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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曾知晓的新的通道或脉络。在这意义上,地球上几乎没有我不能吃的东西。剧毒之类倒不是不能吃,而是称为不吃类。为了完全摆脱偏见和消极怯懦的态度——因从未接触过它们而为其外表所吓倒——我始终做好了啃石头也在所不惜的思想准备。
有人反驳道:我吃麻雀,而且烤熟了吃,不仅不会让我会更接近麻雀这一存在,反而会导致另类偏见和歪曲的知识。这话甚妥;但若看得开阔些,却有些过火。因为我同麻雀打交道,尝其味并非是终极,它只是多种可能的方法之一罢了。我要是碰到活麻雀,会抚摸它、闻它、细心观察它、倾听它的叫声;换言之,只要有必要,我会随时动员一切手段对外部事物全力以赴。我的最大敌人是偏见、先入为主和怯懦。所以,我不小看味觉,认为它自有其开辟新大陆的功能。
闲言少述,言归正传。我既然认为通过味觉确认一切,那么花也就算不得例外了。不过,花儿引起我贪婪之舌的注意,也是挺晚的事。一个初夏之夜,我跟几个朋友坐在一家酒馆的大桌子前,突然注意到酒瓶杯盘后面的花瓶。极简单的白瓷瓶里,插着一支修长的绿枝,顶端有朵盛开的玫瑰。我注视着它,同时自然而然地伸手摘了几片花瓣,心想自己为何不尝尝花瓣。我把花瓣一片片送进嘴里,像吃蔬菜那样咀嚼之后,吞下肚去。吃过五片花瓣之后,我才发现朋友们惊诧的目光。他们肯定认为我醉了,而我也确实差不多了,只是没到神志昏迷的地步。我能够清楚地意识到红花瓣干涩的回味不错。我又采了几片送进口中,同时分给了身边的朋友们。他们惊讶、为难,有的干脆不理会,一丢了之。但我仍嚼着,并强要他们吃。几个人扭不过,看着我可笑的举动,不觉也起了好奇心,小心翼翼地尝起花瓣来。结果,花儿很快只剩下花盘,连花蕊都吃完了。后来,连旁桌上的玫瑰也拿来享用了。从此以后,只要有机会,我什么花都敢吃。
这里我想告白几句:故事跟事实略有不符。实际上,那天晚上,我已酩酊大醉,第二天自然什么也记不起来。过了几天听友人说:那天,我突然拿起玫瑰掰着吃,还强迫他们吃,他们才知道我已经醉了。我听毕大吃一惊,心里直想吐。叫我吃惊的倒不是吃花这一事实本身,而是脑中猛地闪过一个寒心的念头:我为什么不早点想到吃花呢?以上便是我开始吃花的由来。不过,我编造这个我不曾记忆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含义;我只是想用故事有鼻子、有眼地捕捉压根儿遗忘的时刻罢了。我从小说和电影里常看到人们在极度悲喜之余吃花的场面,可见我吃花与那些场景不同。我只是吃花,而不是想表演什么、揭示什么。
我们周围随处有花。我常常吃花。自那以后的不长时间内,我吃了不少花。有些人见状,说花毒甚厉,尤其花田农药用得多,劝我勿乱吃。他们说得也是。不仅种植的花草如此,即便旷野和农田四周的野花也是如此。但我不想就此罢休。我边吃边感到一种超越农药之虞的喜悦。特别是菊花下酒,直到第二天早上,虽经胃中的消化,打嗝仍满嘴菊花香味。不论香味优劣,这分明是一种陌生的经验,而这陌生于我意义重大。
除了可食用的刺槐、菊花、杜鹃、迎春等外,一般的花都没有什么味,且很苦;香气浓郁的花,就像喝香水、用化妆品,令人作呕;特别是色彩绚烂、模样夸张的进口洋花,其味更是糟糕透顶,就像吃撒了香水的白菜根。所以我喜欢吃色态皆淳、不争奇斗艳的花儿,两者的差别就像家乡牛肉跟进口的肥牛肉。然而,生活总不能遂人愿;吃或不吃,吃这或吃那,都得看当时的情形而定。实际上,我第一次吃花,也不是沉湎其中,乃是因对花儿我有权选择之故。吃与不吃,于我各占一半比例。
花的故事固然要紧,但现在得讲一个与此相关又相异的故事。我想到了同性恋,至于是女是男,这没有关系,不过比起女子同性恋,男人的同性恋被看作更肮脏可恶,更加忌讳,所以更适宜这类故事场合。那么我是否有点不分场合乱弹一气?不管怎么说,我步步为营却是事实。有时侯,我不觉迈了几大步,却也不曾提心吊胆。因为我即使步履轻盈、纵横自如,那也只是八九不离十。
临到开讲,我才又一次意识到我的故事又简单又明了。当我把又香又美的花朵不用鼻眼享用,却放到嘴里咀嚼时,我对自身迟早同花构成新的松散关系感到惊讶。尽管它被判定是非社会、非效率、非真实的,但正因为如此,它就提供了确保一种全新伦理的余地。如果扩大吃花的选择权,那么同性恋便可以越过社会规范的空白与之沟通,成了个人自然而然的选择问题。
大凡这类伴有深刻争论的问题,我有个格外相知的朋友相助。用寥寥数语说清这一烦难微妙的同性恋问题,并非易事。那就先聊一会儿别的吧。有一天,我跟他偶然相聚,谈起了我们男人间的同性恋话题。借着酒兴我们谈得相当激烈,以至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
“直截了当地说,无论是女人对女人,还是男人对男人,其精神或肉体的爱情关系,哪怕是得到默认,这社会都将会迈进一大步。你想象一下吧,特别是男人可以彼此相爱并被社会所接受,那不是混乱,而是明白无误的和解呢。”
“生活在这摩肩接踵的世界上,社会却对彼此相爱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而个人的隐秘意识也不能对它越雷池一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个一开始就压制个人自发自由的规定,接着是否对我们的感性再作全面规定呢?”
“在我看来,人类历史被男人之间的血腥斗争所点缀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上不断排除男人之间相爱的可能性。既然相爱是多余的障碍,那就只能仇视和杀戮。比起爱情来,友谊要逊色得多。一般地说,我们对相爱者宽大得多。男人相爱违背自然法则?那么,何为自然法则呢?超越维持生活所需的防御和攻击,仅仅出于私利而杀戮成性,这算是顺应自然法则吗?具有高度智慧的人类,需要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互爱互谅的新的自然秩序,唯有这种秩序才可以实现一切类型的爱情。”
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8)
“总之,人如果脱离了爱他人并为他人所爱的欲望,那会有什么价值?”
“女人之间的妒忌、男人之间的角逐是什么?想得单纯点,同性相爱不就等于扩大我们幸福的可能性吗?”
“我们应该承认,同性恋也许是隐藏在我们身上的属性。它自古就一直存在,尽管作为异类处置。那么说,精神病患者就不是人吗。”
“赋予人选择的自由,世界不见得马上混乱起来。因为人类的生理构造在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我们既能运用这一自由,也可以完全由自己来合理解决其后果,没什么可以踌躇害怕的。但是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因为这得跟人类的整体文化开仗。虽说有些地方已有成功的先例……”
突然,我们中断了对话。不知为什么,我们越讲越感到心里不踏实。过了许久,我们才重新开口,但语调变得缓慢而无力。
“我们说是谈同性恋,但后来为了某种平衡,却得出了我们大家要当异性恋者的结论。”
“你爱我,我爱你,这可能吗?我们是想真正拥有这种可能还是想当一回浪漫主义者?不是用心性而是光凭头脑。”
“我们也许做不到;但这样思考下去,下一辈人就有可能,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兆头。但即使如此,现在谈完全自由的爱情和同性恋不过是拿我们的自由主义理念生搬硬套罢了。”
“就算我们刚才说的话千真万确,但把性自由的问题过分聚焦在同性恋上,模糊了的核心所在。”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话题。我吃剩的几片石竹花瓣落在桌面上。我们为什么会如此软弱无力?为什么我们的思维、语言、感性以至行为不能一以贯之呢?我无以继言,表情呆滞,双肩低垂着。我把散落的石竹花瓣拢在一起,用手指尖点碎,嘴里感到一种莫名的苦涩。关于同性恋的话题,就这样不得不结束了。尽管我期待有更好的机会漫谈同性恋,但现在的我不同于故事中“我”,早就感到苦涩,难以启齿。那么内心有什么在可怕地压迫我,令我不得畅所欲言、苦涩不堪呢?为了探本穷源,我再讲个故事。
然而,我的故事早已停滞不前。我本以为故事初具规模,不料只是抓住了几条插话掩盖下漏网的小鲤鱼,白流了很多水。这使我感到沉重,但也无奈。不过我想,从头开始,或者与开始同步结束,毕竟是两回事。当然,这故事并没就此结束,但也总得告个段落才是。从这意义上,我想再讲一个也许操之过急的故事。
故事讲到现在,我暴露了多处疑点。所以,面对投向我的疑惑的目光,我会欣然告诉大家:我是一个性变态,而且自己也真地这么认为。但这一坦言,将会让那些想窥视性变态隐私的人们感到扫兴。我完全理解这一点,但别无选择。“我是个性变态”跟“我在说谎”一样,都有一种强加的语感。因为人作为无法完全摆脱性欲的生物,一般地谁能说自己不是性变态呢?由此看来,我完全是个性变态者,即使从日常的意义上来说,我也有被人称作性变态的勇气。
我的基本立场是:根本不存在所谓性变态,只有一种被称作性变态的分类,一种幽灵般的存在。然而,如果人们非要用他们爱用的称呼叫我性变态的话,那也可以。他们之所以这样看我,首先是因为我不承认他们认可的性变态。如果把几种性格倾向定为性变态的话,那么理所当然地人都有各自的性变态,而且对此也无奈。也许是我平时准备这类性故事的缘故,近来我一天里的许多时间,除了睡觉,身心两方面都跟“性”的物理精神之物相连。就是睡觉,因为有梦支配,也不能排除在外。从这意义上,我是个性变态。所以,我把一切归结为性欲论,最终沉湎于“性”,双眼迷茫,赤身裸体地站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总之,把我看作一个性强迫症患者,大体上是不错的。整天泡在性感之中,或者被“性”的影像所煎熬,在自认为正常或道德中庸者看来,不正是一种性变态吗?我比谁都清楚那些对这类咨问说“不”字的人。不过,他们的断然否定,并不是对我微妙质问的回答,而是他们固有的、缺乏反省精神的自我暴露。总之,在我周围遍布“性”的情况下,所见所闻自然刺激性感,使我始终处于性兴奋中。我想强调,正是这一点将使我继续写下去,并以上述几段文字告个段落。
一个性变态者的手记反馈的目光(1)
我在前面以相当露骨的口气聊到性轶事,现在准备照此开讲新的一章。但说到这份上,我感到甚为有趣的是,说广义的“性”和狭义的做爱之前,我为什么不先说说涵盖此二者绰绰有余的爱情呢?我为什么不谈爱情,却先想到“性”,并以此开始长篇大论呢?这是因为不论男女,一打照面,首先想到的都不是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