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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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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误。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倒戈弛弓,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 
     晋献公立骊姬以为夫人,以奚齐为太子,里克率国人以攻杀之。杀奚齐也。 
荀息立其弟公子卓,已葬,里克又率国人攻杀之。复杀公子卓也。于是晋无君。 
公子夷吾重赂秦以地而求入,地,河外之城五。求入为晋君也。秦缪公率师以纳之, 
晋人立以为君,是为惠公。惠公既定于晋,背秦德而不予地。《传》曰“入而背 
秦赂”,此之谓也。秦缪公率师攻晋,晋惠公逆之,与秦人战于韩原。晋师大败, 
秦获惠公以归,囚之于灵台。十月,乃与晋成,成,平也。归惠公而质太子圉。 
太子圉逃归也。惠公死,圉立为君,是为怀公。秦缪公怒其逃归也,起奉公 
子重耳以攻怀公,杀之于高梁,高梁,晋地。而立重耳,是为文公。文公施舍, 
振废滞,匡乏困,救灾患,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宥,宽也。节器用,用 
民以时,败荆人于城濮,荆人,成王。定襄王,周襄王辟子带之难,出居于郑,文公纳之, 
故曰“定”也。释宋,出穀戍,楚子围宋,又使申公叔侯守齐之穀邑。晋文伐曹、卫,将平之。 
楚爱曹、卫,与晋俱成,解宋之围,召穀戍而去之也。外内皆服,外,诸侯;内,卿大夫也。皆 
服文公之德也。而后晋乱止。故献公听骊姬,近梁五、优施,杀太子申生,而大 
难随之者五,三君死,一君虏,三君死,申生、奚齐、公子卓也。一君虏,惠公为秦所执, 
囚之灵台也。○谢云“三君死,谓奚齐、卓子、怀公。注误。”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数,离 
咎二十年。 
      自上世以来,乱未尝一。而乱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虑不同情也。 
事虑不同情者,心异也。故凡作乱之人,祸希不及身。希,鲜也。 

…  80…

                                 第 二 十 四卷 

                                     不 苟 论 

不苟 

     一曰: 
     贤者之事也,虽贵不苟为,虽欲尊贵,不苟为也。不如礼曰苟为也。虽听不自阿, 
虽言见听,当以忠正,不自阿媚以取容也。必中理然后动,非理不移也。必当义然后举,非 
义不行也。此忠臣之行也。贤主之所说,说犹敬也。而不肖主之所不说,○旧作“而 
不肖主虽不肖其说”,乃因下文而讹,今改正。非恶其声也。人主虽不肖,句。其说忠臣 
之声与贤主同,同,等也。行其实则与贤主有异。贤生能用忠臣之言,不肖主能刑杀之, 
故曰“有异”也。异,故其功名祸福亦异。贤主受大福,不肖主获大祸,故曰“亦异”也。 
异,故子胥见说于阖闾而恶乎夫差,夫差恶子胥也。比干生而恶于商,商纣恶之也。 

死而见说乎周。周武王说其忠也。 

     武王至殷郊,系堕。○ 《韩非·外储说左下》云“文王伐崇,至凤黄虚,韈系解,因自 
结”,一事而传者异。五人御于前,莫肯之为,○疑是“为之系”,倒二字,脱一字。曰: 
 “吾所以事君者非系也。”武王左释白羽,右释黄钺,勉而自为系。孔子闻 
之曰:“此五人者之所以为王者佐也,不肖主之所弗安也。”故天子有不胜 
细民者,天下有不胜千乘者。天下,海内也。千乘,一国也。 
     秦缪公见戎由余,说而欲留之,由余不肯。缪公以告蹇叔,蹇叔曰:“君 
以告内史廖。”内史廖对曰:“戎人不达于五音与五味,君不若遗之。”缪 
公以女乐二八人○“人”字疑衍。与良宰遗之。宰,谓膳宰。戎王喜,迷惑大乱,饮 
酒,昼夜不休。由余骤谏而不听,因怒而归缪公也。蹇叔非不能为内史廖之 
所为也,其义不行也。缪公能令人臣时立其正义,故雪殽之耻而西至河雍也。 

雪,除也。 

     秦缪公相百里奚。以百里奚为相也。晋使叔虎、○梁仲子云:“叔虎即下文郤子虎, 
晋大夫郤芮子父郤豹也,见韦昭《晋语》注。”齐使东郭蹇如秦,公孙枝请见之。公孙枝, 
秦大夫子桑也。公曰:“请见客,子之事欤?”对曰:“非也。”“相国使子乎?” 
相国,百里奚也。对曰:“不也。”公曰:“然则子事非子之事也。事,见客事也。 
○上“子”字疑衍。秦国僻陋戎夷,事服其任,人事其事,犹惧为诸侯笑。今子 
为非子之事,退!将论而罪。”而,汝也。公孙枝出,自敷于百里氏。百里奚 
请之,公曰:“此所闻于相国欤?枝无罪,奚请?有罪,奚请焉?”奚,何也。 
百里奚归,辞公孙枝。公孙枝徙,自敷于街,百里奚令吏行其罪。定分官, 
此古人之所以为法也。今缪公乡之矣,其霸西戎,岂不宜哉? 
     晋文公将伐邺,赵衰言所以胜邺之术,文公用之,果胜。还,将行赏。 
衰曰:“君将赏其本乎?赏其末乎?赏其末则骑乘者存,赏其本则臣闻之郤 
子虎。”文公召郤子虎曰:“衰言所以胜邺,邺既胜,将赏之,曰:‘盖闻 
之于子虎,请赏子虎。’”○《新序》四、《御览》六百三十三皆无两“虎”字,是。子虎 
曰:“言之易,行之难。臣言之者也。”公曰:“子无辞。”郤子虎不敢固 
辞,乃受矣。凡行赏欲其博也,博则多助。今虎非亲言者也,而赏犹及之, 
此疏远者之所以尽能竭智者也。晋文公亡久矣,归而因大乱之余,犹能以霸, 
其由此欤?亡久,谓避骊姬之乱,在狄十二年,历行诸侯五年,凡十七年。归晋国,因大乱之后, 

能建霸功,皆由用此术也。 

…  81…

赞能 

      二曰: 
     贤者善人以人,中人以事,贤者以人,以人之德也。中人任人,以人之力也。不肖者 
以财。不肖者任人,以人之财贿也。《传》曰“政以贿成”,此之谓也。得十良马,不若得 
一伯乐;伯乐善得马,得伯乐则得良马,不但十也,故曰“不若得一伯乐”也。得十良剑,不 
若得一欧冶;欧冶善为剑工也,义与伯乐同。得地千里,不若得一圣人。义与欧冶同。 

○孙云:“《初学记》十七《贤类》引作‘不如得一贤士’,《意林》及《御览》四百二皆作‘贤人’。 

 《御览》八百九十六作‘圣人’,当由后来传本误也。”舜得皋陶而舜受之,受,用也。○注 

 “受”字,旧本作“授”。今案:“受之”即《书》所谓“俾予从欲以治”也,不当训用。舜未授皋 

陶以天下,亦不当作“授”。汤得伊尹而有夏民,有夏桀之民也,王天下也。文王得吕望 
而服殷商。殷纣之众服从文王之德也。夫得圣人,岂有里数哉?言得其用多不可数也,故 

曰“岂有里数哉”。 

      管子束缚在鲁,为鲁所束缚也。桓公欲相鲍叔。欲以鲍叔为齐相也。鲍叔曰:“吾 
君欲霸王,则管夷吾在彼,彼,鲁也。臣弗若也。”桓公曰:“夷吾,寡人之 
贼也,射我者也,不可。”《传》曰“乾时之役,申孙之矢射于桓公,中钩”,故曰“不可”。 
鲍叔曰:“夷吾为其君射人者也。其君,公子纠也。君若得而臣之,则彼亦将为 
君射人。”桓公不听,不从鲍叔之言。强相鲍叔。固辞让而相,固,必也。○“鲍叔” 
当重,“而相”二字衍文。桓公果听之。于是乎使人告鲁曰:“管夷吾,寡人之仇 
也,愿得之而亲加手焉。”言欲得管仲,亲手自杀之,以为辞也。鲁君许诺,乃使吏 
鞹其拳,鞹,革也。以革囊其手也。胶其目,盛之以鸱夷,置之车中。至齐境,境, 
界也。桓公使人以朝车迎之,祓以爟火,衅以牺猳焉,火所以祓除不祥也。《周礼》 

 “司爟掌行火之政令”,故以爟火祓之也。杀牲以血涂之为衅。小事不用大牲,故以爟豚也。《传》 

曰“郑伯使卒出猳,行出犬鸡”,此之谓也。爟,读如权衡。○“权衡”,旧本误作“权字”,今依 

 《本味篇》注改正。生与之如国,如,至也。命有司除庙筵几而荐之,荐,进也。曰: 
 “自孤之闻夷吾之言也,目益明,耳益聪。孤弗敢专,敢以告于先君。”告, 
白也。因顾而命管子曰:“夷吾佐予!”予,我也。管仲还走,再拜稽首,受令 
而出。出于庙也。管子治齐国,举事有功,桓公必先赏鲍叔,曰:“使齐国得 
管子者,鲍叔也。”桓公可谓知行赏矣。凡行赏欲其本也,本则过无由生矣。 

过,失也。 

     孙叔敖、沈尹茎○当作“筮”,下同。相与友。叔敖游于郢三年,声问不知, 
○旧校云:“‘问’一作‘晦’。”修行不闻。郢,楚都也。沈尹茎谓孙叔敖曰:“说义 
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于王,下至于霸,我不若子也。耦世接俗, 
说义调均,以适主心,子不若我也。子何以不归耕乎?吾将为子游。”欲令孙 
叔敖隐也。○游谓游扬也。沈尹茎游于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 
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梁仲子云:“《左传》文十年杜注:‘楚期思邑,今弋 
阳期思县。’杨倞注《荀子·非相》篇云:‘鄙人,郊野之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 
荆王于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此沈尹茎之力也。 
功无大乎进贤。 

 自知 

     三曰: 

…  82…

     欲知平直,则必準绳;準,平;绳,直也。○李本“準”皆作“准”。欲知方圆, 
则必规矩;规,圆;矩,方也。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唯直士能正言也。故天子立 
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举犹正也。夫人故不能自知,人主犹其。○孙云: 
 “《御览》七十七作 ‘夫人固不能自知,人主独甚’。此‘犹其’二字讹。”存亡安危,勿求于 
外,言皆在己也。务在自知。 
     尧有欲谏之鼓,欲谏者击其鼓也。○ 《淮南,主术训》作“尧置敢谏之鼓”。舜有诽谤 
之木,书其过失以表木也。○注“以”字,《淮南》注作“于”。汤有司过之士,司,主也。 
主,正也。正其过阙也。武王有戒慎之鞀,欲戒者摇其鞀鼓之。犹恐不能自知。犹尚恐己 
不能自知其过失也。今贤非尧、舜、汤、武也,而有掩蔽之道,奚繇自知哉?荆 
成、齐庄不自知而杀,荆成王为公子商臣所杀,齐庄公为崔杼所杀,皆不自知之咎也。吴王、 
智伯不自知而亡,吴王,夫差也。智伯,晋卿智襄子也。夫差为越所破,死于干隧;智伯为赵 
襄子所破,死于高梁之东;故曰“而亡”也。宋、中山不自知而灭,宋康王无道,为齐所灭。 
中山乱男女之别,为魏所灭也。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惠公为秦所虏。赵括以军降,秦 
坑其兵四十万于长平也。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钻荼、庞涓,魏惠王之将。申, 

魏惠王之太子也,与庞涓东伐齐,战于马陵,齐人尽杀之。故惠王谓孟子曰:“晋国,天下莫强焉, 

叟之所知也。及寡人身,东败于齐,长子死。”此之谓也。败莫大于不自知。莫,无也。 
     范氏之亡也,范氏,晋卿范武子之后也。谓简子率师逐范吉射也。一曰:智伯伐范氏而灭 
之,故曰“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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