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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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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尾窈窕

【】

☆、甜水乡特产——头号女流氓

平州当地人大抵都听过这么一句话:珞珈山下甜水乡,特产女流氓;碧水渡上江汀阁,住着小霸王。

这句话有两个重点关键词:一是女流氓,二是小霸王,合起来形容的就是一个霸气外露的女流氓,刚好就是区区不才在下我了。

依传言所云,本人可怕的程度与哪吒,悟空不相伯仲,就连我的画像也捎带着有几分杀妖镇邪的妙用,贴门上可保家宅平安,放床底可治月事不调,真可谓人见人憎,鬼见鬼哭,妖魔绕道而行,唯恐避之不及。

凶残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好像谁家的公猪数量突发性密集增长乃是由于我不小心手滑撒了些春日散下去,又或者哪个采花贼刚好不凑巧与我狭路相逢,下场多半是被我打得满地找牙,后来更是甚嚣尘上,发展到珞珈山甜水乡方圆三百里天气异常也赖我,寡妇再嫁鳏夫再婚也赖我,铁树开花老蚌生珠也赖我,事无大小一概都与我——燕子汝,脱不了干系。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说书先生在大树底下摆了个摊儿,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翻来覆去,老调重弹。除此以外,还给我按上了一个新罪名——抢劫美相公。

事情源于我三日前上山采药,偶然间窥得一枚俏寡妇同壮汉搂搂抱抱,呻吟不止。她衣不蔽体,身上红点密布,壮汉则是满脸憋成了紫红色,阵阵低嚎。我见他俩反应如此剧烈,生怕他们是中了山林瘴气,便好心的上前问了一句。“你们需要帮忙吗?”

他俩却跟见了鬼似的抱头鼠窜。

如此一番行侠仗义,在说书先生口中被活活加工成一个女流氓意图调戏良家妇男的故事,甚至言之凿凿期间我手段如何如何毒辣,面目如何如何可憎,引得围观者连连摇头,大叹。“作孽啊,作孽!”

我原先只是在树上打瞌睡,听到这里登时火气,便想下去教训他们一顿。

只不过堪堪就在此时,不远处扬起一阵尘烟,滚滚飞沙走石中,一匹黑色良驹英挺的迈近。

坐上之人素衣简袍,秀直温雅,正是我的未来相公薛煜琛,事实上,我等了一上午就是为了等他。

按理说,一过及笄之年他就该要将我迎娶进门,可不知怎地,他近来的表现着实令人费解,总是说:把女诫背熟了就娶你…把鸳鸯绣好了就娶你…把案子破了就娶你…

我纳闷,难道这些事儿不解决,我们就一个不嫁一个不娶了么?

尤其当我看到那些从他身边经过的女子跌帕子的越来越多,问路的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女扮男装谎称自己是赶考书生的,我每一天都有一种被杀猪刀横在脖子上的感觉。于是只好下定决心暗中跟踪他,协助他早早将案子破了,我俩也好举案齐眉。

此时此刻,我躲在一棵高高的大槐树上,自以为将行踪隐藏的很好。默默地看薛煜琛利用职权将散布谣言的说书先生及围观的众人驱散,再默默地看他双手负于身后,立于一汪碧水葱茏草木旁。

杨柳堤岸晓风轻,他长身玉立,衣角的墨竹随风轻荡,忽隐忽现,周身的气韵一如远处高山岿然不动。

我为之心旌摇摇,下意识便拨开一片树叶,想将他望个真切,却听到他微微叹息一声说:“下来吧。”

三个字。言简意赅的指明我的藏身之处已经暴露。

他转过身来,同时手上也多了一样东西,是香喷喷的鸡翅膀。我心里顿时像流进一汪清泉,跳下枝头,冲到他跟前,笑嘻嘻道:“我不要吃鸡翅膀,我要吃你。”

几个衙役在旁边嗤嗤乱笑,适逢夕阳晚照,落日余晖将碧水照成一碗金汤,一并照得他脸上有淡淡红绯。

他将我抱上一匹马,清了清喉咙说道:“别胡闹了,我是去做正经事,你快些回家,没事就抄抄女诫女训什么的…”

又来了!

我苦哈哈的点头,负气一扬马鞭。

沿路疾驰回家,风风火火地打开江汀阁的大门,已是月上柳梢。

水珠点地,叮叮咚咚,不久便积攒成小小池洼,春雨如丝,细润万物,我于屋内就着一星烛火,自斟自饮。

梨花白将尽时,雨势已然作大成瓢泼,将屋顶打得噼啪作响,一时有如战鼓齐鸣。我由此被激发出几分豪情壮志,当场立下一纸军令状,洋洋洒洒写道:扑倒薛煜琛,圈养美相公。

只是正自欢喜着,还没来得及挂到墙上,猛地抬头看到屋顶中间凭空破开一个大洞,庞然大物就这样从天而降,掉落在我眼前。而我手中的军令状也很不幸的受到波及,被由上而下撕成了两半。

当时愣住的我第一个反应便是兴许天上的大鹏大雕偶然飞过不小心被雷劈了,然而当我看到一身黑色夜行衣时,立刻明白过来是一个人,气得大声喝道:“喂!你赔我的军令状!赔我的屋顶!赔我的瓦片!”

毫无反应。

便又用脚踢了踢,踹两脚,再碾几下,还是没反应。

我提着油灯蹲下来细细打量,只见氤氲柔雾的黄光之中,竟是一枚唇红齿白的公子哥。

眉似远山唇似桥,一如繁花夜绽,湖光山色入眼,美不胜收。

本阁主自问也是个见过市面的,打小起美人图看了不少,可眼下这个却叫我的心噗嗵噗嗵没来由乱蹦一气,随那夜空惊雷奔腾,轰鸣不止。深呼吸良久,我方才回过神来伸手搭上他的脉搏。

脉象迟滞虚浮,经络闭塞僵堵。再测他鼻息,微弱到几乎消匿,怕是离死不远了。除非大罗金仙,否则好像我这等庸医实在是回天乏术。于是我一咬牙,一狠心,一抬脚,将他踢到院子里,丢给了丧彪。

丧彪是我的凶猛坐骑,如今正用它尖尖的小牙齿啃一根肉骨头,心无旁骛。见到我送给它的加餐,颇为怜悯地在美相公脸上舔了几口,可怜兮兮地哀嚎。“呜——!”

我挺住打晃的身子,口齿不清地教训它:“不要装可怜博同情。我们又不是开善堂的!怎么?你要救他啊?要不然你养他?”

说完,转身便欲栅门,裙脚却被丧彪一口咬住。“汪汪——!呜!”一边拿小脑袋蹭我的腿。

“唉。”我重重叹了口气,蹲下来揉了揉它的脑袋,却见丧彪乌溜溜的小眼珠湿嗒嗒的,一时恻隐之心大动,便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丧彪的恳求。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救上一救吧。

我将他带到楼上的卧房,点上一支镇痛的琥珀灰,着手剪开他的衣裳。

鲜血已将中衣彻底染红,再无留白之处,而他身上的刀伤更是触目惊心,我不经意数了一下,总共十六刀,不知是谁跟他有如此深仇大恨。

只不过肉眼能瞧见的都还只是外伤,内伤的话,按娘亲所言,应该要根据一个人‘内丹精元’的状态来判断。如此,我斟酌再三,便决定扒掉他的裤子。

片刻之后,本阁主托着腮,遇到了自出生行医以来最大的难题。

因为,此人的内丹着实诡异…

首先,从外形上来看,有两个怪怪的小球。

我反复观察良久,甚至用手指轻轻戳了戳,温温热热,看来并无不妥。但两个小球之间的‘那根东西’就比较硕大了,且颜色委实难看。若按色泽论,内伤不轻啊!

医书上从未提到过如何医治内丹,我寻思良久,便惟有自行发挥。先是两手捧起这条状似大茄子的物什,轻轻顺了两下。不知是否有效,传说中的‘内丹’本来温温的,现在越来越热,而且居然在不断变大!

这个原理显然正如同手指头被门轧到一般,会发红肿痛。

为了缓解他的痛苦,我便对着他的‘内丹’轻轻呵了两口气,再猛力吹了几下,只是竟然越吹越肿,越吹越肿…最后,在我如此细心温柔地呵护下,竟然还无耻的硬了!!!

“唉!”我长叹一声,无力的按住了脑门。

只不过天道酬勤,这话不假。在我如此尽心尽力的救治之下,床上之人终于有了些许反应,睫毛轻轻扑朔,扑朔,好看的像跹然振翅的蝴蝶,我趴在床沿,看着看着,顿时有些心猿意马,下意识便悄悄爬过去靠着他身边侧躺。

从这个角度望去,他的眉毛像亘古的山岳,鼻梁似挺直的龙脊,嘴角蜿蜒逶迤,紧抿的唇俨然城门般固若金汤。细细品味下来,我觉得他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好看,甚至,比煜琛还要好看上几分。

然而就在我胡思乱想的同时,他的气息猛地下沉,像要窒息一般。我当即不作他想,立刻趴到他身上,想要与他渡一口气。

谁知偏那么不凑巧,他堪堪竟在这时醒来,头下意识向上一抬,我俩便表演了一幕嘴对嘴。

“诈尸啊——!”我一声惨叫,惊弓之鸟般,速度从他身上跳开。

他眉头紧锁,揉着太阳穴缓缓坐起身。良久,呆呆地看着被丢在地上的裤子,面上五颜六色,呼吸几度起伏。

“你…脱我裤子做什么?”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我费了一些口舌向他阐述内丹精元的医学原理,顺便让他明白,正是由于在下我心灵手巧,他才得以从鬼门关逃脱。

不知为何,他额上青筋似乎跳了跳,低声问道:“这么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了?”

“嗯哼!好说…好说。”我摆摆手。

“原来如此。”他嘴角噙着一丝笑,指着自己的内丹之处对我说。“那就多谢姑娘的‘举手之劳’了。敢问,我要如何报答你呢?”

我耸耸肩,“欠债还钱就行了嘛。你看关于你的汤药费,手术费…”

他不等我说完,两手一摊。“在□无分文。”

“什么?没钱?!”我无法遏制地抬高音量。

“嗯。”他眼睛眨巴眨巴,琥珀色的眸子似一头在旷野荡失的小鹿,纯良无辜。相形之下,我则穷凶极恶好似逼良为娼。

只是人不可貌相,纯良的外表之下也有可能包藏着一颗祸心,红颜祸水的祸。因为转眼不过须臾之间,他已然换了一副嘴脸,唇角微勾,含着意味不明的笑朝我步步而来。

我一时心慌意乱,节节后退。待被逼至墙角,再无去路,他则十分顺手的一掌拍住墙壁,将我环在斗大的角落里俯身耳语道。“唔,在□无分文,不知…欠债肉偿可否?”

灼灼热气冲入耳腔,老子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不争气地抖了三抖,当下稀里糊涂地点头道:“可!可!”

他嘴角漾起一抹隐秘的笑容,开始脱身上仅余的几片布。

我回过神来,猛地喝止他。“你做什么?”

“以身相许啊!”他天真无邪的望着我。

“我,我,我。我只劫财不劫色啊!”

他大言不惭:“我只有色没有财啊。”

鉴于我俩对‘欠债肉偿’的理解有本质性的差距,我苦口婆心的同他解释道:“我的意思呢…是你欠我诊金一万两,又身无分文,不如就留在江汀阁打工,直到清账为止。是为‘欠债肉偿’。”

“呐,我的江汀阁的呢,其实是个医馆,专负责草菅人命…啊不不不!”我被他灿若春花的笑晃得神志不清,赶忙修正。“是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心仁术…”

“唔。”他很有耐心的听完,笑着说:“确然是个不错的提议。”

我松了口气,挣开他的怀抱,跑去取来文房四宝,要他签字画押。

对于我草拟的契约,他斟酌再三,提起笔,又放下。再提起,再放下。我唯恐他变卦,着实担心了好一阵子。但他似乎觉得我的表现颇为逗趣,还一直重复着提起笔再放下的动作,直到我快要生气了,方才敛尽嬉笑,同我说:“其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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