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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雨跪在祭祀公主的身边,猛然想起了什么,回首怒视着血中少女,“依露,都是你,是你把姐姐害成这样的!”
身体剧烈地颤抖着,依露强撑许久的膝盖软化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眼泪决堤似地狂泻而下,“不……我不想这样的……我不想伤害姐姐啊……”
她的脸色泛出一片死灰,黯淡如黎明前消失的晨星,再无光彩。
祭祀公主抓住了妹妹的手,阻止了飞雨要冲过去的动作,“依露……”
“姐姐……”
“快点走……离开这里……离开西洲……”虚弱让这内心坚强的祭祀公主连话都说不完整,待到她强自说完这些字,便再也支持不住,晕了过去。
“姐姐!”飞雨声嘶力竭地悲呼出声,泪如雨下,继而,一双满含愤怒的眼睛紧紧盯住了那边跪倒在地的金发少女脸上,燃烧着怒火的眼神仿佛可以焚毁一切。
依露的头脑中已是一片空白,她忽然觉得身体里冰凉寒冷,禁不住抱着身体蜷缩了起来。
黑袍男子手指一弹,一颗黑色小火球飞了出去,“嘭“的一声,在依露身边炸出一个深达五寸的坑来。
“快走!”低沉的声音里压抑着愤怒,然而他却不能不顾及那个为了妹妹奋不顾身的女人的感受。
如梦初醒,依露狠狠一拳砸在地上,撑起虚弱的身体站了起来。
“好好照顾姐姐!”她看着那个昏倒在地的女人,银牙咬破了嘴唇,终于转过身去,蹒跚着走了几步。
飞雨没有看她,冰冷的声音却刺入依露的耳里,“这次我不会拦住你,但从今以后,我必会将你抓回来。你把姐姐伤成这样,我不会饶过你的。”
依露强忍心底悲痛,低声回了一句,“我答应你……我不会死在别人手上……我等你。”
曾经的青梅竹马,被秋风无情撕开,从此天涯相隔,叹泪光里闪烁杀气,再见便是仇敌,这种无可奈何的现实有一个惨伤的名称,唤作“宿命”。
一骑黑马从远处狂奔过来,马上的少年一把拽起依露,拉到身后,并不停留,转瞬间绝尘而去。
黑袍人看到少年那张秀美的脸,轻轻笑了一下,“到底是太子殿下。”
当岑岑竭尽全力跑到中央广场时,没有看到一个人,眼睛过处,一片狼藉,不由得颓然坐在了地上。她想不出什么头绪,只好“哇哇”地哭了起来。
魔历三五三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依露被祭祀行会除名。
魔历三五三九年十月三十日,飞雨晋升祭祀行会见习长老,负责追杀依露事宜。从十月三十日到来年五月,追杀行动共计二十四次,每次均以失败告终。五月之后,依露从魔界西洲的土地上消失无踪。
魔历三五三九年十一月六日,祭祀公主辞去祭祀行会会长职务,因“包庇罪犯”之名被放逐到边远山区。在修养一年之后,病体康复,却再不能使用任何祭祀技能,因为在十月二十一日那天,强行施展燃烧生命的“神圣契约”,让她的身体再也不能负荷任何元素的反噬。
魔历三五三九年十一月十日,漠西风当上了祭祀行会会长,他终于看到自己筹谋许久的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但他自恃两朝老臣,目中无人,做事全凭一已所想,极不得人爱戴,连当代魔王也看他不顺眼。不出一年,在各种弹劾声中,漠西风离开了会长的宝座。
魔历三五四四年三月三日,魔王卡卡罗帝斯赐飞雨“教皇”称号,是年,飞雨芳华十九。但她威震西洲却不是因为如此年轻就成为祭祀行会的领袖,而是她在一年后所做的事。
次年,飞雨在全洲集结登记在册的祭祀法师三千七百名,从中选出了一百九十一人组成专属战斗部队,让人跌破眼镜的是,这一百九十一人全是女性。魔王悦而赐名“诺亚方舟一九一部队”!
第二卷 乱世少年行 第154章 继续走江湖
紫色的长发在水面上飘着,无语把头扎进了小溪,冰凉的溪水让他觉得精神大振。春天的水还是很冷,他却抛了衣服坐在水里,小时候他就是这么被训练的,所以对此倒也并不在意。他探出头来,坐直了身体,靠在一块岸边大石上,悠然自得地看着天空。
溪水潺潺,滑过他的的身体,冰冰凉凉的,刺激得他体内的血液加速流动,体表开始灼热起来。他很享受这种温度的水,不像冬天的寒冷刺骨,也不像夏天那么温暖适度,最是适合长期修行的人了。
自从结识了红杏那些人,他这种习惯似乎都要退化,虽然他也怀念泡热水澡的日子,但他却知道那样对修行没有什么好处。其实很多时候他也在想,为什么我要这么老实地去过这种修行的日子呢?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还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怕被别人杀了?他很不愿意再想起金莲山的那次战斗,但他场景却已深深烙在了脑海里。他猛地甩了甩头,头发上的水随之四散出去。
天气不错,蓝得有些透明,看着很是舒服。风柔柔地吹过来,水面便有了一圈一圈的涟漪,无语的上半截身体突然寒气一片,禁不住颤抖了一下,“有点冷了呢。”他张目顾盼着。
岸上放着衣物,紫色的鲨鱼皮制的护腕被随意地抛在地上。离开朝阳山后,他便一直没有戴上这个护腕,他现在总是从护腕里闻到血腥味,这让他觉得很不自在。然后他看了钱袋,那袋子瘪瘪的,从来没有装过超过三两银子的记录,这又让他觉得很丧气。
看到了钱袋,便很苦恼地在脑海里浮出芙蓉脸庞玫瑰唇、冰雪肌肤凝玉骨来,那么妖艳的人儿却像极了财神婆婆,无语顿时黑了脸。
小溪延伸到远处看不到的地方,周围一片树林里满是春天到来的生机,花开了,草也茂盛了。这无疑是个踏青的好地方。想象中,此地该是有钱人举家来春游的,或是多情公子带着温婉少女来示爱的,又或是翰墨文人来采风作赋的,如今倒被自己一个人独占了,心里不禁有些得意起来。是不是该留个“乱武星无语到此一游呢”?说不定以后这里就是名胜了呢?他傻傻地想着。
惬意地闻着花草清香,听着风吹树林发出的清幽声响,无语感觉到体内的精神热烈而澎湃,若不是溪水的冰凉将他的神智清醒过来,只怕他会飘飘然飞上天去。想到这,他傻傻地笑了,“若是就这么飞上天去,我大概就是超人了吧。唔……天上飞着一个裸体的男人……听说超人有穿内裤的……”他终于还是放弃了飞天的想法,虽然,他也很想试试裸体飞天的感觉,但长期的道德教育还是制止了他这个疯狂的念头,这也说明精神文明教育对于人类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旁边的草丛里几只小兔子跑了出来,楞楞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无语觉得很是恼火,瞪着那几只小兔子,“胆子真大啊,居然敢偷看我洗澡!信不信我把你们吃了!”
兔子们像是不怕他,红红的眼睛转了转,还是赖着不走,仿佛在说:“小样的,敢闯到我的地盘来!我的地盘我做主!怎么地!”
无语很是恼火,眼露凶光,“这么有种是吧?”顺手抄起一个小石头来,作势欲砸。
不等他动手,“嘣”的一下,脑袋上被什么东西砸中了。无语更加来火,举头看去,树上几个小松鼠正拿松子砸他。无语没辙了,只好缩回水里,露个脑袋在水上,举起双手,“行,算我输了,成不成?咱们休战吧。”
兔子和松鼠是和平的生灵,原本也没打算跟他打架,见他可怜兮兮的样子立刻就很大度地宽恕了他。它们打闹说笑着跑了。
看着松鼠在树上轻灵地跳跃,无语的脑海里又浮起了那绿色的身影。相思山,竹屋门扉,那绿色的身影倚门而立,痴痴地眺望着门前小路,那绿色身影的肩头上,同样也是活泼可爱的松鼠。幸福的感觉从心底浮了起来,瞬息后辈苦涩绕住了,无语苦笑了一下,“你现在还好么?当真是你把我们的行踪泄露给敌人了么?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浸到水里去,忽地挣出头来,神情变得开朗了,“不过,我还是相信你,你一定不会害我的,一定!”他懒懒地从水里爬出来,擦干身体,穿上了衣服。
当他拿起那件蓝色的外衣时,幸福的感觉再次传遍全身,摸着这衣服,衣服并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制成的,连中品也称不上,只是价值一两银子的平纹双面布料,但无语每次穿到身上都觉得充满力量,并不是因为这衣服的透气性好,而是因为这衣服是幽岚在冰原北洲寒冷的夜晚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每一寸都浸满了伊人的似水柔情。衣服握在手里,依稀感觉到她身上的淡淡幽香,无语有点痴了。
“我在干什么呢?这种‘伤春泪眼向花丛’的事可不是爷们该干的事吧,那情节该出现在都市言情小说里才对,本书纯粹是打架的。”无语摇了摇头,想把这感觉赶出心里。他还是穿了这件蓝色的衣服,仰天深吸了一口清香,换了轻松的心情,举步而行。
“不知道那几个家伙怎么样了?该是到了玄月关吧。也不知道林妹妹有没有帮我去送信给他们。管他的,我是游侠来的,一个人到处晃才是正经,自从被那些家伙缠上,我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总算是摆脱他们了。哎呀,游侠的考试时间过了啊,怎么办怎么办?气死我了,都是那些家伙害的,搞得我到现在还只是见习的,浪费我的青春哪,得让他们赔我青春损失费。不成,这么送上门去,只会白白便宜了那个女魔头,离她远点才安全,嗯嗯,接着走江湖吧,这样安全系数大很多。”
下一刻他又苦恼地抓起头发来,“哎呀,这是哪里?完了,又迷路了……可我为什么要说‘又’?”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找姑娘!”
少年的歌声在林中飘荡起来,惊起林中飞鸟扑腾。然后就是少年的一声叹息,“为什么我不会喝酒啊”
第二卷 乱世少年行 第155章 大将军登场
玄月关地处朝阳山与日暮山的夹缝处,紧扼着黑蛮南洲通往炎龙东洲的咽喉,自古以来便是东洲防御南洲进犯的门户。朝阳山与日暮山同样雄壮险奇,山势挺拔,高耸入云,非人力可以翻越。两山间的夹缝阔达七里之距,玄月关的建造便是根据地形而建,和平原的城池不同,玄月关只有前后两个方位,每一面设六个城门,合共十二门。城分成内外两个部分,内城与外城间留出一里左右的空间,若是敌人攻破外城,那这一段距离便是极有效的杀敌场所了。内城与外城同样高大,城墙高六丈,一排排全是箭垛女墙,了望塔立起十数个,站在上面的人仿佛可以看到很遥远的地平线。青色的砖墙上遍布痕迹,那是几百年来的攻城战中留下的证明,也见证了这东洲第一雄关的血腥历史。
此刻通往内地的道路上,一片黑色森林拔地而起,阳光照在这片森林上,明晃晃全是反光,锋利得像是可以刺瞎人的眼睛。那是一支两千人的步兵枪阵。阵前排开三十三匹黑色骏马,每匹马上都坐着一名骑士,清一色的黑色锻钢环锁铠,清一色的黑色点钢枪,清一色的黑色佩刀,看上去一个个威武不凡,气势逼人。十数面大旗被士兵高高举起,“忽啦啦”响着,迎风招展,白底黑边,纹着盘旋腾云的红色龙形,煞是醒目,这便是炎龙东洲的战旗。其中两面大得超过一般旗帜,更为耀眼,那是两面金黄色大旗,被两名黑甲骑士高擎,犹如凌云之鹤,傲然不群。
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