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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力工评论文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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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所涉的三大宗教虽然信奉的是同一个上帝(亦称神、真主、安拉),其形象在三本经书里却各自不同。《旧约》里,上帝对犹太人的态度既钟爱,又严厉;对乱世、叛道者,以及犹太人的敌人,更是极尽残暴之能事(如诺亚方舟、出埃及记的叙述)。《新约》中,上帝已“转化”为一个对世人充满了爱的大救星;他为了指点迷津,特地派遣自己的儿子,耶稣来背负、化解人世的苦难。基督徒为了把犹太人的民族宗教普及化为世界性宗教,《旧约》中繁琐、苛刻的教规(如割礼),也在《新约》中作了相应的简化与修改。然而到了公元七世纪的阿拉伯半岛,无论是犹太人的民族宗教,或平和的基督教,均不适于嫁接在这片小部落星罗棋布、地方势力专断割据,战争司空见惯的土地上。彼时彼地,和平的取得只能通过战争,民族、思想的统一必须采用军事手段。于是乎,穆罕默德在参考、融合犹、基两教教义的基础上,创建了一套自称为“中庸”的伊斯兰教教义。据笔者的分析,他的“中庸思想”应当解读为,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上帝个性的“中间形态”:即上帝(真主)既不是那么“雷霆万钧的残暴”,也不是那么“无所作为的平和”,而是,着眼于解除伊斯兰教徒所承受的压迫、清除伊斯兰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同时还具体规定,必须以信仰、圣战和殉道,作为通往天国的必要“付出”(《古兰经》61:10…12;4:74;9:111)。此外,穆罕默德所理解的真主,是个既能在今世保障伊斯兰教徒消灭敌人、取得胜利;到了末世,又能通过睿智的审判,让信道者步入天国,不信道者投入火狱。前文述及犹太人的努力是为现世的回报;而伊斯兰教徒,不只认为现世可丰收,来世也有厚报。
        值得顺便一提的是,若是拿《古兰经》的天国与《新约》的天国作一对比,基督徒的天国顿然显得“清汤挂面”。因为,《古兰经》里的天国,是一片下临诸河的乐土,“有水河,水质不腐;有乳河,乳味不变;有酒河,饮者称快;有蜜河,蜜质纯洁;他们在乐园中,有各种水果,可以享受;还有从他们的主发出的赦宥”(17:15);有“僮仆轮流着服侍他们”(52:24);他们“在珠宝镶成的床榻上,彼此相对地靠在上面。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待他们,捧着盏和壶,与满杯的醴泉;他们不因那醴泉而头痛,也不酩酊。他们有自己所选择的水果,和自己所爱好的鸟肉。还有白皙的、美目的妻子,好象藏在蚌壳里的珍珠一样。那是为了报酬他们的善行。他们在乐园里,听不到恶言和谎话,但听到说:祝你们平安!祝你们平安!”(56:15…26)。如此这般,基督教在天国里的“精神升华”转变成伊斯兰教的“精神与物质升华”;奴隶阶级的卑微愿望,跃升为帝王般的奢华享受。
        言及此,必须要指出的是,基督教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中古时期为参加圣战而不惜殉道的狂热。究竟,这是由原有的“朴素的殉道精神”自然延伸出来的行为;还是教会鼓舞战争时对圣经的刻意曲解;还是受到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似乎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其次,穆罕默德从不作强迫入教的主张。他所厌恶的,首先是那些对伊斯兰教有所抵触的行为,也因此一向把排除外来的思想歧视、武力压迫当作第一要务。此外,不能否认的是,殉道思想的确是伊斯兰教的重要属性。它的特殊表现在于视死如归。战死、殉道,绝不是无谓的牺牲,而是步入天国的捷径。由社会学的角度看来,改变这种殉道精神的途径似乎只有三个:一是促进伊斯兰教世界的社会发展,让人文科学、启蒙运动在彼处自然生根发芽;一是彻底消灭伊斯兰教,永远用暴力手段来支撑“我的神大于你的神”;再不,就是停止对其压迫,避免招惹殉道者的袭击。
        说明:本文的“基督教”系指基督宗教的所有主要教派。《新约》引用的是“和合本”。《古兰经》引用“马坚本”irib。ir/worldservice/chinese/quran/quran。htm。 
          
        200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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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冲突与美国式民主促销
  
   
     

 911事件以来,美国试图以高压政策推行“伊斯兰教地区民主化”。迄今为止,若干地区固然进行了选举,但却把原本占人口多数的伊斯兰教团体推上政治舞台;少数地区在美国主导下虽一时成立亲美政权,但却毫无稳定性、生命力可言,因此长远看来,甚至是替他人作嫁裳。于是乎,现下一方有伊斯兰教学者高喊“兄弟国家已取得了广泛民主成就”;而美国这头却三缄其口、尴尬无比。 
        
      

综观社会发展史,欧洲民主政治的实现,脱离不了此之前的漫长世俗化历程。鉴于此,值得追问的是,犹太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与新教)、伊斯兰教之间为何长期仇深似海,各个教派之间为何斗争不已?继而需要探讨的是,欧洲世俗化的具体过程及手段为何?当然,也不应回避对伊斯兰教世界进退维谷的自救运动加以审视。最后,则回返到本文的始点,即美国促销的民主是个什么教? 
        
      

剖析犹、基、伊教之间的纠纷,固然可以从千百个角度切入,然而为方便计,不妨以《古兰经》为范本,观察伊斯兰教对犹太人与基督徒所持的态度。如此着手,是因为《古兰经》系犹太民族一神教所派生的最后一个大教派的最后一本经书,也只有“后来居上”的伊斯兰教,才可能对既往的宗教全面回顾与综合评述;同时,根据伊斯兰教的辩解,又揭示了犹太教与基督教对伊斯兰教所持的态度。 
        
      

犹太民族一神教的特点及基督教的崛起 
      

犹太人原系来自伊拉克地区、居无定所的游牧民族。公元前1千年左右,他们开始在巴勒斯坦建国,但直到公元70年遭罗马当局驱赶为止,实际上在巴勒斯坦居住的时间不过500年上下。这是因为巴勒斯坦地处亚、非、欧交通要冲,地势平坦无险可守,长年受到外来的侵略,不时导致分崩离析。为了维护民族的延续,族中的智者便把本族的历史经验与神化故事编纂成一本激励族人团结一致、重建家园的《旧约》。 
        
      

如从文学的角度观察,《旧约》不失为一部精彩绝伦的文学巨著。就当许多同时代的其它族群还没有自己的文字之时,它已反映出犹太民族的高度宗教文化与社会关系,同时还透过曲折的故事情节,深邃的寓意和启示,凝聚本民族的向心力;由是,又超过了艺术范围,给长期处于逆境中的犹太民族提供了精神鼓舞和未来的政治方向。《旧约》的宗教意义在于:通过与上帝建立盟约,使犹太民族成为“上帝的选民”,同时笃信在遵从独一无二的神、十诫与实行割礼的条件下,有朝一日终将获得上帝的庇护,完成排除万难、重建家园的愿望。虽然,此宗教的终极目标在于建立现世的王国,而非后世的乐园,但就信仰方面,已具备了一个成熟宗教的必要条件。 
        
      

及至公元1世纪初耶稣“布道期间”(尽管至今没发现当时代的任何史料,证实耶稣本人及其事迹的存在),罗马帝国治下的各族群体显然迫切需要一个共同的宗教信仰,以凝聚力量,反抗罗马当局的残酷压迫;而达到此目的最为简捷的途径,便是嫁接犹太人的现成宗教文化。其具体程序则是:通过“犹太人出卖耶稣,及其死而复活”的故事,把“救世主”耶稣提高到“感化全人类”和“上帝之子”的地位;把犹太人的“选民”地位贬为“魔鬼之子”;让耶稣的信徒取代犹太人的“选民”地位;把犹太教的繁琐、严酷戒律加以简化或废止(如割礼),从而使基督教更加容易为各个被压迫群体所接受。 
        
      

到了七世纪,当基督教尚处于萌芽阶段,一场“嫁接宗教文化”的社会运动竟在阿拉伯半岛戏剧性地再次演出:一个自称为获得上帝(安拉)启示的穆罕默德,强调自己是继耶稣之后所出现的“最后一位先知”;其所尊奉的虽然是与犹太教、基督教同样的上帝(伊斯兰教称其为“安拉”),但《古兰经》不仅是用阿拉伯文字传达的上帝旨谕,更是一本经过加工、改进,内容尤为合理、中庸的天书。 
        
      

伊斯兰教对基督教的态度 
      

《古兰经》采取的为对话文体,其中之第三人称复数,即“他们”,时而指基督徒、犹太人,时而指“不信道者”。穆罕默德除了认为伊斯兰教徒为最优秀的民族;自己是最后一位先知;伊斯兰教为最优异、最受真主钟爱的宗教之外(3,110);还指称基、犹教徒虽然互相争执、嫉妒,但却对伊斯兰教“无任何异议”(3,19)。穆罕默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基督教《新约》中“耶稣遭犹太人出卖,承受酷刑,死而复活”的情节;也承认耶稣是个传达上帝旨意的先知;但却否认他具有“上帝之子”的神性(2,87;43,61;5,75)。此外,穆罕默德还认为耶稣对犹太教教义进行了若干改进(3,50),同时又表示基督教徒较不妄自尊大,因此与伊斯兰教派较为“亲近”(5,82)。 
        
      

伊斯兰教对犹太人的态度 
      

对比之下,穆罕默德对待犹太人则丝毫不留情面。他除了认为犹太人因“弑耶稣”(甚至是杀害“众先知”2,91)而将遭到“今世受辱,后世遭罚”(2,114)的命运外,还讥讽犹太人为“逝去的民族”,其多数甚至是从事放债、诈财、阻人信教、造谣生事、横暴作恶、篡改经文、铁石心肠、卑贱困苦、吃定败仗、流离失所和多行不义的“罪人”(2,134;3,110…112;4,46;4,157;4,160…161;5,12;5,62…64;10,39;17,4)。 
        
      

面对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抗争与挑战,穆罕默德劝谕信徒不要与他们结盟,对他们甚至要坚决征讨,直到其遭捕杀或称臣纳贡为止(4,89;5,51;9,29)。 
        
      

言及此,必然引伸的问题是,为何穆罕默德惟独对犹太人如此深仇大恨?笔者以为,主要原因在于犹太人无法接受“犹太人弑耶稣”的情节,更不愿世世代代承担天谴的报应。因此当流离失所的犹太人生命尚且岌岌可危之际,绝对无法容忍一个又一个由己派生的新宗教,假借“耶稣受难”故事火上浇油。 
        因此就教义看来,上述三个宗教的最大摩擦,集中于“对耶稣的不同态度”。历史悠久的犹太教原本不存在“耶稣问题”,《旧约》对他也不可能有任何具体记载。然而在基督教、伊斯兰教相继出现后,犹太人却要面对“杀害耶稣”的指控,承担无休止的残酷报应。基督徒方面,则必须高举《新约》和一口咬定“耶稣受难”的情节,否则,基督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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