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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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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挥文字第二大功能用一整夜的时间给我讲述了她的故事,从何捡珠到何剪烛的故事。我则用文字第一大功能把它概括为以下一段文字:

她生在渔岛,母亲是渔民的女儿,父亲是首都送到岛上参加劳动改造的右派分子,姓何,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据说学问比岛上唯一的“识字先生”还大。既然右派分子和知识分子都叫分子,人们也就含糊地称他为“何分子儿”。

何分子同大多数下放青年一样,顺理成章地同渔女相爱,结婚,生女,又顺理成章地抛弃了她。生剪烛的那天,何分子下海捕鱼,捡到了一枚珠蚌,惊为奇迹。于是给女儿起名捡珠,小名珠儿。

珠儿五岁那年,何分子回京去“活动”。珠儿母亲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何分子沉吟半晌,却推推眼镜念出一首诗来: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母亲大字不识一斗,却死死记住了这首诗。还特意请“识字先生”给恭楷誊写出来,命珠儿一天念三遍。

一天母亲一边给鱼开膛破肚,一边听女儿念诗。忽然发现新大陆般叫了起来:“珠儿,你把那第三句再念一遍给妈听听。”珠儿便奶声奶气重复起来:“何当共剪西窗烛。”

何当共剪西窗烛?母亲满面红光地重复着,忽然发现这句诗的第一、四、七个字断下来就是何剪烛。何剪烛,何捡珠,这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渊源?或许竟是丈夫的良苦用心?丈夫偏偏在临走前念出这首诗,一定是有着什么玄机。

可怜渔女,并不深懂这首诗的真正含义,却凭着一腔热诚断然决定将女儿改名为何剪烛,只是她至死也终未等到丈夫归来,与她共同再剪西窗烛。

八岁的剪烛埋藏了母亲,一个人也不告诉,沿路乞讨,硬凭两条腿走到了北京。一年后终于找到了已经另外娶妻生子的父亲“何分子儿”。何分子并没有薄待女儿,一样给她好吃好穿,供她上学读书。继母也待她很客气,只是太客气了,拿一个九岁女孩子只当作客人对待,逼得她只有寄读。

剪烛凭着她惊人的毅力和过人的聪明,连跳三级,顺利地读过小学、中学、大学,并分配到旅游局作了导游小姐。

故事讲完,东方已晨曦微现,她毫不造作地打了个呵欠,说了句:“哎,我好象还从没跟人讲过这么多话呢。”说罢打了个呵欠伏在我膝盖上倦极而眠。我轻轻拥住她,闻到她发丝一缕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

这以后,我一有机会就往北京跑。始终没有见过剪烛家人,却接识了她许多朋友,其中一个叫林漓的同她最为要好,有一天居然找上门来,问我:“你真的喜欢剪烛?”

【文】“当然。”我说。

【人】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又问:“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书】“结婚?”我愣了一下,摊摊手说:“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屋】“难道你不打算娶她?”她睁圆了眼睛。

我想了想,决定老老实实地回答她:“我只是个打工仔,从香港郊区挣到中环,那点导游薪水除了付房租就只够一日三餐了。我根本没能力组织家庭,我不可能把剪烛接到香港,也没想过要回来内地。婚姻,太现实也太遥远了,我爱她,可这同结婚无关。”

林漓严肃起来:“可是剪烛会怎么想?她从小在心灵上受过伤害,把感情看得很重又很可怕。大学时,校内外都有过好多优秀的男孩追求她,可她始终不敢接受。但越不轻易动情的人一旦动起感情来就越会认真,现在她这么相信你,要是你辜负了她,她会受不了的。”

林漓的话让我也不由不严肃起来。剪烛的认真吓住了我,我并不想伤害她,于是向她辞行,说我打算辞去导游职务,和几个朋友做点小生意,以求稳定下来。

她不说话,沉默地帮我收拾行李。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不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她摇摇头说:“我不问,问了你也不会知道答案。女人的脚是跟着心走的,心到哪里,脚也会走向哪里;男人却是心跟着脚走,脚走了,心也就走了。”

坐在窗前,她低低吟起一首诗: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我扳过她的肩,只见她两颗大大的泪珠涌出眼眶,倏然滚落双颊。她举起一条嵌着颗小珍珠的简易项链带在我脖子上,哑着声音说:“这就是生我那天我爸在海里捡到的那颗珍珠,是我的图腾。我把它送给你,让它代我陪你走,好么?”

我不忍看她含泪的眼睛,一把将她揽在怀中,抚摸她长发如水,光滑柔顺,发丝一缕淡淡幽香。我闭上眼,心里阵阵作痛。

从此,这缕幽香便一直萦绕在我梦里。常常一夜乱梦,恍惚见到剪烛夜里来过,却总是记不清究竟梦到些什么,只是那缕淡淡发香若有若无,绕枕不绝。

两年后,剪烛忽然寄来一封信,信上说有个“很合适结婚的对象”向她求婚,可她始终心有所期,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等待的理由。

我很快地回了信,告诉她太美好的事或感情都只能点缀回忆,真实的生活是平淡的,我祝她婚姻如意。信寄出不久的一个夜里,剪烛又来了,不说话,只坐在窗前梳她的一头清香如水的长发,恍惚中,似乎听到她在低低地吟诵着一首诗,我知道是剪烛有话要对我说,可无论如何听不清楚。

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一晃又是三年。

三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功成名就,呼风唤雨,可却并不轻松,只为,我总是忘不了那缕清幽的发香。于是,我到底又回到了北京,想看看剪烛过得可好。

但我只见到林漓,她怨恨地告诉我:“你再也找不到她,剪烛已经死了!”

“死了?”我身心一灰,刹时土崩瓦解,化为虚空。

“死了,是在结婚前夜,穿婚纱从七层楼上跳下来摔死的,死时手里还握着你那封永不归来的信——”林漓哭出声来。

“死了。”我机械地重复着,一时弄不懂死的真正含义,“她竟什么也没有说就死了,可她该有话对我说的,她,她这么恨我?”我忽然意识到,剪烛真是来看过我的,就在她结婚前,她来我的房间梳过头,低吟浅诵,长发飘香,她是来向我告别来了,可是我竟没有听清她的别语,我真是太辜负她了,我再也忍不住,终于痛哭失声。

露儿流着泪缓缓摇了摇头:“她从没有恨过你,剪烛说过,真正爱一个人,是永远都不会恨的。她一直都在等你回来,一直到死,死,也是为了等待,为了再也没有人阻止她的等待——她死后,按照遗言,我们把她葬在康熙草原。她是有话留给你的,就在康熙草原你们定情的地方,等你看到了,也许,你会真正明白她。”

这,就是我现在回到康熙草原的缘故了。墓草青青,秋风翦翦,苍茫的康熙草原没有她的踪影,只除了那沉默的墓碑。冰冷的石碑上既不镌生辰年月,也未写姓名籍贯,就只有饱含深情的七个字:

何当共剪西窗烛。

第6章 9小时的爱情

我约狄可馨在湖滨路青藤茶馆见面,时间是上午十点。

想象中,所有的第三者都应该穿低胸露背晚装,蹬高跟鞋,留长指甲,而且精心地涂着腥红寇丹,不,也许我老土了,听说现今盅惑女钟爱的是黑色甲油。

十点差五分,狄可馨到了,我有些惊讶,因为早已做好久候的准备。很多女孩认为让男人等是她们的特权,但是这一位似乎例外,而更加意外的,是她的装束:白色大灯笼袖麻纱衬衫,浅蓝的LEE牛仔裤,双肩式黑色软皮背包,球鞋→文·冇·人·冇·书·冇·屋←,长长头发用一个简单的发环在脑后束成马尾,整个人就像西湖上的风,要多么清爽便有多么清爽。

但是我再一注目,不由暗吸一口气——不要小瞧了这身状似随意的打扮,其实用心良苦——那只背包是真皮卡蒂亚,鞋的牌子看不出,感谢主不是耐克,这女孩没那么张扬,可是那件白衬衫,老天,是三宅一生!

这身行头,怕要两三万才拿得下来,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地套在身上,好象要去参加学校露营。

我心中有数,难怪何真急于甩掉她,我有这样一个大手笔的女朋友,我也吃不消。但是老何一个月不过半万收入,拿什么来供养如此风流洒脱的一个尤物呢?

狄可馨对着我嫣然一笑,眼光里充满揶揄。我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瞠目结舌地瞪着一个陌生女子细看,像不像色情狂?我自嘲:“你的样子像中学生,我在想带你出来喝茶会否令人怀疑我轻薄无知少女。”

“你是夸我还是骂我黄熟梅子卖青?”女郎嘻笑,口气越发揶揄,“有规定说27岁的女人不可以穿球鞋仔裤吗?”

“27岁?”我小声惊呼,良心做证,绝不全是造作,“你的样子看起来顶多17岁。喂,拿身份证出来看看。”

她笑嘻嘻,递我一张名片,制作精美,中英两种文字,写着“round dancing(圆舞)”杂志总编。

总编?我吃惊,再没见识我也知道,现在做网络杂志的都是打工皇帝,普通编辑的收入也可以抵过我一个月推销提成。总编!难怪她可以穿三宅一生背卡蒂亚!

我在心中默念何真给我的贴士:狄可馨,职业女性,闽南人,独居杭州,在上海一家网络杂志工作,未婚。完了。

现在我知道,何真存心平淡,不愿承认婚外女友的不凡。我在心里暗暗跟老何发狠:现在暂时让你轻松快活,等你蜜月回来要你好看!

想到蜜月,倒提醒了我这次来见狄可馨的目的,我在心中字斟句酌不知怎样开口,最后也只憋出一句:“喝什么?”

她笑笑,拿起茶谱研究了一回,“天目雪蕊吧。”

喝茶也是这样清雅。我点点头,老老实实叫了杯苦丁,然后清清嗓子开始演说:“狄小姐这样高贵,一定认识很多朋友。”

狄可馨看着我,忽然笑得前仰后合,我莫明其妙地看着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这样好笑。

她有些不好意思,好不容易止了声,可是唇边眼角却全是笑意。她说:“你的样子,哈哈,对不起,我不是说你样子好笑,只是,哈哈,像黑社会开谈判,哈哈……”她苦忍苦忍,却还是忍不住,终于推开茶杯伏在桌上大笑起来。

说实话我实在不觉得穿西装有什么好笑,可是她笑得是这样痛快,让我不由自主地受感染,也就咧开嘴跟着一齐笑,一旦笑出,倒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的确有些可笑,也就一发而不可禁,两个人相对大笑,越笑越欢起来。

及至笑停了,两个人互看了看,又想笑,虽然努力忍住,刚才的陌生隔膜却全然消失了。

可馨抿一抿头发,还是笑笑的,声音却已经柔和许多:“何真常同我提起你,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不该这样笑你的,对不住啊。”

一个女人,到底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变出几种模样,我有些悻悻。笑我是因为我可笑,道歉却是因为爱屋及乌。我看看表,十点十五分,距离晚上开船还有整整九个小时。难道我就坐在这里让她笑我9个小时吗?只怕我肯她也未必肯。

我硬着头皮重新换过话题:“你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搞文的是不是多半能喝酒?”

“当然是茶。”可馨略带惊讶地说,“我还以为你知道,要不怎么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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