便会忘乎所以,被她们的千姿百媚弄得销魂夺魄,及至回到家中,还会说到过京师,如上天堂,指望有朝一日能旧地重游。”而对于男子来说,封建礼教和伦理纲常越严苛,他们的性活动也越不自由。尽管也是妻妾充室,但取妻纳妾是有条件限制的,其目地首先是为了传宗接代,并不能完全按照男子自己的意愿行事。因此,古代中国有一句流行的话,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情狎妓成为男子追求性快乐的主要途径。他们在与妓女寻欢作乐时,同样可以不顾忌伦理纲常,剥去道学礼教之外衣而纵情欢愉,一切婚内性活动中的禁忌在与妓女交欢时,皆不复存在。因此,即使帝王权贵也乐此不疲,享受偷尝禁果之趣。 为了使妓女们心甘情愿地成为男权社会中仅仅为满足男子性娱乐而存在的“纯女人”角色,一方面,他们用妇德贞操把大部分妇女束裹起来,大力倡导贤妻良母,节妇贞女,而把妓女排斥在社会之外,降于良家妇女之下,使她们卑贱地存活于社会底层。而另一方面,他们狎玩妓女时又挥金如土,使妓女们享受一时的华侈与快乐,使得卑如奴隶的妓女过上尊如贵族的生括,让她们以此求得心理平衡而心甘情愿地成为性娱乐的工具。这样,部分崇尚奢华生活的女子和为贫困所迫的女子乐于从事妓业,代代相袭。当然,妓女中有许多人深明自己所处境地之卑贱,她们并不沉迷于灯红酒绿,而羡慕平民女子自由之身,甚至为不能做一个三从四德的好女人而悲叹。如唐代名妓徐月英的《叙怀》一涛,表达了她那哀怨之情: 为失三从泣泪频,此身何用处人伦。 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 其三,就中国妇女文学来说,历代妓女的文学素养和诗赋水平都超过良家女子。因为一是娼妓的个性、思想及精神诸方面都较为自由和开放,她们不受挟制,放纵情愫,又多与文人墨客、进士新贵交往,因此,能诗会文者众多;二是妓女中有一部分罚良为娼的官府贵族女子,她们原本有深厚的文学素养。如明惠帝时的兵部尚书铁铉,在燕王朱棣起兵时守济南,屡破燕王之兵,朱棣即帝位后不屈被杀,他的家属皆发落到教坊为娼。铁铉的两个女儿誓不受辱。后来,被赦放出娼门。姐妹俩各有诗作,其中有:“骨肉伤残旧业荒,此身何忍去归娼。涕垂王筋辞官舍,步蹴金莲人教坊。览镜自怜倾国貌,向人羞学倚门妆。春来雨露深如海,嫁得陶郎胜阮郎。”其文思才学不同一般。正因为妓女中诗文出众者甚多,至社会上视工于诗文乃不良女子所为,造成“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偏见。而良家女子从精神到肉体都呈拘束、羞涩的封闭形,纵有文才灵气也因其困囿闺房,情感隐藏于内心深处而很少放纵真情、吟诗作赋了。这样,就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妓女文化,历代不乏以才思文学著称的名妓,留下不少优秀之作。既记载了妓女们的悲欢真情,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不可忽略的组成部分。 其四,中国的妓女就其来源、服务类型与方式以及妓业的类别、经营管理等都呈多元状态。比如就妓女的服务形式分,有美貌绝伦,歌舞技艺出众,但卖艺不卖身的艺妓;有年轻美貌,风情迷人,卖身为业的色妓;还有声色并蓄,既提供声乐技艺服务,又提供色情服务的妓女。就妓女的隶属与服务对象分,又有宫妓(宫女)、官妓(官营妓业、公娼)、家妓(贵族富绅家蓄养的妓女),以及私妓(即卖淫为业的市妓和私营妓)等等。又比如就近代妓院的营业方式看,有妓院老板与妓女合伙分成的“班子式”;有规模较大,租赁大批院落分房分等次接客,收入拆帐分成或全归老板的“大院制”;也有以妓女包房间营业,按月向老板交纳房租饭金的“分院制”;还有妓女自租房室挂牌接客或半公开的暗娼,即独自经营的“住家制”。在江南一带及广东、福建,还有一种“船舫制”,即以画舫、小舟招客游览陪宿。江南地方称“船娘”或“舟妓”。比如广州,从唐代起就已是海外贸易的重镇,成为东南亚的一大商业中心,夜生活也随之非常繁荣。广州、汕头一带就有许多“花船”,置有相貌出众、多才多艺的妓女陪饮侍宿。清代诗人和官吏俞蛟写的《潮嘉风月记》(见《香艳丛书》第四集卷四)记有一件事,说有一个状元刚从京都得中归来,搭了一条船,但并不知道是一条花船。直到大风把他的船篷吹破,有个只穿着红缎乳罩的美女进来修整时,他才发现。此后,这个美女一直留宿于船舱内。分手后,那个船妓自称是“状元妻”而身价倍增。 总之,妓女作为中国女性中一个特殊阶层,从其产生起,就病态地滋生蔓延着,她们与大多数在封建礼教和伦理纲常的压制下失却独立人格的中国妇女一样,以另一种生存方式依附于男子,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失去人格尊严为代价,或贪图享乐、或谋生自立,沉湎于蒙昧苦难之中。几千年来,她们艰辛地演绎着中国女性史的另一幕。
第四部分:妓女·妾艺妓与色妓(1)…(图)
所谓艺妓与色妓,是对妓女的主要职能与生活方式而言的。一般说来,艺妓偏重于以艺事人,她们中许多妓女原本就是职业艺人,擅长于音乐、舞蹈、曲艺、杂技和戏剧等,也包括部分歌馆女伶以及文人土大夫聚会饮筵时,以歌舞侍宴或行令佐酒的饮妓、酒妓。艺妓中,有卖艺不卖身的,也有一部分艺妓兼营性服务,但主要还是以艺事人。而色妓的主要职能是以色事人,性服务是她们谋生的主要手段或唯一手段。尽管许多色妓在性服务中也同时陪饮、弹唱或歌舞,但这往往只是取悦于嫖客或创造一些浪漫情调而已。色妓的活动社区不如艺妓宽泛,她们大多是城镇妓院里中、下等妓女,色妓的社会地位比艺妓相对卑贱。 1.艺妓与色妓的来源 由于艺妓与色妓的素质要求不同,其来源也不尽相同。 色妓,一般只要年轻貌美、风情迷人都可充当,而艺妓除年轻美貌外,还要天资聪颖,有艺术修养,即色艺俱佳。艺妓的来源大抵有三种:第一种是世袭乐户的女子,她们从小跟随父母学习技艺,受过良好的艺术教养。这些女子都有一技之长或一身兼有数艺,是艺妓的主要来源。第二种是罪犯妻女中善技艺者,这些艺妓多为贵族之家的女子,都受过一定的艺术训练,具有文学修养与艺术素养。也有的贵族女子误人风尘后成为艺妓。如宋代名妓尹词客,出身贵族,沦落为娼。她曾作《玉楼春》一词,感伤“谁怜氏族传簪组,狂迹偶为风月误。愿教朱户柳藏春,免作飘零堤上絮”。她以自身的不幸,告诫富贵家女子应深藏闺阁,免使沦落为娼。第三种是少数良家美女。她们中有的是被选人宫或选人官府乐营后开始教习歌舞的;有的是自幼被父母所卖或被他人掠卖人娼家而学习歌舞技艺的。这些被卖人娼家的女子,大多是美貌童女或有艺术天赋的才能成为艺妓,否则只能充当色妓。如明代艺妓赵赛涛以诗文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