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公子有闲-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用意很明显,大家不要打了,吃吃喝喝不是挺好的么…

因为口说无凭,所以六牙大象可以作为一种信物,一种图腾,借此提出一个条件,即:大覃愿与邻边四国和平相处,互不进犯,倘若某一天违背此誓,四国便可集齐四尊六牙大象,制成号令中原七十二省的连兵符,到时里应外合,从四面围剿大覃。同理,四国亦不能无故骚扰我大覃边境,挑起事端。

以前听说书的时候,茶楼里的老秀才们对此就有诸多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制衡之术,也有人说这不是犯傻吗,把自己国家的兵力拱手他人…

但无论坊间如何揣测,众说纷纭,大覃皇室从头到尾一直没有给过一个官方说法。

几年之后,同安帝很不幸的英年早逝,留下一个话都还没说清楚的小太子,当然就是现在的祸水李翊轩,于是四国之一的甄萱便立刻借口撕毁契约,在边陲发动战乱。

国难当前,几个把持朝政的老臣却不是装死就是装瞎,通通不务正业。小伙计分析给我听:“徐敬业手握重兵,不去镇守边疆,反倒一直冷眼旁观;司徒端仪其实是个好人,可惜太过迂腐,没事成天抨击一个死了老公的妇人,目光短浅。至于蓝玉,声名显赫,暗地里却结党营私,收受贿赂高达几百万两。”跟着叹了口气,颇为同情的说:“孤儿寡母的,要压制偌大的朝堂,着实不容易。”

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观点也和坊间的大不相同,觉得十分新鲜。

小伙计说,内忧外患之下,皇后这个急性子不高兴搞什么垂帘听政了,自己披上了龙袍,登基加冕,成了武皇。既然大家不听管束,那就杀鸡儆猴,先是雷厉风行的处置了司徒端仪,跟着再灭蓝氏一族,手段十分果决。

由此可见,光靠耍嘴皮子功夫是没用的,关键时刻还得靠武力解决问题。如此霸道的龙气之下,墙头草们一个接一个表态,高歌忠君爱国。很快,大覃便联手大夏,一块儿灭了甄萱。

据说出征前,武皇曾特地吩咐过手下的将士,务必要将甄萱的那尊六牙大象带回,无奈战后回报,两国军士在甄萱几乎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刻着‘宁靖’二字的六牙大象。而事后,凯旋而归的将士们一律加官进爵,唯独一个军师,请求告老还乡。

从今天的情况来看,郭刑手里有一尊大象,可见他就是当时那个军师。悄悄收藏这尊大象,以图日后奇货可居。但这种事情,拿捏得好可以飞黄腾达,拿捏得不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他的下场很好的印证了第二种可能。

只不过有一点,我无论如何想不太明白,百里红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要六牙大象做什么?

小伙计白了我一眼:“当然是做连兵符啊。”

我‘啊’的一声,赞叹道:“真没看出来她有这份心思,要做女皇帝啊!好有大志!”

小伙计抬手压着额头,无力道:“当然不是啊,唉,她背后有人。”继而耐着性子同我解释道:“你刚才自己也说了,婆娑教为的是皇位,那逍遥门自然也是。百里红是逍遥门的一分子,理所当然要为她的主上尽忠。”

我想了想,总结道:“我明白了。百里红为了得到六牙大象,设计杀了郭刑。郭刑死前在戒指里藏了纸条,随后自己往大象上磕,好让同伴发现凶手杀他的真正目的。而后婆娑教要找出细作,再用戒指当诱饵刺激凶手,百里红上了当,跑去找郭夫人灭口,跟着中了圈套。”

他点头:“没错。”

“那薛煜琛是不是…”我踌躇道,“他既然听命于金公子,还主动接近白雅问的父亲白知县,表面上看起来应该是谋反党婆娑教的,可我知道不是,所以…他是不是也和百里红一样,是逍遥门的?”

“嗯,所以那一箭他才必须要射。懂了吗?”他捏了捏我的耳珠,凑近了沉声道:“我知道你的性子,尤其是如今阿红生死未卜,你一定不肯放手,势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可我和你说这么多,不是跟你说着玩儿的,是想告诉你,这件事不是你能管得。不要轻举妄动。答应我,好吗?”

他鲜少这样严肃,我便不与他辩驳,以防他又要无情无耻无理取闹,只默默地应了。

但阿红是我的朋友,哪怕她做了天大的错事,就算是她此刻已经死了,我也要把她的尸首找回来。这是我能为朋友做的,最微末的小事。

☆、甜水相福利——床上把心谈

转眼;冬天悄无声息的靠近。

我除了偶尔和窈窕还有四娘去茶楼里听戏,借此交换情报;其余时间都安分的呆在家里;生活波澜不惊,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和小伙计斗智斗勇了。

归根结底;是在于我俩对于饭后运动所持不同意见罢了。

小伙计觉得冬天太冷,不如将家庭活动从院子里改到室内进行。

我痛定思痛道:“琴棋书画?陶冶情操?”

他否决。

“那打坐练功?”

继续否决。

我苦思冥想;建议他做家务,有利于身体健康,甚至苦口婆心的念了一段:“天将降大任于凡人也;必先苦逼其心志;劳累其筋骨……”

小伙计通通否决!!!

最后;他表示既然这项员工福利是独独为他而设,就要由他来决定到底进行什么活动最为适宜。而他不单身体受伤,更因为我在他和薛煜琛之间摇摆导致他心灵受伤,情感需求空前剧烈,要大大加强交流力度。

一通废话自白之后,他将这项要求归结为四个字:床上运动。

理由是,在他受伤期间,我的‘呵痒痒’可以说是他精神上肉体上唯一的安慰,所以即便是伤好了以后,这项运动非但不能取消,还有待巩固加强。——从每晚临睡前一次,变为一天两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和谐又人道。

我无奈答应了他的要求。

紧跟着再下一城,不但要求我每次出门都必须获得他的批准,在确定我不是偷偷去见青梅竹马之后才肯放行。外出归家后的第一件事也是要先扑到他身上让他抱抱才算完。否则就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后来则愈加残暴不仁。不单单是夜里早上一天两次,白天更是索求无度!只要他想到,就把我堵在楼梯转角处,按在书房墙壁上,又啃又咬,吹得浑身发麻。

丧彪刚开始还比较淡定,直到有一次小伙计将我拎到书房,翻开一本医书向我请教身体的经络穴位分布,丧彪钻进来的时候,刚好目睹我的手在他背部脊椎处游走,他的手则摸在我的腰间,此情此景,狗中之霸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口叼住小伙计的裤脚将他拉开。“汪!汪汪!!!”

小伙计讪讪一笑,退开了,怎知夜里头依旧将我当作枕头,还不容许反抗。一旦我表现的有所不满,他就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嘘,屋顶上有人,乖,别动。”

灼热的呼吸见缝插针,直钻入耳朵,有类似喜悦的情绪点点荡入我心底,于是小红桃完全不听从我这个主人的指挥,飞速跳动得快要令人窒息。我唯有咬紧牙关,双手握拳,负隅顽抗着。

年关的时候下了一场冬雨,院子里的梅香渗进屋内,芬芳中带着冷意。我和小伙计的主仆关系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空前胶着。

小伙计说,冬天要抱在一起不会冷,下雨要抱在一起不会冷,刮风了抱在一起更不会被风吹走。

总之,各种理由,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将呵痒痒这项床上运动再次升级成剧烈运动——摩擦生热。

结果一不留神当天夜里摩擦的太狠,导致浑身发烫,热度久久不散。我惴惴地问他这可会产生钻木取火的效应,最后自燃?

他垂着脑袋跑去洗冷水澡灭火。

为此,我又内疚又纳闷,想着小伙计若当真会自燃,不如干脆以后不要摩擦了,也不要剧烈运动了,况且他都能洗冷水澡了,可见身体已经大好,不如分房睡吧?!

小伙计得知我的这一想法,立刻哀怨的望着我说:“这是病。”

我大惊失色:“哪儿病了?”

他哭丧着脸向我阐述,这种鲜为人知的疑难杂症被称为:精虫上脑。

照他的逻辑,这可比外伤来的汹涌厉害的多,是内在的,深层次的病症,所以他强烈抗议分房睡,绝不容许我离开他这个病号。

我大惑不解:“怎地医书上没有记载?是何症状?”

他说,这是肝火太旺引起的,具体症状表现为,摸了还想摸,抱了还想抱,亲了还要一亲再亲。但这都是量化的,具体的质变则是要深入,深入,更深入。

他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叫我无地自容,倘若我的医术能再高明些,也不至于他有病而我却不知道。于是我埋头钻研医书,三天三夜后,终于写下了一张温和调补的方子。

小伙计百无禁忌,来者不拒,进补的十分欢乐,偶尔有几次补过头稍微流了点鼻血,问题也都不大。只是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副作用,便是每次补完都会将我按在墙壁上,蹭到我脸红的像关公。

以前或许还留有余地,贼爪子跃跃欲试的,不敢冒进,现在干脆一上来就命中红心。可怜兮兮的我好不容易趁他忙别的事情的时候,抽身溜到书房拿镜子对着胸口验伤。

他却还是似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不知从何处猛地窜出来,对我嘻皮笑脸道:“咦?你在看什么呀?”

当是时,我衣襟半敞,贼溜溜的小伙计立刻就发现我的小红桃上有一圈淡淡的红痕,随后看了一眼院子里的梅花,感叹道:“着实应景的很呐。”说完,狼爪子再次一把搭上来……

等到了正月里,突然下起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和小伙计带着丧彪出门堆雪人,嘻嘻哈哈的滚作一团。

玩得累了便回屋烧了一盆炭火,丧彪和酱爆围着炉子取暖,金黄色的火焰烧得炙热,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亦正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会心自然的,不带敷衍的。

我问他:“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佯装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又反问我:“你觉得呢?”

“唔,原来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是因为所以,没什么道理的事。”就像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薛煜琛,长大了嫁给他也是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不该离经叛道,不该探寻深究。

“那现在呢?”火光里,他的笑意很浓,长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条弦月的影子。闲闲的,不骄不躁,耐心的问我:“既然你说原来,那现在呢?”

“现在…”我摸着下巴故作高深,“现在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夏天里喝了一碗冰水,或者冬天里就着火炉那样。”

他一脸哭笑不得:“如此,两者有何分别?”

“当然有分别。”我捂着心口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真要说分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说完丢了一块肉骨头给丧彪,看它啃得称心如意。但其实周围如果还有肉包子,精制上等猪头肉什么的,想必丧彪也不见得对肉骨头这样情有独钟。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需要,是顺利成章,是化繁为简,是没有选择。可如果有选择,就会一一区分出来,究竟什么是需要,什么是习惯,什么又是喜欢。

我对着火炉嘀咕一句:“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意深,大概如此吧。”

他笑眯眯的将我搂过去,只觉得眼前有一阵短暂的晕眩,紧接着额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跟着扫过下颚,鼻梁,眼睑,唯独绕开我的唇。

我挠墙,捶地,揪头发。怎么渡一口气就这么难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