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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it精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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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子里弥漫着尴尬难耐的空气,三个人各怀心事地戒备着、静默着。李振埋着头,脸上更加急剧地忽红忽白地变换着表情,而总监则审视地关注着我们两个人的表情,并下意识地回避着我的目光。这其实短暂的沉默却出奇地长。忽然,李振抬起头,似乎想清楚了什么,“我觉得自己工作一直很努力,在最近几个项目中投标工作也都很顺利,虽然评定成绩一般,但是我在跟的这个单子也很有希望,财政局的项目虽然用户评价并不好,可那不是售前的因素,而是实施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    
    看得出,他已经斟酌再三,尽量以一种委婉的暗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似乎,这大段话耗尽了他的所有勇气,说完,便又颓然地低下头去不再出声。没想到他拿上次的问题作为维护自己的武器,这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的,看来,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而明晰,保护自己的惟一方式大抵也只有践踏别人了。球又被踢到了我的脚下,我所能做的大致也只有接招,或是踢回去,现实就是这么真实,你当他是朋友,可大难当头谁又认得谁是谁。我正常些的反应大概应该是义愤填膺,然而,心里却是异乎寻常地平静,作为朋友,他的所为并非高招,但作为一个无奈的职场打拼的职员,我却不得不理解他,现在我是尚有些剩余青春可以挥霍,换作是人近中年、家务缠身,或许,说这样一段暗箭伤人的话语,应该是我了。    
    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看着总监顿时变得轻松了许多的嘴脸,忽然明白,世事大多不过如此,太执著与太认真最后都必须付出些什么,太极推手是一种时尚,而我的生硬与平直则多次伤害到别人,更深重地伤害了自己。支撑我走出费明公司的那种久违了的毅然决然又重新激荡于胸中,再一次那样地坚定与确定,看定了总监依旧躲闪的眼睛,我听到自己说:“我要求辞职。”    
    就这样,我再一次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公司仁慈地将我作为裁员名额之一,补发工资,但一天内,我便必须离开公司。裁员,就像是杀人,手起刀落,你还没有来得及恐惧便已人头落地,拖沓繁琐了反而加重痛楚,这点,我赞同。我的离开使大家顿时如释重负,总有一个人要离开,那个人不是自己,便可天下太平,看得出大家脸上太久压抑之后猛然释放的难以言表的轻松,我想,或许自己还是做了件好事。李振终日沉默着,甚至在其他同事都过来跟我握手告别的时候也静静地埋着头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其实,我都不责怪,又何必歉疚,这位大哥终还是正直的人,当我走到他面前与他告别,他甚至回避与我的目光接触,握了握他的手,我想不出有什么话语可以排解他的压力,我并不怪他,重重地握一下手,我只能说:“李大哥,保重。”


第三部分多么自私和蛮不讲理的要求

    抱着自己厚重的书本走在马路上,很久没有在上班时间这样悠闲地走在街上,或是恬淡,或是匆忙的人们从身边匆匆走过,就像是天际中轨道永不会交错的恒星,而我,大概要重新规划一下自己的轨道了。该怎么看待工作呢?如果你付出了激情,那么便已超出了工作的范畴,而是为之奋斗的事业。可当你摸爬滚打了许久才发现,所谓工作,不过是一份收入的来源,工作的定义便变得模糊而尴尬起来,要以怎样的面目去面对,我至今也未能想清楚。忽然很想和远在美国的他谈谈,说说自己的迷惑,说说自己至今也未看明白的事情,告诉他从未这样强烈地想念他、需要他。    
    开着电脑,仍旧静静地坐在阳台的躺椅上,等他,当烟蒂已经堆满了烟缸,他仍旧没有来,手机安静地躺在台几上,嘲笑着我的寂寞和彷徨。为什么,在我最想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却丝毫感受不到我的焦急,在这样的又急又气中猛地站起身,“啪”地合上笔记本,忽然,颓然坐下,自嘲地莞尔,这是多么自私和蛮不讲理的要求啊。想他,他便应该随时出现,而却终也不肯当面承认对他的思念,张聪慧,你真真是个顶顶没有良心的冷血的女人。算了,不等了,他一定是忙于学业吧,为了顾念着这样麻烦啰唆却又石头般死硬的我,定是牵扯了他的大量精力,而我,却仍旧这样丝毫不知道感恩蛮横地霸占着他的空闲和牵挂,让他远在万里仍旧为我牵肠挂肚着,遇到他,我的全部勇敢与武断便消失殆尽,这样的善感倒叫人有些不认识自己了。唉,打从他走后,我变了许多,一片秋叶、一抹残阳都让我莫名地感伤惆怅,也许错过了那段“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到如今,反而难以历练成“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豁达与不羁了。    
    一头栽倒在床上,脑海里却反复闪现着他那微微仰着头的大笑,转眼,他已经走了几个月了,此时辗转反侧的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身体和心灵的一部分早已经交予了他,随他而去,这样的缺失的空虚感早已不觉间浸透了每一根神经、每一寸肌肤,只想静静地一分一秒地回忆着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想他于耳畔低语呢喃的每一字每一句,聪慧,爱你爱你爱你。可掉转头去,身边却空无一人。夜,没由来地格外清冷难耐,只得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回想他的样子,可只记得那曾经让我发抖战栗的火一样熊熊燃烧的眼神,他的面目眉眼竟然早已含混模糊了起来,忽然打了个冷战,聪慧你怎么可以这样的健忘与薄情?猛地坐起身,急急地打开柜子拿出我们的像册,淡淡的柔和微光下,我们阳光地笑着。一滴滚烫的泪水滴落在他的笑脸上,让他的脸庞更加模糊了起来,忙用手指抹去,他在未干的泪水下仍旧向我温柔地凝望着、微笑着。喷薄而出的泪水就像我泛滥的思念,流淌得满脸、满心。    
    冲出禁忌的四处漫溢的思念让我快要窒息,打开窗子,深深地吸一口城市中带着金属和混凝土味道的空气。今夜,定是无眠了,我要出去走走,披上件运动衣,抓了钥匙走出门去。    
    如果你未曾在深夜流连于街头便不知夜的喧闹抑或是沉静,主路上车来车往,闪烁的灯光倏地划出一道拖延的光线,转眼远去,偶尔的车笛声和耳边掠过的车轮声就像是喧哗的白天。可人行道却是出奇地安静与荒凉,只有我。“踏踏”的敲击着鞋跟的声音,让我发现自己的一身古怪的装扮,妖艳的高跟鞋,却披着件厚重的深蓝运动衣,这是他常穿的,经常被我霸占来做家居服,所以就这样留给了我,习惯地感觉到夜凉了,便披在肩上,似乎还残留着他温暖的体温,抵挡着夜的凄冷。路边,还有几个徘徊的民工,见我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着,吹起了刺耳的口哨。大抵是我太过闲散与无聊了吧,招手叫了辆出租车,去那间相熟的酒吧坐坐吧,只有那里,属于像我一样深夜仍不愿归家的孤独的人。    
    喜欢这间酒吧,却是因为它的喧闹,我是个顶顶害怕安静的人,静下来的头脑却会像盛夏黄昏雨后的晴朗般清晰透明,早已被抛在身后的前尘往事便也随着大雨的冲刷醒目了起来,若是这样,倒不如仍旧含混着、灰败着。震耳欲聋的快节奏的音乐让我兴奋,莫名地亢奋着,头脑也随之麻木了起来,只有刺激的听觉和迷乱的视觉冲击着神经,整个人便如洗过脑般简单了起来,喜欢那满耳的金属喧哗,满眼的灯红酒绿,像喜欢一件奢华的衣物般迷恋。尽管,流连于此却总是难以融入这样的环境,就这样硬生生走进来,便觉得这里是属于我的。    
    老板是个率性的中年男人,做过些大生意但看走了眼,失败了,便拿了些残余的家底开了这间酒吧。这是个看着干净舒服的男人,大抵见惯风雨、经历过人生起落的人才有这样的恬淡从容吧。说起我们的相识有些好笑,一次与小朱他们来喝酒,人太多,见一个男人独占着一张台子,便过去和人家商量换过座位来,但过去说和的家伙在吃饭时已经喝高了,有些出言不逊,男人有些愠怒,但也并不发作,只拎出一瓶白兰地说,喝倒了我你们便坐,喝倒了你就请打道回府。那家伙只有些七八成醉,见这架势酒早已醒了大半,下不来台,便吵闹着我们这里女人都能喝趴下你,将我卖了。那人调笑地瞧我一眼,瘦小个子矮他超过一个头,便笑着说小妹妹你喝一大口就给你们坐了。生平最痛恨人家拿那种眼神瞧我,便走过去,干了三大口。他也言出必行地让了桌子,还替我们打了个极低的折扣,而我,加上吃饭时的几分醉意,跑到洗手间吐了个七荤八素。但自此,每次我来,便坐在吧台边听他天南地北地讲述些前半生出来混的趣事,也算成了朋友。曾问他,为何要这样一个吵闹的环境,而自己却是那么沉静寡言。他说,怕静,肉身这样喧闹着,便可暂时忽略了自己怕静的心。    
    已经是后半夜,可是仿佛大半个城市里夜深不肯入睡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了这里,尽情宣泄着白天不能尽情释放的激情,在让人心跳加速精神紧绷的震耳音乐中,以一种平日不能,大概也是不敢的吵闹声音讲着平日里不便谈论的事情。或者,根本不需要谈论什么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叫什么,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将内心的抑郁喊将出来。看着吧台边穿梭忙碌的服务生,把手中一杯杯各种颜色的酒或是饮品换成一个个空杯子回来,忽然有些钦佩老板的独到观点,他曾说过,在这样的疯狂与发泄中,人会无意识地喝着、说着、兴奋着,想停都停不下来。    
    老板也在柜台内忙着,看来,今夜像我这样需要沉溺于这样的无所顾忌的人格外多。吧台前已经坐满了人,一个上身仅穿着一件血红肚兜的女孩子蛇般扭动着细长的腰肢,纤长的手指涂着同样血红的蔻丹,隔着柜台,正与老板比划着什么,雪白细致的后背和手指竟有些耀目,这,就是青春的颜色。这个家伙,人过不惑仍艳福不浅。有些男人就像是一坛陈年的好酒,该经历的,他都已经经历过了,不该经历的,在他如同小说般曲折神化的半生中也曾经走过。当他停住了不羁漂泊的脚步,闲闲地驻留在一个地方,但他身上那样的历尽沧桑的气定神闲,却是吸引着一个女人的致命力量。但他就像一头累了栖息于树干上的猎豹,即便猫一般温和驯服,可试图征服他,仍是一件极其不智之举,毕竟,他的胸膛内跳动的仍是那颗属于旷野的奔腾狩猎的狂野之心。


第三部分昼夜颠倒的颓废生活

    看他正被美人看牢着,便也不去打扰他,刚巧角落中有对情侣刚刚买单离开,便走过去坐下,服务生早已认得我,过来收拾杯碟的时候冲我点点头,指指老板,示意我要不要告诉他。我朝他笑笑,轻轻摇下头,点了杯冰啤酒,静静地抿着。酒吧内的空气也似沸腾了一般,无论什么季节走进来,都会是夏天般的火辣辣地让人疯狂。身上一路走来的深秋的凉意还未散尽,冰冷的啤酒便缓缓地从喉咙一路冰凉到胃里,让人精神一振。比起其他来,我更喜欢啤酒,喜欢那种悠远绵长的淡淡苦涩,这才是生活的味道。    
    本不想惊动他,但却已经被他看见,老远地朝我挥挥调酒罐,轻拍了下血红女孩的肩膀,向我走过来。    
    “好久不来了,怎么,天天和美国千里传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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