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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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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日温柔的美好,    
    如今凋谢在风中飘。    
    歌照唱,    
    舞照跳,    
    一夜笙歌天欲晓,    
    怨那青鸟。    
    不思量,    
    尖声叫,    
    明月伴我共逍遥,    
    一走疯闹。    
    人生苦,    
    快乐少,    
    活着也是很无聊,    
    像根小草。    
    恍惚间,    
    忽跌倒,    
    天上残星已寂寥,    
    容颜已老。    
    我的声音实在不好听,吴晴醒了,“马原,你在鬼嚎什么啊?”我没理她,继续跟着这些夜色笑。    
    夜深终于闻秋雨,    
    雕阑泪痕沾飞絮,    
    更有梧桐漏几缕。    
    凋零哪堪风吹去,    
    红尘原是难久居,    
    人生总也太少欢聚。    
    悲情正苦多犹豫,    
    伤心难免会蠢愚,    
    生死爱恨实无趣。    
    美人通体白如玉,    
    不知可否能解语?    
    应笑心有这多的欲。    
    我的路,    
    早就崎岖,    
    风雨满路没有一丝碧绿;    
    黯然走,    
    正是苦旅,    
    不知世上谁能一路相与。    
    人生短短谁无虑啊我只斜眼觑,    
    长江大河水中哪只慕那游鱼。    
    早把功名弃啊心会如春煦,    
    浊酒一杯更无所需。    
    


第五章情人啊(42)

    42    
    冷战,一直是冷战。几天时间在恍惚中过去,其间竟多次重温旧日感觉心痛!念念不忘的仍是他,而这〃念念不忘〃使我沉重,空空荡荡,整天神经兮兮,不知做啥是好。心七上八下,这刻盼着他忽然出现在面前说声对不起,那所有的不快活立马烟消云散;下一刻又向自己发誓,这辈子嫁猪嫁狗也不嫁给他。他没来找我,我也不会去找他。每天食不知味,睡不安寝,日渐感伤。有人说找寻快乐的固执使人更迅速远离快乐,我真不清楚自己与不舍这种固执的缄默又算得了什么?    
    发了疯似的想他,这种〃想〃只能憋在心里,我想我是爱他的,有些感觉真的难以用语言表述,有时就根本无法形诸于文字。我羞愧甚至憎恨自己这想法。爸妈显得觉察出一丝奇怪,但没说什么,也许在他们眼里,年轻人拌拌嘴,那是免不了的事。心里头猫抓似的难受,与同事说话,嘴里有时不自觉地就会说出他的名字,天哪,我都快成花痴了。不舍,你这个王八蛋。    
    生活平静如斯,日复一日,每一天的太阳都在升起落下。我是平庸的,走在街上很轻易地就被人海淹没,我安于而且欣赏这种淹没……但上帝啊,你为何要唤醒我的爱?为何要让我去爱人?我完了。真不知自己是否会因情自杀,恐怕没那份决绝;也不知自己是否会堕落,恐怕没这份勇气……不舍,你为何从来就不会低下你的头?爱可以让一个人发疯,你这样冷静固执,只能说明你真的是不爱我。不舍,我追求爱情,但我并不乞讨爱情,爱情也绝不是可以施舍得了。我并不至于因自己是个女人比别人更〃锲而不舍〃而安心接受男人的怜悯。不舍,我不明白你与我在一起时是否清醒。就是在原来那段美好日子里,我心里面也常忽如其来会涌起这种想法,很不舒服甚至惭愧。不舍,如果你不爱我,请告诉我,不要再这样折磨我,好吗?我,听雨花,永远也不会要男人在不清醒时的爱情。接受一样东西尚且要弄明白,何况是这我自以为是最神圣的爱?不舍,不要因为我的痴情而让自己有任何不愉快。    
    零零星星的雨,下得有气无力,老天爷也是这般没有性格。浑身粘粘的,很不好过,出门上班,人人都在奔忙,只有我在厌倦,走到半路上才想起今天放假,一时真是不知何去何从的好。慢慢逛向人民公园,很久没去那了,柳树可还青绿?    
    遇上陈自立,高中老同学,有些喜出望外,两人在街道闲聊起来,他已经大学毕业,在本市一家报社做记者,我笑着说起几年前他在餐厅把汤打泼溅了服务员一身的往事来,他也乐,呵呵笑。男人变化真快,他再也不是原来那个笨手笨脚的小男孩,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找了间咖啡厅,我与他两人随意地说着话,音乐的声音很好,叮叮咚咚,这是首谭咏鳞的歌,有些诗意的伤感。陈自立变得幽默风趣多了,也许搞新闻的人就要这份牙尖嘴利脸皮厚,说实话,还真有点儿欣赏他现在的这样子。我问他有女朋友了吗?他摇摇头说,有过,但最后还是把她们放跑了。我笑他,为何不把围栏扎牢点?他又笑,没再说什么,眼睛里有很亮的光芒闪动。他邀请我上他家玩,我点头答应了。他问我现在是否有空,我想了想,又答应了,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打发这漫长的一天。    
    真没想到,高中时只是一时好玩送给他的那把小刀还被他悬挂于书桌前,案头还有个面容非常像我的小木偶,被他用红绳子与一个戴眼镜的木偶绑在一起。心里有些慌,真有点儿受不了。男人也有这样痴情的?陈自立仿佛什么也没看见,仍然乐呵呵地问我想听什么音乐,想看什么书,并不无得意地把他的书橱打开给我看。高中时,陈自立是不戴眼镜的,可现在他戴了,显得很斯文,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只好匆匆逃离开他家。    
    余庆开始大叫结婚就是〃发昏〃,老天,蜜月才过去了几天?他似乎仍很快活,也许男人就是这样,到了手后,就根本不把女人当一回事,只在乎自己是否能想怎么的就怎么的。只可怜了那个黑衣女孩儿。同事们拿余庆开一些荤玩笑,他也不生气,甚至说什么别有一番风光在险峰,真想不通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虽然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一样米养百样人,但原来对余庆的一些好感很快也就没有了。不知是否该用无耻来形容他,不管是想耍〃酷〃或是想吸引别人注意成为别人嘴里的话题,至少是不能拿自己与老婆的一些床上隐私在大庭广众下说,这对老婆极不尊重。    
    上班没什么事,刘齐在看书。问我看什么书,脸却见着红了,更好奇了,继续接着问,谁让我叫我听姐呢。做贼似的把书递来,是《习惯死亡》,张贤亮所著,这书我很早就偷偷摸摸看过,原听说是写得过分,因过分便有了兴趣。这是本描写性爱感情的书,有点儿劳伦斯的风格,但多了些东方神秘色彩。问刘齐看过劳伦斯的书吗?我便笑。也许我们同时都想起查太莱夫人的那个看林人来。    
    性在爱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如弗洛伊德所言,性是爱的本源?说实话,我现在渴望不舍,自己都不能弄明白是心灵与身体哪个渴望的比重更大些。可现在要我去跟别的男人譬如英雄、陈自立、一米八零、还有赵去做那回事,我情愿一头去撞死。性是纯洁的,因为爱而做爱;若是不爱,只是种无聊令人索然无味的机械运动。因肉身易衰且不知它从何而来等原因造就了人内心深处对肉身隐约的恐惧。不明白自己身体里到底藏有些什么,所以原始人不分对象拼命做爱,这种原始人也是现代所谓的摩登青年。为性而性,久了,自然厌倦,〃性〃趣皆无。我不是卫道士,也很赞同劳伦斯说的那句话,淫秽是人的头脑蔑视仇恨恐惧肉体并在思想中加以抵抗时的产物,但我现在的感受就是——没有爱的性就我个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或许有一天我会改变看法,自己并不是个意志很坚定的人,不敢肯定还爱不爱不舍,他还没有来找我,爱会被改变吗?白瑞德对郝思嘉说,最坚固的爱也会被磨没。有些怕,我能祈求谁的保佑?打电话找孙菊,想与她说话,她不在,可能又上教堂寻找那份宁静去了;再打电话给李雯,她在店里正忙得是不可开交……心灰灰的,把电话放下,很想去拨在心底念了无数次那几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电话号码,可还是没有。不舍,你连个电话都不打给我,你也太绝情了。    
    过了几天,陈自立打电话找我去跳舞,我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与刘齐一起去的,玩得很疯,到了凌晨一点又去喝酒,在路边那种摊位上。我原来从来没有这样。刘齐显然有些诧异我与在单位上截然不同的样子,但她很开心,目光老在陈自立身上扫来扫去,这小妮子动春心了。我把啤酒灌入口里,直想笑,陈自立仍然是笑呵呵地不紧不慢说着话,说我现在比原来豪爽多了,也更像个真正的女人了。心里很酸,想哭,然后我就哭了,越哭声音越大,酒让人脆弱,让人失去自制。刘齐傻了眼,而陈自立好像这些全在他意料之中,仍微微笑着,伸手轻拍我的肩,我把身体慢慢靠过去,说真的,我现在需要一个男人的肩膀,不管是谁,我只想靠靠。    
    泪眼蒙胧之际,忽然听见陈自立发出下低低的叫声,整个人仰面摔倒,桌子哗拉声全翻转过来。我的身体也随之一个趔趄,本能中随手一抓,我抓住了不舍的手,他正一脸铁青站在我面前,冲着趴在地上的陈自立戟手愤怒地吼道,姓陈的,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血从陈自立鼻上流下,他慢慢爬起来,眼里面不知为何突然有了种凶狠的光。他没有答话,抄起把椅子就朝不舍砸来。我在不舍身边,闭上眼睛。砸死了也好,省得烦心。沉闷的响声如雷声迟钝,刘齐尖叫起来。我睁开眼,不舍已站在我面前硬硬地受了这一击。城市很大,城市也很小,我注定要遇上他,逃也逃不了。两个男人脸上都在淌血,我好像都不认识他们。心底生过寒意,我冲刘齐大声嚷起来。    
    


第五章情人啊(43)

    43    
    半个月后,吴晴在我的积极配合下,把这五家店都卖了,总计获得三十万元。这些钱若换成一分分硬币,不知会有多重?那场景想来必定壮观无比。我对吴晴说,从小我就有一个梦想。吴晴不理我,眼睛落在银行存折上,看样子,她确实不知道把这些钱如何是好。我又说了句,从小我有个梦想。她烦了,谁从小没有梦想啊?用得着颠三倒四说来说去?我说,我想把这些钱都换成硬币,堆在房间里,然后在上面打个滚,撒把野。她撇撇嘴,你以为自己是崔健?我说,我是马原啊。我怎么会是崔健?对了,你这个玩钢琴的,什么时候喜欢上人家了?原来总骂人家唱歌是在砸酒瓶,敢情这酒瓶把你也砸得晕晕乎乎?我笑嘻嘻看着吴晴,很喜欢看她双手搓来搓去不知道把钱藏在哪里好的神态。    
    钱总是能让人紧张。但三十万实在也不能算多,听闻能够盖三所希望小学,可据说有种鲍鱼汤要一万多元一盅,像我这样胃口还没出现问题的人,一气喝下三十盅,还只是漱口。吴晴白了我一眼,你现在说话越来越放肆了。忽然咯咯笑了,你这个想法,倒是蛮好的行为艺术嘛。可惜你不是大师,否则准要得奖。我连忙点头称是。虽说吴晴这话有点儿毛病——大师哪会有不得奖的?吴晴也多少算得上是玩钢琴的,这种专业人士的鉴赏眼光,认为我从小的梦想是个很好的行为艺术,这说明了什么?我不懂得什么是行为艺术,但既然有这么个概念存在,总有它存在的道理。听说有人喜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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